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人事处通知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2009年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包括初定、确认和转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评审(包括初定、确认和转评)重庆市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申报评审(包括初定)国网公司政工、工程、图教等其他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申报评审重庆市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等)。
二、有关规定和要求
教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国网公司政工、工程、图教等其他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由学校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定,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由学校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议通过,报重庆市相关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一) 评审依据
1、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执行(见附件)。
2、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条件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印发†重庆市高职高专、成人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教授、副教授职务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渝教职改„2007‟15号)执行(如当年有新文件则按新文件要求执行)。
3、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印发†重庆市实验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渝教职改„2007‟11号)执行(如当年有新文件则按新文件要求执行)。
4、国网公司政工、工程、图教等其他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条件按•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确认)办法(试行)‣执行。
(二)任职年限要求
1、重庆市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到2009年12月31日止。对任职年限不够,但能力和业绩突出、确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破格评审条件的有关文件规定。
2、国网公司政工、工程、图教等其他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到2009年8月31日止。
(三)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
申报重庆市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相应级别考试,具体要求是:
1、计算机条件按•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5‟99号)规定执行;
2、外语条件按•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全市职称外语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53号)规定执行。
3、结合教委当年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四)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80学时”的规定,继续教育要求应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
三、提交申报材料
所提交申报材料皆需交验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应装订成册,并附有材料总目录,编好页码。
(一)初定重庆市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2、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纸质一式两份,电子版1份)。
3、重庆市(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纸质22份,电子版1份)。
4、工作后所撰写论文、获奖证书及各种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
(二)申报评审(包括确认和转评)重庆市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系列)初、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2、教师资格证书(实验技术系列除外)复印件1份。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申报评审初级除外)。
4、(除确认情况填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外,其他的填)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纸质一式两份,电子版1份);。
5、重庆市(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纸质22份,电子版1份)。
6、外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或免试情况说明)1份。
7、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或免试情况说明)1份。
8、论文、教材、论著、专业技术报告、教学成果等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
9、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三) 申报国网公司政工、工程、图教等其他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2、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确认)表(纸质一式两份,电子1份,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hr.cqepc.com.cn/down/index.asp下载软件,填写后打印)。
3、( )系列(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纸质22份,电子版一份)。
4、工作后所撰写论文、获奖证书及各种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
四、日程安排
五、评审费标准
1、高级280元/人,中级120元/人,初级60元/人。
2、申报材料一经报评委会评审,评审费及申报评审材料不予退还。
六、本通知所涉及的表格样式均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hr.cqepc.com.cn/down/index.asp下载,所涉及的文件见人事处网站的“人事通知”和“职称评审”专栏http://hr.cqepc.com.cn/infos/index.asp?bcid=3。
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初、中级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系列)职务评审条件(试行)
人 事 处 二○○九年六月十日
附件: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建立健全教学、科研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学校教职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职工提高教育水平、学术水平、实践技能水平及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根据国家人事部、重庆市人事局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教师系列(讲师、助教职务)
一、 范围和对象
从事教学工作的专职人员或者在教育、管理、科研岗位上工作并兼职从事教学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果的人员。
二、 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全面地、熟练地履行现职务职责,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学风端正。
三、初定为助教、讲师职务的基本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见习1年期满,可初定为助教职务。
2、研究生班毕业或第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为助教职务。
3、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相关教学工作2年,可初定为讲师职务。
四、评审为助教、讲师职务的基本条件
1、成人高等、中等专业院校毕业生不实行初定,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可按规定程序申报助教职务。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任助教职务4年及以上,可申报评审讲师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满5年,可申报评审讲师职务。
4、职称外语、计算机及高校教师资格要求
(1)评审助教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作要求。
(2)评审讲师按当年重庆市教委职改办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3)评审助教、讲师必须具备高校教师任职资格。
5、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晋升高一级职称人员每年需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80学时。
6、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基本条件
(1)晋升助教职务
a. 承担一门课程的讲授、辅导、答疑、辅导课、课堂讨论,协助指导学生的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
b. 参加实验室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参加组织和指导学生实验,生产现场实习、社会调查、三下乡活动等方面的工作,累计应为3周时间以上。
c. 担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且任职期间考核合格。
d. 参加教育教学法研究或科学研究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要求撰写1篇内容为教学、教改方面的论文。
(2)晋升讲师职务
a. 系统地担任一门及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同时利用电教片、多媒体、CAI课件等多形式教学;认真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等;组织学生课堂讨论,独立指导学生的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
b. 参加本专业一线生产、建设、服务、管理工作(含参加实验室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组织和指导学生生产现场实习、社会调查、三下乡活动;累计时间应为20周学时以上。
c. 组织和指导学生实验教学工作,编写实验课教材和实习实训实验指导书。主动到企业学习、收资,编撰适合教学需要的内部讲义和教材等方面的工作。
d.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咨询、社区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参加编写和审议教材或教学大纲。
e.近4年来,担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1年及以上,且任职期间考核合格。
f. 参加教育教学方法研究或科学研究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以第1作者身份发表论文2篇(增刊、内刊、刊物录
用证明不能作为正式材料报送),论文中必须有1篇为教学、教改方面的内容,另1篇论文内容应与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相关,与工作职责相关。
g. 教育教学质量良好,任职期间考核合格。
实验技术系列(实验员、助理实验师、实验师职务)
一、 范围和对象
从事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的教师与从事实验技术及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 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全面地、熟练地履行现职务职责,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学风端正。
三、初定为助理实验师、实验师职务的基本条件
(一)高、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为实验员职务。
(二)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可初定为助理实验师职务。
(三)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为助理实验师职务。
(四)研究生班毕业或第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为助理实验师职务。
(五)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相关教学工作2年,可初定为实验师职务。
四、评审为实验员、助理实验师、实验师职务的基本条件
成人高等、中等专业院校毕业生不实行初定,可按规定程序申报高一级职务。实验员、助理实验师、实验师职务的评审条件参照•重庆市高等学校实验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试行)‣。
本评审条件只是以上系列各级职务申报的基本要求,其业绩成果是否达到各级职务所要求的水平由评委会的专家根据申报人提供的材料提出具体评审意见。
本评审条件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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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人事处通知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2009年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包括初定、确认和转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评审(包括初定、确认和转评)重庆市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申报评审(包括初定)国网公司政工、工程、图教等其他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申报评审重庆市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等)。
二、有关规定和要求
教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国网公司政工、工程、图教等其他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由学校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定,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由学校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议通过,报重庆市相关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一) 评审依据
1、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执行(见附件)。
2、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条件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印发†重庆市高职高专、成人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教授、副教授职务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渝教职改„2007‟15号)执行(如当年有新文件则按新文件要求执行)。
3、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印发†重庆市实验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渝教职改„2007‟11号)执行(如当年有新文件则按新文件要求执行)。
4、国网公司政工、工程、图教等其他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条件按•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确认)办法(试行)‣执行。
(二)任职年限要求
1、重庆市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到2009年12月31日止。对任职年限不够,但能力和业绩突出、确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破格评审条件的有关文件规定。
2、国网公司政工、工程、图教等其他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到2009年8月31日止。
(三)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
申报重庆市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相应级别考试,具体要求是:
1、计算机条件按•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5‟99号)规定执行;
2、外语条件按•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全市职称外语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53号)规定执行。
3、结合教委当年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四)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80学时”的规定,继续教育要求应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
三、提交申报材料
所提交申报材料皆需交验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应装订成册,并附有材料总目录,编好页码。
(一)初定重庆市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2、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纸质一式两份,电子版1份)。
3、重庆市(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纸质22份,电子版1份)。
4、工作后所撰写论文、获奖证书及各种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
(二)申报评审(包括确认和转评)重庆市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系列)初、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2、教师资格证书(实验技术系列除外)复印件1份。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申报评审初级除外)。
4、(除确认情况填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外,其他的填)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纸质一式两份,电子版1份);。
5、重庆市(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纸质22份,电子版1份)。
6、外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或免试情况说明)1份。
7、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或免试情况说明)1份。
8、论文、教材、论著、专业技术报告、教学成果等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
9、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三) 申报国网公司政工、工程、图教等其他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2、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确认)表(纸质一式两份,电子1份,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hr.cqepc.com.cn/down/index.asp下载软件,填写后打印)。
3、( )系列(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纸质22份,电子版一份)。
4、工作后所撰写论文、获奖证书及各种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
四、日程安排
五、评审费标准
1、高级280元/人,中级120元/人,初级60元/人。
2、申报材料一经报评委会评审,评审费及申报评审材料不予退还。
六、本通知所涉及的表格样式均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hr.cqepc.com.cn/down/index.asp下载,所涉及的文件见人事处网站的“人事通知”和“职称评审”专栏http://hr.cqepc.com.cn/infos/index.asp?bcid=3。
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初、中级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系列)职务评审条件(试行)
人 事 处 二○○九年六月十日
附件: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建立健全教学、科研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学校教职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职工提高教育水平、学术水平、实践技能水平及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根据国家人事部、重庆市人事局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教师系列(讲师、助教职务)
一、 范围和对象
从事教学工作的专职人员或者在教育、管理、科研岗位上工作并兼职从事教学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果的人员。
二、 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全面地、熟练地履行现职务职责,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学风端正。
三、初定为助教、讲师职务的基本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见习1年期满,可初定为助教职务。
2、研究生班毕业或第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为助教职务。
3、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相关教学工作2年,可初定为讲师职务。
四、评审为助教、讲师职务的基本条件
1、成人高等、中等专业院校毕业生不实行初定,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可按规定程序申报助教职务。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任助教职务4年及以上,可申报评审讲师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满5年,可申报评审讲师职务。
4、职称外语、计算机及高校教师资格要求
(1)评审助教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作要求。
(2)评审讲师按当年重庆市教委职改办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3)评审助教、讲师必须具备高校教师任职资格。
5、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晋升高一级职称人员每年需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80学时。
6、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基本条件
(1)晋升助教职务
a. 承担一门课程的讲授、辅导、答疑、辅导课、课堂讨论,协助指导学生的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
b. 参加实验室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参加组织和指导学生实验,生产现场实习、社会调查、三下乡活动等方面的工作,累计应为3周时间以上。
c. 担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且任职期间考核合格。
d. 参加教育教学法研究或科学研究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要求撰写1篇内容为教学、教改方面的论文。
(2)晋升讲师职务
a. 系统地担任一门及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同时利用电教片、多媒体、CAI课件等多形式教学;认真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等;组织学生课堂讨论,独立指导学生的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
b. 参加本专业一线生产、建设、服务、管理工作(含参加实验室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组织和指导学生生产现场实习、社会调查、三下乡活动;累计时间应为20周学时以上。
c. 组织和指导学生实验教学工作,编写实验课教材和实习实训实验指导书。主动到企业学习、收资,编撰适合教学需要的内部讲义和教材等方面的工作。
d.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咨询、社区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参加编写和审议教材或教学大纲。
e.近4年来,担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1年及以上,且任职期间考核合格。
f. 参加教育教学方法研究或科学研究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以第1作者身份发表论文2篇(增刊、内刊、刊物录
用证明不能作为正式材料报送),论文中必须有1篇为教学、教改方面的内容,另1篇论文内容应与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相关,与工作职责相关。
g. 教育教学质量良好,任职期间考核合格。
实验技术系列(实验员、助理实验师、实验师职务)
一、 范围和对象
从事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的教师与从事实验技术及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 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全面地、熟练地履行现职务职责,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学风端正。
三、初定为助理实验师、实验师职务的基本条件
(一)高、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为实验员职务。
(二)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可初定为助理实验师职务。
(三)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为助理实验师职务。
(四)研究生班毕业或第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为助理实验师职务。
(五)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相关教学工作2年,可初定为实验师职务。
四、评审为实验员、助理实验师、实验师职务的基本条件
成人高等、中等专业院校毕业生不实行初定,可按规定程序申报高一级职务。实验员、助理实验师、实验师职务的评审条件参照•重庆市高等学校实验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试行)‣。
本评审条件只是以上系列各级职务申报的基本要求,其业绩成果是否达到各级职务所要求的水平由评委会的专家根据申报人提供的材料提出具体评审意见。
本评审条件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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