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典-指导原则

9011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

是为制订药品的有效期提供依据。供试品3批,市售包装, 在温度25°C 士 21、相对湿度60% 士 10%的条件下放置12 个月,或在温度30C 士 2°C 、相对湿度65% 士 5%的条件下 放置12个月,这是从我国南方与北方气候的差异考虑的, 至于上述两种条件选择哪一种由研究者确定。每3个月取样 一次,分别于0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取 样,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进行检测。12个月以后,仍需 继续考察,分别于18个月、24个月、36个月取样进行检 测。将结果与0个月比较以确定药品的有效期。由于实测数 据的分散性,一般应按95%可信限进行统计分析,得出合 理的有效期。如3批统计分析结果差别较小,则取其平均值 为有效期限。若差别较大,则取其最短的为有效期。数据表 明很稳定的药品,不作统计分析。

附表原料药物及制剂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参考表

剂型原料药

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

性状、熔点、含量、有关物质、吸湿性以及根据品种性质选定的考察项目

性状、含量、有关物质、崩解时限或溶出度或释

片剂

放度

气雾剂

性状、含量、有关物质、崩解时限或溶出度或释

胶囊剂

放度、水分,软胶囊要检查内容物有无沉淀

性状、含量、p H 值、可见异物、不溶性微粒、有

注射剂栓剂软膏剂乳裔剂糊剂凝胶剂

关物质,应考察无菌

性状、含量、融变时限、有关物质

颗粒剂

性状、均勻性、含量、粒度、有关物质

性状、均勻性、含量、粒度、有关物质、分层现象 性状、均匀性、含量、粒度、有关物质

性状、均勻性、含量、有关物质、粒度,乳胶剂应检查分层现象

如为溶液,应考察性状、可见异物、含量、p H 值、

眼用制剂

贴剂(透 皮贴剂)冲洗剂、洗剂、灌肠剂搽剂、涂喷雾剂吸入制剂

揿次、喷出总量、喷射速率

剂型口服乳剂口服混悬剂散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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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温度特别敏感的药品,长期试验可在温度6°C 土2°C 的

条件下放置12个月,按上述时间要求进行检测,12个月以 后,仍需按规定继续考察,制订在低温贮存条件下的有效期。

对于包装在半透性容器中的药物制剂,则应在温度 25°C 土2°C 、相对湿度40%±5%,或30°C 士2°C 、相对湿度 35%士5%的条件进行试验,至于上述两种条件选择哪一种 由研究者确定。

此外,有些药物制剂还应考察临用时配制和使用过程中 的稳定性。

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

原料药物及主要剂型的重点考察项目见附表,表中未列 人的考察项目及剂型,可根据剂型及品种的特点制订。

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

性状、含量、分层现象、有关物质

性状、含量、沉降体积比、有关物质、再分散性性状、含量、粒度、有关物质、外观均匀度递送剂量均一性、微粒子剂量、有关物质、每瓶总

递送剂量均一性、微细粒子剂量

每瓶总吸次、每喷喷量、每喷主药含量、递送速率 和递送总量、微细粒子剂量

性状、含量、粒度、有关物质、溶化性或溶出度或 释放度

性状、含量、有关物质、释放度、黏附力

性状、含量、有关物质、分层现象(乳状型)、分散性(混悬型),冲洗剂应考察无菌

性状、含量、有关物质、分层现象(乳状型)、分散性(痕悬型),涂膜剂还应考察成膜性

性状、含量、有关物质,耳用散剂、喷雾剂与半固

有关物质;如为混悬液,还应考察粒度、再分散性;剂、涂膜剂洗眼剂还应考察无菌;眼丸剂应考察粒度与无菌

耳用制剂

丸剂糖浆剂

性状、含量、有关物质、溶散时限

性状、含量、澄淸度、相对密度、有关物质、p H 值性状、含量、澄清度、有关物质

鼻用制剂

体制剂分别按相关剂型要求检査性状、p

H 值、含量、有关物质,鼻用散剂、喷雾

1=1服溶液剂

剂与半固体制剂分别按相关剂型要求检査

注: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应说明其生成产物的数目及量的变化,如有可能应说明有关物质中何者为原料中 的中间体,何者为降解产物,稳定性试验重点考察降解产物。

剂与溶液、混悬剂或静脉剂型的生物利用度比较,以及吸收

9011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

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

生物利用度是指活性物质从药物制剂中释放并被吸收 后,在作用部位可利用的速度和程度,通常用血桨浓度-时 间曲线来评估。口服固体制剂的生物利用度数据提供了该制

进人系统循环的相对分数的估计。此外,生物利用度试验提 供关于分布和消除、食物对药物吸收的影响、剂量比例关 系、活性物质以及某些情况下非活性物质药动学的线性等其 他有用的药动学信息。

如果含有相同活性物质的两种药品药剂学等效或药剂学 可替代,并且它们在相同摩尔剂量下给药后,生物利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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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试验。

当由于耐受性原因不能在健康受试者进行单量试验, (速度和程度)落在预定的可接受限度内,则被认为生物等 效。设置这些限度以保证不同制剂中药物的体内行为相当, 即两种制剂具有相似的安全^和有效性。

在生物等效性试验中,一般通过比较受试药品和参比药 品的相对生物利用度,根据选定的药动学参数和预设的接受 限,对两者的生物等效性做出判定。血浆浓度-时间曲线下 面积A U C 反映暴露的程度,最大血浆浓度cm a x ,以及达到 最大血浆浓度的时间是受到吸收速度影响的参数。

本指导原则的主要目的是提出对生物等效性试验的设 计、实施和评价的相关要求,也讨论使用体外试验代替体内 试验的可能性。

1. 普通剂型生物等效性试验的设计、实施和评价1. 1范围

本节内容规定了对全身作用的普通剂型生物等效性试验 的设计、实施和评价的要求。

生物等效性是仿制药品申请的基础。建立生物等效性的 目的是证明仿制药品和一个参比药品生物等效,以桥接与参 比药品相关的临床前试验和临床试验。仿制药品应当与参比 药品的活性物质组成和含量相同,以及药剂学形式相同,并 且其与参比药品的生物等效性被适当的生物利用度试验所证 明。一个活性物质不同的盐、异构体混合物或络合物,被认 为是相同的活性物质,除非它们在安全性或有效性方面的性 质差异显著。此外,各种普通口服药物剂型也被认为药剂学 形式相同。

本指导原则的范围仅限于化学药物。对于比较生物药物 和参比药品的推荐方法参见关于生物药品的指导原则。虽然 生物等效的概念可能被用于中药,但本指导原则给出的基本 原则不适用于活性组分没有被明确定义的中药。

在不能用药物浓度证明生物等效性的情况下,少数例外 可能需要药效动力学或临床终点试验。这种情况可参照治疗 领域的专门指南。

1. 2试验设计

试验的数目和试验设计依赖于药物的物理化学特性、药 动学性质和组成的比例,因此必须说明相应的理由o 特别是 可能需要说明线性药动学、需要进行餐后和空腹状态试验、 需要进行对映体选择性分析以及对额外剂量的生物豁免。

设计试验的方式应该能够从其他影响因素中区分出制剂 的影响。

标准设计

如果比较两种制剂,则推荐随机、双周期、双顺序的单剂量交叉试验。应通过洗净期来分开给药周期,洗净期应足 以确保在所有受试者第二周期开始时药物浓度低于生物分析 定量下限。通常为达到这一要求至少需要7个消除半衰期。

备选设计

在某些情况下,只要试验设计和统计分析足够完善,可 以考虑备选的良好试验设计,例如对于半衰期非常长的药物 采用平行试验,以及对药动学性质高度变异的药物采用多次

并且对患者不适于进行单剂量试验时,可以接受对患者进行 多剂量试验。

1. 3参比药品和受试药品

参比药品

必须引用参比药品的资料,该药品已经在中国获得上市 授权或特别批准进口,具有全面的资料。申请者应该对参比 药品的选择说明理由。

对于仿制药品申请,受试药品通常与可从市场获得的参 比药品相应的剂型比较。该药品已有多个上市剂型时,如果 能在市场上获得,推荐使用该药品最初批准的剂型(它被用 于临床药效学和安全性试验) 作为参比药品。

选择用于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参比药品应该基于含量分析 和溶出度数据,这是申请者的责任。除非另外说明理由,用 于受试药品的批号的测得含量不应与使用的参比药品相差 5%以上。

受试药品

试验用的受试药品应具有对将上市药品的代表性,例 如,对于全身作用的口服固体制剂:

(1) 受试药品应来自一个不少于生产规模1/10的批次, 或100 000单位,两者中选更多的,除非另外说明理由。

(2) 使用的生产批次应该确实保证产品和过程在工业规 模可行。在生产批次规模小于100 000单位时,需要整个生 产批次的样品供抽样用。

(3)对于受试批号药品,应该建立其关键性质量属性的 特点和说明,如溶出度。

(4) 为支持申请,应该从额外的预备性试验或整个生产 批次的产品取样,与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受试批次的样品比 较,并在采用合适的溶出度检验条件时,应显示相似的体外 溶出曲线。

对其他全身作用的普通药物剂型,应该类似地论证受试 药品批次的代表性。

试验药品的包装

应该对每位受试者和每个周期分别包装参比药品和受试 药品,在它们被运往试验地点之前或在试验地点进行包装。 包装(包括标签)应按照G M P 规定进行^应当能够清楚地鉴 别对每位受试者在每个试验周期给予的药品。

1. 4受试者

受试者数目

应该根据适当的样本量计算法,确定包括在试验中的受 试者数目。在一项生物等效性试验中,可评价的受试者数目 不应少于18名。

受试者选择

应该根据能够检测药品间差异的目标,选择用于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受试者群体。为了减少与药品间差异无关的变 异,试验通常应在健康志愿者进行,除非药物对健康人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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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1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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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性担忧,使试验存在伦理学问题。健康志愿者体内模型在 大多数情况下足以检测制剂的差别,并允许将结果外推到参 比药品被批准治疗的群体(老年人、儿童、肾或肝功能受损 患者等)。

应在试验计划中清楚列出人选和排除标准。受试者不应 小于18岁,体重指数一般在19〜26k g /m2。

应该通过临床实验室检查、病史和体检,筛査受试者根 据药物的治疗类别和安全模式,可能在试验开始之前、过程 中和完成后进行特殊的医学检查和预防。受试者可以是任何 性别,但应该考虑可能怀孕妇女的风险。受试者最好为非吸 烟者,无酗酒和药物滥用史。出于安全性和药动学理由,可 以考虑受试者的酶表型或基因型。

在平行试验设计中,用药组之间在所有已知可能影响活 性物质药动学的因素都应该具有可比性(如年龄、体重、性 别、种族、吸烟、快/慢代谢类型)。这是此类试验给出有效 结果的基本前提。

如果考察的活性物质巳知有副作用,且认为药理学效应 或风险对健康志愿者不可接受,则须用患者取代,并在适当 的预防和监护下进行。

1. S 试验的实施标准化

应该将检查条件标准化,

除受试药品外涉及的其他因

素的变异最小。因此,推荐标准化的餐食、液体摄人和 运动。

应该规定试验日的给药时间。受试者在给药前应禁食至 少8小时,除非另外说明理由。由于摄人液体可能影响口服 剂型的胃排空,所以受试和参比药品应该用标准体积液体服 用(一般为200m l) 。推荐除给药前1小时至给药后1小时 外,任意饮水,并且给药后至少4小时不进食。给药后用餐 在组成和时间上应该标准化,持续足够长时间(如12小时)。

在餐后条件下进行试验时,应根据药品说明书的规定进 餐。推荐受试者在给药前30分钟开始进餐,在30分钟内进 餐完毕。

受试者在试验开始前一段适当时间以及试验期间,应该 远离可能与血液循环、胃肠道、肝肾功能相互作用的饮食。 受试者在试验开始前一段适当时间以及试验期间,不应服用 其他药物,包括中草药。

在内源性物质的生物等效性试验中,应尽可能控制可能 影响内源性基线水平的因素,如严格控制摄人的饮食。

采样时间

应该采集数目足够多的样品,以充分描述血浆浓度-时 间曲线。采样方案应该在预计的附近包括密集的采样 点,以可靠地估计暴露峰值。采样方案应该特别计划,避免 cm a x 成为浓度-时间曲线上的第一个点。采样方案也应覆盖血 浆浓度-时I p 曲线足够长时间,以可靠地估计暴露程度,为 达此目的,%需要A U C (。—)至少覆盖A U C V ^) 的80%。但对 于任何普通剂型的生物等效性试验,无论药物的半衰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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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采样周期都不必长于72小时。

在多剂量试验中,零时样品应该在给药前即刻采样(5 分钟之内),整个周期最后一个采样点推荐在标示时间的10 分钟之内,以保证准确测得A U C (h o 。

如果尿样被用作生物采样液体,则正常的采尿时间应覆 盖不少于3倍的消除半衰期。与血浆采样的情况相似,尿样 采集不必超过72小时。如果要测定排泄速率,则在吸收相 的采样间隔需要尽可能短。

对于内源性物质,采样方案应该能够对每个受试者在每 个周期表征内源性基线。通常从2〜3个给药前样品中测得 基线。在其他情况下,可能需要给药前1〜2天周期性采样, 以获得时辰节律造成的内源性基线波动。

空腹或餐后条件

生物等效性试验一般应在空腹条件下进行,这是检测制 剂间潜在差别最敏感的条件。如果药品说明书中推荐参比药 品空腹服用或者不考虑饮食服用,那么生物等效性试验应在 禁食条件下进行。对于参比药品说明书中推荐仅在餐后服用 的药品,生物等效性试验一般应在餐后条件下进行。

但是对于特殊剂型特征的药品(如微乳、固体分散体), 生物等效性试验需要既在禁食也在餐后条件进行,除非药品 规定仅在禁食或仅在餐后服用。

在需要空腹和餐后两种条件的信息时,可以接受进行两 项单独的双交叉试验,或者一项四交叉试验。

在餐后给药试验中,推荐根据原药品的产品特征概述来 确定食谱。如果其中没有特别推荐,则应采用髙脂餐和高热 量餐。

1. 6考察指标

药动学参数

应该使用采样的实际时间来估计药动学参数。在测定单 剂量给药后的生物等效性试验中,应当测定A U C a ^) , A U C co ^.) , 剩余面积,cm a x 和在采样周期72小时的试 验中,并且在72小时浓度仍可被定量时,不必报告 A U C ^r o ) 和剩余面积。可以额外报告的参数包括终端消除 速率常数&和~2。

在稳态下测定普通制剂生物等效性的试验中,应该测定A U O (0-»t ),^m a x . ss ,和 f m a x . ss 。

当使用尿药数据时,应该测定A w d ,如果适用时测

^m a x o

在生物等效性试验中采用非房室方法估计参数。母体药物或代谢物一般性原则

母体化合物的^^通常对检测剂型间吸收速率的差异比 代谢物的C m a x 更敏感,因此,评价生物等效性应该基于母体 化合物的浓度。而对于生物利用度试验,如果分析方法可 行,则推荐既测定母体药物,也测定其主要活性代谢螂。

非活性前药

即使是非活性前药,也推荐证明母体化合物的生物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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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学药品和高度水溶性药物,选择一个较低规格而不选最高 规格也可被接受。如果由于健康受试者安全性、和耐受性原 因,不能以最高规格给药,则选择一个较低规格也可能是合 理的。此外,如果分析方法的灵敏度问题导致不能精确测定 最高规格单次给药后的血浆浓度,则可以选择更高剂量(最 好使用最高规格多剂)。选择的剂量可能髙于最高治疗剂量, 只要这一剂量可被健康志愿者耐受,并且没有吸收和溶解度 的限制。

性,不必测量活性代谢物。但是某些前药可能血浆浓度很 低,并且快速清除,导致难于证明母体化合物的生物等效 性。在此情形下,可以接受用主要活性代谢物来证明生物等 效性,而不测量母体化合物。

使用代谢物数据替代活性母体化合物

只有在例外的情况下,才会考虑以一个代谢物代替活性 母体化合物。当使用代谢物数据替代活性母体药物浓度时, 申请者应提交任何可得到的数据,以支持代谢物的暴露将反 映母体药物吸收,且该代谢物的生成在治疗剂量下不饱和。

对映异构体

一般可以接受使用非手性生物分析方法评价生物等效 性。但是当如下条件全部满足或未知时,则应该测定单一对 映体:对映异构体的药动学有差异;对映异构体的药效学差 异显著;对映异构体的暴露(A U C ) 比值在不同吸收速率下 发生变化。

如果一个对映体是药理活性的,另一个是非活性的,或 对活性的贡献很小,则用活性对映体就足以证明生物等 效性。

对于生物利用度试验,一般应该测定单一对映体。内源性物质

对于内源性药物的生物等效性试验,可以考虑超治疗剂 量给药,只要该剂量能被很好耐受,使给药后增加的超过基 线的浓度能被可靠测定,药动学参数计算反映给药后增加的 浓度。

应该在试验计划中预先规定用于基线校正的确切方法并 说明理由。一般采用标准缩减基线校正法,即减去个体的内 源性物质给药前浓度的均值,或者减去个体给药前内源性物 质A U C 。如果浓度水平远远高于内源性基线浓度,可以不 需要基线校正。

尿样数据的使用

如果不可能准确测量母体化合物的血浆浓度-时间曲线, 则使用尿排泄数据代替血浆浓度,可以被接受来确定暴露的 程度。但是,当使用尿药数据估计暴露的峰值时,必须仔细 说明理由。

1. 7试验药品的规格

如果申请的受试药品有多个规格(每一制剂单位所含有 效成分的量),则可能只用一个或两个规格建立生物等效性 就足够了,取决于不同规格组成的比例关系以及下述的药品 相关问题。评价的规格取决于活性物质药动学的线性。

在非线性药动学情况下(即A U C 的增加与剂量增加不成 正比),可能不同规格对检测剂型间潜在的差异敏感度不同。 根据剂量归一化的A U C 差异是否满足士25%,来评估线性。

如果已经证明在某个或某些规格下的生物等效性试验对 检测潜在的药品差异最敏感,则可以豁免其他规格的生物等 效性试验。

线性药动学

生物等效性试验一般应在最髙规格下进行。对于线性药

非线性药动学

对于具有非线性药动学性质的药物,如果在治疗剂量范 围内A U C 的增加超过剂量增加的比例,则生物等效性试验 一般应该在最高规格进行。如果由于安全性或耐受性的原因 不能对健康受试者给药最髙规格,则较低的规格也是合 理的。

对于在治疗剂量范围内A U C 的增加低于剂量增加的情 况,生物等效性多在最髙规格和最低规格(或在线性范围的 一个规格)进行,即在此情形下,需要两个生物等效性试验。

如果存在分析灵敏度问题,使最低规格不能进行试验, 或者对健康受试者存在安全性或耐受性问题而不能使用最高 规格,选择其他规格可能是合理的。

1. 8生物样品分析方法

生物样品分析方法的具体要求见生物样品定量分析方法 验证指导原则(通则9012) 。

1. 9生物等效性评价

在生物等效性试验中,一般不应根据测得的受试和参比 批的含量差异校正药动学参数。但是在例外情况下,无法获 得分析含量与受试品相差小于5%的参比批,可以接受含量 校正。如果将采用含量校正,则应该在试验计划中预先规 定,并且通过受试和参比药品分析结果,在计划中说明 理由。

受试者的纳入

在理想情况下,所有用药的受试者都应被纳人统计分 析。但是不应该包括在交叉试验中不能对受试制剂和参比制 剂都提供可评价数据,或在平行组试验中单周期不能提供可 评价数据的受试者。

排除的理由

对随机试验结果的无偏评估需要根据同样的规则观察和 对待所有受试者。这些规则应该独立于给药或结果。所以, 从统计分析中排除一个受试者的决定必须在生物分析之前 做出。

原则上,任何排除理由只有当实验计划中规定,并且在 生物分析之前做出排除决定,才是有效的。但是应该尽量避 免排除数据,因为试验的效力将减小,并且需要至少18名 可评价的受试者。

在一个特定周期中排除一名受试者结果的理由包括:呕 吐和腹泻,可能使血浆浓度-时间曲线不可靠。在例外情况 下,使用其他药物可能成为排除一名受试者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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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在试验计划中预先规定允许排除的理由。如果发生 这些状况之一,应该在试验进行中的病例报告表中注明。应 该清楚描述根据这些预先规定标准而排除的受试者,并在试 验报告中列出。

不能接受基于统计分析的理由排除数据,或者单纯的药动 学理由,因为不能从其他因素中区分影响药动学的制剂因素。

对此的例外是,由于受试者未按规定服药,或者清洗期 不够,此时可以质疑该试验的有效性。从统计分析中排除的 受试者样品仍然需要测定,并列出结果。

采样周期短于72小时时,A U Q 。,至少应覆盖 A U C (Q _) 的80%,如果覆盖小于80%的受试者超过总数的 20%, 则需要讨论该试验的有效性。

应分析的参数及其接受限度

在单剂量给药测定生物等效性的试验中,需要分析的参 数是A U Q 80.00%,上限舍人后保留两位小 数应

为测定普通制剂在稳态下的生物等效性试验,应该采用 上述相同的接受范围分析A U C «^0和c —m 。

在使用尿药数据的少见情况下,应采用上述

相同的接受范围分析采用上述C m a x 相同的接受范围 分析只m M 。

不需要的统计评价。但是,如果声称快速释放对临 床很重要,并且作用开始很重要或者与不良事件相关,则

的中位数以及它的变异在受试和参比药品之间不应有明 显差异。

在药品治疗范围窄的特殊情况,接受范围可能需要缩 小。此外,髙度变异性药品的接受范围可能在某些情况 下放宽。

统计分析

生物等效性的评价是基于受试/参比制剂有关参数的群 体几何均值比的90%置信区间。该方法相当于双向单侧检 验,其零假设是在5%显著性水平的生物不等效。

应采用方差分析法考察药动学参数。在分析前应该对数 据作对数转换。从方差分析模型获得对数坐标上制剂间差异 的置信区间。然后将这一置信区间转换回去,获得原来坐标 上期望的置信区间。

应该在试验计划中预先定义用于该分析的精确模型。统 计分析应该考虑可以合理假定对相应变量有影响的方差来 源。在方差分析中使用的各项通常是序列、序列内受试者、 周期和制剂。

残留效应

可以通、过检查第二周期给药前血浆浓度,来直接确定残 留的可能性 \

如果任何受试者给药前血浆浓度大于该受试者在该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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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胃的5%, 则在统计分析中排除该受试者该周期的数据。

两阶段试验设计

在证明生物等效性时,可以接受两阶段试验方法。最初 一组受试者给药并分析数据,如果不能证明生物等效,则可 以增加招募一组受试者,在最终分析中合并两组的结果。使 用二阶段方式的计划必须在试验方案中预先规定,同时规定 用于每项分析的调整后显著性水平。

当分析两个阶段合并的数据时,在方差分析模型中应包 括阶段项。

数据提交

所有个体的浓度数据和药动学参数都应该按制剂列出, 同时附有汇总统计,如几何均值、中位数、算术均值、标准 差、变异系数、最小值和最大值。应该以线性/线性以及对 数/线性坐标提供个体血桨浓度-时间曲线。应当规定从原始 数据中导出药动学参数所使用的方法。应当规定用于估计末 端速率常数(可靠地估计A JJ C «所必需)的末端对数线性相 的点数。

对于进行统计分析的药动学参数,应该提交对受试和参 比药品比值的点估计和90%置信区间。

应该提交方差分析表,包括对模型中所有因素进行的适 当的统计检验。

报告应该足够详细,使药动学和统计分析能被重复,例 如,应该提供给药后采血的实际数据、药物浓度、每一受试 者每一周期的药动学参数值以及随机计划表。

应该完整记录受试者的脱落和撤出。如果可以获得,应 该在单独列表中提供这些受试者的浓度数据和药动学参数, 但不应该被包括在汇总统计中。

生物分析报告应该包括所用生物分析方法的简短描述, 以及所有校正标样和质控样品的结果。应该提供来自所有受 试者的全部色谱图,这些受试者所在分析批的质控样品和校 正标样的色谱图,以及其他原始数据。

1.10窄治疗指数药物

对于治疗指数窄的药品的特殊情况,AU C 的可接受区 间应该被缩窄为90. 00%〜111_ 11%。在

1.11高变异性药物或药品

高变异性药品是指药动学参数个体内变异大于30%的 药品。如果申请者怀疑一个药品的吸收速度或程度可能是髙 变异的,则可以进行一项重复交叉设计的试验。

对于那些高变异性药品,如果认为差异较大对于临 床的影响不大,基于临床的充分理由,则可以放宽接受范 围。在这种情况下,

的接受范围可以最宽为69.84%〜

143. 19%. 为了放宽接受范围,生物等效性试验必须是一项 重复设计,来证明对于试验的参比化合物受试者内变 异>30%。申请者应说明理由,计算的受试者内变异是可靠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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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利用度影响的观察。进行食物对药物生物利用度影响的 最佳试验条件,是在进食预定的高脂饮食后立即服药。评价 参数除A U C 和C m a x 外,还建议进行调释性质的比较。如果 发现食物有显著影响,则申请者应提供调整后的推荐剂量。

如果调释制剂与影响胃肠道生理的药物合用,应进行该 状态下的调释特性研究。如果调释制剂拟用于胃肠道功能有 改变的病人,则应在该人群进行调释制剂的相关研究。

考虑到昼夜节律的不同,建议在稳态下获得24小时的 血药浓度曲线。

计,而不是逸出值的结果。要求放宽区间必须在试验计划中 预先规定。

根据受试者内变异放宽接受限的可能性不适用于A U C , 它的接受限保持在80. 00%〜125. 00%,不管变异如何。

在重复试验设计中,采用三周期或四周期交叉方案都是 可以接受的。

2. 调释制剂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开发调释剂型的理由是,药物或代谢物的药理学、毒理 学响应与系统暴露之间存在相关性。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 调释制剂的目标是药物或代谢物达到与普通制剂相似的总暴 露(A U C ) 。这并不必然意味着给予相同的标示剂量(调释制 剂可能有不同的生物利用度)。

2. 1调释制剂的生物利用度试验

为了表征调释制剂的体内行为,可通过生物利用度试验 考察吸收的速度和程度、药物浓度的波动、药物制剂引起的 药动学变异、剂量比例关系、影响调释药物制剂的因素以及 释放特征的意外风险(例如剂量突释)。

这些试验主要是测定活性物质或代谢物的浓度。参比制 剂为已经上市的相同活性成分的普通制剂。上述研究既可以 在健康志愿者,也可以在患者进行。在多次给药试验时,应 证明已经达到稳态。

2. 1. 1吸收的速度和程度以及药物浓度的波动

需要进行单次和多次给药的药动学试验,通过与普通制 剂比较,来评价调释制剂药物吸收的速度与程度。药物波动 研究应在多次给药达稳态后进行。通过比较研究,来证实调 释制剂具有符合要求的释放特性,通过与普通制剂比较,其 峰、谷浓度波动较低或与之相似,并具有相似的药物暴露 量。在该研究中,主要观察的药动学参数为A U C ,cma x , c -,以及其他反映血药浓度波动的参等。

2. 1. 2药动学参数的变异性

通过个体间药动学参数分析,来比较调释制剂与普通剂 间药动学参数的变异。调释制剂在个体间的药动学参数的变 异一般不应超过普通制剂个体间的变异。也可以通过重复测 量达稳态时的浓度曲线,或再次重复单次给药,来评价个体 内药动学参数的变异。

2. 1. 3剂置效应一致性

当有多个规格时,应进行剂量效应一致性研究。应该根 据药物的药动学特性,提供必要的数据D

如果药物呈线性药动学特征,必须确定调释制剂的一个 剂量水平在多次给药后的药物总暴露量与普通制剂近似。

如果药物在治疗血浆浓度范围内呈非线性药动学特征, 则有必要在多次给药条件,进行调释制剂和普通制剂最高剂 量和最低剂量的比较。此外,在所有情况下,调释制剂所有 规格的剂量与效应一致性都应充分说明。

2. 2影响调释特性的因素

主药相同的不同调释制剂可能与食物相互作用不同。因 此,出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考虑,应进行食物对口服调释制剂

如果调释制剂含有比普通制剂更髙的剂量,意外释放 (如突释) 可能导致不能接受的高剂量的药物暴露,应避免这 种意外释放的可能性。

如果调释制剂拟用于普通制剂尚未应用的人群时,应进 行该人群的药动学研究。

2. 3调释制剂的生物等效性试賒

推荐进行调释制剂的生物等效性试验,比较口服药物同 一剂型的两种制剂(受试与参比)。

如果两种药品在释放控制辅料或机制上不同,但体外溶 出曲线相似,使用区分性检验并具有相同的释放行为,则可 认为这些产品属于相同类别剂型D 若生物等效性成立,即可 认为基本相似。

如果两种药品在释放控制辅料或机制上不同,且体外溶 出曲线也不同,则应考虑进行临床试验,除非在罕见的情况 下能够证明生物等效性。

2. 3. 1缓释制剂

根据单次和多次给药试验,可以认为缓释制剂生物等 效,如果设计的试验证明:

•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的缓释特性相同;•受试制剂中的活性物质没有意外突释;

•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单剂量和稳态下行为都相同;•预定的高脂餐后进行单次给药,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 受食物影响的体内行为相似。该试验应选择关键的生物等效 性相同的规格进行。

在缓释制剂单剂量有多个规格时,需要对每个规格进行 空腹单剂量试验。如果满足普通制剂生物等效性试验外推的 相同标准(线性药动学,相同的定性组成等),稳态试验可仅 在最高规格进行。

对于一种药品的多种单位制剂显示多规格线性药动学的 情况,在空腹下进行最大规格单次给药试验即足够,只要小 规格的组成与最大规格成比例,制剂含有相同的单元,且溶 出曲线可以接受。

根据A U C t ,

和C m i n , 以及与普通制剂相似的统计分

析步骤,评价生物等效性。任何放宽接受标准都应在临床试 验计划中预先确定,申请者应该从临床角度说明理由。

对于仿制缓释制剂,推荐进行下列试验:(1) 一项单剂 量、非重复性、空腹试验,比较受试制剂的最高规格和参比 制剂表中列出的药品;(2) —项食物影响、非重复性试验,

361

9011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

中国药典2015年版

比较受试制剂的最髙规格和参比制剂。由于单剂量试验被认 为可以更敏感地回答生物等效性的基本问题(例如,药物从 制剂中释放进人系统循环),所以一般不推荐进行仿制缓释 制剂的多剂量试验.

2. 3. 2迟释制剂

采用与普通制剂相同的主要参数和统计方法评估生物等 效性,强调迟释特点。

由于食物可能影响肠溶包衣制剂中的活性物质吸收,所 以必须进行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

2. 4食物对药物吸收的彩响试验

目前用来考察食物对调释制剂生物利用度影响的推荐方 法如下。但由于食物药物相互影响的复杂性,在一些情况下 也接受一些不同于常规的体内研究措施。

2. 4. 1以新化学实体开发的调释制剂单剂量,二阶段交叉试验给药1:空腹口服调释制剂给药2:空腹口服溶液或普通制剂给药3:高脂餐后口服调释制剂给药4:髙脂餐后口服溶液或普通制剂

2. 4. 2在已上市普通制剂之后开发调释制剂

单剂量,三阶段交叉试验给药1:空腹口服调释制剂给药2:高脂餐后口服调释制剂给药3:空腹口服普通制剂结论:无明显的食物作用(A U C ,

C m a x ,

M R T ) ;

或证明有显著的食物效应

2. 4. 3与上市制剂基本相似的调释制剂

第一种情况:文献数据表明有显著的食物效应或没有数据

单剂量,双二阶段交叉试验给药1:空腹口服受试制剂给药2:空腹口服参比制剂给药3:高脂餐后口服受试制剂给药4:髙脂餐后口服参比制剂

第二种情况:文献数据表明没有显著的食物效应单剂量,二阶段交叉试验给药1:高脂餐后口服受试制剂给药2:髙脂餐后口服参比制剂3. 试验报告

生物利用度或等效性试验报告应该给出计划、实施和评 价的完整记录,由研究者签字。

应该提供研究负责人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试验地点和实 施时间。试验报告应该包括证据,表明参比制剂选择符合要 求。它应包括参比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批号、制造商、 失效期和、购买地。

应该•在试验报告附录中包括用于本试验的参比和受试批 号的分析报告。

362

应该根据数据提交要求,提供浓度、药动学数据以及统

计分析数据。

应该提交声明,确认受试药品与提交审批的药品具有相 同的定量组成,以及由同样的过程制造。应该提交受试药品 已经放大生产的证明。应该提供比较性溶出曲线。

生物分析方法验证报告应该包括在申请资料中。应该以适当的电子文本,提供足够详细的数据,使药动 学和统计分析能被重现。

4. 与生物等效性试验相关的体外溶出度检査4. 1检查的一般内容

在药品开发中,采用溶出度检查作为一种工具,确定可 能影响生物利用度甚至对其有决定性作用的制剂因素。一旦 组成和制造过程确定之后,即用溶出度检查作为药品批量放 大的质量控制,既保证批间的一致性,也保证溶出曲线与关 键的临床试验批次相似。此外,在某些情况下,溶出度检査 可被用于豁免一项生物等效性试验。

必须有足够多的采样时间点,至少每15分钟一次,以 获得有意义的溶出曲线。推荐在溶出曲线变化最大期间采样 更频繁。

如果一种活性物质是高度溶解性的,而且制剂在生理

p H

值范围迅速溶解,并已知辅料不影响生物利用度,即可

合理期待它将不会引起任何生物利用度问题。相反,如果一 活性物质溶解度低或有限,则吸收的限速步骤可能是制剂的 溶出度。当辅料控制释放和其后的活性物质溶出时,也是这

种情况。在这些情况下,推荐采用多种检查条件,并进行足 够多点采样。

4. 2溶出曲线的相似性

溶出曲线的相似性检查以及从结果中导出的任何结论 (例如证明生物豁免的合理性),只有当使用足够数目的时间 点充分表征溶出曲线时才可能被认为成立。

对于普通制剂,在上述内容之外,在15分钟比较是必 要的,以了解在胃排空之前是否达到完全溶出。

可以采用/2统计来确定参比制剂和受试制剂溶出曲线 的相似性。

5. 基于生物药剂学分类系统的生物豁免

基于生物药剂学分类系统(b i o p h a r m a c e u t i c s

c l a s s i f i c a ­

t i o n s y s t e m , B C S ) 的生物豁免是减少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的

手段,即它可能替代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如果体内行为的 生物等效性假设能够通过充分的体外数据证明,则可能豁免 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

基于B C S 的生物豁免仅局限于人体吸收情况已知的高 溶解性药物,并且不应是窄治疗指数药物。这一概念适用于 具有全身作用的普通口服固体制剂的相同剂型。但是,它不 适用于舌下制剂、颊制剂和调释制剂。

中国药典2015年版9012生物样品定置分析方法验证

指导原则

一、范围

准确测定生物基质(如全血、血清、血浆、尿)中的药物 浓度,对于药物和制剂研发非常重要。这些数据可被用于支 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或根据毒动学、药动学和生物等 效性试验的结果做出关键性决定。因此,必须完整地验证和 记录应用的生物分析方法,以获得可靠的结果。

本指导原则提供生物分析方法验证的要求,也涉及非临 床或临床试验样品实际分析的基本要求,以及何时可以使用 部分验证或交叉验证,来替代完整验证。本指导原则二和三 主要针对色谱分析方法,四针对配体结合分析方法。

生物样品定量分析方法验证和试验样品分析应符合本指 导原则的技术要求。应该在相应的生物样品分析中遵守 G L P 原则或GC P 原则。

二、生物分析方法验证(一)分析方法的完整验证

分析方法验证的主要目的是,证明特定方法对于测定在 某种生物基质中分析物浓度的可靠性。此外,方法验证应采 用与试验样品相同的抗凝剂。一般应对每个新分析方法和新 分析物进行完整验证。当难于获得相同的基质时,可以采用 适当基质替代,但要说明理由。

一个生物分析方法的主要特征包括:选择性、定量下 限、响应函数和校正范围(标准曲线性能)、准确度、精密 度、基质效应、分析物在生物基质以及溶液中储存和处理全 过程中的稳定性。

有时可能需要测定多个分析物。这可能涉及两种不同的 药物,也可能涉及一个母体药物及其代谢物,或一个药物的 对映体或异构体。在这些情况下,验证和分析的原则适用于 所有涉及的分析物。

对照标准物质

在方法验证中,含有分析物对照标准物质的溶液将被加人 到空白生物基质中。此外,色谱方法通常使用适当的内标。

应该从可追溯的来源获得对照标准物质。应该科学论证 对照标准物质的适用性。分析证书应该确认对照标准物质的 纯度,并提供储存条件、失效日期和批号。对于内标,只要 能证明其适用性即可,例如显示该物质本身或其相关的任何 杂质不产生干扰。

当在生物分析方法中使用质谱检测时,推荐尽可能使用 稳定同位素标记的内标。它们必须具有足够高的同位素纯 度,并且不发生同位素交换反应,以避免结果的偏差。

1. 选择性

该分析方法应该能够区分目标分析物和内标与基质的内 源性组分或样品中其他组分。应该使用至少6个受试者的适 宜的空白基质来证明选择性(动物空白基质可以不同批次混

9012生物样品定量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合),它们被分别分析并评价干扰。当干扰组分的响应低于

分析物定量下限响应的20%, 并低于内标响应的5%时,通 常即可以接受0

应该考察药物代谢物、经样品预处理生成的分解产物以 及可能的同服药物引起干扰的程度。在适当情况下,也应该 评价代谢物在分析过程中回复转化为母体分析物的可能性。

2. 残留

应该在方法建立中考察残留并使之最小。残留可能不影 响准确度和精密度。应通过在注射高浓度样品或校正标样 后,注射空白样品来估计残留。高浓度样品之后在空白样品 中的残留应不超过定量下限的20%,并且不超过内标的 5%。如果残留不可避免,应考虑特殊措施,在方法验证时 检验并在试验样品分析时应用这些措施,以确保不影响准确 度和精密度。这可能包括在高浓度样品后注射空白样品,然 后分析下一个试验样品。

3. 定量下限

定量下限是能够被可靠定量的样品中分析物的最低浓 度,具有可接受的准确度和精密度。定量下限是标准曲线的 最低点,应适用于预期的浓度和试验目的。

4. 标准曲线

应该在指定的浓度范围内评价仪器对分析物的响应,获 得标准曲线。通过加人已知浓度的分析物(和内标)到空白基 质中,制备各浓度的校正标样,其基质应该与目标试验样品 基质相同。方法验证中研究的每种分析物和每一分析批,都 应该有一条标准曲线。

在进行分析方法验证之前,最好应该了解预期的浓度范 围。标准曲线范围应该尽量覆盖预期浓度范围,由定量下限 和定量上限(校正标样的最髙浓度)来决定。该范围应该足够 描述分析物的药动学。

应该使用至少6个校正浓度水平,不包括空白样品(不 含分析物和内标的处理过的基质样品)和零浓度样品(含内标 的处理过的基质〉。每个校正标样可以被多次处理和分析。

应该使用简单且足够描述仪器对分析物浓度响应的关系 式。空白和零浓度样品结果不应参与计算标准曲线参数。

应该提交标准曲线参数,测定校正标样后回算得出的浓 度应一并提交。在方法验证中,至少应该评价3条标准 曲线。

校正标样回算的浓度一般应该在标示值的:t l 5%以内, 定量下限处应该在±20%内。至少75%校正标样,含最少6 个有效浓度,应满足上述标准。如果某个校正标样结果不符 合这些标准,应该拒绝这一标样,不含这一标样的标准曲线 应被重新评价,包括回归分析^

最好使用新鲜配制的样品建立标准曲线,但如果有稳定 性数据支持,也可以使用预先配制并储存的校正标样。

5. 准确度

分析方法的准确度描述该方法测得值与分析物标示浓度的 接近程度,表示为:(测得值/真实值)x l 00? ^应采用加人已知

363

9012生物样品定量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量分析物的样品来评估准确度,即质控样品。质控样品的配制 应该与校正标样分开进行,使用另行配制的储备液。

应该根据标准曲线分析质控样品,将获得的浓度与标示 浓度对比。准确度应报告为标示值的百分比。应通过单一分 析批(批内准确度)和不同分析批(批间准确度)获得质控样品 值来评价准确度。

为评价一个分析批中不同时间的任何趋势,推荐以质控 样品分析批来证明准确度,其样品数不少于一个分析批预期 的样品数。

批内准确度

为了验证批内准确度,应取一个分析批的定量下限及 低、中、高浓度质控样品,每个浓度至少用5个样品。浓度 水平覆盖标准曲线范围:定量下限,在不髙于定量下限浓度 3倍的低浓度质控样品,标准曲线范围中部附近的中浓度质 控样品,以及标准曲线范围上限约75%处的高浓度质控样 品。准确度均值一般应在质控样品标示值的±15%之内,定 量下限准确度应在标示值的土20%范围内。

批间准确度

通过至少3个分析批,且至少两天进行,每批用定量下 限以及低、中、髙浓度质控样品,每个浓度至少5个测定值 来评价。准确度均值一般应在质控样品标示值的±15%范围 内,对于定量下限,应在标示值的±20%范围内。

报告的准确度和精密度的验证数据应该包括所有获得的 测定结果,但是已经记录明显失误的情况除外。

6. 精密度

中国:药典2015年版

来自不同供体的空白基质,不应使用合并的基质。如果基质 难以获得,则使用少于6批基质,但应该说明理由。

对于每批基质,应该通过计算基质存在下的峰面积(由 空白基质提取后加人分析物和内标测得),与不含基质的相 应峰面积(分析物和内标的纯溶液)比值,计算每一分析物和 内标的基质因子。进一步通过分析物的基质因子除以内标的 基质因子,计算经内标归一化的基质因子。从6批基质计算 的内标归一化的基质因子的变异系数不得大于15%。该测 定应分别在低浓度和高浓度下进行。

如果不能适用上述方式,例如采用在线样品预处理的情 况,则应该通过分析至少6批基质,分别加入高浓度和低浓 度(定量下限浓度3倍以内以及接近定量上限),来获得批间 响应的变异。其验证报告应包括分析物和内标的峰面积,以 及每一样品的计算浓度。这些浓度计算值的总体变异系数不 得大于15%。

除正常基质外,还应关注其他样品的基质效应,例如溶 血的或髙血脂的血浆样品等。

9. 稳定性

必须在分析方法的每一步骤确保稳定性,用于检査稳定 性的条件,例如样品基质、抗凝剂、容器材料、储存和分析 条件,都应该与实际试验样品的条件相似。用文献报道的数 据证明稳定性是不够的。

采用低和高浓度质控样品(空白基质加入分析物至定量 下限浓度3倍以内以及接近定量上限),在预处理后以及在 所评价的条件储存后立即分析。由新鲜制备的校正标样获得 标准曲线,根据标准曲线分析质控样品,将测得浓度与标示 浓度相比较,每一浓度的均值与标示浓度的偏差应在土15% 范围内。

应通过适当稀释,考虑到检测器的线性和测定范围,检 验储备液和工作溶液的稳定性。

稳定性检查应考察不同储存条件,时间尺度应不小于试 验样品储存的时间。

通常应该进行下列稳定性考察:

•分析物和内标的储备液和工作溶液的稳定性;•从冰箱储存条件到室温或样品处理温度,基质中分析 物的冷冻和融化稳定性;

•基质中分析物在冰箱储存的长期稳定性;此外,如果适用,也应该进行下列考察:

•处理过的样品在室温下或在试验过程储存条件下的稳定性;

•处理过的样品在自动进样器温度下的稳定性。在多个分析物试验中,特别是对于生物等效性试验,应 该关注每个分析物在含所有分析物基质中的稳定性。

应特别关注受试者采血时,以及在储存前预处理的基质 中分析物的稳定性,以确保由分析方法获得的浓度反映受试 者采样时刻的分析物浓度。可能需要根据分析物的结构,按 具体情况证明其稳定性

分析方法的精密度描述分析物重复测定的接近程度,定 义为测量值的相对标准差(变异系数)。应使用与证明准确度 相同分析批样品的结果,获得在同一批内和不同批间定量下 限以及低、中、高浓度质控样品的精密度。

对于验证批内精密度,至少需要一个分析批的4个浓 度,即定量下限以及低、中、高浓度,每个浓度至少5个样 品。对于质控样品,批内变异系数一般不得超过15%, 定 量下限的变异系数不得超过20%。

对于验证批间精密度,至少需要3个分析批(至少2天) 的定量下限以及低、中、高浓度,每个浓度至少5个样品。 对于质控样品,批间变异系数一般不得超过15%,定量下 限的变异系数不得超过20%。

7. 稀释可靠性

样品稀释不应影响准确度和精密度。应该通过向基质中 加人分析物至高于定量上限浓度,并用空白基质稀释该样品 (每个稀释因子至少5个测定值),来证明稀释的可靠性。准 确度和精密度应在:样品所用的稀释倍数。

可以通过部分方法验证来评价稀释可靠性。如果能够证 明其他基质不影响精密度和准确度,也可以接受其使用。%

之内,稀释的可靠性应该覆盖试验

8. 基质效应

当采用质谱方法时,应该考察基质效应。使用至少6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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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2015卑版

(二)部分验证

在对已被验证的分析方法进行小辐改变情况下,根据改 变的实质内容,可能需要部分方法验证。可能的改变包括: 生物分析方法转移到另一个实验室,改变仪器、校正浓度范 围、样品体积,其他基质或物种,改变抗凝剂、样品处理步 骤、储存条件等。应报告所有的改变,并对重新验证或部分 验证的范围说明理由。

(三)交叉验证

应用不同方法从一项或多项试验获得数据,或者应用同 一方法从不同试验地点获得数据时,需要互相比较这些数据 时,需要进行分析方法的交叉验证。如果可能,应在试验样 品被分析之前进行交叉验证,同一系列质控样品或试验样品 应被两种分析方法测定。对于质控样品,不同方法获得的平 均准确度应在土 15%范围内,如果放宽,应该说明理由。对 于试验样品,至少67%样品测得的两组数值差异应在两者 均值的±20%范围内。

三、试验样品分析

在分析方法验证后,可以进行试验样品或受试者样品分 析。需要在试验样品分析开始前证实生物分析方法的效能。

应根据已验证的分析方法处理试验样品以及质控样品和 校正标样,以保证分析批被接受。

(一)分析批

一个分析批包括空白样品和零浓度样品,包括至少6个 浓度水平的校正标样,至少3个浓度水平质控样品(低、中、 髙浓度双重样品,或至少试验样品总数的5%,两者中取数 目更多者),以及被分析的试验样品。所有样品(校正标样、 质控和试验样品)应按照它们将被分析的顺序,在同一样品 批中被处理和提取。一个分析批包括的样品在同一时间处 理,即没有时间间隔,由同一分析者相继处理,使用相同的 试剂,保持一致的条件。质控样品应该分散到整个批中,以 此保证整个分析批的准确度和精密度。

对于生物等效性试验,建议一名受试者的全部样品在同 一分析批中分析,以减少结果的变异。

(二)分析批的接受标准

应在分析试验计划或标准操作规程中,规定接受或拒绝 一个分析批的标准。在整个分析批包含多个部分批次的情 况,应该针对整个分析批,也应该针对分析批中每一部分批 次样品定义接受标准。应该使用下列接受标准:

校正标样测定回算浓度一般应在标示值的±15%范围 内,定量下限应在±20%范围内。不少于6个校正标样,至 少75%标样应符合这些标准。如果校正标样中有一个不符 合标准,则应该拒绝这个标样,重新计算不含该标样的标准 曲线,并进行回归分析。

质控样品的准确度值应该在标示值的±15%范围内。至 少67%质控样品,且每一浓度水平至少50%样品应符合这 —标准。在不满足这些标准的情况下,应该拒绝该分析批, 相应的试验样品应该重新提取和分析。

9012生物样品定量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在同时测定几个分析物的情况下,对每个分析物都要有 一条标准曲线。如果一个分析批对于一个分析可以接受, 而对于另一个分析物不能接受,则接受的分析物数据可以被 使用,但应该重新提取和分析样品,测定被拒绝的分析物。

如果使用多重校正标样,其中仅一个定量下限或定量上 限标样不合格,则校正范围不变。

所有接受的分析批,每个浓度质控样品的平均准确度和 精密度应该列表,并在分析报告中给出。如果总平均准确度 和精密度超过15%,则需要进行额外的考察,说明该偏差 的理由。在生物等效性试验情况下,这可能导致数据被 拒绝。

(三) 校正范围

如果在试验样品分析开始前,已知或预期试验样品中的 分析物浓度范围窄,则推荐缩窄标准曲线范围,调整质控样 品浓度,或者适当加入质控样品新的浓度,以充分反映试验 样品的浓度。

如果看起来很多试验样品的分析物浓度高于定量上限,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该延伸标准曲线的范围,加人额外浓度 的质控样品或改变其浓度。

至少2个质控样品浓度应该落在试验样品的浓度范围 内。如果标准曲线范围被改变,则生物分析方法应被重新验 证(部分验证),以确认响应函数并保证准确度和精密度。

(四)试验样品的重新分析和报告值选择

应该在试验计划或标准操作规程中预先确定重新分析试 验样品的理由以及选择报告值的标准。在试验报告中应该提 供重新分析的样品数目以及占样品总数的比例。

重新分析试验样品可能基于下列理由:

•由于校正标样或质控样品的准确度或精密度不符合接 受标准,导致一个分析批被拒绝;

•内标的响应与校正标样和质控样品的内标响应差异 显著;

•进样不当或仪器功能异常;

•测得的浓度髙于定量上限,或低于该分析批的定量下 限,且该批的最低浓度标样从标准曲线中被拒绝,导致比其 他分析批的定量下限高;

•在给药前样品或安慰剂样品中测得可定量的分析物;•色谱不佳。

对于生物等效性试验,通常不能接受由于药动学理由重 新分析试验样品。

在由于给药前样品阳性结果或者由于药动学原因进行重新 分析的情况下,应该提供重新分析样品的身份、初始值、重新 分析的理由、重新分析获得值、最终接受值以及接受理由。

在仪器故障的情况下,如果已经在方法验证时证明了重 新进样的重现性和进样器内稳定性,则可以将已经处理的样 品重新进样。但对于拒绝的分析批,则需要重新处理样品。

(五)色谱积分

应在标准操作规程中描述色谱的积分以及重新积分。任

365

9012生物样品定量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何对该标准操作规程的偏离都应在分析报告中讨论。实验室 应该记录色谱积分参数,在重新积分的情况下,记录原始和 最终的积分数据,并在要求时提交。

(六)用于评价方法重现性的试验样品再分析

在方法验证中使用校正标样和质控样品可能无法模拟实 际试验样品。例如,蛋白结合、巳知和未知代谢物的回复转 化、样品均一性或同服药物引起的差异,可能影响这些样品 在处理和储存过程中分析物的准确度和精密度。因此,推荐 通过在不同天后,在另外一个分析批中重新分析试验样品, 来评价实际样品测定的准确度。检验的范围由分析物和试验 样品决定,并应该基于对分析方法和分析物的深人理解。建 议获得附近和消除相样品的结果,一般应该重新分析 10%样品,如果样品总数超过1000, 则超出部分重新分析 5%样品。

对于至少67%的重复测试,原始分析测得的浓度和重 新分析测得的浓度之间的差异应在两者均值的±20%范 围内。

试验样品再分析显示偏差结果的情况下,应该进行考 察,采取足够的步骤优化分析方法。

至少在下列情形下,应该进行试验样品的再分析:•毒动学试验,每个物种一次 •所有关键性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首次用于人体的药物试验 •首次用于患者的药物试验

•首次用于肝或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药物试验

对于动物试验,可能仅需要在早期关键性试验中进行实 际样品的再分析,例如涉及给药剂量和测得浓度关系的 试验。

四、配体结合分析

配体结合分析主要用于大分子药物。前述的验证原则以 及对试验样品分析的考虑一般也适用。但是由于大分子固有 的特点和结构复杂性,使其难以被提取,所以常常在无预先 分离的情况下测定分析物。此外,方法的检测终点并不直接 来自分析物的响应,而来自与其他结合试剂产生的间接信 号。配体结合分析中,每个校正标样、质控样品以及待测样 品一般都采用复孔分析。如无特殊说明,本节以双孔分析为 原则。

(―)方法验证前的考量1. 标准品选择

生物大分子具有不均一性,其中成分的效价与免疫反应 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应对标准品进行充分表征。应尽量使用 纯度最高的标准品。用于配制校正标样和质控样品的标准品 应尽量与临床和非临床试验使用的受试品批号相同。标准品 批号变更时,应尽量对其进行表征和生物分析评价,以确保 方法性不变。

2. 基质选择

一般不推荐使用经碳吸附、免疫吸附等方法提取过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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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2015年版

质,或透析血清、蛋白缓冲液等替代实际样品基质建立分析 方法。但在某些情况下,复杂生物基质中可能存在高浓度与 分析物结构相关的内源性物质,其高度干扰导致根本无法测 定分析物。在无其他可选定量策略的前提下,可允许使用替 代基质建立分析方法。但应对使用替代基质建立方法的必要 性加以证明。

可采用替代基质建立标准曲线,但质控样品必须用实际 样品基质配制,应通过计算准确度来证明基质效应的消除。

3. 最低需求稀释度的确定

分析方法建立与验证过程中,可能需要对基质进行必要 的稀释,以降低其产生的高背景信号。在此情况下,应考察 最低需求稀释度。它是指分析方法中为提髙信噪比、减少基 质干扰、优化准确度与精密度而必须使用缓冲液对生物样品 进行稀释的最小倍数。应使用与试验样品相同的基质来配制 加药样品来确定最低需求稀释度。

4. 试剂

方法的关键试剂,如结合蛋白、适配子、抗体或偶联抗 体、酶等,对分析结果会产生直接影响,因此须确保质量。 如果在方法验证或样品分析过程中,关键试剂批次发生改 变,须确认方法性能不因此改变,从而确保不同批次结果的 一致性。

无论是关键试剂,还是缓冲液、稀释液、酸化剂等非关 键试剂,都应对维持其稳定性的保障条件进行记录,以确保 方法性能长期不变。

(二)方法验证1. 完整验证

(1)标准曲线与定量范围

标准曲线反映了分析物浓度与仪器响应值之间的关系。 在配体结合分析方法中,标准曲线的响应函数是间接测得 的,一般呈非线性,常为S 型曲线。

应使用至少6个有效校正标样浓度建立标准曲线。校正 标样应在预期定量范围对数坐标上近似等距离分布。除校正 标样外,可使用锚定点辅助曲线拟合。

验证过程中,须至少对6个独立的分析批进行测定,结 果以列表形式报告,以确定标准曲线回归模型整体的稳健 性。拟合时,一条标曲允许排除由于明确或不明原因产生失 误的浓度点。排除后应至少有75%的校正标样回算浓度在 标示值的±20%(定量下限与定量上限在±25%) 范围内。定 量下限与定量上限之间的浓度范围为标准曲线的定量范围。 锚定点校正样品是处于定量范围之外的标样点,用于辅助拟 合配体结合分析的非线性回归标准曲线,因其在定量范围之 外,可不遵循上述接受标准。

(2) 特异性

特异性是指在样品中存在相关干扰物质的情况下,分析 方法能够准确、专一地测定分析物的能力。结构相关物质或 预期合用药物应不影响方法对分析物的测定。如在方法建立 与验证阶段无法获取结构相关物质,特异性评价可在最初方

中国药典2015年版

法验证完成后补充进行。应采用未曾暴露于分析物的基质配 制高浓度与低浓度质控样品,加人递增浓度的相关干扰物质 或预期合用药物进行特异性考察。未加入分析物的基质也应 同时被测量。要求至少80%以上的质控样品准确度在±20% 范围内(如果在定量下限水平,则在±25%范围内),且未加 人分析物的基质的测量值应低于定量下限。

(3) 选择性

方法的选择性是指基质中存在非相关物质的情况下,准 确测定分析物的能力。由于生物大分子样品一般不经提取, 基质中存在的非相关物质可能会干扰分析物的测定。应通过 向至少10个不同来源的基质加人定量下限和定量上限水平 的分析物来考察选择性,也应同时测量未加入分析物的基 质。选择性考察要求至少80%以上的样品准确度在±20%范 围内(如果在定量下限水平,则在±25%范围内),且未加入 分析物的基质的测量值应低于定量下限。如果干扰具有浓度 依赖性,则须测定发生干扰的最低浓度。在此情况下,可能 需要在方法验证之前调整定量下限。根据项目需要,可能需 要针对病人群体基质或特殊基质(如溶血基质或高血脂基质) 考察选择性D

(4) 精密度与准确度

应选择至少5个浓度的质控样品进行准确度、精密度以 及方法总误差考察。包括定量下限浓度、低浓度质控(定量 下限浓度的3倍以内)、中浓度质控(标准曲线中段)、高浓 度质控(定量上限浓度75%以上)以及定量上限浓度质控。 低、中、高浓度质控标示值不得与校正标样浓度标示值相 同,质控样品应经过冷冻,并与试验样品采用相同的方法进 行处理。不建议采用新鲜配制的质控样品进行精密度与准确 度考察。批间考察应在数日内进行至少6个独立的分析批测 定。每批内应包含至少3套质控样品(每套含至少5个浓度 的质控样品)。对于批内和批间准确度,各浓度质控样品的 平均浓度应在标示值的:t20% (定量下限和定童上限为土 25%) 范围内。批内和批间精密度均不应超过20%(定量下 限和定量上限为25%) 。此外,方法总误差(即%相对偏差 绝对值与%变异系数之和)不应超过30%(定量下限和定量 上限为40%) 。

(5) 稀释线性

在标准曲线定量范围不能覆盖预期样品浓度的情况下, 应使用质控样品进行方法的稀释线性考察,即评价样品浓度 超过分析方法的定量上限时,用空白基质将样品浓度稀释至 定量范围内后,方法能否准确测定。进行稀释实验的另一目 的是考察方法是否存在“前带”或“钩状”效应,即高浓度 分析物引起的信号抑制。

稀释线性考察中,稀释至定量范围内的每个Q C 样品经 稀释度校正后的回算浓度应在标示值的±20%范围内,且所 有Q C 样品回算终浓度的精密度不超过20%。

(6) 平行性

为发现可能存在的基质效应,或代谢物的亲和性差异,

9012生物样品定量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在可获得真实试验样品的情况下,应考虑对标准曲线和系列 稀释的试验样品之间进行平行性考察。应选取高浓度试验样 品(最好采用超出定量上限的样品),用空白基质将其稀释到 至少3个不同浓度后进行测定,系列稀释样品间的精密度不 应超过30%。如果存在样品稀释非线性的情况(即非平行 性),则应按事先的规定予以报告。如果在方法验证期间无 法获取真实试验样品,则应在获得真实试验样品后尽快进行 平行性考察。

(7) 样品稳定性

应使用低、高浓度质控样品考察分析物的稳定性。稳定 性考察应包括室温或样品处理温度下的短期稳定性,以及冻 一融稳定性。此外,如果试验样品需要长期冻存,则应在可 能冻存样品的每个温度下进行长期稳定性考察。每一浓度质 控样品应有67%以上的样品浓度在标示值的±20%范围内。

(8) 商品化试剂盒

商品化试剂盒可以用来进行试验样品分析,但使用前必 须按本指导原则的要求对其进行验证。

2. 部分验证和交叉验证

在二、(二)和二、(三)中叙述的关于验证的各项内容都 适用于配体结合分析。

(三)试验样品分析1. 分析批

配体结合分析中最常使用微孔板,一个微孔板通常为一 个分析批。每个微孔板应包含一套独立的标准曲线和质控样 品,以校准板间差异。在使用某些平台时,单个样品载体的 通量可能有限,此时允许一个分析批包含多个载体。可在该 分析批的首个与末个载体各设置一套标准曲线,同时在每一 载体上设置质控样品。所有样品均应复孔测定。

2. 试验样品分析的接受标准

对于每个分析批,除锚定点外,标准曲线须有75%以 上的校正标样(至少6个)回算浓度在标示值的±20%(定量下 限和定量上限为±25%) 范围内。

每块板应含有至少2套3水平(低、中、高浓度)的复设 质控样品。在试验样品测试过程的验证中,质控样品的复设 数量应与试验样品分析一致。每块板至少67%的质控样品 应符合准确度在±20%范围以内,精密度不超过20%的标 准,且每一浓度水平的质控样品中至少50%符合上述标准。

3*实际样品再分析

在3. 6节中关于实际样品再分析的所有论述均适用于配 体结合分析。再分析样品的接受标准为初测浓度与复测浓度 都在二者均值的±30%范围内,再分析样品中至少67%以上 应符合该接受标准。

五、试验报告(一) 方法验证报告

如果方法验证报告提供了足够详细的信息,则可以引用 主要分析步骤的标准操作规程标题,否则应该在报告后面附 上这些标准操作规程的内容。

367

9013缓释. 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

全部源数据应该以其原始格式保存,并根据要求提供。 应该记录任何对验证计划的偏离。方法验证报告应该包括至少下列信息:•验证结果概要;

•所用分析方法的细节,如果参考了已有方法,给出分 析方法的来源;

•摘要叙述分析步骤(分析物,内标,样品预处理、提 取和分析);

•对照标准品(来源,批号,分析证书,稳定性和储存 条件);

•校正标样和质控样品(基质,抗凝剂,预处理,制备 曰期和储存条件

•分析批的接受标准;

•分析批:所有分析批列表,包括校正范围、响应函 数、回算浓度、准确度;所有接受分析批的质控样品结果列 表;储备液、工作溶液、质控在所用储存条件下的稳定性数 据;选择性、定量下限、残留、基质效应和稀释考察数据;

•方法验证中得到的意外结果,充分说明采取措施的 理由;

•对方法或对标准操作规程的偏离。

所有测定及每个计算浓度都必须出现在验证报告中。(二)样品分析报告

样品分析报告应该引用该试验样品分析的方法验证报 告,还应包括对试验样品的详细描述。

全部源数据应该以其原始格式保存,并根据要求提供。 应该在分析报告中讨论任何对试验计划、分析步骤或标 准操作规程的偏离。

分析报告应至少包括下列信息:•对照标准品;

•校正标样和质控样品的储存条件;

•简要叙述分析批的接受标准,引用特定的试验计划或 标准操作规程;

•样品踪迹(接收日期和内容,接收时样品状态,储存 地点和条件);

•试验样品分析:所有分析批和试验样品列表,包括分 析日期和结果;所有接受的分析批的标准曲线结果列表;所 有分析批的质控结果列表,落在接受标准之外的数值应该清 楚标出;

•失败的分析批数目和日期;•对方法或标准操作规程的偏离;•重新分析结果。

试验样品再分析的结果可以在方法验证报告、样品分析 报告或者在单独的报告中提供。

对于生物等效性试验等,应在样品分析报告之后按规定 附上受试者分析批的全部色谱图,包括相应的质控样品和校 正标样的色谱图。

368

中国药典2015年

9013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

缓释、控释制剂与普通制剂比较,药物治疗作用持久 毒副作用低、用药次数减少。由于设计要求,药物可缓慢 释放进人体内,血药浓度“峰谷”波动小,可避免超过治’ 血药浓度范围的毒副作用,又能保持在有效浓度范围(治、 窗)之内以维持疗效。缓释、控释制剂也包括眼用、彝腔 耳道、阴道、直肠、口腔或牙用、透皮或皮下、肌内注射 皮下植人等,使药物缓慢释放吸收,避免肝门静脉系统 “首过效应”的制剂。迟释制剂系指在给药后不立即释放— 物的制剂,如避免药物在胃内灭活或对胃的刺激,而延迟 肠内释放或在结肠定位释放的制剂,也包括在某种条件下 然释放的脉冲制剂。

缓释、控释、迟释制剂的释药原理主要有控制溶出 扩散、溶蚀或扩散与溶出相结合,也可利用渗透压或离 交换机制。释放过程可以用不同方程进行曲线拟合,如 级方程、H i guch i方程、零级方程等。缓释与控释的主要 别在于缓释制剂是按时间变化先多后少地非恒速释放, 控释制剂是按零级速率规律释放,即其释药是不受时间 响的恒速释放,可以得到更为平稳的血药浓度,“峰谷 波动更小,直至基本吸收完全。通常缓释、控释制剂中戶 含的药物量比相应单剂量的普通制剂多,工艺也较复杂 为了既能获得可靠的治疗效果又不致引起突然释放(突释 所带来毒副作用的危险性,必须在设计、试制、生产等 节避免或减少突释。缓释、控释、迟释制剂体外、体内 释放行为应符合临床要求,且不受或少受生理与食物因 的影响。所以应有一个能反映体内基本情况的体外释放 实验方法和控制指标,以有效控制制剂质量,保证制剂 安全性与有效性。

本指导原则的缓释、控释、迟释制剂以口服为重点, 可供其他给药途径参考.

一、缓释、控释、迟释制剂的定义

1. 缓释制剂

系指在规定的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非恒速释放一 物,与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药频率比普通制剂减少一 或有所减少,且能显著增加患者依从性的制剂D

2. 控释制剂

系指在规定的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恒速释放一 物,与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药频率比普通制剂减少一 或有所减少,血药浓度比缓释制剂更加平稳,且能显著增力 患者依从性的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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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迟释制剂

迟释制剂系指在给药后不立即释放药物的制剂,包括 溶制剂、结肠定位制剂和脉冲制剂等。

肠溶制剂系指在规定的酸性介质中不释放或几乎不释 药物,而在要求的时间内,于p H 6. 8磷酸盐缓冲液中大《

9011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

是为制订药品的有效期提供依据。供试品3批,市售包装, 在温度25°C 士 21、相对湿度60% 士 10%的条件下放置12 个月,或在温度30C 士 2°C 、相对湿度65% 士 5%的条件下 放置12个月,这是从我国南方与北方气候的差异考虑的, 至于上述两种条件选择哪一种由研究者确定。每3个月取样 一次,分别于0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取 样,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进行检测。12个月以后,仍需 继续考察,分别于18个月、24个月、36个月取样进行检 测。将结果与0个月比较以确定药品的有效期。由于实测数 据的分散性,一般应按95%可信限进行统计分析,得出合 理的有效期。如3批统计分析结果差别较小,则取其平均值 为有效期限。若差别较大,则取其最短的为有效期。数据表 明很稳定的药品,不作统计分析。

附表原料药物及制剂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参考表

剂型原料药

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

性状、熔点、含量、有关物质、吸湿性以及根据品种性质选定的考察项目

性状、含量、有关物质、崩解时限或溶出度或释

片剂

放度

气雾剂

性状、含量、有关物质、崩解时限或溶出度或释

胶囊剂

放度、水分,软胶囊要检查内容物有无沉淀

性状、含量、p H 值、可见异物、不溶性微粒、有

注射剂栓剂软膏剂乳裔剂糊剂凝胶剂

关物质,应考察无菌

性状、含量、融变时限、有关物质

颗粒剂

性状、均勻性、含量、粒度、有关物质

性状、均勻性、含量、粒度、有关物质、分层现象 性状、均匀性、含量、粒度、有关物质

性状、均勻性、含量、有关物质、粒度,乳胶剂应检查分层现象

如为溶液,应考察性状、可见异物、含量、p H 值、

眼用制剂

贴剂(透 皮贴剂)冲洗剂、洗剂、灌肠剂搽剂、涂喷雾剂吸入制剂

揿次、喷出总量、喷射速率

剂型口服乳剂口服混悬剂散剂

中国药典2015年版

对温度特别敏感的药品,长期试验可在温度6°C 土2°C 的

条件下放置12个月,按上述时间要求进行检测,12个月以 后,仍需按规定继续考察,制订在低温贮存条件下的有效期。

对于包装在半透性容器中的药物制剂,则应在温度 25°C 土2°C 、相对湿度40%±5%,或30°C 士2°C 、相对湿度 35%士5%的条件进行试验,至于上述两种条件选择哪一种 由研究者确定。

此外,有些药物制剂还应考察临用时配制和使用过程中 的稳定性。

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

原料药物及主要剂型的重点考察项目见附表,表中未列 人的考察项目及剂型,可根据剂型及品种的特点制订。

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

性状、含量、分层现象、有关物质

性状、含量、沉降体积比、有关物质、再分散性性状、含量、粒度、有关物质、外观均匀度递送剂量均一性、微粒子剂量、有关物质、每瓶总

递送剂量均一性、微细粒子剂量

每瓶总吸次、每喷喷量、每喷主药含量、递送速率 和递送总量、微细粒子剂量

性状、含量、粒度、有关物质、溶化性或溶出度或 释放度

性状、含量、有关物质、释放度、黏附力

性状、含量、有关物质、分层现象(乳状型)、分散性(混悬型),冲洗剂应考察无菌

性状、含量、有关物质、分层现象(乳状型)、分散性(痕悬型),涂膜剂还应考察成膜性

性状、含量、有关物质,耳用散剂、喷雾剂与半固

有关物质;如为混悬液,还应考察粒度、再分散性;剂、涂膜剂洗眼剂还应考察无菌;眼丸剂应考察粒度与无菌

耳用制剂

丸剂糖浆剂

性状、含量、有关物质、溶散时限

性状、含量、澄淸度、相对密度、有关物质、p H 值性状、含量、澄清度、有关物质

鼻用制剂

体制剂分别按相关剂型要求检査性状、p

H 值、含量、有关物质,鼻用散剂、喷雾

1=1服溶液剂

剂与半固体制剂分别按相关剂型要求检査

注: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应说明其生成产物的数目及量的变化,如有可能应说明有关物质中何者为原料中 的中间体,何者为降解产物,稳定性试验重点考察降解产物。

剂与溶液、混悬剂或静脉剂型的生物利用度比较,以及吸收

9011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

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

生物利用度是指活性物质从药物制剂中释放并被吸收 后,在作用部位可利用的速度和程度,通常用血桨浓度-时 间曲线来评估。口服固体制剂的生物利用度数据提供了该制

进人系统循环的相对分数的估计。此外,生物利用度试验提 供关于分布和消除、食物对药物吸收的影响、剂量比例关 系、活性物质以及某些情况下非活性物质药动学的线性等其 他有用的药动学信息。

如果含有相同活性物质的两种药品药剂学等效或药剂学 可替代,并且它们在相同摩尔剂量下给药后,生物利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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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2015年版9011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

给药试验。

当由于耐受性原因不能在健康受试者进行单量试验, (速度和程度)落在预定的可接受限度内,则被认为生物等 效。设置这些限度以保证不同制剂中药物的体内行为相当, 即两种制剂具有相似的安全^和有效性。

在生物等效性试验中,一般通过比较受试药品和参比药 品的相对生物利用度,根据选定的药动学参数和预设的接受 限,对两者的生物等效性做出判定。血浆浓度-时间曲线下 面积A U C 反映暴露的程度,最大血浆浓度cm a x ,以及达到 最大血浆浓度的时间是受到吸收速度影响的参数。

本指导原则的主要目的是提出对生物等效性试验的设 计、实施和评价的相关要求,也讨论使用体外试验代替体内 试验的可能性。

1. 普通剂型生物等效性试验的设计、实施和评价1. 1范围

本节内容规定了对全身作用的普通剂型生物等效性试验 的设计、实施和评价的要求。

生物等效性是仿制药品申请的基础。建立生物等效性的 目的是证明仿制药品和一个参比药品生物等效,以桥接与参 比药品相关的临床前试验和临床试验。仿制药品应当与参比 药品的活性物质组成和含量相同,以及药剂学形式相同,并 且其与参比药品的生物等效性被适当的生物利用度试验所证 明。一个活性物质不同的盐、异构体混合物或络合物,被认 为是相同的活性物质,除非它们在安全性或有效性方面的性 质差异显著。此外,各种普通口服药物剂型也被认为药剂学 形式相同。

本指导原则的范围仅限于化学药物。对于比较生物药物 和参比药品的推荐方法参见关于生物药品的指导原则。虽然 生物等效的概念可能被用于中药,但本指导原则给出的基本 原则不适用于活性组分没有被明确定义的中药。

在不能用药物浓度证明生物等效性的情况下,少数例外 可能需要药效动力学或临床终点试验。这种情况可参照治疗 领域的专门指南。

1. 2试验设计

试验的数目和试验设计依赖于药物的物理化学特性、药 动学性质和组成的比例,因此必须说明相应的理由o 特别是 可能需要说明线性药动学、需要进行餐后和空腹状态试验、 需要进行对映体选择性分析以及对额外剂量的生物豁免。

设计试验的方式应该能够从其他影响因素中区分出制剂 的影响。

标准设计

如果比较两种制剂,则推荐随机、双周期、双顺序的单剂量交叉试验。应通过洗净期来分开给药周期,洗净期应足 以确保在所有受试者第二周期开始时药物浓度低于生物分析 定量下限。通常为达到这一要求至少需要7个消除半衰期。

备选设计

在某些情况下,只要试验设计和统计分析足够完善,可 以考虑备选的良好试验设计,例如对于半衰期非常长的药物 采用平行试验,以及对药动学性质高度变异的药物采用多次

并且对患者不适于进行单剂量试验时,可以接受对患者进行 多剂量试验。

1. 3参比药品和受试药品

参比药品

必须引用参比药品的资料,该药品已经在中国获得上市 授权或特别批准进口,具有全面的资料。申请者应该对参比 药品的选择说明理由。

对于仿制药品申请,受试药品通常与可从市场获得的参 比药品相应的剂型比较。该药品已有多个上市剂型时,如果 能在市场上获得,推荐使用该药品最初批准的剂型(它被用 于临床药效学和安全性试验) 作为参比药品。

选择用于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参比药品应该基于含量分析 和溶出度数据,这是申请者的责任。除非另外说明理由,用 于受试药品的批号的测得含量不应与使用的参比药品相差 5%以上。

受试药品

试验用的受试药品应具有对将上市药品的代表性,例 如,对于全身作用的口服固体制剂:

(1) 受试药品应来自一个不少于生产规模1/10的批次, 或100 000单位,两者中选更多的,除非另外说明理由。

(2) 使用的生产批次应该确实保证产品和过程在工业规 模可行。在生产批次规模小于100 000单位时,需要整个生 产批次的样品供抽样用。

(3)对于受试批号药品,应该建立其关键性质量属性的 特点和说明,如溶出度。

(4) 为支持申请,应该从额外的预备性试验或整个生产 批次的产品取样,与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受试批次的样品比 较,并在采用合适的溶出度检验条件时,应显示相似的体外 溶出曲线。

对其他全身作用的普通药物剂型,应该类似地论证受试 药品批次的代表性。

试验药品的包装

应该对每位受试者和每个周期分别包装参比药品和受试 药品,在它们被运往试验地点之前或在试验地点进行包装。 包装(包括标签)应按照G M P 规定进行^应当能够清楚地鉴 别对每位受试者在每个试验周期给予的药品。

1. 4受试者

受试者数目

应该根据适当的样本量计算法,确定包括在试验中的受 试者数目。在一项生物等效性试验中,可评价的受试者数目 不应少于18名。

受试者选择

应该根据能够检测药品间差异的目标,选择用于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受试者群体。为了减少与药品间差异无关的变 异,试验通常应在健康志愿者进行,除非药物对健康人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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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1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

中国药典2015年版

全性担忧,使试验存在伦理学问题。健康志愿者体内模型在 大多数情况下足以检测制剂的差别,并允许将结果外推到参 比药品被批准治疗的群体(老年人、儿童、肾或肝功能受损 患者等)。

应在试验计划中清楚列出人选和排除标准。受试者不应 小于18岁,体重指数一般在19〜26k g /m2。

应该通过临床实验室检查、病史和体检,筛査受试者根 据药物的治疗类别和安全模式,可能在试验开始之前、过程 中和完成后进行特殊的医学检查和预防。受试者可以是任何 性别,但应该考虑可能怀孕妇女的风险。受试者最好为非吸 烟者,无酗酒和药物滥用史。出于安全性和药动学理由,可 以考虑受试者的酶表型或基因型。

在平行试验设计中,用药组之间在所有已知可能影响活 性物质药动学的因素都应该具有可比性(如年龄、体重、性 别、种族、吸烟、快/慢代谢类型)。这是此类试验给出有效 结果的基本前提。

如果考察的活性物质巳知有副作用,且认为药理学效应 或风险对健康志愿者不可接受,则须用患者取代,并在适当 的预防和监护下进行。

1. S 试验的实施标准化

应该将检查条件标准化,

除受试药品外涉及的其他因

素的变异最小。因此,推荐标准化的餐食、液体摄人和 运动。

应该规定试验日的给药时间。受试者在给药前应禁食至 少8小时,除非另外说明理由。由于摄人液体可能影响口服 剂型的胃排空,所以受试和参比药品应该用标准体积液体服 用(一般为200m l) 。推荐除给药前1小时至给药后1小时 外,任意饮水,并且给药后至少4小时不进食。给药后用餐 在组成和时间上应该标准化,持续足够长时间(如12小时)。

在餐后条件下进行试验时,应根据药品说明书的规定进 餐。推荐受试者在给药前30分钟开始进餐,在30分钟内进 餐完毕。

受试者在试验开始前一段适当时间以及试验期间,应该 远离可能与血液循环、胃肠道、肝肾功能相互作用的饮食。 受试者在试验开始前一段适当时间以及试验期间,不应服用 其他药物,包括中草药。

在内源性物质的生物等效性试验中,应尽可能控制可能 影响内源性基线水平的因素,如严格控制摄人的饮食。

采样时间

应该采集数目足够多的样品,以充分描述血浆浓度-时 间曲线。采样方案应该在预计的附近包括密集的采样 点,以可靠地估计暴露峰值。采样方案应该特别计划,避免 cm a x 成为浓度-时间曲线上的第一个点。采样方案也应覆盖血 浆浓度-时I p 曲线足够长时间,以可靠地估计暴露程度,为 达此目的,%需要A U C (。—)至少覆盖A U C V ^) 的80%。但对 于任何普通剂型的生物等效性试验,无论药物的半衰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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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采样周期都不必长于72小时。

在多剂量试验中,零时样品应该在给药前即刻采样(5 分钟之内),整个周期最后一个采样点推荐在标示时间的10 分钟之内,以保证准确测得A U C (h o 。

如果尿样被用作生物采样液体,则正常的采尿时间应覆 盖不少于3倍的消除半衰期。与血浆采样的情况相似,尿样 采集不必超过72小时。如果要测定排泄速率,则在吸收相 的采样间隔需要尽可能短。

对于内源性物质,采样方案应该能够对每个受试者在每 个周期表征内源性基线。通常从2〜3个给药前样品中测得 基线。在其他情况下,可能需要给药前1〜2天周期性采样, 以获得时辰节律造成的内源性基线波动。

空腹或餐后条件

生物等效性试验一般应在空腹条件下进行,这是检测制 剂间潜在差别最敏感的条件。如果药品说明书中推荐参比药 品空腹服用或者不考虑饮食服用,那么生物等效性试验应在 禁食条件下进行。对于参比药品说明书中推荐仅在餐后服用 的药品,生物等效性试验一般应在餐后条件下进行。

但是对于特殊剂型特征的药品(如微乳、固体分散体), 生物等效性试验需要既在禁食也在餐后条件进行,除非药品 规定仅在禁食或仅在餐后服用。

在需要空腹和餐后两种条件的信息时,可以接受进行两 项单独的双交叉试验,或者一项四交叉试验。

在餐后给药试验中,推荐根据原药品的产品特征概述来 确定食谱。如果其中没有特别推荐,则应采用髙脂餐和高热 量餐。

1. 6考察指标

药动学参数

应该使用采样的实际时间来估计药动学参数。在测定单 剂量给药后的生物等效性试验中,应当测定A U C a ^) , A U C co ^.) , 剩余面积,cm a x 和在采样周期72小时的试 验中,并且在72小时浓度仍可被定量时,不必报告 A U C ^r o ) 和剩余面积。可以额外报告的参数包括终端消除 速率常数&和~2。

在稳态下测定普通制剂生物等效性的试验中,应该测定A U O (0-»t ),^m a x . ss ,和 f m a x . ss 。

当使用尿药数据时,应该测定A w d ,如果适用时测

^m a x o

在生物等效性试验中采用非房室方法估计参数。母体药物或代谢物一般性原则

母体化合物的^^通常对检测剂型间吸收速率的差异比 代谢物的C m a x 更敏感,因此,评价生物等效性应该基于母体 化合物的浓度。而对于生物利用度试验,如果分析方法可 行,则推荐既测定母体药物,也测定其主要活性代谢螂。

非活性前药

即使是非活性前药,也推荐证明母体化合物的生物等效

中国药典2015年版9011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

动学药品和高度水溶性药物,选择一个较低规格而不选最高 规格也可被接受。如果由于健康受试者安全性、和耐受性原 因,不能以最高规格给药,则选择一个较低规格也可能是合 理的。此外,如果分析方法的灵敏度问题导致不能精确测定 最高规格单次给药后的血浆浓度,则可以选择更高剂量(最 好使用最高规格多剂)。选择的剂量可能髙于最高治疗剂量, 只要这一剂量可被健康志愿者耐受,并且没有吸收和溶解度 的限制。

性,不必测量活性代谢物。但是某些前药可能血浆浓度很 低,并且快速清除,导致难于证明母体化合物的生物等效 性。在此情形下,可以接受用主要活性代谢物来证明生物等 效性,而不测量母体化合物。

使用代谢物数据替代活性母体化合物

只有在例外的情况下,才会考虑以一个代谢物代替活性 母体化合物。当使用代谢物数据替代活性母体药物浓度时, 申请者应提交任何可得到的数据,以支持代谢物的暴露将反 映母体药物吸收,且该代谢物的生成在治疗剂量下不饱和。

对映异构体

一般可以接受使用非手性生物分析方法评价生物等效 性。但是当如下条件全部满足或未知时,则应该测定单一对 映体:对映异构体的药动学有差异;对映异构体的药效学差 异显著;对映异构体的暴露(A U C ) 比值在不同吸收速率下 发生变化。

如果一个对映体是药理活性的,另一个是非活性的,或 对活性的贡献很小,则用活性对映体就足以证明生物等 效性。

对于生物利用度试验,一般应该测定单一对映体。内源性物质

对于内源性药物的生物等效性试验,可以考虑超治疗剂 量给药,只要该剂量能被很好耐受,使给药后增加的超过基 线的浓度能被可靠测定,药动学参数计算反映给药后增加的 浓度。

应该在试验计划中预先规定用于基线校正的确切方法并 说明理由。一般采用标准缩减基线校正法,即减去个体的内 源性物质给药前浓度的均值,或者减去个体给药前内源性物 质A U C 。如果浓度水平远远高于内源性基线浓度,可以不 需要基线校正。

尿样数据的使用

如果不可能准确测量母体化合物的血浆浓度-时间曲线, 则使用尿排泄数据代替血浆浓度,可以被接受来确定暴露的 程度。但是,当使用尿药数据估计暴露的峰值时,必须仔细 说明理由。

1. 7试验药品的规格

如果申请的受试药品有多个规格(每一制剂单位所含有 效成分的量),则可能只用一个或两个规格建立生物等效性 就足够了,取决于不同规格组成的比例关系以及下述的药品 相关问题。评价的规格取决于活性物质药动学的线性。

在非线性药动学情况下(即A U C 的增加与剂量增加不成 正比),可能不同规格对检测剂型间潜在的差异敏感度不同。 根据剂量归一化的A U C 差异是否满足士25%,来评估线性。

如果已经证明在某个或某些规格下的生物等效性试验对 检测潜在的药品差异最敏感,则可以豁免其他规格的生物等 效性试验。

线性药动学

生物等效性试验一般应在最髙规格下进行。对于线性药

非线性药动学

对于具有非线性药动学性质的药物,如果在治疗剂量范 围内A U C 的增加超过剂量增加的比例,则生物等效性试验 一般应该在最高规格进行。如果由于安全性或耐受性的原因 不能对健康受试者给药最髙规格,则较低的规格也是合 理的。

对于在治疗剂量范围内A U C 的增加低于剂量增加的情 况,生物等效性多在最髙规格和最低规格(或在线性范围的 一个规格)进行,即在此情形下,需要两个生物等效性试验。

如果存在分析灵敏度问题,使最低规格不能进行试验, 或者对健康受试者存在安全性或耐受性问题而不能使用最高 规格,选择其他规格可能是合理的。

1. 8生物样品分析方法

生物样品分析方法的具体要求见生物样品定量分析方法 验证指导原则(通则9012) 。

1. 9生物等效性评价

在生物等效性试验中,一般不应根据测得的受试和参比 批的含量差异校正药动学参数。但是在例外情况下,无法获 得分析含量与受试品相差小于5%的参比批,可以接受含量 校正。如果将采用含量校正,则应该在试验计划中预先规 定,并且通过受试和参比药品分析结果,在计划中说明 理由。

受试者的纳入

在理想情况下,所有用药的受试者都应被纳人统计分 析。但是不应该包括在交叉试验中不能对受试制剂和参比制 剂都提供可评价数据,或在平行组试验中单周期不能提供可 评价数据的受试者。

排除的理由

对随机试验结果的无偏评估需要根据同样的规则观察和 对待所有受试者。这些规则应该独立于给药或结果。所以, 从统计分析中排除一个受试者的决定必须在生物分析之前 做出。

原则上,任何排除理由只有当实验计划中规定,并且在 生物分析之前做出排除决定,才是有效的。但是应该尽量避 免排除数据,因为试验的效力将减小,并且需要至少18名 可评价的受试者。

在一个特定周期中排除一名受试者结果的理由包括:呕 吐和腹泻,可能使血浆浓度-时间曲线不可靠。在例外情况 下,使用其他药物可能成为排除一名受试者的理由。

359

9011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

中国药典2015年版

必须在试验计划中预先规定允许排除的理由。如果发生 这些状况之一,应该在试验进行中的病例报告表中注明。应 该清楚描述根据这些预先规定标准而排除的受试者,并在试 验报告中列出。

不能接受基于统计分析的理由排除数据,或者单纯的药动 学理由,因为不能从其他因素中区分影响药动学的制剂因素。

对此的例外是,由于受试者未按规定服药,或者清洗期 不够,此时可以质疑该试验的有效性。从统计分析中排除的 受试者样品仍然需要测定,并列出结果。

采样周期短于72小时时,A U Q 。,至少应覆盖 A U C (Q _) 的80%,如果覆盖小于80%的受试者超过总数的 20%, 则需要讨论该试验的有效性。

应分析的参数及其接受限度

在单剂量给药测定生物等效性的试验中,需要分析的参 数是A U Q 80.00%,上限舍人后保留两位小 数应

为测定普通制剂在稳态下的生物等效性试验,应该采用 上述相同的接受范围分析A U C «^0和c —m 。

在使用尿药数据的少见情况下,应采用上述

相同的接受范围分析采用上述C m a x 相同的接受范围 分析只m M 。

不需要的统计评价。但是,如果声称快速释放对临 床很重要,并且作用开始很重要或者与不良事件相关,则

的中位数以及它的变异在受试和参比药品之间不应有明 显差异。

在药品治疗范围窄的特殊情况,接受范围可能需要缩 小。此外,髙度变异性药品的接受范围可能在某些情况 下放宽。

统计分析

生物等效性的评价是基于受试/参比制剂有关参数的群 体几何均值比的90%置信区间。该方法相当于双向单侧检 验,其零假设是在5%显著性水平的生物不等效。

应采用方差分析法考察药动学参数。在分析前应该对数 据作对数转换。从方差分析模型获得对数坐标上制剂间差异 的置信区间。然后将这一置信区间转换回去,获得原来坐标 上期望的置信区间。

应该在试验计划中预先定义用于该分析的精确模型。统 计分析应该考虑可以合理假定对相应变量有影响的方差来 源。在方差分析中使用的各项通常是序列、序列内受试者、 周期和制剂。

残留效应

可以通、过检查第二周期给药前血浆浓度,来直接确定残 留的可能性 \

如果任何受试者给药前血浆浓度大于该受试者在该周期

• 360 •

C 胃的5%, 则在统计分析中排除该受试者该周期的数据。

两阶段试验设计

在证明生物等效性时,可以接受两阶段试验方法。最初 一组受试者给药并分析数据,如果不能证明生物等效,则可 以增加招募一组受试者,在最终分析中合并两组的结果。使 用二阶段方式的计划必须在试验方案中预先规定,同时规定 用于每项分析的调整后显著性水平。

当分析两个阶段合并的数据时,在方差分析模型中应包 括阶段项。

数据提交

所有个体的浓度数据和药动学参数都应该按制剂列出, 同时附有汇总统计,如几何均值、中位数、算术均值、标准 差、变异系数、最小值和最大值。应该以线性/线性以及对 数/线性坐标提供个体血桨浓度-时间曲线。应当规定从原始 数据中导出药动学参数所使用的方法。应当规定用于估计末 端速率常数(可靠地估计A JJ C «所必需)的末端对数线性相 的点数。

对于进行统计分析的药动学参数,应该提交对受试和参 比药品比值的点估计和90%置信区间。

应该提交方差分析表,包括对模型中所有因素进行的适 当的统计检验。

报告应该足够详细,使药动学和统计分析能被重复,例 如,应该提供给药后采血的实际数据、药物浓度、每一受试 者每一周期的药动学参数值以及随机计划表。

应该完整记录受试者的脱落和撤出。如果可以获得,应 该在单独列表中提供这些受试者的浓度数据和药动学参数, 但不应该被包括在汇总统计中。

生物分析报告应该包括所用生物分析方法的简短描述, 以及所有校正标样和质控样品的结果。应该提供来自所有受 试者的全部色谱图,这些受试者所在分析批的质控样品和校 正标样的色谱图,以及其他原始数据。

1.10窄治疗指数药物

对于治疗指数窄的药品的特殊情况,AU C 的可接受区 间应该被缩窄为90. 00%〜111_ 11%。在

1.11高变异性药物或药品

高变异性药品是指药动学参数个体内变异大于30%的 药品。如果申请者怀疑一个药品的吸收速度或程度可能是髙 变异的,则可以进行一项重复交叉设计的试验。

对于那些高变异性药品,如果认为差异较大对于临 床的影响不大,基于临床的充分理由,则可以放宽接受范 围。在这种情况下,

的接受范围可以最宽为69.84%〜

143. 19%. 为了放宽接受范围,生物等效性试验必须是一项 重复设计,来证明对于试验的参比化合物受试者内变 异>30%。申请者应说明理由,计算的受试者内变异是可靠估

中国药典2015年版9011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

生物利用度影响的观察。进行食物对药物生物利用度影响的 最佳试验条件,是在进食预定的高脂饮食后立即服药。评价 参数除A U C 和C m a x 外,还建议进行调释性质的比较。如果 发现食物有显著影响,则申请者应提供调整后的推荐剂量。

如果调释制剂与影响胃肠道生理的药物合用,应进行该 状态下的调释特性研究。如果调释制剂拟用于胃肠道功能有 改变的病人,则应在该人群进行调释制剂的相关研究。

考虑到昼夜节律的不同,建议在稳态下获得24小时的 血药浓度曲线。

计,而不是逸出值的结果。要求放宽区间必须在试验计划中 预先规定。

根据受试者内变异放宽接受限的可能性不适用于A U C , 它的接受限保持在80. 00%〜125. 00%,不管变异如何。

在重复试验设计中,采用三周期或四周期交叉方案都是 可以接受的。

2. 调释制剂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开发调释剂型的理由是,药物或代谢物的药理学、毒理 学响应与系统暴露之间存在相关性。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 调释制剂的目标是药物或代谢物达到与普通制剂相似的总暴 露(A U C ) 。这并不必然意味着给予相同的标示剂量(调释制 剂可能有不同的生物利用度)。

2. 1调释制剂的生物利用度试验

为了表征调释制剂的体内行为,可通过生物利用度试验 考察吸收的速度和程度、药物浓度的波动、药物制剂引起的 药动学变异、剂量比例关系、影响调释药物制剂的因素以及 释放特征的意外风险(例如剂量突释)。

这些试验主要是测定活性物质或代谢物的浓度。参比制 剂为已经上市的相同活性成分的普通制剂。上述研究既可以 在健康志愿者,也可以在患者进行。在多次给药试验时,应 证明已经达到稳态。

2. 1. 1吸收的速度和程度以及药物浓度的波动

需要进行单次和多次给药的药动学试验,通过与普通制 剂比较,来评价调释制剂药物吸收的速度与程度。药物波动 研究应在多次给药达稳态后进行。通过比较研究,来证实调 释制剂具有符合要求的释放特性,通过与普通制剂比较,其 峰、谷浓度波动较低或与之相似,并具有相似的药物暴露 量。在该研究中,主要观察的药动学参数为A U C ,cma x , c -,以及其他反映血药浓度波动的参等。

2. 1. 2药动学参数的变异性

通过个体间药动学参数分析,来比较调释制剂与普通剂 间药动学参数的变异。调释制剂在个体间的药动学参数的变 异一般不应超过普通制剂个体间的变异。也可以通过重复测 量达稳态时的浓度曲线,或再次重复单次给药,来评价个体 内药动学参数的变异。

2. 1. 3剂置效应一致性

当有多个规格时,应进行剂量效应一致性研究。应该根 据药物的药动学特性,提供必要的数据D

如果药物呈线性药动学特征,必须确定调释制剂的一个 剂量水平在多次给药后的药物总暴露量与普通制剂近似。

如果药物在治疗血浆浓度范围内呈非线性药动学特征, 则有必要在多次给药条件,进行调释制剂和普通制剂最高剂 量和最低剂量的比较。此外,在所有情况下,调释制剂所有 规格的剂量与效应一致性都应充分说明。

2. 2影响调释特性的因素

主药相同的不同调释制剂可能与食物相互作用不同。因 此,出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考虑,应进行食物对口服调释制剂

如果调释制剂含有比普通制剂更髙的剂量,意外释放 (如突释) 可能导致不能接受的高剂量的药物暴露,应避免这 种意外释放的可能性。

如果调释制剂拟用于普通制剂尚未应用的人群时,应进 行该人群的药动学研究。

2. 3调释制剂的生物等效性试賒

推荐进行调释制剂的生物等效性试验,比较口服药物同 一剂型的两种制剂(受试与参比)。

如果两种药品在释放控制辅料或机制上不同,但体外溶 出曲线相似,使用区分性检验并具有相同的释放行为,则可 认为这些产品属于相同类别剂型D 若生物等效性成立,即可 认为基本相似。

如果两种药品在释放控制辅料或机制上不同,且体外溶 出曲线也不同,则应考虑进行临床试验,除非在罕见的情况 下能够证明生物等效性。

2. 3. 1缓释制剂

根据单次和多次给药试验,可以认为缓释制剂生物等 效,如果设计的试验证明:

•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的缓释特性相同;•受试制剂中的活性物质没有意外突释;

•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单剂量和稳态下行为都相同;•预定的高脂餐后进行单次给药,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 受食物影响的体内行为相似。该试验应选择关键的生物等效 性相同的规格进行。

在缓释制剂单剂量有多个规格时,需要对每个规格进行 空腹单剂量试验。如果满足普通制剂生物等效性试验外推的 相同标准(线性药动学,相同的定性组成等),稳态试验可仅 在最高规格进行。

对于一种药品的多种单位制剂显示多规格线性药动学的 情况,在空腹下进行最大规格单次给药试验即足够,只要小 规格的组成与最大规格成比例,制剂含有相同的单元,且溶 出曲线可以接受。

根据A U C t ,

和C m i n , 以及与普通制剂相似的统计分

析步骤,评价生物等效性。任何放宽接受标准都应在临床试 验计划中预先确定,申请者应该从临床角度说明理由。

对于仿制缓释制剂,推荐进行下列试验:(1) 一项单剂 量、非重复性、空腹试验,比较受试制剂的最高规格和参比 制剂表中列出的药品;(2) —项食物影响、非重复性试验,

361

9011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

中国药典2015年版

比较受试制剂的最髙规格和参比制剂。由于单剂量试验被认 为可以更敏感地回答生物等效性的基本问题(例如,药物从 制剂中释放进人系统循环),所以一般不推荐进行仿制缓释 制剂的多剂量试验.

2. 3. 2迟释制剂

采用与普通制剂相同的主要参数和统计方法评估生物等 效性,强调迟释特点。

由于食物可能影响肠溶包衣制剂中的活性物质吸收,所 以必须进行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

2. 4食物对药物吸收的彩响试验

目前用来考察食物对调释制剂生物利用度影响的推荐方 法如下。但由于食物药物相互影响的复杂性,在一些情况下 也接受一些不同于常规的体内研究措施。

2. 4. 1以新化学实体开发的调释制剂单剂量,二阶段交叉试验给药1:空腹口服调释制剂给药2:空腹口服溶液或普通制剂给药3:高脂餐后口服调释制剂给药4:髙脂餐后口服溶液或普通制剂

2. 4. 2在已上市普通制剂之后开发调释制剂

单剂量,三阶段交叉试验给药1:空腹口服调释制剂给药2:高脂餐后口服调释制剂给药3:空腹口服普通制剂结论:无明显的食物作用(A U C ,

C m a x ,

M R T ) ;

或证明有显著的食物效应

2. 4. 3与上市制剂基本相似的调释制剂

第一种情况:文献数据表明有显著的食物效应或没有数据

单剂量,双二阶段交叉试验给药1:空腹口服受试制剂给药2:空腹口服参比制剂给药3:高脂餐后口服受试制剂给药4:髙脂餐后口服参比制剂

第二种情况:文献数据表明没有显著的食物效应单剂量,二阶段交叉试验给药1:高脂餐后口服受试制剂给药2:髙脂餐后口服参比制剂3. 试验报告

生物利用度或等效性试验报告应该给出计划、实施和评 价的完整记录,由研究者签字。

应该提供研究负责人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试验地点和实 施时间。试验报告应该包括证据,表明参比制剂选择符合要 求。它应包括参比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批号、制造商、 失效期和、购买地。

应该•在试验报告附录中包括用于本试验的参比和受试批 号的分析报告。

362

应该根据数据提交要求,提供浓度、药动学数据以及统

计分析数据。

应该提交声明,确认受试药品与提交审批的药品具有相 同的定量组成,以及由同样的过程制造。应该提交受试药品 已经放大生产的证明。应该提供比较性溶出曲线。

生物分析方法验证报告应该包括在申请资料中。应该以适当的电子文本,提供足够详细的数据,使药动 学和统计分析能被重现。

4. 与生物等效性试验相关的体外溶出度检査4. 1检查的一般内容

在药品开发中,采用溶出度检查作为一种工具,确定可 能影响生物利用度甚至对其有决定性作用的制剂因素。一旦 组成和制造过程确定之后,即用溶出度检查作为药品批量放 大的质量控制,既保证批间的一致性,也保证溶出曲线与关 键的临床试验批次相似。此外,在某些情况下,溶出度检査 可被用于豁免一项生物等效性试验。

必须有足够多的采样时间点,至少每15分钟一次,以 获得有意义的溶出曲线。推荐在溶出曲线变化最大期间采样 更频繁。

如果一种活性物质是高度溶解性的,而且制剂在生理

p H

值范围迅速溶解,并已知辅料不影响生物利用度,即可

合理期待它将不会引起任何生物利用度问题。相反,如果一 活性物质溶解度低或有限,则吸收的限速步骤可能是制剂的 溶出度。当辅料控制释放和其后的活性物质溶出时,也是这

种情况。在这些情况下,推荐采用多种检查条件,并进行足 够多点采样。

4. 2溶出曲线的相似性

溶出曲线的相似性检查以及从结果中导出的任何结论 (例如证明生物豁免的合理性),只有当使用足够数目的时间 点充分表征溶出曲线时才可能被认为成立。

对于普通制剂,在上述内容之外,在15分钟比较是必 要的,以了解在胃排空之前是否达到完全溶出。

可以采用/2统计来确定参比制剂和受试制剂溶出曲线 的相似性。

5. 基于生物药剂学分类系统的生物豁免

基于生物药剂学分类系统(b i o p h a r m a c e u t i c s

c l a s s i f i c a ­

t i o n s y s t e m , B C S ) 的生物豁免是减少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的

手段,即它可能替代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如果体内行为的 生物等效性假设能够通过充分的体外数据证明,则可能豁免 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

基于B C S 的生物豁免仅局限于人体吸收情况已知的高 溶解性药物,并且不应是窄治疗指数药物。这一概念适用于 具有全身作用的普通口服固体制剂的相同剂型。但是,它不 适用于舌下制剂、颊制剂和调释制剂。

中国药典2015年版9012生物样品定置分析方法验证

指导原则

一、范围

准确测定生物基质(如全血、血清、血浆、尿)中的药物 浓度,对于药物和制剂研发非常重要。这些数据可被用于支 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或根据毒动学、药动学和生物等 效性试验的结果做出关键性决定。因此,必须完整地验证和 记录应用的生物分析方法,以获得可靠的结果。

本指导原则提供生物分析方法验证的要求,也涉及非临 床或临床试验样品实际分析的基本要求,以及何时可以使用 部分验证或交叉验证,来替代完整验证。本指导原则二和三 主要针对色谱分析方法,四针对配体结合分析方法。

生物样品定量分析方法验证和试验样品分析应符合本指 导原则的技术要求。应该在相应的生物样品分析中遵守 G L P 原则或GC P 原则。

二、生物分析方法验证(一)分析方法的完整验证

分析方法验证的主要目的是,证明特定方法对于测定在 某种生物基质中分析物浓度的可靠性。此外,方法验证应采 用与试验样品相同的抗凝剂。一般应对每个新分析方法和新 分析物进行完整验证。当难于获得相同的基质时,可以采用 适当基质替代,但要说明理由。

一个生物分析方法的主要特征包括:选择性、定量下 限、响应函数和校正范围(标准曲线性能)、准确度、精密 度、基质效应、分析物在生物基质以及溶液中储存和处理全 过程中的稳定性。

有时可能需要测定多个分析物。这可能涉及两种不同的 药物,也可能涉及一个母体药物及其代谢物,或一个药物的 对映体或异构体。在这些情况下,验证和分析的原则适用于 所有涉及的分析物。

对照标准物质

在方法验证中,含有分析物对照标准物质的溶液将被加人 到空白生物基质中。此外,色谱方法通常使用适当的内标。

应该从可追溯的来源获得对照标准物质。应该科学论证 对照标准物质的适用性。分析证书应该确认对照标准物质的 纯度,并提供储存条件、失效日期和批号。对于内标,只要 能证明其适用性即可,例如显示该物质本身或其相关的任何 杂质不产生干扰。

当在生物分析方法中使用质谱检测时,推荐尽可能使用 稳定同位素标记的内标。它们必须具有足够高的同位素纯 度,并且不发生同位素交换反应,以避免结果的偏差。

1. 选择性

该分析方法应该能够区分目标分析物和内标与基质的内 源性组分或样品中其他组分。应该使用至少6个受试者的适 宜的空白基质来证明选择性(动物空白基质可以不同批次混

9012生物样品定量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合),它们被分别分析并评价干扰。当干扰组分的响应低于

分析物定量下限响应的20%, 并低于内标响应的5%时,通 常即可以接受0

应该考察药物代谢物、经样品预处理生成的分解产物以 及可能的同服药物引起干扰的程度。在适当情况下,也应该 评价代谢物在分析过程中回复转化为母体分析物的可能性。

2. 残留

应该在方法建立中考察残留并使之最小。残留可能不影 响准确度和精密度。应通过在注射高浓度样品或校正标样 后,注射空白样品来估计残留。高浓度样品之后在空白样品 中的残留应不超过定量下限的20%,并且不超过内标的 5%。如果残留不可避免,应考虑特殊措施,在方法验证时 检验并在试验样品分析时应用这些措施,以确保不影响准确 度和精密度。这可能包括在高浓度样品后注射空白样品,然 后分析下一个试验样品。

3. 定量下限

定量下限是能够被可靠定量的样品中分析物的最低浓 度,具有可接受的准确度和精密度。定量下限是标准曲线的 最低点,应适用于预期的浓度和试验目的。

4. 标准曲线

应该在指定的浓度范围内评价仪器对分析物的响应,获 得标准曲线。通过加人已知浓度的分析物(和内标)到空白基 质中,制备各浓度的校正标样,其基质应该与目标试验样品 基质相同。方法验证中研究的每种分析物和每一分析批,都 应该有一条标准曲线。

在进行分析方法验证之前,最好应该了解预期的浓度范 围。标准曲线范围应该尽量覆盖预期浓度范围,由定量下限 和定量上限(校正标样的最髙浓度)来决定。该范围应该足够 描述分析物的药动学。

应该使用至少6个校正浓度水平,不包括空白样品(不 含分析物和内标的处理过的基质样品)和零浓度样品(含内标 的处理过的基质〉。每个校正标样可以被多次处理和分析。

应该使用简单且足够描述仪器对分析物浓度响应的关系 式。空白和零浓度样品结果不应参与计算标准曲线参数。

应该提交标准曲线参数,测定校正标样后回算得出的浓 度应一并提交。在方法验证中,至少应该评价3条标准 曲线。

校正标样回算的浓度一般应该在标示值的:t l 5%以内, 定量下限处应该在±20%内。至少75%校正标样,含最少6 个有效浓度,应满足上述标准。如果某个校正标样结果不符 合这些标准,应该拒绝这一标样,不含这一标样的标准曲线 应被重新评价,包括回归分析^

最好使用新鲜配制的样品建立标准曲线,但如果有稳定 性数据支持,也可以使用预先配制并储存的校正标样。

5. 准确度

分析方法的准确度描述该方法测得值与分析物标示浓度的 接近程度,表示为:(测得值/真实值)x l 00? ^应采用加人已知

363

9012生物样品定量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量分析物的样品来评估准确度,即质控样品。质控样品的配制 应该与校正标样分开进行,使用另行配制的储备液。

应该根据标准曲线分析质控样品,将获得的浓度与标示 浓度对比。准确度应报告为标示值的百分比。应通过单一分 析批(批内准确度)和不同分析批(批间准确度)获得质控样品 值来评价准确度。

为评价一个分析批中不同时间的任何趋势,推荐以质控 样品分析批来证明准确度,其样品数不少于一个分析批预期 的样品数。

批内准确度

为了验证批内准确度,应取一个分析批的定量下限及 低、中、高浓度质控样品,每个浓度至少用5个样品。浓度 水平覆盖标准曲线范围:定量下限,在不髙于定量下限浓度 3倍的低浓度质控样品,标准曲线范围中部附近的中浓度质 控样品,以及标准曲线范围上限约75%处的高浓度质控样 品。准确度均值一般应在质控样品标示值的±15%之内,定 量下限准确度应在标示值的土20%范围内。

批间准确度

通过至少3个分析批,且至少两天进行,每批用定量下 限以及低、中、髙浓度质控样品,每个浓度至少5个测定值 来评价。准确度均值一般应在质控样品标示值的±15%范围 内,对于定量下限,应在标示值的±20%范围内。

报告的准确度和精密度的验证数据应该包括所有获得的 测定结果,但是已经记录明显失误的情况除外。

6. 精密度

中国:药典2015年版

来自不同供体的空白基质,不应使用合并的基质。如果基质 难以获得,则使用少于6批基质,但应该说明理由。

对于每批基质,应该通过计算基质存在下的峰面积(由 空白基质提取后加人分析物和内标测得),与不含基质的相 应峰面积(分析物和内标的纯溶液)比值,计算每一分析物和 内标的基质因子。进一步通过分析物的基质因子除以内标的 基质因子,计算经内标归一化的基质因子。从6批基质计算 的内标归一化的基质因子的变异系数不得大于15%。该测 定应分别在低浓度和高浓度下进行。

如果不能适用上述方式,例如采用在线样品预处理的情 况,则应该通过分析至少6批基质,分别加入高浓度和低浓 度(定量下限浓度3倍以内以及接近定量上限),来获得批间 响应的变异。其验证报告应包括分析物和内标的峰面积,以 及每一样品的计算浓度。这些浓度计算值的总体变异系数不 得大于15%。

除正常基质外,还应关注其他样品的基质效应,例如溶 血的或髙血脂的血浆样品等。

9. 稳定性

必须在分析方法的每一步骤确保稳定性,用于检査稳定 性的条件,例如样品基质、抗凝剂、容器材料、储存和分析 条件,都应该与实际试验样品的条件相似。用文献报道的数 据证明稳定性是不够的。

采用低和高浓度质控样品(空白基质加入分析物至定量 下限浓度3倍以内以及接近定量上限),在预处理后以及在 所评价的条件储存后立即分析。由新鲜制备的校正标样获得 标准曲线,根据标准曲线分析质控样品,将测得浓度与标示 浓度相比较,每一浓度的均值与标示浓度的偏差应在土15% 范围内。

应通过适当稀释,考虑到检测器的线性和测定范围,检 验储备液和工作溶液的稳定性。

稳定性检查应考察不同储存条件,时间尺度应不小于试 验样品储存的时间。

通常应该进行下列稳定性考察:

•分析物和内标的储备液和工作溶液的稳定性;•从冰箱储存条件到室温或样品处理温度,基质中分析 物的冷冻和融化稳定性;

•基质中分析物在冰箱储存的长期稳定性;此外,如果适用,也应该进行下列考察:

•处理过的样品在室温下或在试验过程储存条件下的稳定性;

•处理过的样品在自动进样器温度下的稳定性。在多个分析物试验中,特别是对于生物等效性试验,应 该关注每个分析物在含所有分析物基质中的稳定性。

应特别关注受试者采血时,以及在储存前预处理的基质 中分析物的稳定性,以确保由分析方法获得的浓度反映受试 者采样时刻的分析物浓度。可能需要根据分析物的结构,按 具体情况证明其稳定性

分析方法的精密度描述分析物重复测定的接近程度,定 义为测量值的相对标准差(变异系数)。应使用与证明准确度 相同分析批样品的结果,获得在同一批内和不同批间定量下 限以及低、中、高浓度质控样品的精密度。

对于验证批内精密度,至少需要一个分析批的4个浓 度,即定量下限以及低、中、高浓度,每个浓度至少5个样 品。对于质控样品,批内变异系数一般不得超过15%, 定 量下限的变异系数不得超过20%。

对于验证批间精密度,至少需要3个分析批(至少2天) 的定量下限以及低、中、高浓度,每个浓度至少5个样品。 对于质控样品,批间变异系数一般不得超过15%,定量下 限的变异系数不得超过20%。

7. 稀释可靠性

样品稀释不应影响准确度和精密度。应该通过向基质中 加人分析物至高于定量上限浓度,并用空白基质稀释该样品 (每个稀释因子至少5个测定值),来证明稀释的可靠性。准 确度和精密度应在:样品所用的稀释倍数。

可以通过部分方法验证来评价稀释可靠性。如果能够证 明其他基质不影响精密度和准确度,也可以接受其使用。%

之内,稀释的可靠性应该覆盖试验

8. 基质效应

当采用质谱方法时,应该考察基质效应。使用至少6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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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2015卑版

(二)部分验证

在对已被验证的分析方法进行小辐改变情况下,根据改 变的实质内容,可能需要部分方法验证。可能的改变包括: 生物分析方法转移到另一个实验室,改变仪器、校正浓度范 围、样品体积,其他基质或物种,改变抗凝剂、样品处理步 骤、储存条件等。应报告所有的改变,并对重新验证或部分 验证的范围说明理由。

(三)交叉验证

应用不同方法从一项或多项试验获得数据,或者应用同 一方法从不同试验地点获得数据时,需要互相比较这些数据 时,需要进行分析方法的交叉验证。如果可能,应在试验样 品被分析之前进行交叉验证,同一系列质控样品或试验样品 应被两种分析方法测定。对于质控样品,不同方法获得的平 均准确度应在土 15%范围内,如果放宽,应该说明理由。对 于试验样品,至少67%样品测得的两组数值差异应在两者 均值的±20%范围内。

三、试验样品分析

在分析方法验证后,可以进行试验样品或受试者样品分 析。需要在试验样品分析开始前证实生物分析方法的效能。

应根据已验证的分析方法处理试验样品以及质控样品和 校正标样,以保证分析批被接受。

(一)分析批

一个分析批包括空白样品和零浓度样品,包括至少6个 浓度水平的校正标样,至少3个浓度水平质控样品(低、中、 髙浓度双重样品,或至少试验样品总数的5%,两者中取数 目更多者),以及被分析的试验样品。所有样品(校正标样、 质控和试验样品)应按照它们将被分析的顺序,在同一样品 批中被处理和提取。一个分析批包括的样品在同一时间处 理,即没有时间间隔,由同一分析者相继处理,使用相同的 试剂,保持一致的条件。质控样品应该分散到整个批中,以 此保证整个分析批的准确度和精密度。

对于生物等效性试验,建议一名受试者的全部样品在同 一分析批中分析,以减少结果的变异。

(二)分析批的接受标准

应在分析试验计划或标准操作规程中,规定接受或拒绝 一个分析批的标准。在整个分析批包含多个部分批次的情 况,应该针对整个分析批,也应该针对分析批中每一部分批 次样品定义接受标准。应该使用下列接受标准:

校正标样测定回算浓度一般应在标示值的±15%范围 内,定量下限应在±20%范围内。不少于6个校正标样,至 少75%标样应符合这些标准。如果校正标样中有一个不符 合标准,则应该拒绝这个标样,重新计算不含该标样的标准 曲线,并进行回归分析。

质控样品的准确度值应该在标示值的±15%范围内。至 少67%质控样品,且每一浓度水平至少50%样品应符合这 —标准。在不满足这些标准的情况下,应该拒绝该分析批, 相应的试验样品应该重新提取和分析。

9012生物样品定量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在同时测定几个分析物的情况下,对每个分析物都要有 一条标准曲线。如果一个分析批对于一个分析可以接受, 而对于另一个分析物不能接受,则接受的分析物数据可以被 使用,但应该重新提取和分析样品,测定被拒绝的分析物。

如果使用多重校正标样,其中仅一个定量下限或定量上 限标样不合格,则校正范围不变。

所有接受的分析批,每个浓度质控样品的平均准确度和 精密度应该列表,并在分析报告中给出。如果总平均准确度 和精密度超过15%,则需要进行额外的考察,说明该偏差 的理由。在生物等效性试验情况下,这可能导致数据被 拒绝。

(三) 校正范围

如果在试验样品分析开始前,已知或预期试验样品中的 分析物浓度范围窄,则推荐缩窄标准曲线范围,调整质控样 品浓度,或者适当加入质控样品新的浓度,以充分反映试验 样品的浓度。

如果看起来很多试验样品的分析物浓度高于定量上限,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该延伸标准曲线的范围,加人额外浓度 的质控样品或改变其浓度。

至少2个质控样品浓度应该落在试验样品的浓度范围 内。如果标准曲线范围被改变,则生物分析方法应被重新验 证(部分验证),以确认响应函数并保证准确度和精密度。

(四)试验样品的重新分析和报告值选择

应该在试验计划或标准操作规程中预先确定重新分析试 验样品的理由以及选择报告值的标准。在试验报告中应该提 供重新分析的样品数目以及占样品总数的比例。

重新分析试验样品可能基于下列理由:

•由于校正标样或质控样品的准确度或精密度不符合接 受标准,导致一个分析批被拒绝;

•内标的响应与校正标样和质控样品的内标响应差异 显著;

•进样不当或仪器功能异常;

•测得的浓度髙于定量上限,或低于该分析批的定量下 限,且该批的最低浓度标样从标准曲线中被拒绝,导致比其 他分析批的定量下限高;

•在给药前样品或安慰剂样品中测得可定量的分析物;•色谱不佳。

对于生物等效性试验,通常不能接受由于药动学理由重 新分析试验样品。

在由于给药前样品阳性结果或者由于药动学原因进行重新 分析的情况下,应该提供重新分析样品的身份、初始值、重新 分析的理由、重新分析获得值、最终接受值以及接受理由。

在仪器故障的情况下,如果已经在方法验证时证明了重 新进样的重现性和进样器内稳定性,则可以将已经处理的样 品重新进样。但对于拒绝的分析批,则需要重新处理样品。

(五)色谱积分

应在标准操作规程中描述色谱的积分以及重新积分。任

365

9012生物样品定量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何对该标准操作规程的偏离都应在分析报告中讨论。实验室 应该记录色谱积分参数,在重新积分的情况下,记录原始和 最终的积分数据,并在要求时提交。

(六)用于评价方法重现性的试验样品再分析

在方法验证中使用校正标样和质控样品可能无法模拟实 际试验样品。例如,蛋白结合、巳知和未知代谢物的回复转 化、样品均一性或同服药物引起的差异,可能影响这些样品 在处理和储存过程中分析物的准确度和精密度。因此,推荐 通过在不同天后,在另外一个分析批中重新分析试验样品, 来评价实际样品测定的准确度。检验的范围由分析物和试验 样品决定,并应该基于对分析方法和分析物的深人理解。建 议获得附近和消除相样品的结果,一般应该重新分析 10%样品,如果样品总数超过1000, 则超出部分重新分析 5%样品。

对于至少67%的重复测试,原始分析测得的浓度和重 新分析测得的浓度之间的差异应在两者均值的±20%范 围内。

试验样品再分析显示偏差结果的情况下,应该进行考 察,采取足够的步骤优化分析方法。

至少在下列情形下,应该进行试验样品的再分析:•毒动学试验,每个物种一次 •所有关键性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首次用于人体的药物试验 •首次用于患者的药物试验

•首次用于肝或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药物试验

对于动物试验,可能仅需要在早期关键性试验中进行实 际样品的再分析,例如涉及给药剂量和测得浓度关系的 试验。

四、配体结合分析

配体结合分析主要用于大分子药物。前述的验证原则以 及对试验样品分析的考虑一般也适用。但是由于大分子固有 的特点和结构复杂性,使其难以被提取,所以常常在无预先 分离的情况下测定分析物。此外,方法的检测终点并不直接 来自分析物的响应,而来自与其他结合试剂产生的间接信 号。配体结合分析中,每个校正标样、质控样品以及待测样 品一般都采用复孔分析。如无特殊说明,本节以双孔分析为 原则。

(―)方法验证前的考量1. 标准品选择

生物大分子具有不均一性,其中成分的效价与免疫反应 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应对标准品进行充分表征。应尽量使用 纯度最高的标准品。用于配制校正标样和质控样品的标准品 应尽量与临床和非临床试验使用的受试品批号相同。标准品 批号变更时,应尽量对其进行表征和生物分析评价,以确保 方法性不变。

2. 基质选择

一般不推荐使用经碳吸附、免疫吸附等方法提取过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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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2015年版

质,或透析血清、蛋白缓冲液等替代实际样品基质建立分析 方法。但在某些情况下,复杂生物基质中可能存在高浓度与 分析物结构相关的内源性物质,其高度干扰导致根本无法测 定分析物。在无其他可选定量策略的前提下,可允许使用替 代基质建立分析方法。但应对使用替代基质建立方法的必要 性加以证明。

可采用替代基质建立标准曲线,但质控样品必须用实际 样品基质配制,应通过计算准确度来证明基质效应的消除。

3. 最低需求稀释度的确定

分析方法建立与验证过程中,可能需要对基质进行必要 的稀释,以降低其产生的高背景信号。在此情况下,应考察 最低需求稀释度。它是指分析方法中为提髙信噪比、减少基 质干扰、优化准确度与精密度而必须使用缓冲液对生物样品 进行稀释的最小倍数。应使用与试验样品相同的基质来配制 加药样品来确定最低需求稀释度。

4. 试剂

方法的关键试剂,如结合蛋白、适配子、抗体或偶联抗 体、酶等,对分析结果会产生直接影响,因此须确保质量。 如果在方法验证或样品分析过程中,关键试剂批次发生改 变,须确认方法性能不因此改变,从而确保不同批次结果的 一致性。

无论是关键试剂,还是缓冲液、稀释液、酸化剂等非关 键试剂,都应对维持其稳定性的保障条件进行记录,以确保 方法性能长期不变。

(二)方法验证1. 完整验证

(1)标准曲线与定量范围

标准曲线反映了分析物浓度与仪器响应值之间的关系。 在配体结合分析方法中,标准曲线的响应函数是间接测得 的,一般呈非线性,常为S 型曲线。

应使用至少6个有效校正标样浓度建立标准曲线。校正 标样应在预期定量范围对数坐标上近似等距离分布。除校正 标样外,可使用锚定点辅助曲线拟合。

验证过程中,须至少对6个独立的分析批进行测定,结 果以列表形式报告,以确定标准曲线回归模型整体的稳健 性。拟合时,一条标曲允许排除由于明确或不明原因产生失 误的浓度点。排除后应至少有75%的校正标样回算浓度在 标示值的±20%(定量下限与定量上限在±25%) 范围内。定 量下限与定量上限之间的浓度范围为标准曲线的定量范围。 锚定点校正样品是处于定量范围之外的标样点,用于辅助拟 合配体结合分析的非线性回归标准曲线,因其在定量范围之 外,可不遵循上述接受标准。

(2) 特异性

特异性是指在样品中存在相关干扰物质的情况下,分析 方法能够准确、专一地测定分析物的能力。结构相关物质或 预期合用药物应不影响方法对分析物的测定。如在方法建立 与验证阶段无法获取结构相关物质,特异性评价可在最初方

中国药典2015年版

法验证完成后补充进行。应采用未曾暴露于分析物的基质配 制高浓度与低浓度质控样品,加人递增浓度的相关干扰物质 或预期合用药物进行特异性考察。未加入分析物的基质也应 同时被测量。要求至少80%以上的质控样品准确度在±20% 范围内(如果在定量下限水平,则在±25%范围内),且未加 人分析物的基质的测量值应低于定量下限。

(3) 选择性

方法的选择性是指基质中存在非相关物质的情况下,准 确测定分析物的能力。由于生物大分子样品一般不经提取, 基质中存在的非相关物质可能会干扰分析物的测定。应通过 向至少10个不同来源的基质加人定量下限和定量上限水平 的分析物来考察选择性,也应同时测量未加入分析物的基 质。选择性考察要求至少80%以上的样品准确度在±20%范 围内(如果在定量下限水平,则在±25%范围内),且未加入 分析物的基质的测量值应低于定量下限。如果干扰具有浓度 依赖性,则须测定发生干扰的最低浓度。在此情况下,可能 需要在方法验证之前调整定量下限。根据项目需要,可能需 要针对病人群体基质或特殊基质(如溶血基质或高血脂基质) 考察选择性D

(4) 精密度与准确度

应选择至少5个浓度的质控样品进行准确度、精密度以 及方法总误差考察。包括定量下限浓度、低浓度质控(定量 下限浓度的3倍以内)、中浓度质控(标准曲线中段)、高浓 度质控(定量上限浓度75%以上)以及定量上限浓度质控。 低、中、高浓度质控标示值不得与校正标样浓度标示值相 同,质控样品应经过冷冻,并与试验样品采用相同的方法进 行处理。不建议采用新鲜配制的质控样品进行精密度与准确 度考察。批间考察应在数日内进行至少6个独立的分析批测 定。每批内应包含至少3套质控样品(每套含至少5个浓度 的质控样品)。对于批内和批间准确度,各浓度质控样品的 平均浓度应在标示值的:t20% (定量下限和定童上限为土 25%) 范围内。批内和批间精密度均不应超过20%(定量下 限和定量上限为25%) 。此外,方法总误差(即%相对偏差 绝对值与%变异系数之和)不应超过30%(定量下限和定量 上限为40%) 。

(5) 稀释线性

在标准曲线定量范围不能覆盖预期样品浓度的情况下, 应使用质控样品进行方法的稀释线性考察,即评价样品浓度 超过分析方法的定量上限时,用空白基质将样品浓度稀释至 定量范围内后,方法能否准确测定。进行稀释实验的另一目 的是考察方法是否存在“前带”或“钩状”效应,即高浓度 分析物引起的信号抑制。

稀释线性考察中,稀释至定量范围内的每个Q C 样品经 稀释度校正后的回算浓度应在标示值的±20%范围内,且所 有Q C 样品回算终浓度的精密度不超过20%。

(6) 平行性

为发现可能存在的基质效应,或代谢物的亲和性差异,

9012生物样品定量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在可获得真实试验样品的情况下,应考虑对标准曲线和系列 稀释的试验样品之间进行平行性考察。应选取高浓度试验样 品(最好采用超出定量上限的样品),用空白基质将其稀释到 至少3个不同浓度后进行测定,系列稀释样品间的精密度不 应超过30%。如果存在样品稀释非线性的情况(即非平行 性),则应按事先的规定予以报告。如果在方法验证期间无 法获取真实试验样品,则应在获得真实试验样品后尽快进行 平行性考察。

(7) 样品稳定性

应使用低、高浓度质控样品考察分析物的稳定性。稳定 性考察应包括室温或样品处理温度下的短期稳定性,以及冻 一融稳定性。此外,如果试验样品需要长期冻存,则应在可 能冻存样品的每个温度下进行长期稳定性考察。每一浓度质 控样品应有67%以上的样品浓度在标示值的±20%范围内。

(8) 商品化试剂盒

商品化试剂盒可以用来进行试验样品分析,但使用前必 须按本指导原则的要求对其进行验证。

2. 部分验证和交叉验证

在二、(二)和二、(三)中叙述的关于验证的各项内容都 适用于配体结合分析。

(三)试验样品分析1. 分析批

配体结合分析中最常使用微孔板,一个微孔板通常为一 个分析批。每个微孔板应包含一套独立的标准曲线和质控样 品,以校准板间差异。在使用某些平台时,单个样品载体的 通量可能有限,此时允许一个分析批包含多个载体。可在该 分析批的首个与末个载体各设置一套标准曲线,同时在每一 载体上设置质控样品。所有样品均应复孔测定。

2. 试验样品分析的接受标准

对于每个分析批,除锚定点外,标准曲线须有75%以 上的校正标样(至少6个)回算浓度在标示值的±20%(定量下 限和定量上限为±25%) 范围内。

每块板应含有至少2套3水平(低、中、高浓度)的复设 质控样品。在试验样品测试过程的验证中,质控样品的复设 数量应与试验样品分析一致。每块板至少67%的质控样品 应符合准确度在±20%范围以内,精密度不超过20%的标 准,且每一浓度水平的质控样品中至少50%符合上述标准。

3*实际样品再分析

在3. 6节中关于实际样品再分析的所有论述均适用于配 体结合分析。再分析样品的接受标准为初测浓度与复测浓度 都在二者均值的±30%范围内,再分析样品中至少67%以上 应符合该接受标准。

五、试验报告(一) 方法验证报告

如果方法验证报告提供了足够详细的信息,则可以引用 主要分析步骤的标准操作规程标题,否则应该在报告后面附 上这些标准操作规程的内容。

367

9013缓释. 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

全部源数据应该以其原始格式保存,并根据要求提供。 应该记录任何对验证计划的偏离。方法验证报告应该包括至少下列信息:•验证结果概要;

•所用分析方法的细节,如果参考了已有方法,给出分 析方法的来源;

•摘要叙述分析步骤(分析物,内标,样品预处理、提 取和分析);

•对照标准品(来源,批号,分析证书,稳定性和储存 条件);

•校正标样和质控样品(基质,抗凝剂,预处理,制备 曰期和储存条件

•分析批的接受标准;

•分析批:所有分析批列表,包括校正范围、响应函 数、回算浓度、准确度;所有接受分析批的质控样品结果列 表;储备液、工作溶液、质控在所用储存条件下的稳定性数 据;选择性、定量下限、残留、基质效应和稀释考察数据;

•方法验证中得到的意外结果,充分说明采取措施的 理由;

•对方法或对标准操作规程的偏离。

所有测定及每个计算浓度都必须出现在验证报告中。(二)样品分析报告

样品分析报告应该引用该试验样品分析的方法验证报 告,还应包括对试验样品的详细描述。

全部源数据应该以其原始格式保存,并根据要求提供。 应该在分析报告中讨论任何对试验计划、分析步骤或标 准操作规程的偏离。

分析报告应至少包括下列信息:•对照标准品;

•校正标样和质控样品的储存条件;

•简要叙述分析批的接受标准,引用特定的试验计划或 标准操作规程;

•样品踪迹(接收日期和内容,接收时样品状态,储存 地点和条件);

•试验样品分析:所有分析批和试验样品列表,包括分 析日期和结果;所有接受的分析批的标准曲线结果列表;所 有分析批的质控结果列表,落在接受标准之外的数值应该清 楚标出;

•失败的分析批数目和日期;•对方法或标准操作规程的偏离;•重新分析结果。

试验样品再分析的结果可以在方法验证报告、样品分析 报告或者在单独的报告中提供。

对于生物等效性试验等,应在样品分析报告之后按规定 附上受试者分析批的全部色谱图,包括相应的质控样品和校 正标样的色谱图。

368

中国药典2015年

9013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

缓释、控释制剂与普通制剂比较,药物治疗作用持久 毒副作用低、用药次数减少。由于设计要求,药物可缓慢 释放进人体内,血药浓度“峰谷”波动小,可避免超过治’ 血药浓度范围的毒副作用,又能保持在有效浓度范围(治、 窗)之内以维持疗效。缓释、控释制剂也包括眼用、彝腔 耳道、阴道、直肠、口腔或牙用、透皮或皮下、肌内注射 皮下植人等,使药物缓慢释放吸收,避免肝门静脉系统 “首过效应”的制剂。迟释制剂系指在给药后不立即释放— 物的制剂,如避免药物在胃内灭活或对胃的刺激,而延迟 肠内释放或在结肠定位释放的制剂,也包括在某种条件下 然释放的脉冲制剂。

缓释、控释、迟释制剂的释药原理主要有控制溶出 扩散、溶蚀或扩散与溶出相结合,也可利用渗透压或离 交换机制。释放过程可以用不同方程进行曲线拟合,如 级方程、H i guch i方程、零级方程等。缓释与控释的主要 别在于缓释制剂是按时间变化先多后少地非恒速释放, 控释制剂是按零级速率规律释放,即其释药是不受时间 响的恒速释放,可以得到更为平稳的血药浓度,“峰谷 波动更小,直至基本吸收完全。通常缓释、控释制剂中戶 含的药物量比相应单剂量的普通制剂多,工艺也较复杂 为了既能获得可靠的治疗效果又不致引起突然释放(突释 所带来毒副作用的危险性,必须在设计、试制、生产等 节避免或减少突释。缓释、控释、迟释制剂体外、体内 释放行为应符合临床要求,且不受或少受生理与食物因 的影响。所以应有一个能反映体内基本情况的体外释放 实验方法和控制指标,以有效控制制剂质量,保证制剂 安全性与有效性。

本指导原则的缓释、控释、迟释制剂以口服为重点, 可供其他给药途径参考.

一、缓释、控释、迟释制剂的定义

1. 缓释制剂

系指在规定的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非恒速释放一 物,与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药频率比普通制剂减少一 或有所减少,且能显著增加患者依从性的制剂D

2. 控释制剂

系指在规定的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恒速释放一 物,与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药频率比普通制剂减少一 或有所减少,血药浓度比缓释制剂更加平稳,且能显著增力 患者依从性的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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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迟释制剂

迟释制剂系指在给药后不立即释放药物的制剂,包括 溶制剂、结肠定位制剂和脉冲制剂等。

肠溶制剂系指在规定的酸性介质中不释放或几乎不释 药物,而在要求的时间内,于p H 6. 8磷酸盐缓冲液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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