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
根据旺安办„2012‟14号文件精神及县政府安委会2012年第一次成员(扩大)会议要求。我镇认真落实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安排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人民政府及时召开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会议,会议对国发﹝2010﹞23号文件和国发﹝2011﹞40号文件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对县政府安委会2012年第一次成员(扩大)会议进行了传达。根据 我镇实际情况和双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通知)„2012‟33号文件以及双府﹝2012﹞35号文件(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成立了以镇长主抓、分管安全副镇长具体抓、“一岗双责领导配合抓”的良好格局,以及由镇安办、派出所、交警队、交管办、卫生院、工商所、国土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行动检查整治小组。深入一线督促指导,确保此次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检查小组的工作开展情况接受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监督指导,切实落实工作职责。
二、明确目标责任
认真对照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任务分
解到岗,把责任落实到人,形成“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安全监管工作格局,切实增强干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自觉地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农村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并贯穿于其中,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的轨道。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与各村、各单位、各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实行领导干部包村、包企业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狠抓责任制的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从生产环节和岗位的标准化抓起,把安全生产的措施、责任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流程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安全检查
(一)道路交通及水上交通安全
一是制定完善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制度等5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管理制度,以及双汇镇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等5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岗位职责。规范软件台帐,制作了辖区基本情况登记薄、机动车辆登记薄等10类档案,并分别造册存档,实行动态管理及月报制度。二是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及时与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三是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村对村社道路桥涵及人行索桥的通行状况进
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治的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四是对全镇范围内的机动车辆特别是摩托车进行了认真清理、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路检路查,加大对“三无”车辆和“三超”(超载、超限、超速)行为的打击力度,严禁报废、带病车辆上路行驶。五是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定期组织机动车辆业主或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六是定期召开部门例会,研究讨论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加强客运船舶管理,继续深化水上交通“救生衣”行动,规范客运船舶安全行驶秩序。确保我镇水上交通安全持续稳定好转。
为贯彻落实河道采砂整治工作,我镇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加大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力度,从源头遏制非法采砂途径,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加强船舶管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采砂行为。镇管船站清查辖区河道自用船舶及“三无船舶”。加强自用船审批管理,逐船登记造册,建立船舶管理台帐,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人。联合县水务局、海事部门、派出所严厉查处自用船非法采砂行为。二是扩大宣传覆盖范围。全镇上下通过写标语、挂横幅、广播等形式加大宣传,营造河道采砂整治工作强力氛围。三是对非法采砂业主发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和非法采砂应付责任及限期整改的告知书。
(二)煤矿安全
严格按照国务院446号令及《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煤矿资源整合,“一通三防”和瓦斯监控系统为重点,全面清理排查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认真抓好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全力推进资源整合进度,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有序进行。
(三)地质灾害点安全
一是针对各个地质灾害点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和紧急避险场所,二是加强培训,对地质灾害紧急避险知识进行了深入宣传培训,切实提高受威胁群众的自救互救意识,并印发安全隐患告知书到人,防止次生灾害发生。三是与各个地质灾害点监测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和义务,进一步落实责任。四是各地质灾害点做好地质灾害汛前巡查,并将巡查情况定期及时上报镇安办。
(四)农村消防及森林防火安全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继续强化农村“1234”消防工程建设,加大双汇、汶水场镇隐患治理力度,认真落实双河中学、双汇小学、双汇卫生院等镇级单位消防设备配备及消防队伍建设,确保消防设施性能良好,安全通道畅通,救援预案合理。
森林防火,一是各村(居)委会成立一支10人以上的农村义务消防队伍,定期组织队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巡回检查,
及时排除火灾隐患;二是由林业站负责,根据人员结构调整,对《双汇镇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了重新编制,悬挂宣传标语10副,三是落实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组织镇村干部认真开展巡查,并坚持好值班制度。四是通过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悬挂标语、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五不烧”规定(未经批准不烧、未开设防火线不烧、未做好扑火准备不烧、高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时段不烧、无人看守不烧)。增强群防意识,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中小学安全及人口密集地安全
组织镇安办组织派出所、工商所以及卫生院等相关部门对中、小学及双汇、汶水场镇进行了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食品药品、消防,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镇安办、交管办及派出所均派出相关人在学生上学、放学等重要时段现场监督执勤,严防黑车揽客、超员超载等行为,4月16日,在双河中学、双汇小学分别开展了法制、安全讲座及应急疏散演练。
(六)在建工程安全
镇安办、村建所、爱卫办对全镇正在施工的建设项目进行了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集中检查,严防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质量问题;规范在建工程的安全设施行为,查看特种设备的证件是否齐备,对在建房屋的施工人员的进行安全教育,确保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的人生安全。对存在安全隐患
的督促其立即整改。
(七)农电安全
镇安办组织供电所专业人员对全镇范围内高、低压输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村积极配合检查。对查出的13处安全隐患进行了立即整改,并争取农电改造项目,彻底消除农村用电安全隐患,确保全镇用电安全。
(八)食品卫生安全
为切实加强本辖区内食品安全,我镇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与餐饮单位、各村(居)委会、各食品摊点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在此次春季安全大检查中,镇安办会同卫生院、工商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对中小学食堂及场镇饮食摊点店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对对其餐饮用具的保洁消毒情况、食品加工场所的操作流程、卫生条件、卫生设施是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资格、食品进货渠道、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卫生场所的卫生状况、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持证管理等进行了仔细检查。对有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食品,坚决予以依法销毁或打击。
(九)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深化专项整治的要求,对烟花爆竹、液化气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并与烟花爆
竹零售点业主及有民爆物品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此次共检查烟花爆竹零售店7家,为发现安全隐患。学校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禁止学生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对有民爆物品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坚决防止民爆物品爆炸事故的发生。
在此次春季大检查结束后,镇安委会立即组织会议进行经验交流总结,会上对检查情况作了通报,查找不足之处。我镇将继续保持安全生产这时刻不放松的工作态度,建立稳定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我镇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保持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Ο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双汇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
根据旺安办„2012‟14号文件精神及县政府安委会2012年第一次成员(扩大)会议要求。我镇认真落实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安排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人民政府及时召开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会议,会议对国发﹝2010﹞23号文件和国发﹝2011﹞40号文件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对县政府安委会2012年第一次成员(扩大)会议进行了传达。根据 我镇实际情况和双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通知)„2012‟33号文件以及双府﹝2012﹞35号文件(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成立了以镇长主抓、分管安全副镇长具体抓、“一岗双责领导配合抓”的良好格局,以及由镇安办、派出所、交警队、交管办、卫生院、工商所、国土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行动检查整治小组。深入一线督促指导,确保此次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检查小组的工作开展情况接受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监督指导,切实落实工作职责。
二、明确目标责任
认真对照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任务分
解到岗,把责任落实到人,形成“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安全监管工作格局,切实增强干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自觉地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农村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并贯穿于其中,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的轨道。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与各村、各单位、各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实行领导干部包村、包企业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狠抓责任制的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从生产环节和岗位的标准化抓起,把安全生产的措施、责任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流程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安全检查
(一)道路交通及水上交通安全
一是制定完善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制度等5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管理制度,以及双汇镇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等5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岗位职责。规范软件台帐,制作了辖区基本情况登记薄、机动车辆登记薄等10类档案,并分别造册存档,实行动态管理及月报制度。二是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及时与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三是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村对村社道路桥涵及人行索桥的通行状况进
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治的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四是对全镇范围内的机动车辆特别是摩托车进行了认真清理、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路检路查,加大对“三无”车辆和“三超”(超载、超限、超速)行为的打击力度,严禁报废、带病车辆上路行驶。五是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定期组织机动车辆业主或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六是定期召开部门例会,研究讨论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加强客运船舶管理,继续深化水上交通“救生衣”行动,规范客运船舶安全行驶秩序。确保我镇水上交通安全持续稳定好转。
为贯彻落实河道采砂整治工作,我镇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加大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力度,从源头遏制非法采砂途径,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加强船舶管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采砂行为。镇管船站清查辖区河道自用船舶及“三无船舶”。加强自用船审批管理,逐船登记造册,建立船舶管理台帐,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人。联合县水务局、海事部门、派出所严厉查处自用船非法采砂行为。二是扩大宣传覆盖范围。全镇上下通过写标语、挂横幅、广播等形式加大宣传,营造河道采砂整治工作强力氛围。三是对非法采砂业主发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和非法采砂应付责任及限期整改的告知书。
(二)煤矿安全
严格按照国务院446号令及《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煤矿资源整合,“一通三防”和瓦斯监控系统为重点,全面清理排查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认真抓好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全力推进资源整合进度,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有序进行。
(三)地质灾害点安全
一是针对各个地质灾害点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和紧急避险场所,二是加强培训,对地质灾害紧急避险知识进行了深入宣传培训,切实提高受威胁群众的自救互救意识,并印发安全隐患告知书到人,防止次生灾害发生。三是与各个地质灾害点监测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和义务,进一步落实责任。四是各地质灾害点做好地质灾害汛前巡查,并将巡查情况定期及时上报镇安办。
(四)农村消防及森林防火安全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继续强化农村“1234”消防工程建设,加大双汇、汶水场镇隐患治理力度,认真落实双河中学、双汇小学、双汇卫生院等镇级单位消防设备配备及消防队伍建设,确保消防设施性能良好,安全通道畅通,救援预案合理。
森林防火,一是各村(居)委会成立一支10人以上的农村义务消防队伍,定期组织队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巡回检查,
及时排除火灾隐患;二是由林业站负责,根据人员结构调整,对《双汇镇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了重新编制,悬挂宣传标语10副,三是落实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组织镇村干部认真开展巡查,并坚持好值班制度。四是通过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悬挂标语、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五不烧”规定(未经批准不烧、未开设防火线不烧、未做好扑火准备不烧、高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时段不烧、无人看守不烧)。增强群防意识,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中小学安全及人口密集地安全
组织镇安办组织派出所、工商所以及卫生院等相关部门对中、小学及双汇、汶水场镇进行了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食品药品、消防,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镇安办、交管办及派出所均派出相关人在学生上学、放学等重要时段现场监督执勤,严防黑车揽客、超员超载等行为,4月16日,在双河中学、双汇小学分别开展了法制、安全讲座及应急疏散演练。
(六)在建工程安全
镇安办、村建所、爱卫办对全镇正在施工的建设项目进行了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集中检查,严防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质量问题;规范在建工程的安全设施行为,查看特种设备的证件是否齐备,对在建房屋的施工人员的进行安全教育,确保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的人生安全。对存在安全隐患
的督促其立即整改。
(七)农电安全
镇安办组织供电所专业人员对全镇范围内高、低压输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村积极配合检查。对查出的13处安全隐患进行了立即整改,并争取农电改造项目,彻底消除农村用电安全隐患,确保全镇用电安全。
(八)食品卫生安全
为切实加强本辖区内食品安全,我镇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与餐饮单位、各村(居)委会、各食品摊点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在此次春季安全大检查中,镇安办会同卫生院、工商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对中小学食堂及场镇饮食摊点店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对对其餐饮用具的保洁消毒情况、食品加工场所的操作流程、卫生条件、卫生设施是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资格、食品进货渠道、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卫生场所的卫生状况、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持证管理等进行了仔细检查。对有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食品,坚决予以依法销毁或打击。
(九)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深化专项整治的要求,对烟花爆竹、液化气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并与烟花爆
竹零售点业主及有民爆物品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此次共检查烟花爆竹零售店7家,为发现安全隐患。学校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禁止学生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对有民爆物品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坚决防止民爆物品爆炸事故的发生。
在此次春季大检查结束后,镇安委会立即组织会议进行经验交流总结,会上对检查情况作了通报,查找不足之处。我镇将继续保持安全生产这时刻不放松的工作态度,建立稳定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我镇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保持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Ο一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