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EHRA/HRS/APHRS室性心律失常专家共识解读

室性心律失常是临床常见的一类心律失常,多继发于其他心血管疾病,也可独立存在。临床表现可无任何症状,重症患者可以猝死为表现。它既可以是良性的,也可以是恶性的。目前国内外室性心律失常诊疗水平参差不齐,不重视及过度治疗现象并存,为规范对室性心律失常的管理,2014年欧洲心律协会(EHRA)、美国心律学会(HRS)和亚太心脏节律学会(APHRS)联合发布了全球首份“室性心律失常专家共识”,共识对室性心律失常的诊断、评估与治疗策略做出了全面的推荐建议,对室性心律失常的合理化诊疗方案的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规范诊断流程

诊断项目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心电图检查、超声心动图和实验室检查等。如果这些检查不足以明确病因,可进一步行动态心电图检查、运动试验、冠脉造影、心脏核磁共振、基因检测和电生理检查等。共识中将室性心律失常分为持续性和非持续性进行阐述,其中非持续性室性心律失常分为室性早搏和非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共识中对室性心律失常患者的诊断流程进行了推荐,详见下表。

室性心律失常患者诊断流程的推荐和建议

推荐级别

证据级别

所有患者均应进行心电图和超声心动图检查,检测是否有潜在的心脏疾病包括遗传或获得性心肌病。

IIa

B

当怀疑遗传性心律失常综合征伴心电图表现变化或一过性心电图表现。应该重复心电图检查。

IIa

C

持续性心律失常患者,应该考虑选择第2种影像学(核磁共振,核素扫描等)检查方法来检测是否存在微细结构性心脏病。

IIa

B

患者临床表现或心律失常类型提示存在冠心病时,应进行心肌缺血检测。

IIa

C

心脏事件风险通常是由潜在的心脏疾病而不是心律失常所致。推荐对潜在的心血管疾病和危险因素的实行最佳治疗。

I A

C

应考虑延长心电监测严重或潜在的长时程心律失常,有利于治疗策略的制定。

IIa

C

对于诊断不明确宽QRS波心律失常患者,诊治计划要同时考虑室上性心律失常和室性心律失常的可能性。

IIa

C

重视器质性及遗传性室性心律失常

室性心律失常虽可见于正常人,但更多见于器质性心脏病患者;它可能是基础心脏疾患伴随的表现,也可能使是心脏异常的最早和唯一的表现,少数遗传性心律失常综合征可能导致室速、室颤甚至猝死,对这些患者进行评估,对预后判断和治疗决策均有重要的意义。共识中对室性早搏、非持续性室速、持续性室速治疗均从器质性心脏病及非器质性心脏病进行推荐,并且对冠心病及先天性心脏病合并室性心律失常诊疗进行了特别的推荐。

药物、除颤器及射频消融----室性心律失常治疗的“三驾马车”

近年来除了β受体阻滞剂,其他抗心律失常药物在治疗室性心律失常中的地位有所下降,目前还没有理想的抗心律失常药物。β受体阻滞剂或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可以用来改善非持续性室性心律失常患者症状(Ⅱb,C),合并心力衰竭患者推荐应用胺碘酮进行治疗,不推荐利用普罗帕酮或氟卡胺来治疗左室功能不全、心肌缺血或有心肌瘢痕患者(ⅢA)。可以优先使用索他洛尔治疗QT间期正常、肾功能正常的器质性心脏病合并室性心律失常患者。奎尼丁可用于Brugada综合征、短QT综合征或早期复极综合征合并室性心律失常患者。

循证医学的发展,埋藏式心律转复除颤器(ICD)治疗的有效性得到很多临床试验的证实,适应症也在逐渐拓宽。对器质性心脏病伴持续性单形性室速应该置入ICD(ⅠA),先天性心脏病合并恶性心律失常患者也应置入ICD。 虽射频消融改善室性心律失常预后的证据尚不够充分,但其地位在不断提高。对于室早和非持续性室速,如症状明显、室早多且其他治疗效果不佳,特别是考虑心律失常来源于流出道的,推荐进行消融治疗。器质性心脏病或先天性心脏病并发持续性单形性室速,可进行射频消融治疗(Ⅱa),对触发多形性室速或室颤风暴的早搏,如果形态一致或只有很少的几个形态,若有经验可考虑对早搏进行消融(Ⅱa,C)。

共识同时指出,一些室性心律失常的治疗要联合药物及器械进行治疗。如抗心律失常药物可作为ICD的辅助治疗措施,胺碘酮、索他洛尔或β受体阻滞剂可减少ICD放电,抑制非持续性室速的发作。缺血性心脏病并发室性心律失常推荐联合ICD及射频消融来治疗,非缺血性心脏病的室速ICD治疗后,药物治疗优于射频消融。

全面评估,治疗不以心律失常消失为目标

对室性心律失常的评估,应兼顾其潜在风险、预后以及临床症状,同时要识别合并的原发疾病及诱发因素,对室性心律失常的治疗要区别对待。大部分非器质性心脏病患者,非持续性心动过速是良性的,甚至可能为“正常变异”,无需治疗。如有明显症状,可选用β受体阻滞剂改善症状,不以消除心律失常为目标。对器质性心脏病或有诱因的患者,处积极针对诱因及原发疾病的治疗外,推荐对所有心肌梗死生存者和其他左室功能下降合并非持续性室性心律失常患者给予β受体阻滞剂,仍不能控制症状者,才考虑抗心律失常药物。从共识内容看,室性心律失常的治疗目标是改善症状以及消除室性心律失常潜在的危险。

室性心律失常是临床常见的一类心律失常,多继发于其他心血管疾病,也可独立存在。临床表现可无任何症状,重症患者可以猝死为表现。它既可以是良性的,也可以是恶性的。目前国内外室性心律失常诊疗水平参差不齐,不重视及过度治疗现象并存,为规范对室性心律失常的管理,2014年欧洲心律协会(EHRA)、美国心律学会(HRS)和亚太心脏节律学会(APHRS)联合发布了全球首份“室性心律失常专家共识”,共识对室性心律失常的诊断、评估与治疗策略做出了全面的推荐建议,对室性心律失常的合理化诊疗方案的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规范诊断流程

诊断项目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心电图检查、超声心动图和实验室检查等。如果这些检查不足以明确病因,可进一步行动态心电图检查、运动试验、冠脉造影、心脏核磁共振、基因检测和电生理检查等。共识中将室性心律失常分为持续性和非持续性进行阐述,其中非持续性室性心律失常分为室性早搏和非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共识中对室性心律失常患者的诊断流程进行了推荐,详见下表。

室性心律失常患者诊断流程的推荐和建议

推荐级别

证据级别

所有患者均应进行心电图和超声心动图检查,检测是否有潜在的心脏疾病包括遗传或获得性心肌病。

IIa

B

当怀疑遗传性心律失常综合征伴心电图表现变化或一过性心电图表现。应该重复心电图检查。

IIa

C

持续性心律失常患者,应该考虑选择第2种影像学(核磁共振,核素扫描等)检查方法来检测是否存在微细结构性心脏病。

IIa

B

患者临床表现或心律失常类型提示存在冠心病时,应进行心肌缺血检测。

IIa

C

心脏事件风险通常是由潜在的心脏疾病而不是心律失常所致。推荐对潜在的心血管疾病和危险因素的实行最佳治疗。

I A

C

应考虑延长心电监测严重或潜在的长时程心律失常,有利于治疗策略的制定。

IIa

C

对于诊断不明确宽QRS波心律失常患者,诊治计划要同时考虑室上性心律失常和室性心律失常的可能性。

IIa

C

重视器质性及遗传性室性心律失常

室性心律失常虽可见于正常人,但更多见于器质性心脏病患者;它可能是基础心脏疾患伴随的表现,也可能使是心脏异常的最早和唯一的表现,少数遗传性心律失常综合征可能导致室速、室颤甚至猝死,对这些患者进行评估,对预后判断和治疗决策均有重要的意义。共识中对室性早搏、非持续性室速、持续性室速治疗均从器质性心脏病及非器质性心脏病进行推荐,并且对冠心病及先天性心脏病合并室性心律失常诊疗进行了特别的推荐。

药物、除颤器及射频消融----室性心律失常治疗的“三驾马车”

近年来除了β受体阻滞剂,其他抗心律失常药物在治疗室性心律失常中的地位有所下降,目前还没有理想的抗心律失常药物。β受体阻滞剂或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可以用来改善非持续性室性心律失常患者症状(Ⅱb,C),合并心力衰竭患者推荐应用胺碘酮进行治疗,不推荐利用普罗帕酮或氟卡胺来治疗左室功能不全、心肌缺血或有心肌瘢痕患者(ⅢA)。可以优先使用索他洛尔治疗QT间期正常、肾功能正常的器质性心脏病合并室性心律失常患者。奎尼丁可用于Brugada综合征、短QT综合征或早期复极综合征合并室性心律失常患者。

循证医学的发展,埋藏式心律转复除颤器(ICD)治疗的有效性得到很多临床试验的证实,适应症也在逐渐拓宽。对器质性心脏病伴持续性单形性室速应该置入ICD(ⅠA),先天性心脏病合并恶性心律失常患者也应置入ICD。 虽射频消融改善室性心律失常预后的证据尚不够充分,但其地位在不断提高。对于室早和非持续性室速,如症状明显、室早多且其他治疗效果不佳,特别是考虑心律失常来源于流出道的,推荐进行消融治疗。器质性心脏病或先天性心脏病并发持续性单形性室速,可进行射频消融治疗(Ⅱa),对触发多形性室速或室颤风暴的早搏,如果形态一致或只有很少的几个形态,若有经验可考虑对早搏进行消融(Ⅱa,C)。

共识同时指出,一些室性心律失常的治疗要联合药物及器械进行治疗。如抗心律失常药物可作为ICD的辅助治疗措施,胺碘酮、索他洛尔或β受体阻滞剂可减少ICD放电,抑制非持续性室速的发作。缺血性心脏病并发室性心律失常推荐联合ICD及射频消融来治疗,非缺血性心脏病的室速ICD治疗后,药物治疗优于射频消融。

全面评估,治疗不以心律失常消失为目标

对室性心律失常的评估,应兼顾其潜在风险、预后以及临床症状,同时要识别合并的原发疾病及诱发因素,对室性心律失常的治疗要区别对待。大部分非器质性心脏病患者,非持续性心动过速是良性的,甚至可能为“正常变异”,无需治疗。如有明显症状,可选用β受体阻滞剂改善症状,不以消除心律失常为目标。对器质性心脏病或有诱因的患者,处积极针对诱因及原发疾病的治疗外,推荐对所有心肌梗死生存者和其他左室功能下降合并非持续性室性心律失常患者给予β受体阻滞剂,仍不能控制症状者,才考虑抗心律失常药物。从共识内容看,室性心律失常的治疗目标是改善症状以及消除室性心律失常潜在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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