司法局2011年老龄工作总结
我局在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服务老龄工作中,继续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按照“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加强工作指导和任务落实,司法行政服务老龄工作取得显著实效。现将我局全年老龄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学习培训,加强思想认识
我局认真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一法一条例”以及自治区各项惠老优待政策规定等内容,不断探求司法行政服务老龄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为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老龄工作的整体水平奠定扎实基础。
二、 扩大工作覆盖面,创新服务方式
一是积极拓展司法行政服务老龄工作领域和服务内容,引导和推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参与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诉讼、调解、和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活动。2011年,办理涉老诉讼案件50件,涉老公证案件8件。
二是继续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扩充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老年人权益损害赔偿等涉及老年人切身利益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我局法律援助中心加大对“五保”、贫困、孤寡老人的法律援助力度,进一步加强乡镇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让更多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努力实现“应援尽援”的目标。截至目前,全县共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13个,全年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30件。
三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加强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婚姻、继承、赡养、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政策的宣传工作,提高老年人的自我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3月15日,我局在移动公司门前开展了“消费维权,关注民生”为主题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活动中向在场老年人讲解了“维权”须知,现场发放宣传单9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4月15日,我局在商贸城门口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其中涉老法律咨询15人次。宣传月期间,我局向社会群众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一法一条例”以及自治区各项惠老优待政策规定,印发了大量相关的宣传资料。
司法局2011年老龄工作总结
我局在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服务老龄工作中,继续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按照“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加强工作指导和任务落实,司法行政服务老龄工作取得显著实效。现将我局全年老龄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学习培训,加强思想认识
我局认真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一法一条例”以及自治区各项惠老优待政策规定等内容,不断探求司法行政服务老龄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为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老龄工作的整体水平奠定扎实基础。
二、 扩大工作覆盖面,创新服务方式
一是积极拓展司法行政服务老龄工作领域和服务内容,引导和推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参与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诉讼、调解、和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活动。2011年,办理涉老诉讼案件50件,涉老公证案件8件。
二是继续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扩充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老年人权益损害赔偿等涉及老年人切身利益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我局法律援助中心加大对“五保”、贫困、孤寡老人的法律援助力度,进一步加强乡镇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让更多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努力实现“应援尽援”的目标。截至目前,全县共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13个,全年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30件。
三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加强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婚姻、继承、赡养、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政策的宣传工作,提高老年人的自我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3月15日,我局在移动公司门前开展了“消费维权,关注民生”为主题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活动中向在场老年人讲解了“维权”须知,现场发放宣传单9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4月15日,我局在商贸城门口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其中涉老法律咨询15人次。宣传月期间,我局向社会群众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一法一条例”以及自治区各项惠老优待政策规定,印发了大量相关的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