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法会通[2012] 2 号
关于征集第七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
论文的通知
来源:宁夏法学会
陕西、云南、甘肃、四川、新疆、重庆、青海、西藏、广西、贵州省(直辖市、自治区)法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
根据中国法学会的部署和“中国〃西部法治论坛”联席会议纪要精神,2012年第七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将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承办,现将论文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主题:文化发展与法治建设
分 论 题:
1、文化体制改革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2、西部地区法治文化建设问题研究
3、西部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
4、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法律保障研究
5、西部地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6、保护和发掘西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问题研究
7、以法治文化建设引领西部地区社会管理创新问题研究
8、西部地区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路径研究
9、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管理与法治建设研究
10、社会管理格局与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发展道路研究
11、促进民族和谐的法治研究
12、西部经济社会发展中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居民住房等涉及基本民生的法律问题研究
13、西部地区扶贫开发工作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14、西部地区慈善事业发展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15、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二、论文撰写要求
请按照论坛主题和分论题,组织专家学者积极撰写参会论文,题目可自拟。论文字数原则上限定在8000字以内,正文前撰写内容摘要、关键词及作者简介,正文后附注释和参考文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经初评后分别推荐参会论文10篇(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3篇,优秀奖4篇),于2012年4月15日前依序号发电子文件至宁夏法学会,并在邮件主题栏内标注“西部法治论坛”征文字样,请按时提交参会论文,确保论坛如期举办。
三、论文评奖
我会将依据征文的初评篇目,组织论文的评奖工作,奖
项设置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奖论文将结集出版。
四、论坛时间
本届论坛拟于2012年6月在宁夏银川市举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
邮政编码:750002
地 址:宁夏银川市正源南街220号银川海关主楼三楼
电子邮箱:ningxiafaxuehui@126.com
电 话:0951-5677425(兼传真)
宁夏法学会
二О一二年二月一日
宁法会通[2012] 2 号
关于征集第七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
论文的通知
来源:宁夏法学会
陕西、云南、甘肃、四川、新疆、重庆、青海、西藏、广西、贵州省(直辖市、自治区)法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
根据中国法学会的部署和“中国〃西部法治论坛”联席会议纪要精神,2012年第七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将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承办,现将论文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主题:文化发展与法治建设
分 论 题:
1、文化体制改革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2、西部地区法治文化建设问题研究
3、西部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
4、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法律保障研究
5、西部地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6、保护和发掘西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问题研究
7、以法治文化建设引领西部地区社会管理创新问题研究
8、西部地区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路径研究
9、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管理与法治建设研究
10、社会管理格局与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发展道路研究
11、促进民族和谐的法治研究
12、西部经济社会发展中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居民住房等涉及基本民生的法律问题研究
13、西部地区扶贫开发工作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14、西部地区慈善事业发展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15、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二、论文撰写要求
请按照论坛主题和分论题,组织专家学者积极撰写参会论文,题目可自拟。论文字数原则上限定在8000字以内,正文前撰写内容摘要、关键词及作者简介,正文后附注释和参考文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经初评后分别推荐参会论文10篇(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3篇,优秀奖4篇),于2012年4月15日前依序号发电子文件至宁夏法学会,并在邮件主题栏内标注“西部法治论坛”征文字样,请按时提交参会论文,确保论坛如期举办。
三、论文评奖
我会将依据征文的初评篇目,组织论文的评奖工作,奖
项设置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奖论文将结集出版。
四、论坛时间
本届论坛拟于2012年6月在宁夏银川市举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
邮政编码:750002
地 址:宁夏银川市正源南街220号银川海关主楼三楼
电子邮箱:ningxiafaxuehui@126.com
电 话:0951-5677425(兼传真)
宁夏法学会
二О一二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