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河南省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区的
报 告
一、基本情况
河南省林州产业集聚区是河南省180个产业集聚区之
一,是在省级开发区——河南林州经济开发区基础上建设发展起来的。林州产业集聚区位于林州市区东北部,包括陵阳镇全部以及姚村、河顺、横水和城郊等乡镇的部分区域。规划面积24.45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11.51平方公里,发展区5.69平方公里,控制区7.25平方公里。在产业发展上以高端装备制造和高新技术为主导产业,是林州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区内集中了凤宝特钢、重机集团、林丰铝电、大唐热电等十余家大型企业和多个亿元以上投资项目,规划建设了铝电工业园、装备制造工业园、生物科技园、电子电气园、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园、光伏产业园等多个专业园区。2010年底入驻企业154家,实现企业销售收入234.6亿元,税收收入完成2.1亿元。
二、创建意义
当前,我国环境污染呈加剧蔓延的趋势,且污染物也由
单一型向复合型发展,其复杂性和严峻性是其他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从未有过的。如何创新发展模式,实现经济、环境
的和谐发展极为迫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友
好型社会建设和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环境友
好型集聚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创建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区有利于促进节能减
排。林州产业集聚区原有传统产业重工业比重较大,能耗较
高,资源消耗高、污染物排放较大,创建环境友好型产业集
聚区对于促进林州产业集聚区资源节约利用、节能减排,有
效提高区内环境污染物集中排放处理水平,减轻环境压力,
提高产业集聚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创建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区有利于产业集聚区产
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林州市水资源相对短缺,人均耕地
占有量较低。工业经济脱胎于乡镇企业,具备一定基础,但
是工艺相对落后、能源消耗高、资源利用率低,污染较重,
可持续发展任务艰巨。创建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区要求在产
业发展上从粗放型向节约集约型转变。改变以原材料和初加
工产品为主的发展形态,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业层次,向
精密化和集成化的高附加值方向发展。对于加快产业结构调
整,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和技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三)创建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区有利于建设生态型城
市新区,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林州产业集聚区与市区一路
相隔,产业集聚区的生态环境直接关乎整个城区居民的生活
质量,关乎着整个城市的对外形象,建设环境友好型集聚区,
实现集聚区人和社会的良性互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
与环境协调发展,对提升林州城市形象、提高林州发展水平、
建设三省交界区域性中心城市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为
目标,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约型发展理念、大
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全面改善生态环
境质量,依靠科技进步,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整治,完
善监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
区,促进林州产业集聚区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四、基本原则
(一)可容性原则
以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环境容量为依据确定产业集聚区
经济发展的目标,经济增长的速度、质量、效益应同资源环境的
承载能力相统一;主动选择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的生产体系,
将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控制在产业集聚区生态环境可承受的范围
内。使集聚区在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高。
(二)最小化原则
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减少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在现有技
术经济条件下把产业集聚区污染负荷和生态影响控制到最小。
(三)科技创新原则
经济转型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优先应用环境友好型技术,引进环境友好型项目,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环境友好型产业体系。
五、创建目标
2011年,创建成为河南省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区。建立环境友好的工业与生态文明,将林州产业集聚区建设成为经济快速发展,生态环境良好的可持续发展区。
六、创建优势
(一)环境总体状况良好
区域内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辖区环境空气质量全年达到《环境空气质量》(GB309—51996)二级以上天数为280天左右,首要污染因子为PM10。辖区内声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产业集聚区内装备制造业企业规模相对较大,产业集群度相对较高。企业总量控制指标COD 为145吨/年,SO2为4700吨/年,分别占全市总量控制指标2.46%和53.16 %,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能稳定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2011年,辖区内将深入开展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钢铁企业配套烧结机脱硫和建设防风防尘网,集聚区内环境空气质
量将进一步改善;林州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中水回用后年可减少COD 排放量1825吨,产业集聚区内拟建的2.5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及配套管网,将对姚村镇及产业集聚区内所有污水进行处理并回用,年可减少COD 排放量1825吨,项目建成后将明显改善洹河丁家沟断面水质。
(二)发展规划科学合理
完成了《林州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报告》,并通过省环保厅审查。林州产业集聚区成立之初,就聘请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日本昭和设计株式会社、北京都市筑景国际建筑设计事务所等单位为林州产业集聚区编制了《林州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林州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多项规划,目前林州产业集聚区规划已报省政府批准。
(三)基础设施日益完备
林州产业集聚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建设了供电、供排水、供气、通讯线路等工程。在建设时坚持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同步完成了雨水污水分流,污水收集管网一步到位。日处理2.5万吨的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已完成科研报告编制,正在进行环评。目前已形成了“五横五纵”的园区道路网络,通车总里程达139公里,建成了园区供水管网1161公里、排水管网101公里、燃气管道14.6公里,架设电网
191.5公里,建成了220KV 变电站4座、110KV 变电站6座、35KV 变电站9座。
(四)主导产业集聚明显
林州产业集聚区在产业发展上以高端装备制造和高新技术为主导产业。装备制造业形成了煤矿综采装备、汽车配件及总成组装、油井管、车桥管等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形成了生物抗菌肽、太阳能光伏组件、离子液和电子信息系列产品等产业。管业制造、汽车配件、煤机综采装备制造等企业数量不断增多,达到了集聚效果。同时,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从开始单一的钢铁铸造发展到精密铸造、总成组装、煤机综采装备制造等,产业链条日益完善。
(五) 经济总量快速增长
截止2010年底,全区入驻企业154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50家),从业人员1.8万人,实现营业收入234.6亿元(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完成228亿元),完成税收2.1亿元。
(六)环保机构建立健全
林州产业集聚区成立之初,就专门成立了正科级的经济发展局负责产业集聚区的环保工作,联系市环保局并协助区内企业改进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开展清洁生产等。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集聚区行政管理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了相应的考核机制。目前,林州产业集聚区的环境已达到国家二级要求,完全具备环境友好型集聚区条件。
七、创建内容
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区是由环境友好的产业、企业、技术、产品、社区和居民等组成的复合体。
1、符合集聚区生态和环境条件的生产力布局和集聚区发展模式;
2、有利于环境的生产和消费方式;
3、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无不利影响的各种开发建设活动;
4、无污染或低污染的技术、工艺和产品;
5、持续发展的绿色产业;
6、社会成员关爱环境的社会风尚和文化氛围。
八、创建措施
(一)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1、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根据国务院所明确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把产业集聚区企业(项目)准入标准,明确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产业项目,优先发展与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相关联的先进制造业,积极延伸产业链条,推动区内产业的结构升级。2011年,林州产业集聚区的续建、新开工工业项目额多达55亿元人民币,其中,三分之二属于产业结构调整项目,这些项目能源消耗少、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
2、大力发展新兴产业
加大对中农颖泰林州生物科园有限公司、林州市科能材料有限公司、北京金润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高科技企业的支持。同时,积极引进与国家战略性产业相关联的企业(项目),依靠科技力量,推动产业集聚区产业结构布局的优化,为实现进一步跨越式发展创造条件。
3、推进重点行业的循环发展
在钢铁、汽配、煤机、铝电等重点行业中大力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大力推动清洁生产,不断提高产品加工深度,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区内河南凤宝特钢有限公司、林州市重机集团、林丰铝电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已经完成了清洁生产审计,区内重点行业已基本形成循环经济体系。
(二)加大基础设施和园区建设
1、加快区内基础设施建设
林州产业集聚区通过水系、滨河绿地、道路景观绿地、居住区附属绿地以及其他附属绿地,将公园、广场、街头绿地等绿化景观联系起来,形成一个具有山水园林特色的生态绿地系统。产业集聚区规划绿地面积356.0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6.62%。其中公共绿地面积为126.58公顷,生产防护绿地面积为229.447公顷。2011年,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将达到15亿元人民币,污水处理厂、1000亩植物园工程、洹河生态绿地系统、金水路和陵阳路两条绿色生态走廊建设等一批绿色基础设施类项目正在积极推进。
2、大力发展生态型专业园区
积极推进生态型工业园区建设,加快煤机、汽配、钢铁、铝电、光伏、生物科技等六个专业园区的建设进度。同时,大力鼓励新入住企业向这些专业园区集中;入园企业新建、改造项目,要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推进园区企业废物交换体系和能量梯级利用体系建设,坚决摈弃与区内项目关系不密切、资源能源消耗大以及对环境有较大负面影响的项目。
(三)加大环境整治力度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推广清洁生产。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大力推放脱硫除尘、节煤脱硫等低污染的工艺、设备和技术,对污染排放进行全过程控制。
第二,发展清洁能源。改善能源结构,发展燃气、太阳能等少污染或无污染能源。
第三,优化用地布局。在工业区与生活区之间设置防护带,规划在一类工业与生活区之间设置不小于50米的防护带,在三类工业与生活区之间设置不小于100米的防护带。其中创业园与其西侧生活区之间防护带宽度为50米,光伏产业园与其东侧生活区之间防护带宽度为150米,林钢南侧防护带宽度为100米,铝电产业园西侧防护带宽度为160米。同时非城市建设用地应作为生态隔离带,实施严格保护。
第四,推广抗污树种。在铝电产业园、钢铁产业园等重工业园区内部以及各防护带内推广种植抗污树种,如广玉兰、泡桐、悬铃木、侧柏、白皮松、沙松等。
第五,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大力推行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
第六,切实搞好风险事故应急。制定风险事故应急措施,特别是使用有机、剧毒溶剂等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必须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
第七,实行集中供热。集聚区内实行集中供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2、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第二,限制易造成地下水污染的企业入驻。
第三,加强监督管理。
第四,加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处理深度。处理后必须达到国家现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规定的一级A 标准,规划中水回运系统实现废水循环利用。
3、噪音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加强交通噪声管理,严格执行GB1495-79《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控制车辆噪声源。
第二,对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加强管理监督。施工噪声防治必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
4、固体废弃物治理
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提高一般工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水平。一般工业废弃物临时贮存场地应按《工业固体废物储存、设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工业固废处理率及综合利用率均达到100%
对危险固体废物应按照《河南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环境保护局颁发的《危险废物转移单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全过程管理,分类收集、强制处置和集中处理。企业对于不能利用的有毒有害危险废物必须有暂存设施,统一送往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集聚区内不再另建危废处置中心。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的有关要求,在区内配建完善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四)大力推进能源节约
1、抓好企业节能
认真实施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切实抓好节约和替代石油、热电联产、余热利用、建筑节能、绿色照明、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按照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目录》有关规定,突出抓好铝加工、电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河南凤宝特钢有限公司、林州合鑫集团、林州市桥宏实业有限公司、林州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提出节能降耗目标和措施,加强跟踪指导。
2、推动公共建筑和新建社区节能
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广节能型建筑材料的应用,推动现有公共建筑、社区的节能改造,对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加强监督和管理。
3、深入开展节约用水
加快产业集聚区供水管网修建与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加大节水设备和技术推广力度,推动公共建筑、社区节水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推进电力、钢铁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
4、积极推进原材料节约
加强原材料消耗管理。严格设计规范、生产规程、施工工艺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推行产品生态设计和使用再生材料,减少损失浪费,提高原材料利用率。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林州产业集聚区创建环境友好型示范产业集聚区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林州产业集聚区、发改委、环保局、工信局、陵阳镇、姚村镇等单位组成的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建设环境友好型集聚区各项工作的领导。产业集聚区和其它各部门要根据建设环境友好产业型集聚区重点工作和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责任制,层层抓落实。
(二)完善政策体系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将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点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纳入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贴息贷款等支持,并积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民间资本、外资投入项目建设。
2、落实财税价格政策
认真落实国家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税收政策,大力支持和鼓励废旧物资交易行业和环保产业的发展。
3、完善规章措施
跟踪国家和省节约资源与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情况,强化林州产业集聚区废旧物资回收处理、资源综合利用、垃圾回收处理、循环经济发展等。
(三)加强宣传
要充分发挥广播、网络、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集中宣传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的良好氛围。在骨干企业、居民社区和政府机关开展形式多样的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等活动。认真开展好世界水日、土地日、环境日以及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节水宣传周等宣传活动,普及保护环境和资源节约知识,增强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意识。
总之,我们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创建目标,落实创建措施,确保创建效果,使林州产业集聚区真正成为全省环境友好型示范集聚区。
关于申报河南省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区的
报 告
一、基本情况
河南省林州产业集聚区是河南省180个产业集聚区之
一,是在省级开发区——河南林州经济开发区基础上建设发展起来的。林州产业集聚区位于林州市区东北部,包括陵阳镇全部以及姚村、河顺、横水和城郊等乡镇的部分区域。规划面积24.45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11.51平方公里,发展区5.69平方公里,控制区7.25平方公里。在产业发展上以高端装备制造和高新技术为主导产业,是林州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区内集中了凤宝特钢、重机集团、林丰铝电、大唐热电等十余家大型企业和多个亿元以上投资项目,规划建设了铝电工业园、装备制造工业园、生物科技园、电子电气园、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园、光伏产业园等多个专业园区。2010年底入驻企业154家,实现企业销售收入234.6亿元,税收收入完成2.1亿元。
二、创建意义
当前,我国环境污染呈加剧蔓延的趋势,且污染物也由
单一型向复合型发展,其复杂性和严峻性是其他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从未有过的。如何创新发展模式,实现经济、环境
的和谐发展极为迫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友
好型社会建设和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环境友
好型集聚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创建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区有利于促进节能减
排。林州产业集聚区原有传统产业重工业比重较大,能耗较
高,资源消耗高、污染物排放较大,创建环境友好型产业集
聚区对于促进林州产业集聚区资源节约利用、节能减排,有
效提高区内环境污染物集中排放处理水平,减轻环境压力,
提高产业集聚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创建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区有利于产业集聚区产
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林州市水资源相对短缺,人均耕地
占有量较低。工业经济脱胎于乡镇企业,具备一定基础,但
是工艺相对落后、能源消耗高、资源利用率低,污染较重,
可持续发展任务艰巨。创建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区要求在产
业发展上从粗放型向节约集约型转变。改变以原材料和初加
工产品为主的发展形态,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业层次,向
精密化和集成化的高附加值方向发展。对于加快产业结构调
整,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和技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三)创建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区有利于建设生态型城
市新区,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林州产业集聚区与市区一路
相隔,产业集聚区的生态环境直接关乎整个城区居民的生活
质量,关乎着整个城市的对外形象,建设环境友好型集聚区,
实现集聚区人和社会的良性互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
与环境协调发展,对提升林州城市形象、提高林州发展水平、
建设三省交界区域性中心城市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为
目标,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约型发展理念、大
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全面改善生态环
境质量,依靠科技进步,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整治,完
善监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
区,促进林州产业集聚区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四、基本原则
(一)可容性原则
以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环境容量为依据确定产业集聚区
经济发展的目标,经济增长的速度、质量、效益应同资源环境的
承载能力相统一;主动选择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的生产体系,
将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控制在产业集聚区生态环境可承受的范围
内。使集聚区在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高。
(二)最小化原则
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减少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在现有技
术经济条件下把产业集聚区污染负荷和生态影响控制到最小。
(三)科技创新原则
经济转型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优先应用环境友好型技术,引进环境友好型项目,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环境友好型产业体系。
五、创建目标
2011年,创建成为河南省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区。建立环境友好的工业与生态文明,将林州产业集聚区建设成为经济快速发展,生态环境良好的可持续发展区。
六、创建优势
(一)环境总体状况良好
区域内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辖区环境空气质量全年达到《环境空气质量》(GB309—51996)二级以上天数为280天左右,首要污染因子为PM10。辖区内声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产业集聚区内装备制造业企业规模相对较大,产业集群度相对较高。企业总量控制指标COD 为145吨/年,SO2为4700吨/年,分别占全市总量控制指标2.46%和53.16 %,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能稳定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2011年,辖区内将深入开展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钢铁企业配套烧结机脱硫和建设防风防尘网,集聚区内环境空气质
量将进一步改善;林州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中水回用后年可减少COD 排放量1825吨,产业集聚区内拟建的2.5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及配套管网,将对姚村镇及产业集聚区内所有污水进行处理并回用,年可减少COD 排放量1825吨,项目建成后将明显改善洹河丁家沟断面水质。
(二)发展规划科学合理
完成了《林州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报告》,并通过省环保厅审查。林州产业集聚区成立之初,就聘请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日本昭和设计株式会社、北京都市筑景国际建筑设计事务所等单位为林州产业集聚区编制了《林州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林州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多项规划,目前林州产业集聚区规划已报省政府批准。
(三)基础设施日益完备
林州产业集聚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建设了供电、供排水、供气、通讯线路等工程。在建设时坚持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同步完成了雨水污水分流,污水收集管网一步到位。日处理2.5万吨的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已完成科研报告编制,正在进行环评。目前已形成了“五横五纵”的园区道路网络,通车总里程达139公里,建成了园区供水管网1161公里、排水管网101公里、燃气管道14.6公里,架设电网
191.5公里,建成了220KV 变电站4座、110KV 变电站6座、35KV 变电站9座。
(四)主导产业集聚明显
林州产业集聚区在产业发展上以高端装备制造和高新技术为主导产业。装备制造业形成了煤矿综采装备、汽车配件及总成组装、油井管、车桥管等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形成了生物抗菌肽、太阳能光伏组件、离子液和电子信息系列产品等产业。管业制造、汽车配件、煤机综采装备制造等企业数量不断增多,达到了集聚效果。同时,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从开始单一的钢铁铸造发展到精密铸造、总成组装、煤机综采装备制造等,产业链条日益完善。
(五) 经济总量快速增长
截止2010年底,全区入驻企业154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50家),从业人员1.8万人,实现营业收入234.6亿元(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完成228亿元),完成税收2.1亿元。
(六)环保机构建立健全
林州产业集聚区成立之初,就专门成立了正科级的经济发展局负责产业集聚区的环保工作,联系市环保局并协助区内企业改进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开展清洁生产等。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集聚区行政管理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了相应的考核机制。目前,林州产业集聚区的环境已达到国家二级要求,完全具备环境友好型集聚区条件。
七、创建内容
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区是由环境友好的产业、企业、技术、产品、社区和居民等组成的复合体。
1、符合集聚区生态和环境条件的生产力布局和集聚区发展模式;
2、有利于环境的生产和消费方式;
3、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无不利影响的各种开发建设活动;
4、无污染或低污染的技术、工艺和产品;
5、持续发展的绿色产业;
6、社会成员关爱环境的社会风尚和文化氛围。
八、创建措施
(一)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1、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根据国务院所明确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把产业集聚区企业(项目)准入标准,明确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产业项目,优先发展与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相关联的先进制造业,积极延伸产业链条,推动区内产业的结构升级。2011年,林州产业集聚区的续建、新开工工业项目额多达55亿元人民币,其中,三分之二属于产业结构调整项目,这些项目能源消耗少、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
2、大力发展新兴产业
加大对中农颖泰林州生物科园有限公司、林州市科能材料有限公司、北京金润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高科技企业的支持。同时,积极引进与国家战略性产业相关联的企业(项目),依靠科技力量,推动产业集聚区产业结构布局的优化,为实现进一步跨越式发展创造条件。
3、推进重点行业的循环发展
在钢铁、汽配、煤机、铝电等重点行业中大力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大力推动清洁生产,不断提高产品加工深度,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区内河南凤宝特钢有限公司、林州市重机集团、林丰铝电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已经完成了清洁生产审计,区内重点行业已基本形成循环经济体系。
(二)加大基础设施和园区建设
1、加快区内基础设施建设
林州产业集聚区通过水系、滨河绿地、道路景观绿地、居住区附属绿地以及其他附属绿地,将公园、广场、街头绿地等绿化景观联系起来,形成一个具有山水园林特色的生态绿地系统。产业集聚区规划绿地面积356.0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6.62%。其中公共绿地面积为126.58公顷,生产防护绿地面积为229.447公顷。2011年,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将达到15亿元人民币,污水处理厂、1000亩植物园工程、洹河生态绿地系统、金水路和陵阳路两条绿色生态走廊建设等一批绿色基础设施类项目正在积极推进。
2、大力发展生态型专业园区
积极推进生态型工业园区建设,加快煤机、汽配、钢铁、铝电、光伏、生物科技等六个专业园区的建设进度。同时,大力鼓励新入住企业向这些专业园区集中;入园企业新建、改造项目,要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推进园区企业废物交换体系和能量梯级利用体系建设,坚决摈弃与区内项目关系不密切、资源能源消耗大以及对环境有较大负面影响的项目。
(三)加大环境整治力度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推广清洁生产。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大力推放脱硫除尘、节煤脱硫等低污染的工艺、设备和技术,对污染排放进行全过程控制。
第二,发展清洁能源。改善能源结构,发展燃气、太阳能等少污染或无污染能源。
第三,优化用地布局。在工业区与生活区之间设置防护带,规划在一类工业与生活区之间设置不小于50米的防护带,在三类工业与生活区之间设置不小于100米的防护带。其中创业园与其西侧生活区之间防护带宽度为50米,光伏产业园与其东侧生活区之间防护带宽度为150米,林钢南侧防护带宽度为100米,铝电产业园西侧防护带宽度为160米。同时非城市建设用地应作为生态隔离带,实施严格保护。
第四,推广抗污树种。在铝电产业园、钢铁产业园等重工业园区内部以及各防护带内推广种植抗污树种,如广玉兰、泡桐、悬铃木、侧柏、白皮松、沙松等。
第五,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大力推行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
第六,切实搞好风险事故应急。制定风险事故应急措施,特别是使用有机、剧毒溶剂等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必须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
第七,实行集中供热。集聚区内实行集中供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2、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第二,限制易造成地下水污染的企业入驻。
第三,加强监督管理。
第四,加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处理深度。处理后必须达到国家现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规定的一级A 标准,规划中水回运系统实现废水循环利用。
3、噪音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加强交通噪声管理,严格执行GB1495-79《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控制车辆噪声源。
第二,对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加强管理监督。施工噪声防治必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
4、固体废弃物治理
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提高一般工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水平。一般工业废弃物临时贮存场地应按《工业固体废物储存、设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工业固废处理率及综合利用率均达到100%
对危险固体废物应按照《河南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环境保护局颁发的《危险废物转移单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全过程管理,分类收集、强制处置和集中处理。企业对于不能利用的有毒有害危险废物必须有暂存设施,统一送往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集聚区内不再另建危废处置中心。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的有关要求,在区内配建完善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四)大力推进能源节约
1、抓好企业节能
认真实施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切实抓好节约和替代石油、热电联产、余热利用、建筑节能、绿色照明、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按照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目录》有关规定,突出抓好铝加工、电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河南凤宝特钢有限公司、林州合鑫集团、林州市桥宏实业有限公司、林州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提出节能降耗目标和措施,加强跟踪指导。
2、推动公共建筑和新建社区节能
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广节能型建筑材料的应用,推动现有公共建筑、社区的节能改造,对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加强监督和管理。
3、深入开展节约用水
加快产业集聚区供水管网修建与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加大节水设备和技术推广力度,推动公共建筑、社区节水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推进电力、钢铁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
4、积极推进原材料节约
加强原材料消耗管理。严格设计规范、生产规程、施工工艺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推行产品生态设计和使用再生材料,减少损失浪费,提高原材料利用率。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林州产业集聚区创建环境友好型示范产业集聚区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林州产业集聚区、发改委、环保局、工信局、陵阳镇、姚村镇等单位组成的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建设环境友好型集聚区各项工作的领导。产业集聚区和其它各部门要根据建设环境友好产业型集聚区重点工作和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责任制,层层抓落实。
(二)完善政策体系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将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点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纳入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贴息贷款等支持,并积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民间资本、外资投入项目建设。
2、落实财税价格政策
认真落实国家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税收政策,大力支持和鼓励废旧物资交易行业和环保产业的发展。
3、完善规章措施
跟踪国家和省节约资源与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情况,强化林州产业集聚区废旧物资回收处理、资源综合利用、垃圾回收处理、循环经济发展等。
(三)加强宣传
要充分发挥广播、网络、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集中宣传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的良好氛围。在骨干企业、居民社区和政府机关开展形式多样的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等活动。认真开展好世界水日、土地日、环境日以及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节水宣传周等宣传活动,普及保护环境和资源节约知识,增强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意识。
总之,我们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创建目标,落实创建措施,确保创建效果,使林州产业集聚区真正成为全省环境友好型示范集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