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根据《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社团管理章程》和校团委有关规定制定此章程范本。 二、此章程范本,旨在为学生社团制定章程时提供依据,规范社团行为。
三、学生社团制定章程,原则上应包括此章程范本所涉及的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补充。
四、学生社团据此制定的章程,须报校团委核准方能生效,校团委将以核准后的章程为据进行监督管理。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球协会”。 第二条 本社团的性质:学生自发组织
第三条 本社团的宗旨: 为广大网球爱好者提供一个学习和交流的平台,进一步浓厚校园的娱乐氛围,更好的开展网球运动和弘扬网球文化,增进学生体质,建设阳光体育工程,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现校园风采,促进友谊、展现烟汽院和谐之美。
第四条 本社团是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的成员,接受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党委宣传部的领导,接受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团委和学生会的监督管理,接受指导单位的指导.
第二章 活动范围
本社团的活动范围: (一)授课
每周一、三下午4:00—6:00为固定授课时间,地点在大专操场网球场。专项培训在每周六周日下午1:00—5:00,地点在大专操场网球场。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授课次数和时间及更换授课场地。
授课范围:网球基本技术,正手,反手,发球,截击等,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 (二)比赛
每月进行正规网球比赛进行男单,男双,女单,女双,混双比赛。 (三)联合举办活动
每年举办全校性的网球比赛。与各协会或其他组织合作。增加交流力度,扩大影响力。
第三章 会员
第一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正式学籍; (二) 承认本协会章程; 第二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出入会申请; (二) 缴纳会费
(三) 由协会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三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 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协会每次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五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六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协会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一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协会执行机构;
(三) 审议协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一年
第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五条 协会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 决定协会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 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主席、副主席、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 热心学生社团工作,具有责任心; (三) 热衷于网球运动;
(四) 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七条 本协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本协会主席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第八条 本协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协会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九条 副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枝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协助主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一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捐赠;
(三) 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 本协会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本协会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六条 本协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安阳师范学院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七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协会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校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八条 本协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一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程序,由学生会、本协会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协会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校团委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一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协会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条 本协会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五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团委的监督下,按照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章程经2013年10月26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 第三条 本章程自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说 明
一、根据《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社团管理章程》和校团委有关规定制定此章程范本。 二、此章程范本,旨在为学生社团制定章程时提供依据,规范社团行为。
三、学生社团制定章程,原则上应包括此章程范本所涉及的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补充。
四、学生社团据此制定的章程,须报校团委核准方能生效,校团委将以核准后的章程为据进行监督管理。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球协会”。 第二条 本社团的性质:学生自发组织
第三条 本社团的宗旨: 为广大网球爱好者提供一个学习和交流的平台,进一步浓厚校园的娱乐氛围,更好的开展网球运动和弘扬网球文化,增进学生体质,建设阳光体育工程,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现校园风采,促进友谊、展现烟汽院和谐之美。
第四条 本社团是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的成员,接受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党委宣传部的领导,接受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团委和学生会的监督管理,接受指导单位的指导.
第二章 活动范围
本社团的活动范围: (一)授课
每周一、三下午4:00—6:00为固定授课时间,地点在大专操场网球场。专项培训在每周六周日下午1:00—5:00,地点在大专操场网球场。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授课次数和时间及更换授课场地。
授课范围:网球基本技术,正手,反手,发球,截击等,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 (二)比赛
每月进行正规网球比赛进行男单,男双,女单,女双,混双比赛。 (三)联合举办活动
每年举办全校性的网球比赛。与各协会或其他组织合作。增加交流力度,扩大影响力。
第三章 会员
第一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正式学籍; (二) 承认本协会章程; 第二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出入会申请; (二) 缴纳会费
(三) 由协会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三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 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协会每次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五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六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协会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一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协会执行机构;
(三) 审议协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一年
第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五条 协会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 决定协会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 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主席、副主席、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 热心学生社团工作,具有责任心; (三) 热衷于网球运动;
(四) 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七条 本协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本协会主席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第八条 本协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协会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九条 副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枝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协助主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一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捐赠;
(三) 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 本协会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本协会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六条 本协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安阳师范学院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七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协会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校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八条 本协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一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程序,由学生会、本协会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协会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校团委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一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协会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条 本协会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五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团委的监督下,按照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章程经2013年10月26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 第三条 本章程自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