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市场部管理制度(暂行办法)

華賦(香港)電子國際有限公司

市场部管理制度(暂行办法)

为加强公司市场部管理工作,体现多劳多得、奖罚分明的目的,达到市场部人员与公司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市场部员工工资待遇:

1、试用制度:市场部人员签订工作合同后,见习业务员使用期三个月,其他人员使用期为五个月,在使用期内没有业绩或表现不合格者,重新考虑是否调整岗位、降职或辞退处理,如辞退,公司将不作任何补偿。

2、市场部人员在发放伙食住房补贴后,市内出差不再报销任何餐费,市场部人员在跟进业务过程中如需招待费或涉及其他业务费用,必须请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行,否则其费用由当事人本人负担。自行租房住宿公司不再作任何报销。

3、市场部人员市内公交车费及长途交通费实报实销(报销时需注明项目地址及往返路线),如需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施行。

市场部人员自驾车跟单,总经理每月车补 元,营销经理每月补贴 元,营销代表每月补贴 元。如果其他无车的市场部人员或者公司其他部门征用车辆,则按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给予车辆拥有者补助。

4、市场部人员已经享受通讯补贴,移动电话(对外公开的通讯号码)的开机时间必须在每天8时之前,关机时间必须在每天的23时以后,如在规定时间前关机的,经公司人事行政部证实后每次扣发通讯费补贴的20%。

5、市场部人员出差补助按公司各级别员工标准统一执行。

二、销售任务及提成办法:

1、销售任务:

销售任务以个人计算,市场部总经理每年销售任务 元。营销经理每年销售任务为 元。营销代表每年销售任务为 元。注:由客户或代理人(含介绍人)已选定我公司为他方合约人,不需进行攻关的。公司总经理与市场部总经理有权安排市场部任何一个人对该项工程的接洽工作。客户直接来公司签订合同,市场部每个人均有义务代表公司办理,不应作为本人业务提成及销售任务。如需长期跟进公司将视情况给予奖励,奖金=(合同总价-业务费-中间人合作费用-税费)×0.5%。

2、工资发放制度:

市场部每人按比例完成销售任务可享受其相应工资待遇,如五个月后仍没有业绩或未能完成相对应的基本销售任务者,则暂时发放全额工资的70%,市场部总经理暂发其工资及各项补贴每月为 元,

营销经理暂发其工资及各项补贴每月为 元,营销代表暂发放其工资及各项补贴每月为 元。年度内最终工资发放按完成基本任务比例补回原暂停发放的各项补贴及基本工资。

3、业务提成:

业务提成计算方式:业务提成总额=(合同总价-业务费-中间人合作费用-税费)×折扣系数

提成系数如下:

折扣系数如下:

⑴:市场部总经理每年销售任务为 万,其中 万为基本任务不享受提成。完成 万的基本任务后超出部分且单价在 折或 折以上享受提成, 折以下只计算销售任务不计业务提成,公司给予适当奖励,奖金=(合同总价-业务费-中间人合作费用-税费)×0.5%;

⑵:营销经理每年销售任务为 万,其中 万为基本业务不享受提成。完成 万的基本任务后超出部分且单价在 折或 折以上享受提成, 折以下只计算销售任务不计业务提成,公司给予适当奖励,奖金=(合同总价-业务费-中间人合作费用-税费)×0.5%;营销经理每年如果完成总经理等量或以上任务量,其工资及各项补贴按市场部总经理级别补回其本人全年工资及各项补贴。项目跟进如需市场部总经理协助,业绩按总经理40%,营销经理60%计算。

⑶:营销代表每年销售任务为 万,其中 万为基本业务不享受提成。完成 万的基本任务后超出部分且单价在 折或 折以上享受提成, 营销代表提成部分需减去0.8%作为部门总经理(0.4%)和营销经理(占0.4%)管理费 。 折以下只计算销售任务不计业务提成,公司给予适当奖励,奖金=(合同总价-业务费-中间人合作费用-税费)×0.5%;营销代表每年如果完成营销经理等量或以上任务量,其工资及各项补贴按市场部营销经理级别补回其本人全年工资及各项补贴。每年如果完成总经理等量或以上任务量,其工资及各项补贴按市场部总经理级别补回其本人全年工资及各项补贴。项目跟进如需市场部总经理或营销经理协助,业绩按50%计算。

⑷:由公司分派的业务信息,公司交由市场部人员全盘跟进的营销项目,该营销项目计入市场部人员个人销售业绩;有总经理或董事长、董事配合完成的营销项目,该营销项目总价的一半计入市场部人员个人销售业绩。其业务提成按1.0%计算,业务提成总额=(合同总价-业务费-中间人合作费用-税费)×1.0%,由此产生的业务费用不计算在市场部人员的业务费用内。

⑸:公司内部其他员工提供营销信息(注明:提供信息应包括营销对象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有实质内容的信息)由市场部人员跟进,公司给予提供信息人员奖励,奖金=(合同总价-业务费-中间人合作费用-税费)×0.1%,此费用在市场部人员业务提成中支出。

⑹:市场部人员个人业绩全年达到 万以上,高出全年任务额部

分除正常提成外再额外奖励0.5%,计算方式:奖金=(合同总价-业务费-中间人合作费用-税费)×0.5%。

4、业务提成结算方式:

业务提成计算方式在完成基本任务后,以每个营销项目结算,收到货款总额的50%,发放提成的30%,收到货款总额的70%,发放提成至60%,公司收到货款只剩下质量保证金后,发放提成至98%,全部款项收完后发放提成至100%。

5、业务费用:

业务费包含项目合同签订前跟进过程中所产生的差旅费、招待费、礼金等报销费用,以年度内总签订的合同金额和总的业务报销费用进行核算,其标准为:省内业务按2%计算,省外业务按2.5%计算(省内外的划分以终端客户采购地为准),超出部分由市场部人员(占50%)和公司(占50%)共同承担,如果业务费用有节余,则剩余部分的50%发放给市场部人员。签约后产生的费用不计算在业务费用内(业务费用每次借支及报销仍需按财务程序执行,此制度仅作为每年度或季度计算奖金的办法)。

6、收取欠款:

市场部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对应收帐款的清收,如发现市场部人员对应收账款追讨力度不够或不配合公司追收应收款项,公司有权对该单合同的业务提成作出扣发或其他处理。应收款应按合同严格执行,原则上收款期不得超过 个月,超过合同付款时间 以上的营销项目不做提成。如遇特殊情况,事前必须书面向总经理报告,批示

后执行方可计算提成。

三、报价方案及合同管理

1、合同的报价原则上由市场部人员与总经理商讨后报给客户,但由于价格竞争需要或特殊原因,谈判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在谈判现场及时变更报价,合同签订成功后按实际金额和折扣比例计算提成。

2、所有合同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签定,如市场部人员擅作主张签定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不良后果由市场部人员承担,如果给公司带来严重损失,公司讲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市场部人员的基本守则

1、市场部人员职责范围:市场部人员许进行项目信息收集,分析各项目实际情况,有筛选的进行项目跟进,包括合约签定前的查实项目负责人,签约后负责将项目移交至总经理,承担售后服务,回收货款。

2、营销跟进项目实行立项制度,市场部人员跟进该项目前填写《立项申请表》,报总经理备案,如遇市场部内部人员跟进同一项目发生争执,则由立项在先的人员进行跟进。如有特殊情况,公司总经理可进行调节,可以联合跟进,业绩与提成调节分配。

3、市场部要定时组织业务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每次会议记录必须在会议后交总经理批示。如不按时递交或不交,一次按旷工一天及警告处理,一个月内第二次不按时提交或不交作辞退处理。

4、市场部人员登记的客户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如有虚假一经证

实第一次扣罚三天工资,当事人做书面检讨,第二次作辞退处理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5、市场部人员对外开展业务时,必须维护我公司各方面的形象,做到不卑不亢,礼貌待客。同时加强各方面的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及个人修养。

6、市场部人员在项目跟进过程中,需对项目采购方的公司实力、资金状况、企业诚信度等进行准确判断并如实汇报给公司总经理。

7、市场部人员必须廉洁自律,不得虚报差旅费和业务费用,一经发现并核实有虚报行为,则扣发当月预发效益奖。

8、保密制度:为了体现公平竞争的精神,市场部人员必须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公司对市场部人员取得的信息给予保护,同事之间尊重相互的劳动成果,严禁在本公司出现卖单或向外界泄漏公司业务状况的行为,一经发现即使辞退并扣发所有业务提成及当月工资,视情况进行经济处罚,触犯法律者送交国家有关部门处理。

9、市场部人员中途离职:市场部人员中途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辞职。如获批准,原则上按离职当日止的实际收款情况结算业务提成。未满试用期离职的业务人员则在业务提成中扣除1000元作为员工入职培训费。

10、组织纪律制度:

⑴: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违反有关制度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⑵市场部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地法律条例。

⑶市场部人员办理有关业务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顺级申报,原则上不能越级汇报工作。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華賦(香港)電子國際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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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部管理制度(暂行办法)

为加强公司市场部管理工作,体现多劳多得、奖罚分明的目的,达到市场部人员与公司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市场部员工工资待遇:

1、试用制度:市场部人员签订工作合同后,见习业务员使用期三个月,其他人员使用期为五个月,在使用期内没有业绩或表现不合格者,重新考虑是否调整岗位、降职或辞退处理,如辞退,公司将不作任何补偿。

2、市场部人员在发放伙食住房补贴后,市内出差不再报销任何餐费,市场部人员在跟进业务过程中如需招待费或涉及其他业务费用,必须请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行,否则其费用由当事人本人负担。自行租房住宿公司不再作任何报销。

3、市场部人员市内公交车费及长途交通费实报实销(报销时需注明项目地址及往返路线),如需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施行。

市场部人员自驾车跟单,总经理每月车补 元,营销经理每月补贴 元,营销代表每月补贴 元。如果其他无车的市场部人员或者公司其他部门征用车辆,则按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给予车辆拥有者补助。

4、市场部人员已经享受通讯补贴,移动电话(对外公开的通讯号码)的开机时间必须在每天8时之前,关机时间必须在每天的23时以后,如在规定时间前关机的,经公司人事行政部证实后每次扣发通讯费补贴的20%。

5、市场部人员出差补助按公司各级别员工标准统一执行。

二、销售任务及提成办法:

1、销售任务:

销售任务以个人计算,市场部总经理每年销售任务 元。营销经理每年销售任务为 元。营销代表每年销售任务为 元。注:由客户或代理人(含介绍人)已选定我公司为他方合约人,不需进行攻关的。公司总经理与市场部总经理有权安排市场部任何一个人对该项工程的接洽工作。客户直接来公司签订合同,市场部每个人均有义务代表公司办理,不应作为本人业务提成及销售任务。如需长期跟进公司将视情况给予奖励,奖金=(合同总价-业务费-中间人合作费用-税费)×0.5%。

2、工资发放制度:

市场部每人按比例完成销售任务可享受其相应工资待遇,如五个月后仍没有业绩或未能完成相对应的基本销售任务者,则暂时发放全额工资的70%,市场部总经理暂发其工资及各项补贴每月为 元,

营销经理暂发其工资及各项补贴每月为 元,营销代表暂发放其工资及各项补贴每月为 元。年度内最终工资发放按完成基本任务比例补回原暂停发放的各项补贴及基本工资。

3、业务提成:

业务提成计算方式:业务提成总额=(合同总价-业务费-中间人合作费用-税费)×折扣系数

提成系数如下:

折扣系数如下:

⑴:市场部总经理每年销售任务为 万,其中 万为基本任务不享受提成。完成 万的基本任务后超出部分且单价在 折或 折以上享受提成, 折以下只计算销售任务不计业务提成,公司给予适当奖励,奖金=(合同总价-业务费-中间人合作费用-税费)×0.5%;

⑵:营销经理每年销售任务为 万,其中 万为基本业务不享受提成。完成 万的基本任务后超出部分且单价在 折或 折以上享受提成, 折以下只计算销售任务不计业务提成,公司给予适当奖励,奖金=(合同总价-业务费-中间人合作费用-税费)×0.5%;营销经理每年如果完成总经理等量或以上任务量,其工资及各项补贴按市场部总经理级别补回其本人全年工资及各项补贴。项目跟进如需市场部总经理协助,业绩按总经理40%,营销经理60%计算。

⑶:营销代表每年销售任务为 万,其中 万为基本业务不享受提成。完成 万的基本任务后超出部分且单价在 折或 折以上享受提成, 营销代表提成部分需减去0.8%作为部门总经理(0.4%)和营销经理(占0.4%)管理费 。 折以下只计算销售任务不计业务提成,公司给予适当奖励,奖金=(合同总价-业务费-中间人合作费用-税费)×0.5%;营销代表每年如果完成营销经理等量或以上任务量,其工资及各项补贴按市场部营销经理级别补回其本人全年工资及各项补贴。每年如果完成总经理等量或以上任务量,其工资及各项补贴按市场部总经理级别补回其本人全年工资及各项补贴。项目跟进如需市场部总经理或营销经理协助,业绩按50%计算。

⑷:由公司分派的业务信息,公司交由市场部人员全盘跟进的营销项目,该营销项目计入市场部人员个人销售业绩;有总经理或董事长、董事配合完成的营销项目,该营销项目总价的一半计入市场部人员个人销售业绩。其业务提成按1.0%计算,业务提成总额=(合同总价-业务费-中间人合作费用-税费)×1.0%,由此产生的业务费用不计算在市场部人员的业务费用内。

⑸:公司内部其他员工提供营销信息(注明:提供信息应包括营销对象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有实质内容的信息)由市场部人员跟进,公司给予提供信息人员奖励,奖金=(合同总价-业务费-中间人合作费用-税费)×0.1%,此费用在市场部人员业务提成中支出。

⑹:市场部人员个人业绩全年达到 万以上,高出全年任务额部

分除正常提成外再额外奖励0.5%,计算方式:奖金=(合同总价-业务费-中间人合作费用-税费)×0.5%。

4、业务提成结算方式:

业务提成计算方式在完成基本任务后,以每个营销项目结算,收到货款总额的50%,发放提成的30%,收到货款总额的70%,发放提成至60%,公司收到货款只剩下质量保证金后,发放提成至98%,全部款项收完后发放提成至100%。

5、业务费用:

业务费包含项目合同签订前跟进过程中所产生的差旅费、招待费、礼金等报销费用,以年度内总签订的合同金额和总的业务报销费用进行核算,其标准为:省内业务按2%计算,省外业务按2.5%计算(省内外的划分以终端客户采购地为准),超出部分由市场部人员(占50%)和公司(占50%)共同承担,如果业务费用有节余,则剩余部分的50%发放给市场部人员。签约后产生的费用不计算在业务费用内(业务费用每次借支及报销仍需按财务程序执行,此制度仅作为每年度或季度计算奖金的办法)。

6、收取欠款:

市场部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对应收帐款的清收,如发现市场部人员对应收账款追讨力度不够或不配合公司追收应收款项,公司有权对该单合同的业务提成作出扣发或其他处理。应收款应按合同严格执行,原则上收款期不得超过 个月,超过合同付款时间 以上的营销项目不做提成。如遇特殊情况,事前必须书面向总经理报告,批示

后执行方可计算提成。

三、报价方案及合同管理

1、合同的报价原则上由市场部人员与总经理商讨后报给客户,但由于价格竞争需要或特殊原因,谈判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在谈判现场及时变更报价,合同签订成功后按实际金额和折扣比例计算提成。

2、所有合同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签定,如市场部人员擅作主张签定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不良后果由市场部人员承担,如果给公司带来严重损失,公司讲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市场部人员的基本守则

1、市场部人员职责范围:市场部人员许进行项目信息收集,分析各项目实际情况,有筛选的进行项目跟进,包括合约签定前的查实项目负责人,签约后负责将项目移交至总经理,承担售后服务,回收货款。

2、营销跟进项目实行立项制度,市场部人员跟进该项目前填写《立项申请表》,报总经理备案,如遇市场部内部人员跟进同一项目发生争执,则由立项在先的人员进行跟进。如有特殊情况,公司总经理可进行调节,可以联合跟进,业绩与提成调节分配。

3、市场部要定时组织业务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每次会议记录必须在会议后交总经理批示。如不按时递交或不交,一次按旷工一天及警告处理,一个月内第二次不按时提交或不交作辞退处理。

4、市场部人员登记的客户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如有虚假一经证

实第一次扣罚三天工资,当事人做书面检讨,第二次作辞退处理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5、市场部人员对外开展业务时,必须维护我公司各方面的形象,做到不卑不亢,礼貌待客。同时加强各方面的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及个人修养。

6、市场部人员在项目跟进过程中,需对项目采购方的公司实力、资金状况、企业诚信度等进行准确判断并如实汇报给公司总经理。

7、市场部人员必须廉洁自律,不得虚报差旅费和业务费用,一经发现并核实有虚报行为,则扣发当月预发效益奖。

8、保密制度:为了体现公平竞争的精神,市场部人员必须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公司对市场部人员取得的信息给予保护,同事之间尊重相互的劳动成果,严禁在本公司出现卖单或向外界泄漏公司业务状况的行为,一经发现即使辞退并扣发所有业务提成及当月工资,视情况进行经济处罚,触犯法律者送交国家有关部门处理。

9、市场部人员中途离职:市场部人员中途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辞职。如获批准,原则上按离职当日止的实际收款情况结算业务提成。未满试用期离职的业务人员则在业务提成中扣除1000元作为员工入职培训费。

10、组织纪律制度:

⑴: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违反有关制度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⑵市场部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地法律条例。

⑶市场部人员办理有关业务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顺级申报,原则上不能越级汇报工作。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華賦(香港)電子國際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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