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亚福
这几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我一直认为,从根本上来说,应该废除而不是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由于中国近四十年来实行的计划生育带有强制性,并且带来很多恶果,“计划生育”这个词已变得非常负面。即使有必要制定有关人口与生育方面的法律,也应该废除《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之后再重新制定新法。
事实上,在2012年6月28日,我就发了一条微博说:“最近,一些人口学者和法律教授在北大法学院开会建议尽快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我认为,与其建议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不如建议废除《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原因是:第一,无论怎样修改,都难以避免‘国家有权管制公民生育权'这种观念;第二,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需要较长时间,而直接废除则快得多。”但过了几天,我看到湛中乐教授等人起草的《尽快启动全面修改的公民建议书》全文之后,我又发微博说:“前几天我发微博说过:与其建议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不如建议废除《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但如果能做到这份建议书所说的‘取消对公民生育权的限制,废止生育审批制度,废止社会抚养费制度',也差不多等于废除了。”
2015年12月3~4日,为了交流对未来人口政策的看法,在携程旅行网的支持下,由北京大学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和光华管理学院、财新智库主办,人口与未来网协办,在北京召开“人口与未来研讨会”。与会者们起草了《关于当前修订和未来更新的建议》,虽然我并不赞同这份建议书的个别内容,但我知道,不可能所有与会者的观点都完全一致,如果每个人都坚持这份文件必须完全反映自己的观点,那么就不可能达成一份大家都能接受的文件。所以,只要我赞同这份文件的核心理念,我就同意签名支持。这个核心理念就是:“取消生育审批,把生育自主权归还家庭和个人。”
近十多年来,我与许多反计生的网友交流过,也合作过,我知道,即使是反计生的网友,彼此之间也存在理念和策略上的分歧。那么,如何对待这些分歧呢?我的态度是:求大同,存小异。所以,我既支持废除《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主张,也支持全面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主张(但必须含有“自主生育”这个核心理念)。
《关于当前修订和未来更新的建议》这份文件吸收了尽可能多的与会者的观点,个别体制内的与会者认为这份文件过于激进而不愿签名,也有个别与会者认为这份文件过于温和而不愿签名。总的来说,这份文件体现了大部分与会者的共识。最重要的共识就是:废除社会抚养费,保障公民自主生育权利。
何亚福
这几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我一直认为,从根本上来说,应该废除而不是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由于中国近四十年来实行的计划生育带有强制性,并且带来很多恶果,“计划生育”这个词已变得非常负面。即使有必要制定有关人口与生育方面的法律,也应该废除《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之后再重新制定新法。
事实上,在2012年6月28日,我就发了一条微博说:“最近,一些人口学者和法律教授在北大法学院开会建议尽快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我认为,与其建议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不如建议废除《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原因是:第一,无论怎样修改,都难以避免‘国家有权管制公民生育权'这种观念;第二,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需要较长时间,而直接废除则快得多。”但过了几天,我看到湛中乐教授等人起草的《尽快启动全面修改的公民建议书》全文之后,我又发微博说:“前几天我发微博说过:与其建议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不如建议废除《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但如果能做到这份建议书所说的‘取消对公民生育权的限制,废止生育审批制度,废止社会抚养费制度',也差不多等于废除了。”
2015年12月3~4日,为了交流对未来人口政策的看法,在携程旅行网的支持下,由北京大学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和光华管理学院、财新智库主办,人口与未来网协办,在北京召开“人口与未来研讨会”。与会者们起草了《关于当前修订和未来更新的建议》,虽然我并不赞同这份建议书的个别内容,但我知道,不可能所有与会者的观点都完全一致,如果每个人都坚持这份文件必须完全反映自己的观点,那么就不可能达成一份大家都能接受的文件。所以,只要我赞同这份文件的核心理念,我就同意签名支持。这个核心理念就是:“取消生育审批,把生育自主权归还家庭和个人。”
近十多年来,我与许多反计生的网友交流过,也合作过,我知道,即使是反计生的网友,彼此之间也存在理念和策略上的分歧。那么,如何对待这些分歧呢?我的态度是:求大同,存小异。所以,我既支持废除《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主张,也支持全面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主张(但必须含有“自主生育”这个核心理念)。
《关于当前修订和未来更新的建议》这份文件吸收了尽可能多的与会者的观点,个别体制内的与会者认为这份文件过于激进而不愿签名,也有个别与会者认为这份文件过于温和而不愿签名。总的来说,这份文件体现了大部分与会者的共识。最重要的共识就是:废除社会抚养费,保障公民自主生育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