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
甲方(保证人):
乙方(债权人):
鉴于:
为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根据 (以下简称债务人)的委托,甲方自愿为债务人对乙方所负担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为债务人履行主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遵照执行。
1、最高额保证
1.1最高额保证,是指债务人对乙方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确定一个最高额度,由甲方在此最高额度内向乙方提供保证。该最高额度是指债务人对乙方所负担的各项债务(含或有负债)的总余额。
2、被保证的主债权
被保证的主债权是指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因乙方与债务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其最高额度为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
在上述约定期限和最高额度内,乙方与债务人根据《借款合同》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3、保证方式
3.1 甲方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只要《借款合同》及其他主合同(以下统称“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
4.1对于主合同项下其他单笔债务,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4.2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或者主合同、本合同约定的事项,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止。
5、保证范围
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1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支付的全部债务金额、违约金、赔偿金等;
5.2主合同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强制执行公证费等);
5.3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4如主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担保范围为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或间接损失)、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6、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6.1甲方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提供对外保证责任。
6.2甲方签署与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内部决策、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6.3甲方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或自然人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其在本合同下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6.4甲方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具体内容,并确认对债务的资产、债务、经营、信用、信誉等情况、是否具备签订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以及主合同的所有内容已经充分了解,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乙方所负全部债务、违约金、赔偿金等义务的履行提供保证担保完全处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6.5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乙方所负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或提前到期而乙方未获清偿时,乙方可直接向甲方追索。
6.6甲方为本合同项下义务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7、主合同的变更及债权转让
7.1 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因乙方或债务人发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减资本、合资等情形或乙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或/和乙方将主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而减免。
保证合同
甲方(保证人):
乙方(债权人):
鉴于:
为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根据 (以下简称债务人)的委托,甲方自愿为债务人对乙方所负担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为债务人履行主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遵照执行。
1、最高额保证
1.1最高额保证,是指债务人对乙方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确定一个最高额度,由甲方在此最高额度内向乙方提供保证。该最高额度是指债务人对乙方所负担的各项债务(含或有负债)的总余额。
2、被保证的主债权
被保证的主债权是指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因乙方与债务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其最高额度为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
在上述约定期限和最高额度内,乙方与债务人根据《借款合同》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3、保证方式
3.1 甲方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只要《借款合同》及其他主合同(以下统称“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
4.1对于主合同项下其他单笔债务,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4.2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或者主合同、本合同约定的事项,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止。
5、保证范围
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1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支付的全部债务金额、违约金、赔偿金等;
5.2主合同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强制执行公证费等);
5.3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4如主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担保范围为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或间接损失)、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6、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6.1甲方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提供对外保证责任。
6.2甲方签署与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内部决策、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6.3甲方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或自然人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其在本合同下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6.4甲方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具体内容,并确认对债务的资产、债务、经营、信用、信誉等情况、是否具备签订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以及主合同的所有内容已经充分了解,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乙方所负全部债务、违约金、赔偿金等义务的履行提供保证担保完全处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6.5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乙方所负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或提前到期而乙方未获清偿时,乙方可直接向甲方追索。
6.6甲方为本合同项下义务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7、主合同的变更及债权转让
7.1 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因乙方或债务人发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减资本、合资等情形或乙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或/和乙方将主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而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