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工作量化考核方案

**县****学校

教职工工作量化考核方案(试行)

为了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上级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本方案中量化考核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与工作态度、工作量、出勤及工作成绩与履行岗位职责四项,基础满分为100分。每学期期终学校及各职能部门依据方案,对每位教职工的工作状况予以量化考核,得出分数,以此作为评价教职工工作、实行奖惩、评先表优、年度考核和评职晋级的主要依据。

一、量化考核内容

(一)政治思想表现与工作态度(5分)

1、政治思想表现(1分)

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符合学校要求者得1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条款奖扣分。

A奖分因素:以下两条都是指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或者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者。

(1)对于敢于坚持原则、见义勇为,维护国家、集体利益者,可奖励2—4分。

(2)关心照顾学生,助人为乐,事迹突出者奖2--4分。 B扣分因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项扣1分,可累计计算。 ①不服从组织分配或对分配工作讨价还价者; ②办公期间,严重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者; ③无理取闹,拨弄是非,搞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者; ④因喝酒闹事,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者;

⑤违背计划生育政策者;

⑥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⑦不安心本职工作,忙于搞第二职业,影响工作者; ⑧观看不健康书刊和录相、参与赌博、搞封建迷信,造成不良影响者;

⑨有乱收费行为,推销资料、违规办班、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造成不良影响者。

⑩体罚、辱骂、殴打、驱赶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⑾因个人失职,造成伤害事故或对学校公共财产和声誉造成严重损害者。

⑿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活动、公益活动等;

⒀对交办临时任务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不能按时完成者; ⒁不经学校批准,私自安排学生插班、调班。除扣分外,并责令调班学生回原班,安插的学生清除出校。

⒂不能按时上交各项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者。

2、工作态度(4分)

⑴备课与教案(1分)

根据县教研室和学校对备课及教案的基本要求,业务口对教案进行定时和不定时检查,依据教案的质量和检查的结果进行评定,符合要求者,可得满分。

A奖分因素:

学校每期评出20%的优秀教案,分别奖励1分。在上级教学工作检查中被评为优秀教案者,奖1分(依上级下发简报为准)。

B扣分因素:

①全期对备课教案要求的总节数,不满总量,缺1节扣0.5分;作文指导教案、评讲教案,缺一次一项扣0.5分(凡备通课者、一课按一节计算);

②教案质量低劣,没有实用性,大家都不能使用的,每节扣主备人0.5分、组长0.5分;

③发现不带教案上课,或讲课与备课进度不符者一次扣0.5分;

④在学校或上级组织的业务检查中不能及时送检者扣1--2分;

⑤在上级教案检查中被提出批评者,每次扣2分;

⑥集体备课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0.5分,组长不及时组织,扣组长1分;

⑦不能按时完成备课任务者,每次扣1分。

⑵讲课与听评课(1分)

根据县教研室和学校对上课与听评课的基本要求(一期听课节数的标准为:任课教师20节,学校领导20节,校长及业务口

领导30节,未担课的工勤人员12节)业务口对教师上课情况定时和不定时检查,依据检查结果进行评定,符合要求者,可得满分。

A奖分因素:

①承担学校观摩课任务者每次奖励1分,承担县、市、省级观摩课、优质课者,根据获奖证书等级奖励相应分数。(依业务口记录为准)。

②凡承担临时接待课任务者,奖励1分。(依业务口记录为准)。

③听评课节数达到或超过标准,记录详实、认真,意见建议中肯,有指导性,奖0.5分(不超过任课教师的20%)。 B扣分因素:

①为了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要求每位教师必须讲组内公开课。若没有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者,每次扣1分。

②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接受学校的接待课任务或者效果特别差造成不良影响者扣2分。

③发现抄听课记录,一节一次扣1分。

④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听评课活动,每次扣1分。 ⑶批改作业、教辅与学习活动(1分)

根据各级对批改作业的数量与质量的要求及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符合学校要求者(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的标准为:任课教师各20节,未担课的工勤人员各12节),以及业务口对作业批改情况和学习情况的检查,符合要求者,可得满分。

A奖分因素:

①每学期按各学科科任教师人数的20%评定出作业、教辅批改最好的教师(作业、教辅批改细致、及时、足量),奖励1分。

②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笔记次数达到或超过标准,每节笔记篇幅长,字数足(1000字以上),并且内容详实,有见地,有指导性,分别奖0.5分(不超过任课教师的20%)。 B扣分因素:

①每次检查作业,作业批改不足规定次数,每少1次扣0.5

分;

②作业批改不认真,有错改漏改现象,或明显的知识性错误,发现一处扣0.5分;

③作文、周记批改粗糙、批语缺乏针对性,一次扣0.5分; ④政治学习笔记、业务学习笔记每少一节分别扣0.5分; ⑤无故不按计划组织学习者,扣责任人1分。

⑥学校组织的学习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1分。 ⑷考试、评卷(1分)

在学校组织的大型考试中,按照学校的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能及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者得满分。

扣分因素:

①监考失职学生作弊被领导发现,或被学生举报经查证属实者,一人次扣监考老师各1分;

②给学生漏题经调查属实者扣3--10分。

③装订试卷出现问题者每一处扣0.5分;

④评卷每出现一例错误扣0.5—3分;合分每合错一份扣0.5分;

⑤严禁学生参与评卷,发现一例扣相关评卷教师1分; ⑥登分计算、输机制表每出现一例错误扣0.5—3分。

(二)工作量(30分)

1、工作量标准:初中:语文、数学课教师每周10节;外语、物理、化学课教师每周12节;生物、政治、体育、历史、地理、信息技术课教师每周14节;音乐、美术课教师每周16节。小学:语文、数学、外语课教师每周14节;其余学科每周16节。

2、计分办法:教师所得分数=实担周节数÷工作量标准×30

3、加分项目及标准:

①自习课、辅导课按正课对待计工作量。

②主科教师兼任辅科的,辅科课节累加在主科上计算,并加记1分。

③教师担课已满工作量又兼任处室工作者加计2—5分。 ④正副校长及中层领导工作量计满分,担任教学工作的工作

量另计。

⑤担任九年级教学工作的教师加记2课时工作量。

⑥工勤人员(未担课者)的工作量计25分。

⑦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工作的分别加计10分、3分。

(三)出勤(15分)

一、凡达到一学期全勤标准的可得满分,计15分。

二、一期全勤条件是:

因事因病请假全期累计不超过5天,婚假另加7天(教师本人结婚,含节假日和星期天),丧假另加7天(指夫妻双方的父母,含节假日和星期天),无旷工、旷会、迟到、早退(包括会议)等现象。

三、全期不请假,且无迟到、早退、旷工、旷会现象者奖励5分。

四、婚假、丧假及其它法定假日提前上班者,提前一天奖励0.5分。最高奖励5分。

五、产假按照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假期,计内流产和结扎手术享受21天假期(含节假日和星期天),计划内二胎者享受3个月产假(含节假日和星期天)。

六、扣款、扣分项目及标准

1、请假天数累计超过规定天数,事假超过1天每天扣1分,并扣款30元,病假(凭县以上医院住院手续及病历,否则按事假计算。)超过1天每天扣0.5分并扣款20元(寒暑假除外)。

2、上班迟到一次扣0.5分并扣款5元,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并扣款10元,旷课1节扣3分并扣款50元. (迟到以上课铃最后一声响为准,早退以上午11:00下午5:00为准)

3、会议请假每次扣10元,累计3次以上(不含3次)每次扣0.5分,会议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并扣款20元,旷会一次扣2分,并扣款30元。

4、办公时间不请假者,查岗缺岗一节扣1分,并扣款20元,连续2次查岗不到按旷工一晌计。

5、旷工一天扣10分,并扣款100元,旷工一晌扣5分,并扣款50元。

6、辅导迟到一次扣1分,并扣款10元,缺岗一次扣3分,并扣款50元。

7、当天行政值日人员不按时到岗、课间时间不能准时到达指定位臵、不能准时护送学生放学每次扣1分,并扣款10元。缺岗按旷课一节处罚。

8、学校举行的大型考试及评卷期间(包括月考、段考、终考)的考勤扣分及扣款办法:迟到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3分并各扣款20元,旷工一晌扣10分,并扣款50元,请假一天扣5分,并扣款60元,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特殊情况指:直系亲属的婚丧嫁娶,本人病重住院(持住院手续),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按学校正常请假制度处理。

9、考试及评卷期间如需请假,本人对学校分配的工作自行调整,找出合适代理人后方可离校,否则按旷工处理。

10、每月公布考勤结果,当月情况在下月的月初公布。

七、请假手续的履行

1、因事因病临时请假2节以内者,自行安排课,找当天值日领导请假,一个月内请假不超过5节按当月全勤对待,累计满6节按请假1天对待。

2、教职工请假连续5个工作日之内的,所属工作本人自行调整,找好工作代理人,工作代理人签字确认后到主管领导处履行请假手续方可离校。

3、不准捎假或电话请假,如遇极特殊情况本人确实不能到校,应由本人家属到校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4、凡不履行请假手续及本人工作没有安排到位而私自离校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在离岗期间若造成不良后果,由本人负责。

八、关于连续请假两个月(含两个月)以上的处理办法 因事因病请长假者,经学校同意,在请假期间不享受绩效工资,期末考核分按0分计算。

(四)工作成绩与履行岗位职责(50分)

1、对于任课教师首先得基础分50分,然后依以下条款从基数中增减。(考绩得分毕业班春期一摸考试占30%,中招考试占70%,其他按中段考试占30%,期末考试占70%分别计算)。

⑴平均分得分:以同级段同类班级学科平均分为基数,各班平均分与此基数相比,降低幅度在1分以内(不含1分)免罚,每增减1分,分别奖1分、罚0.5分。

⑵及格率得分:以同阶段同类班级学科平均及格率为基数,各班及格率与此基数相比,降低幅度在2个百分点以内(不含2)免罚,每增减1个百分点,分别奖罚0.5分。

⑶优秀率得分:标准同(2)。

⑷拔尖人数得分:

①单科拔尖人数得分:以各班平均拔尖人数(每班20人)为基数,各班单科实际拔尖人数与此基数相比,每增减1人,分别奖罚0.5分。

②综合拔尖人数得分:以各班平均拔尖人数(每班20人)为基数,各班综合实际拔尖人数与此基数相比,每增减1人,分别奖所有任课教师1分、罚所有任课教师0.5分,所奖教师若单科成绩不足基数,则不予奖励;所罚教师若单科成绩完成任务或者超额完成任务,该任课教师免罚。

(5)对于语文、数学、初中英语、物理、化学学科,中段考试取得同年级第一名的教师,最终考绩分加1分,期末考试取得同年级第一名的教师,最终考绩分加2分,;对于小学英语、科学、社会、初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科,中段考试取得同年级第一名的教师,最终考绩分加0.5分,期末考试取得同年级第一名的教师,最终考绩分加1分。

(6)担多年级多班课的教师,将其所担各班课的分数总和除以班数即为其所得。

(7)担主科又兼任辅科的,主科得分乘以90%与辅科得分乘以10%之和,即为其该项所得。

2、对体、音、美、信息技术课教师的考核,主要从上好课、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组建体育运动队、文艺宣传队、书法绘画等兴趣小组)、开展学校大型活动、服务学校中心、参加对外比赛

成绩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由考核评定小组进行评定。打分时,应公布文化课教师考绩分的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以及平均分以上的人数和平均分以下的人数等作为参考。

3、对工勤人员非担课部分的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对其分管工作履行岗位职责进行考核评定。工作特别突出的(严格限制名额15%)与任课教师的平均分持平,其余应在任课教师的平均分与最低分之间。

4、工勤人员兼文化课所得考绩分按文化课工作量比例计入考绩实得分。

5、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比照任课教师考绩最高分,校级领导(支书、校长)低2个百分点,副校级领导低4个百分点,中层正职低5个百分点,中层副职低7个百分点计算;若领导担课,其文化课考绩与领导考绩按10%与90%的比例合并计算。

6、九年级教师成绩的最终得分要在原有得分的基础上上浮5%。

7、任课老师中考、末考同学科同级段一平二率总积分与级段第一名积分相差18分以上者(含18分),第一次予以诫勉谈话,第二次予以黄牌警告,并从实得绩效工资中扣除20元。

8、奖励项目及标准:

⑴经学校研究推荐,参加县级教研部门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学校将对做课教师按级别及名次予以奖励,其标准是: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2、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4、3、2分,其它类推。若不分等级,则按该级别最高等奖分。

⑵辅导学生奖:凡属自己辅导的学生在对外竞赛中获得较好的名次,或者辅导的作文、作品在国家正规出版物上发表,经学校认定每名县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以此类推。若不显示等级,按各级别最高标准予以奖励。对同一辅导老师的奖励以6分为界限,超过部分按20%累计加分。

⑶体、音、美、信息技术对外竞赛奖:体、音、美、信息技

术学科在对外竞赛中,团体获得较好名次,学校将对各责任人按其贡献大小予以奖励,最高限制在(2)的标准上,其余以0.5分的级差递减。若属学生获得单项奖励时可按辅导奖进行。(团体或个人获得一至三名按一等奖、四至六名按二等奖、七名以后按三等奖对待),学生参加体、音、美、信息技术竞赛获奖,对同一辅导老师的奖励以6分为界限,超过部分按20%累计加分。

以上活动全部经过教育部门单独或者联合组织,凡属同一类型比赛在多级皆获奖励时,只择最高奖予以奖励,以上奖励项目在参与活动之前,必须在学校备案、认可。

二、其它有关规定

1、关于一票否决的问题:在评先表优、年度考核、晋级等工作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⑴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辱骂殴打学生、或驱赶学生,情节较严重、影响较坏,受到上级立案查处者;

⑵学期考核分最低或考绩部分考核分最低或级段学科成绩为倒数第一且差距较大者;

⑶因违法乱纪、情节严重受到司法机关查处者;

⑷有违背计划生育政策者;

⑸顶风违纪向学生乱收费或向学生兜售资料,情节严重、影响较坏,受到上级立案查处者;

⑹因其它原因受到上级立案查处者。

2、以上所有考核项目一律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基数扣完可得负分,可触及工资。

三、兑现绩效工资办法

关于绩效工资兑现问题:期终考核后,根据考核分多少及每人每月的30%绩效工资,决定分值的高低,两项结合兑现奖金。具体为每人每月的30%绩效工资总额,除以全体教职工总考核分数,其商乘以个人得分为个人所得绩效工资额。

**县****学校

教职工工作量化考核方案(试行)

为了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上级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本方案中量化考核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与工作态度、工作量、出勤及工作成绩与履行岗位职责四项,基础满分为100分。每学期期终学校及各职能部门依据方案,对每位教职工的工作状况予以量化考核,得出分数,以此作为评价教职工工作、实行奖惩、评先表优、年度考核和评职晋级的主要依据。

一、量化考核内容

(一)政治思想表现与工作态度(5分)

1、政治思想表现(1分)

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符合学校要求者得1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条款奖扣分。

A奖分因素:以下两条都是指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或者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者。

(1)对于敢于坚持原则、见义勇为,维护国家、集体利益者,可奖励2—4分。

(2)关心照顾学生,助人为乐,事迹突出者奖2--4分。 B扣分因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项扣1分,可累计计算。 ①不服从组织分配或对分配工作讨价还价者; ②办公期间,严重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者; ③无理取闹,拨弄是非,搞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者; ④因喝酒闹事,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者;

⑤违背计划生育政策者;

⑥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⑦不安心本职工作,忙于搞第二职业,影响工作者; ⑧观看不健康书刊和录相、参与赌博、搞封建迷信,造成不良影响者;

⑨有乱收费行为,推销资料、违规办班、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造成不良影响者。

⑩体罚、辱骂、殴打、驱赶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⑾因个人失职,造成伤害事故或对学校公共财产和声誉造成严重损害者。

⑿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活动、公益活动等;

⒀对交办临时任务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不能按时完成者; ⒁不经学校批准,私自安排学生插班、调班。除扣分外,并责令调班学生回原班,安插的学生清除出校。

⒂不能按时上交各项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者。

2、工作态度(4分)

⑴备课与教案(1分)

根据县教研室和学校对备课及教案的基本要求,业务口对教案进行定时和不定时检查,依据教案的质量和检查的结果进行评定,符合要求者,可得满分。

A奖分因素:

学校每期评出20%的优秀教案,分别奖励1分。在上级教学工作检查中被评为优秀教案者,奖1分(依上级下发简报为准)。

B扣分因素:

①全期对备课教案要求的总节数,不满总量,缺1节扣0.5分;作文指导教案、评讲教案,缺一次一项扣0.5分(凡备通课者、一课按一节计算);

②教案质量低劣,没有实用性,大家都不能使用的,每节扣主备人0.5分、组长0.5分;

③发现不带教案上课,或讲课与备课进度不符者一次扣0.5分;

④在学校或上级组织的业务检查中不能及时送检者扣1--2分;

⑤在上级教案检查中被提出批评者,每次扣2分;

⑥集体备课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0.5分,组长不及时组织,扣组长1分;

⑦不能按时完成备课任务者,每次扣1分。

⑵讲课与听评课(1分)

根据县教研室和学校对上课与听评课的基本要求(一期听课节数的标准为:任课教师20节,学校领导20节,校长及业务口

领导30节,未担课的工勤人员12节)业务口对教师上课情况定时和不定时检查,依据检查结果进行评定,符合要求者,可得满分。

A奖分因素:

①承担学校观摩课任务者每次奖励1分,承担县、市、省级观摩课、优质课者,根据获奖证书等级奖励相应分数。(依业务口记录为准)。

②凡承担临时接待课任务者,奖励1分。(依业务口记录为准)。

③听评课节数达到或超过标准,记录详实、认真,意见建议中肯,有指导性,奖0.5分(不超过任课教师的20%)。 B扣分因素:

①为了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要求每位教师必须讲组内公开课。若没有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者,每次扣1分。

②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接受学校的接待课任务或者效果特别差造成不良影响者扣2分。

③发现抄听课记录,一节一次扣1分。

④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听评课活动,每次扣1分。 ⑶批改作业、教辅与学习活动(1分)

根据各级对批改作业的数量与质量的要求及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符合学校要求者(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的标准为:任课教师各20节,未担课的工勤人员各12节),以及业务口对作业批改情况和学习情况的检查,符合要求者,可得满分。

A奖分因素:

①每学期按各学科科任教师人数的20%评定出作业、教辅批改最好的教师(作业、教辅批改细致、及时、足量),奖励1分。

②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笔记次数达到或超过标准,每节笔记篇幅长,字数足(1000字以上),并且内容详实,有见地,有指导性,分别奖0.5分(不超过任课教师的20%)。 B扣分因素:

①每次检查作业,作业批改不足规定次数,每少1次扣0.5

分;

②作业批改不认真,有错改漏改现象,或明显的知识性错误,发现一处扣0.5分;

③作文、周记批改粗糙、批语缺乏针对性,一次扣0.5分; ④政治学习笔记、业务学习笔记每少一节分别扣0.5分; ⑤无故不按计划组织学习者,扣责任人1分。

⑥学校组织的学习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1分。 ⑷考试、评卷(1分)

在学校组织的大型考试中,按照学校的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能及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者得满分。

扣分因素:

①监考失职学生作弊被领导发现,或被学生举报经查证属实者,一人次扣监考老师各1分;

②给学生漏题经调查属实者扣3--10分。

③装订试卷出现问题者每一处扣0.5分;

④评卷每出现一例错误扣0.5—3分;合分每合错一份扣0.5分;

⑤严禁学生参与评卷,发现一例扣相关评卷教师1分; ⑥登分计算、输机制表每出现一例错误扣0.5—3分。

(二)工作量(30分)

1、工作量标准:初中:语文、数学课教师每周10节;外语、物理、化学课教师每周12节;生物、政治、体育、历史、地理、信息技术课教师每周14节;音乐、美术课教师每周16节。小学:语文、数学、外语课教师每周14节;其余学科每周16节。

2、计分办法:教师所得分数=实担周节数÷工作量标准×30

3、加分项目及标准:

①自习课、辅导课按正课对待计工作量。

②主科教师兼任辅科的,辅科课节累加在主科上计算,并加记1分。

③教师担课已满工作量又兼任处室工作者加计2—5分。 ④正副校长及中层领导工作量计满分,担任教学工作的工作

量另计。

⑤担任九年级教学工作的教师加记2课时工作量。

⑥工勤人员(未担课者)的工作量计25分。

⑦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工作的分别加计10分、3分。

(三)出勤(15分)

一、凡达到一学期全勤标准的可得满分,计15分。

二、一期全勤条件是:

因事因病请假全期累计不超过5天,婚假另加7天(教师本人结婚,含节假日和星期天),丧假另加7天(指夫妻双方的父母,含节假日和星期天),无旷工、旷会、迟到、早退(包括会议)等现象。

三、全期不请假,且无迟到、早退、旷工、旷会现象者奖励5分。

四、婚假、丧假及其它法定假日提前上班者,提前一天奖励0.5分。最高奖励5分。

五、产假按照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假期,计内流产和结扎手术享受21天假期(含节假日和星期天),计划内二胎者享受3个月产假(含节假日和星期天)。

六、扣款、扣分项目及标准

1、请假天数累计超过规定天数,事假超过1天每天扣1分,并扣款30元,病假(凭县以上医院住院手续及病历,否则按事假计算。)超过1天每天扣0.5分并扣款20元(寒暑假除外)。

2、上班迟到一次扣0.5分并扣款5元,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并扣款10元,旷课1节扣3分并扣款50元. (迟到以上课铃最后一声响为准,早退以上午11:00下午5:00为准)

3、会议请假每次扣10元,累计3次以上(不含3次)每次扣0.5分,会议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并扣款20元,旷会一次扣2分,并扣款30元。

4、办公时间不请假者,查岗缺岗一节扣1分,并扣款20元,连续2次查岗不到按旷工一晌计。

5、旷工一天扣10分,并扣款100元,旷工一晌扣5分,并扣款50元。

6、辅导迟到一次扣1分,并扣款10元,缺岗一次扣3分,并扣款50元。

7、当天行政值日人员不按时到岗、课间时间不能准时到达指定位臵、不能准时护送学生放学每次扣1分,并扣款10元。缺岗按旷课一节处罚。

8、学校举行的大型考试及评卷期间(包括月考、段考、终考)的考勤扣分及扣款办法:迟到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3分并各扣款20元,旷工一晌扣10分,并扣款50元,请假一天扣5分,并扣款60元,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特殊情况指:直系亲属的婚丧嫁娶,本人病重住院(持住院手续),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按学校正常请假制度处理。

9、考试及评卷期间如需请假,本人对学校分配的工作自行调整,找出合适代理人后方可离校,否则按旷工处理。

10、每月公布考勤结果,当月情况在下月的月初公布。

七、请假手续的履行

1、因事因病临时请假2节以内者,自行安排课,找当天值日领导请假,一个月内请假不超过5节按当月全勤对待,累计满6节按请假1天对待。

2、教职工请假连续5个工作日之内的,所属工作本人自行调整,找好工作代理人,工作代理人签字确认后到主管领导处履行请假手续方可离校。

3、不准捎假或电话请假,如遇极特殊情况本人确实不能到校,应由本人家属到校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4、凡不履行请假手续及本人工作没有安排到位而私自离校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在离岗期间若造成不良后果,由本人负责。

八、关于连续请假两个月(含两个月)以上的处理办法 因事因病请长假者,经学校同意,在请假期间不享受绩效工资,期末考核分按0分计算。

(四)工作成绩与履行岗位职责(50分)

1、对于任课教师首先得基础分50分,然后依以下条款从基数中增减。(考绩得分毕业班春期一摸考试占30%,中招考试占70%,其他按中段考试占30%,期末考试占70%分别计算)。

⑴平均分得分:以同级段同类班级学科平均分为基数,各班平均分与此基数相比,降低幅度在1分以内(不含1分)免罚,每增减1分,分别奖1分、罚0.5分。

⑵及格率得分:以同阶段同类班级学科平均及格率为基数,各班及格率与此基数相比,降低幅度在2个百分点以内(不含2)免罚,每增减1个百分点,分别奖罚0.5分。

⑶优秀率得分:标准同(2)。

⑷拔尖人数得分:

①单科拔尖人数得分:以各班平均拔尖人数(每班20人)为基数,各班单科实际拔尖人数与此基数相比,每增减1人,分别奖罚0.5分。

②综合拔尖人数得分:以各班平均拔尖人数(每班20人)为基数,各班综合实际拔尖人数与此基数相比,每增减1人,分别奖所有任课教师1分、罚所有任课教师0.5分,所奖教师若单科成绩不足基数,则不予奖励;所罚教师若单科成绩完成任务或者超额完成任务,该任课教师免罚。

(5)对于语文、数学、初中英语、物理、化学学科,中段考试取得同年级第一名的教师,最终考绩分加1分,期末考试取得同年级第一名的教师,最终考绩分加2分,;对于小学英语、科学、社会、初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科,中段考试取得同年级第一名的教师,最终考绩分加0.5分,期末考试取得同年级第一名的教师,最终考绩分加1分。

(6)担多年级多班课的教师,将其所担各班课的分数总和除以班数即为其所得。

(7)担主科又兼任辅科的,主科得分乘以90%与辅科得分乘以10%之和,即为其该项所得。

2、对体、音、美、信息技术课教师的考核,主要从上好课、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组建体育运动队、文艺宣传队、书法绘画等兴趣小组)、开展学校大型活动、服务学校中心、参加对外比赛

成绩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由考核评定小组进行评定。打分时,应公布文化课教师考绩分的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以及平均分以上的人数和平均分以下的人数等作为参考。

3、对工勤人员非担课部分的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对其分管工作履行岗位职责进行考核评定。工作特别突出的(严格限制名额15%)与任课教师的平均分持平,其余应在任课教师的平均分与最低分之间。

4、工勤人员兼文化课所得考绩分按文化课工作量比例计入考绩实得分。

5、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比照任课教师考绩最高分,校级领导(支书、校长)低2个百分点,副校级领导低4个百分点,中层正职低5个百分点,中层副职低7个百分点计算;若领导担课,其文化课考绩与领导考绩按10%与90%的比例合并计算。

6、九年级教师成绩的最终得分要在原有得分的基础上上浮5%。

7、任课老师中考、末考同学科同级段一平二率总积分与级段第一名积分相差18分以上者(含18分),第一次予以诫勉谈话,第二次予以黄牌警告,并从实得绩效工资中扣除20元。

8、奖励项目及标准:

⑴经学校研究推荐,参加县级教研部门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学校将对做课教师按级别及名次予以奖励,其标准是: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2、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4、3、2分,其它类推。若不分等级,则按该级别最高等奖分。

⑵辅导学生奖:凡属自己辅导的学生在对外竞赛中获得较好的名次,或者辅导的作文、作品在国家正规出版物上发表,经学校认定每名县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以此类推。若不显示等级,按各级别最高标准予以奖励。对同一辅导老师的奖励以6分为界限,超过部分按20%累计加分。

⑶体、音、美、信息技术对外竞赛奖:体、音、美、信息技

术学科在对外竞赛中,团体获得较好名次,学校将对各责任人按其贡献大小予以奖励,最高限制在(2)的标准上,其余以0.5分的级差递减。若属学生获得单项奖励时可按辅导奖进行。(团体或个人获得一至三名按一等奖、四至六名按二等奖、七名以后按三等奖对待),学生参加体、音、美、信息技术竞赛获奖,对同一辅导老师的奖励以6分为界限,超过部分按20%累计加分。

以上活动全部经过教育部门单独或者联合组织,凡属同一类型比赛在多级皆获奖励时,只择最高奖予以奖励,以上奖励项目在参与活动之前,必须在学校备案、认可。

二、其它有关规定

1、关于一票否决的问题:在评先表优、年度考核、晋级等工作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⑴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辱骂殴打学生、或驱赶学生,情节较严重、影响较坏,受到上级立案查处者;

⑵学期考核分最低或考绩部分考核分最低或级段学科成绩为倒数第一且差距较大者;

⑶因违法乱纪、情节严重受到司法机关查处者;

⑷有违背计划生育政策者;

⑸顶风违纪向学生乱收费或向学生兜售资料,情节严重、影响较坏,受到上级立案查处者;

⑹因其它原因受到上级立案查处者。

2、以上所有考核项目一律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基数扣完可得负分,可触及工资。

三、兑现绩效工资办法

关于绩效工资兑现问题:期终考核后,根据考核分多少及每人每月的30%绩效工资,决定分值的高低,两项结合兑现奖金。具体为每人每月的30%绩效工资总额,除以全体教职工总考核分数,其商乘以个人得分为个人所得绩效工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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