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管理奖惩制度
为强化医院感染管理,进一步完善医院感染管理的制度和规范,切实将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医院管理有关条例和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医院感染管理细则如下:
一、奖励
(一) 科室奖励:
1、经感控办检查和考核,奖励每季度各项院感控制质量考核达标(≥95分)的科室,每次100元,重点科室每次200元。
2、积极配合上级卫生监督检查,各项检查均合格的科室,每科奖励100元。
3、预警医院感染流行趋势,及时发现及报告感控办(经核实),奖励科室500元。
4、积极配合感控办开展现患率调查,奖100元。
5、积极配合感控办开展各项目标性监测,奖100元。
(二)个人奖励
1、各科正常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完成各项管理工作,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科室季度各项院感控制质量考核达标的科室,奖励管理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成员每人每月20元。
2、预警医院感染流行趋势,发现并及时报告,(经核实)奖励个人100元。
3、积极配合感控办开展现患率调查,奖励个人30元。
4、积极配合感控办开展各项目标性监测,奖励个人30元。
5、任何人发现我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立即采取相应制止措施,并报告医院总值班和医院感染控制管理部,经调查核实后将给予每次2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二、处罚
(一)科室管理
1、经感控办检查和考核,每季度各项院感控制质量考核不达标(
2、感控办组织的培训各科室参加培训人员每次不能少于70%,无故少于70%者,每次扣除科室奖金300元。
3、未能及时发现医院感染暴发流行趋势,未及时上报感控办,造成医院感染暴发流行的,扣科室2000元。
4、科室对上次感控办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未能予以整改的,每项扣100元。
4、科室环境卫生学监测、消毒效果监测、手卫生监测等项目不合格者,每次每项扣30元。
4、上级卫生监督检查,微生物监测抽检不合格每次每项扣相关科室50元。
(二)个人处罚
1、无故不参加感控办组织的感控兼职医生、兼职护士培训的,每人每次扣100元。
2、未能及时上报医院感染病例的,每迟报一例扣主管医生20元,每漏报一例扣主管医生100元。未能及时发现医院感染暴发流行趋势,未及时上报感控办,造成医院感染暴发流行的,扣相关责任人500元。
3、传染病报告奖惩见《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
4、发现我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未及时报告者,将给予当事人500元经济处罚。
5、凡个人违反规定,私自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的,给予警告,处以经济罚款(按涉及价值的10倍标准)。因转让、买卖医疗废物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的,给予1-3万元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医院感染管理奖惩制度
为强化医院感染管理,进一步完善医院感染管理的制度和规范,切实将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医院管理有关条例和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医院感染管理细则如下:
一、奖励
(一) 科室奖励:
1、经感控办检查和考核,奖励每季度各项院感控制质量考核达标(≥95分)的科室,每次100元,重点科室每次200元。
2、积极配合上级卫生监督检查,各项检查均合格的科室,每科奖励100元。
3、预警医院感染流行趋势,及时发现及报告感控办(经核实),奖励科室500元。
4、积极配合感控办开展现患率调查,奖100元。
5、积极配合感控办开展各项目标性监测,奖100元。
(二)个人奖励
1、各科正常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完成各项管理工作,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科室季度各项院感控制质量考核达标的科室,奖励管理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成员每人每月20元。
2、预警医院感染流行趋势,发现并及时报告,(经核实)奖励个人100元。
3、积极配合感控办开展现患率调查,奖励个人30元。
4、积极配合感控办开展各项目标性监测,奖励个人30元。
5、任何人发现我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立即采取相应制止措施,并报告医院总值班和医院感染控制管理部,经调查核实后将给予每次2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二、处罚
(一)科室管理
1、经感控办检查和考核,每季度各项院感控制质量考核不达标(
2、感控办组织的培训各科室参加培训人员每次不能少于70%,无故少于70%者,每次扣除科室奖金300元。
3、未能及时发现医院感染暴发流行趋势,未及时上报感控办,造成医院感染暴发流行的,扣科室2000元。
4、科室对上次感控办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未能予以整改的,每项扣100元。
4、科室环境卫生学监测、消毒效果监测、手卫生监测等项目不合格者,每次每项扣30元。
4、上级卫生监督检查,微生物监测抽检不合格每次每项扣相关科室50元。
(二)个人处罚
1、无故不参加感控办组织的感控兼职医生、兼职护士培训的,每人每次扣100元。
2、未能及时上报医院感染病例的,每迟报一例扣主管医生20元,每漏报一例扣主管医生100元。未能及时发现医院感染暴发流行趋势,未及时上报感控办,造成医院感染暴发流行的,扣相关责任人500元。
3、传染病报告奖惩见《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
4、发现我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未及时报告者,将给予当事人500元经济处罚。
5、凡个人违反规定,私自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的,给予警告,处以经济罚款(按涉及价值的10倍标准)。因转让、买卖医疗废物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的,给予1-3万元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