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 工 管 理 条 例
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增强员工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减少工作中的失误,特制定本《员工守则》,自20016年6月22日起实行。
第一章 总 则
1.上班时间未经允许擅自离岗、窜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罚款50元。
2.不服从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罚款50元。
3.除吸烟室外,在办公区域内抽烟,罚款50元。
4.在建筑物、设备、产品、半成品等上乱涂乱画,责令其清洗干净,并罚款20元。
5.各种报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非份利益者,罚款200元。
6.撕毁、涂抹、破坏公司及各部门张贴、展示、保存的各种公告、通知、统计表等,罚款50元。
7.酒后上岗,罚款50元。
8.上班时间睡觉,罚款100元。
9.未经允许,不参加公司召开的会议,罚款50元;迟到会议,罚款20元。
10.上班时间使用手机或电脑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第一次发现,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以此类推。
11.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认定的其它不良行为或错误,罚款50元。
12.未经主管经理同意,任何员工不得带领他人进入办公区域。违者罚款100元。经部门领导同意,可带进入。
第三章 处罚程序及其它
职工如发生符合上述标准的过错或不良行为,应主动报告其直属上级主管,由主管填写《不良问题/行为报告表》,并对照本《员工处罚条例》给出建议的处罚结果,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定期召开办公会确定处罚结果,填写《处罚通知单》分发给受处罚者本人、其所在部门及公司财务部,对其罚款从月工资中扣除。
在不良行为或问题发生后7天之内,由本人主动报告的,从轻减半处罚;被主管领导发现、其他部门或人员举报、或超过7天而在30天内后主动报告的,按本条例规 定的额度处罚;有故意隐瞒行为(事发30天内不主动报告),或在调查时有不诚实行为、或不配合调查的,加倍处罚。
发生不良行为或问题,又找不到具体责任人时,则由该部门经理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
公司鼓励举报他人或其它部门的不良行为或问题。经检查举报属实的,则对举报人或部门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处罚金额的50%)。
员 工 管 理 条 例
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增强员工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减少工作中的失误,特制定本《员工守则》,自20016年6月22日起实行。
第一章 总 则
1.上班时间未经允许擅自离岗、窜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罚款50元。
2.不服从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罚款50元。
3.除吸烟室外,在办公区域内抽烟,罚款50元。
4.在建筑物、设备、产品、半成品等上乱涂乱画,责令其清洗干净,并罚款20元。
5.各种报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非份利益者,罚款200元。
6.撕毁、涂抹、破坏公司及各部门张贴、展示、保存的各种公告、通知、统计表等,罚款50元。
7.酒后上岗,罚款50元。
8.上班时间睡觉,罚款100元。
9.未经允许,不参加公司召开的会议,罚款50元;迟到会议,罚款20元。
10.上班时间使用手机或电脑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第一次发现,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以此类推。
11.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认定的其它不良行为或错误,罚款50元。
12.未经主管经理同意,任何员工不得带领他人进入办公区域。违者罚款100元。经部门领导同意,可带进入。
第三章 处罚程序及其它
职工如发生符合上述标准的过错或不良行为,应主动报告其直属上级主管,由主管填写《不良问题/行为报告表》,并对照本《员工处罚条例》给出建议的处罚结果,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定期召开办公会确定处罚结果,填写《处罚通知单》分发给受处罚者本人、其所在部门及公司财务部,对其罚款从月工资中扣除。
在不良行为或问题发生后7天之内,由本人主动报告的,从轻减半处罚;被主管领导发现、其他部门或人员举报、或超过7天而在30天内后主动报告的,按本条例规 定的额度处罚;有故意隐瞒行为(事发30天内不主动报告),或在调查时有不诚实行为、或不配合调查的,加倍处罚。
发生不良行为或问题,又找不到具体责任人时,则由该部门经理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
公司鼓励举报他人或其它部门的不良行为或问题。经检查举报属实的,则对举报人或部门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处罚金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