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企业优惠政策申请
一、 关于土地征用
随着项目的进行,如需要进一步扩大土地面积,请市政府优先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考虑、供应土地。
二、 市政配套
1、 电力:满足企业生产用电所需负荷,并在此基础上,请电力
部门尽早、积极组织公用此线路的用电企业共同出资架设,
并负责将各线路架设至厂区门口,满足企业生产用电。
2、 通讯:市网通公司负责投资为该项目新上一个通讯机房,保
障企业所需的300门电话和100M网络宽带,免收开通有关
费用,并负责安装接口到企业每个办公室,电话费和网路使
用费按照目前网通公司最优惠的集团客户政策收取。企业应
在办公楼土建完成后,及时与网通公司联系,以便进行线路
施工。
3、 给排水:免收开通费用,企业仅按照用水量支付水费。 同时,政府将协调天然气公司、有线电视公司尽早将管道和线路铺设至厂区。
三、 手续审批
按照沙发【2007】6号《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之规定:实行项目审批时限制度。由本市审批的项目,承办部门要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需上级审批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报出,并积极帮助企业尽快取得批复。第四条规定:实行重点项目手续“代
办制”。该项目属于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决定由市招商办代办项目有关手续。
四、 政府收费
五年内免征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环保监测费、旧城改造费、城市建设配套费、绿地补偿费、建筑节能专项基金、新墙体改造费、散装水泥基金。
严格执行沙发【2007】6号《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严禁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拉赞助和乱检查、乱培训。
五、 税收政策
1、 企业所得税实行“二免三减半”的优惠,即自获利年度起,
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头两年免征
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由当地
财政补贴相当于企业当年缴纳所得税当地财政留成部分的
100%;第六年至第十年由当地财政补贴相当于企业当年缴纳
企业所得税当地财政实际留成部分的50%。当地财政在企业
收回投资(根据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定的投资回
收时间确定)以前补贴企业当年缴纳所得税当地财政实际留
成部分的30%以上。
2、 自生产经营之日起,企业前二年由当地财政补贴该企业当年
度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当地实际留成部分的50%,第三年起由
当地财政补贴该企业当年度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当地财政实
际留成部分的30%,直至企业收回投资(根据项目建议书或
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定的投资回收时间确定)。
3、 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前二年由当地财
政补贴该企业当年度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当地实际留成部分
(12.5%)的50%(6.25%),第三年起由区财政补贴该企业
当年度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当地实际留成部分(12.5%)的30%
(3.75%),直至企业收回投资(根据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
究报告所定的投资回收时间确定)。
4、 企业上缴到财政国库的房地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土
地使用税等地方税费,按前五年全部、后五年减半的比例由
财政奖励纳税企业,由招商办和财政部门按半年核对,年度
奖励兑现。
六、 融资支持
该项目属于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项目初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鉴于上述情况,市政府将协调有关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融资支持。
七、 其他
给予外资企业中,中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出商务考察、参展费用补贴或报销的支持。
外商独资企业优惠政策申请
一、 关于土地征用
随着项目的进行,如需要进一步扩大土地面积,请市政府优先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考虑、供应土地。
二、 市政配套
1、 电力:满足企业生产用电所需负荷,并在此基础上,请电力
部门尽早、积极组织公用此线路的用电企业共同出资架设,
并负责将各线路架设至厂区门口,满足企业生产用电。
2、 通讯:市网通公司负责投资为该项目新上一个通讯机房,保
障企业所需的300门电话和100M网络宽带,免收开通有关
费用,并负责安装接口到企业每个办公室,电话费和网路使
用费按照目前网通公司最优惠的集团客户政策收取。企业应
在办公楼土建完成后,及时与网通公司联系,以便进行线路
施工。
3、 给排水:免收开通费用,企业仅按照用水量支付水费。 同时,政府将协调天然气公司、有线电视公司尽早将管道和线路铺设至厂区。
三、 手续审批
按照沙发【2007】6号《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之规定:实行项目审批时限制度。由本市审批的项目,承办部门要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需上级审批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报出,并积极帮助企业尽快取得批复。第四条规定:实行重点项目手续“代
办制”。该项目属于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决定由市招商办代办项目有关手续。
四、 政府收费
五年内免征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环保监测费、旧城改造费、城市建设配套费、绿地补偿费、建筑节能专项基金、新墙体改造费、散装水泥基金。
严格执行沙发【2007】6号《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严禁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拉赞助和乱检查、乱培训。
五、 税收政策
1、 企业所得税实行“二免三减半”的优惠,即自获利年度起,
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头两年免征
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由当地
财政补贴相当于企业当年缴纳所得税当地财政留成部分的
100%;第六年至第十年由当地财政补贴相当于企业当年缴纳
企业所得税当地财政实际留成部分的50%。当地财政在企业
收回投资(根据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定的投资回
收时间确定)以前补贴企业当年缴纳所得税当地财政实际留
成部分的30%以上。
2、 自生产经营之日起,企业前二年由当地财政补贴该企业当年
度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当地实际留成部分的50%,第三年起由
当地财政补贴该企业当年度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当地财政实
际留成部分的30%,直至企业收回投资(根据项目建议书或
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定的投资回收时间确定)。
3、 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前二年由当地财
政补贴该企业当年度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当地实际留成部分
(12.5%)的50%(6.25%),第三年起由区财政补贴该企业
当年度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当地实际留成部分(12.5%)的30%
(3.75%),直至企业收回投资(根据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
究报告所定的投资回收时间确定)。
4、 企业上缴到财政国库的房地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土
地使用税等地方税费,按前五年全部、后五年减半的比例由
财政奖励纳税企业,由招商办和财政部门按半年核对,年度
奖励兑现。
六、 融资支持
该项目属于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项目初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鉴于上述情况,市政府将协调有关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融资支持。
七、 其他
给予外资企业中,中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出商务考察、参展费用补贴或报销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