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任何投资都必须拥有启动资金,土地储备也不例外。政府财政拨款可以作为土地储备机构的启动资金。但由于土地储备机构是一种事业性单位,政府财政拨款的启动资金十分有限,因此,这种方式只适用于土地储备机构初期的小额、小量土地储备。随着土地储备的数额和数量的增大,则可能出现一些问题,如没有后续资金、资金流周期与实际储备时间不一致等。因此,解决后续资金和时间不匹配的问题,就需要另想办法,比如向金融机构贷款来解决。
贷款可以获取大量资金。由于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是一个非常可靠且有保障的资金来源,也是土地储备筹资的主要资金来源。当前,全国土地储备机构在资金筹措上,大部分都依赖于商业银行贷款,而且它在总投资中所占比例也相当高。但向商业银行贷款也存在许多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是贷款利率较高,会使土地储备机构支付较高的利息和费用,增加财务成本。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贷款一般是短期贷款,期限较短,尤其是随着2004年6月份央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通知》后,明确规定各商业银行审慎发放房地产贷款,对土地收购储备贷款期限作出最长不得超过两年的规定。这无疑又提高了土地收购储备筹资的门槛。而城市土地收购储备时间较长,其要求占用的资金时间较长。
从实践看,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的筹措除了这两种方式,还可以有其他的方式,比如发行长期债券、土地资产证券化和土地开发信托筹资就是其中的新方式。
发行长期债券最大的特点是筹资成本低。这是因为债券受条款约束,安全性较高。因此,利息率较低,这就降低了土地储备机构筹资财务成本。
发行土地开发债券,筹集土地储备金专门用于土地开发项目;然后,通过土地收益偿还债务。土地储备机构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转让债券,从而获取资金,也可以通过向金融机构质押寻求套现。
当然,发行长期债券仍有一些不足,主要是发行长期债券要受许多条件约束,因而会影响土地储备机构的筹资能力。土地资产证券化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这个问题。
土地资产证券化是把土地储备机构储备的土地作为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从而用来筹资。所谓土地资产证券化是指以土地收益或土地贷款作为担保来发行证券的过程。由于土地是一种财产,俗称不动产,它有保值增值和抵御通货膨胀的功能,使得土地成为一种优质的资产,拥有土地就可以获得稳定的可预测的现金流,而且收益还可以分摊于整个存活期。它在不丧失土地产权的前提下,利用证券市场的功能,将不可移动的、难以分割的、不适合小规模投资的土地转化为可以流动的金融资产,这既吸收了直接投资的优点,又吸收了间接投资的优点,是一种全新的筹资方式。
这种土地资产证券化的方式,既拓展了土地储备筹资渠道,又降低了融资成本,可以说是变“死”钱为“活”钱,即将土地储备机构巨大的固定资产变为流动资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对土地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土地的价格会不断地上涨,实质是土地在不断的增值。而获得土地资产证券化的资产也会发生增值。因此,购买该项资产的投资者会增多。于是,它会吸引大量的投资者,大到金融机构,小到中小投资者。同时,由于土地收益或土地抵押贷款为担保的证券信用等级较高,而其利率则相应较低,从而可以降低土地储备机构的筹资成本。
由于土地资产证券化筹资是长期筹资,可以弥补银行因短期贷款而造成的信用困难所产生的信贷资金在时间上的脱节问题。但实行土地资产证券化要求土地市场和证券市场较发达,资产在未来能产生可预测的稳定收益;同时,要具有相当规模的资本市场,且投资者愿意购买这种证券为条件。这在土地市场和资本市场较发达的地区使用较普遍。
土地开发信托筹资是通过信托公司来获取资金,对储备阶段的土地进行开发整理。通过信托方式,可以把居民手中闲散资金集合后运用于具有稳定收益的、风险小的土地开发整理中,从而可以解决储备机构资金不足的问题。
信托方式筹集资金成本低,这是因为与银行相比,信托公司主要是直接募集社会资金,利润主要来源于消费者,可以以较低的成本运作。一般情况下,其利率水平要比银行低一个百分点。这对于动辄要几千万、几亿、几十亿的土地收购储备机构来说,将可以节约大量的财务成本。另外,由于信托募集资本方便灵活,可根据项目需要,专项募集,募集量可大可小,不受限制。
实际上,只有根据储备机构的具体情况,采取灵活的方式,综合选择使用这些筹资方式,实行组合筹资,方能扬长避短,顺利实现所需资金的筹集。
做任何投资都必须拥有启动资金,土地储备也不例外。政府财政拨款可以作为土地储备机构的启动资金。但由于土地储备机构是一种事业性单位,政府财政拨款的启动资金十分有限,因此,这种方式只适用于土地储备机构初期的小额、小量土地储备。随着土地储备的数额和数量的增大,则可能出现一些问题,如没有后续资金、资金流周期与实际储备时间不一致等。因此,解决后续资金和时间不匹配的问题,就需要另想办法,比如向金融机构贷款来解决。
贷款可以获取大量资金。由于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是一个非常可靠且有保障的资金来源,也是土地储备筹资的主要资金来源。当前,全国土地储备机构在资金筹措上,大部分都依赖于商业银行贷款,而且它在总投资中所占比例也相当高。但向商业银行贷款也存在许多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是贷款利率较高,会使土地储备机构支付较高的利息和费用,增加财务成本。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贷款一般是短期贷款,期限较短,尤其是随着2004年6月份央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通知》后,明确规定各商业银行审慎发放房地产贷款,对土地收购储备贷款期限作出最长不得超过两年的规定。这无疑又提高了土地收购储备筹资的门槛。而城市土地收购储备时间较长,其要求占用的资金时间较长。
从实践看,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的筹措除了这两种方式,还可以有其他的方式,比如发行长期债券、土地资产证券化和土地开发信托筹资就是其中的新方式。
发行长期债券最大的特点是筹资成本低。这是因为债券受条款约束,安全性较高。因此,利息率较低,这就降低了土地储备机构筹资财务成本。
发行土地开发债券,筹集土地储备金专门用于土地开发项目;然后,通过土地收益偿还债务。土地储备机构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转让债券,从而获取资金,也可以通过向金融机构质押寻求套现。
当然,发行长期债券仍有一些不足,主要是发行长期债券要受许多条件约束,因而会影响土地储备机构的筹资能力。土地资产证券化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这个问题。
土地资产证券化是把土地储备机构储备的土地作为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从而用来筹资。所谓土地资产证券化是指以土地收益或土地贷款作为担保来发行证券的过程。由于土地是一种财产,俗称不动产,它有保值增值和抵御通货膨胀的功能,使得土地成为一种优质的资产,拥有土地就可以获得稳定的可预测的现金流,而且收益还可以分摊于整个存活期。它在不丧失土地产权的前提下,利用证券市场的功能,将不可移动的、难以分割的、不适合小规模投资的土地转化为可以流动的金融资产,这既吸收了直接投资的优点,又吸收了间接投资的优点,是一种全新的筹资方式。
这种土地资产证券化的方式,既拓展了土地储备筹资渠道,又降低了融资成本,可以说是变“死”钱为“活”钱,即将土地储备机构巨大的固定资产变为流动资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对土地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土地的价格会不断地上涨,实质是土地在不断的增值。而获得土地资产证券化的资产也会发生增值。因此,购买该项资产的投资者会增多。于是,它会吸引大量的投资者,大到金融机构,小到中小投资者。同时,由于土地收益或土地抵押贷款为担保的证券信用等级较高,而其利率则相应较低,从而可以降低土地储备机构的筹资成本。
由于土地资产证券化筹资是长期筹资,可以弥补银行因短期贷款而造成的信用困难所产生的信贷资金在时间上的脱节问题。但实行土地资产证券化要求土地市场和证券市场较发达,资产在未来能产生可预测的稳定收益;同时,要具有相当规模的资本市场,且投资者愿意购买这种证券为条件。这在土地市场和资本市场较发达的地区使用较普遍。
土地开发信托筹资是通过信托公司来获取资金,对储备阶段的土地进行开发整理。通过信托方式,可以把居民手中闲散资金集合后运用于具有稳定收益的、风险小的土地开发整理中,从而可以解决储备机构资金不足的问题。
信托方式筹集资金成本低,这是因为与银行相比,信托公司主要是直接募集社会资金,利润主要来源于消费者,可以以较低的成本运作。一般情况下,其利率水平要比银行低一个百分点。这对于动辄要几千万、几亿、几十亿的土地收购储备机构来说,将可以节约大量的财务成本。另外,由于信托募集资本方便灵活,可根据项目需要,专项募集,募集量可大可小,不受限制。
实际上,只有根据储备机构的具体情况,采取灵活的方式,综合选择使用这些筹资方式,实行组合筹资,方能扬长避短,顺利实现所需资金的筹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