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年教师毽球比赛的通知
2012年教师毽球比赛规程
一、目的: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加强各教师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促进教职工积极锻炼身体,增强体质,推动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特举办本次比赛。希望各教师积极报名,踊跃参加。
二、主办单位:长来中心小学
三、比赛时间:2012年5月下旬或6月初(具体时间待定)
比赛地点:长来小学羽毛球场
四、比赛项目:
三人团体比赛
五、参加办法:
1、以年级为单位,分六个队。 2、运动员资格:本校教师。 3、参赛者必须身体健康。
六、报名办法:
1、比赛每队可报运动员6名。
2、报名时间:2012年5 月17日前。
七、比赛分组:
具体比赛分组待报名抽签后决定
八、比赛办法:
(一)参照国家体育局最新审定的《毽球竞赛规则》。具体比赛规则以《2012年教师趣味毽球比赛方法》为准。
(二)赛制采用三局二胜制,任何一队先取得二局胜利,则该场比赛结束。
1、循环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如果二队以上积分相同则计净胜局,若仍相同则计净胜分。
2、每局比赛采用15分得分制,当双方竞赛至14分平时,先获得2分的一方获得本局胜利;当双方竞赛至19平时,先达到20分的一方获得本局胜利,决胜局一方先得8分双方交换场地。
(三)比赛必须在赛前30分钟提交参赛队员名单,提交后不能更改。比赛第二局或第三局要换人的,由队长提出换人。检录后5分钟不到场者,作弃权处理。
(四)比赛结束后,裁判员及比赛队员都要在比赛记分表上签字检查无误后方可退场。服从裁判员的判决,不能干扰和妨碍裁判员的工作,如有争议,请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运动员必须在指定的地点等候比赛,没有比赛的运动员在观众席观看比赛。
九、奖励办法:
由学校研究决定后公布奖励方式。 十、仲裁委员会: 裁判长:
裁判员:
本规程解释权属学校体卫艺教研组,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长来小学体卫艺教研组
2012年4月23日
附:
毽球比赛规则及注意事项
1、比赛场地采用羽毛球正规比赛场地(长13米,宽6米,网高1.5米)
2、本次比赛为3人制,每队限报6人(3人替补),采取循环制。每场比赛采取三局两胜制,以掷硬币的形式确定各自场地,每局结束后交换场地。每局比赛结束休息时间5分钟,每局比赛只能换人一次。
3、发球队员必须站在本方区域内,用手持球,将球抛起,用脚踢向对方场区,发球时其他两名队员不得有任何掩护动作,否则,判对方得1分。
4、每队在将球踢入对方场区前,在本方场区最多只能有三人次共击球四次。每个队员可以连续击球两次。球不得明显地停留在队员身体的任何部位。违反第4条即为违例,判由对方得1分。
5、毽球在对方的区域内落地即算本方得1分,本方未过球网即算对方得1分,每队发球2次后换对方发球,某队得14分并至少比对方队得多2分时,则为胜一局。如比分是14比14,比赛应继续进行,直至某队领先2分,方为胜一局,类似乒乓球规则。
6、除了死球和发球可用手持球外,其它任何情况都不得用手臂(肩以下手臂部分)触球,否则判对方得1分。
7、 每场比赛设裁判一名,所有参赛队员在比赛时必须服从裁判员的判罚。
关于举办2012年教师毽球比赛的通知
2012年教师毽球比赛规程
一、目的: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加强各教师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促进教职工积极锻炼身体,增强体质,推动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特举办本次比赛。希望各教师积极报名,踊跃参加。
二、主办单位:长来中心小学
三、比赛时间:2012年5月下旬或6月初(具体时间待定)
比赛地点:长来小学羽毛球场
四、比赛项目:
三人团体比赛
五、参加办法:
1、以年级为单位,分六个队。 2、运动员资格:本校教师。 3、参赛者必须身体健康。
六、报名办法:
1、比赛每队可报运动员6名。
2、报名时间:2012年5 月17日前。
七、比赛分组:
具体比赛分组待报名抽签后决定
八、比赛办法:
(一)参照国家体育局最新审定的《毽球竞赛规则》。具体比赛规则以《2012年教师趣味毽球比赛方法》为准。
(二)赛制采用三局二胜制,任何一队先取得二局胜利,则该场比赛结束。
1、循环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如果二队以上积分相同则计净胜局,若仍相同则计净胜分。
2、每局比赛采用15分得分制,当双方竞赛至14分平时,先获得2分的一方获得本局胜利;当双方竞赛至19平时,先达到20分的一方获得本局胜利,决胜局一方先得8分双方交换场地。
(三)比赛必须在赛前30分钟提交参赛队员名单,提交后不能更改。比赛第二局或第三局要换人的,由队长提出换人。检录后5分钟不到场者,作弃权处理。
(四)比赛结束后,裁判员及比赛队员都要在比赛记分表上签字检查无误后方可退场。服从裁判员的判决,不能干扰和妨碍裁判员的工作,如有争议,请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运动员必须在指定的地点等候比赛,没有比赛的运动员在观众席观看比赛。
九、奖励办法:
由学校研究决定后公布奖励方式。 十、仲裁委员会: 裁判长:
裁判员:
本规程解释权属学校体卫艺教研组,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长来小学体卫艺教研组
2012年4月23日
附:
毽球比赛规则及注意事项
1、比赛场地采用羽毛球正规比赛场地(长13米,宽6米,网高1.5米)
2、本次比赛为3人制,每队限报6人(3人替补),采取循环制。每场比赛采取三局两胜制,以掷硬币的形式确定各自场地,每局结束后交换场地。每局比赛结束休息时间5分钟,每局比赛只能换人一次。
3、发球队员必须站在本方区域内,用手持球,将球抛起,用脚踢向对方场区,发球时其他两名队员不得有任何掩护动作,否则,判对方得1分。
4、每队在将球踢入对方场区前,在本方场区最多只能有三人次共击球四次。每个队员可以连续击球两次。球不得明显地停留在队员身体的任何部位。违反第4条即为违例,判由对方得1分。
5、毽球在对方的区域内落地即算本方得1分,本方未过球网即算对方得1分,每队发球2次后换对方发球,某队得14分并至少比对方队得多2分时,则为胜一局。如比分是14比14,比赛应继续进行,直至某队领先2分,方为胜一局,类似乒乓球规则。
6、除了死球和发球可用手持球外,其它任何情况都不得用手臂(肩以下手臂部分)触球,否则判对方得1分。
7、 每场比赛设裁判一名,所有参赛队员在比赛时必须服从裁判员的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