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进口关税制度对中国以及中韩贸易的影响
内容提要
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蓬勃发展,两国贸易突飞猛进,国家间越来越相互认同,相互依赖,共同利益增多,经济互补性渐强。近几年,韩国大幅度削减平均进口关税税率,平均适用关税税率削减了一半,从而降低了本国生产商的投入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新的国际商机和本国企业竞争力的提高。近年来,中国与韩国双边经贸关系继续了近年来迅速上升的态势,中国已成为韩国众多初级产品的主要市场和重要的商品进口来源地。此外,中韩两国相互投资发展势头良好,已互为外国直接投资的重要来源地。因此,了解韩国进口关税制度对中国以及中韩贸易的影响,非常有利于开展两国间的经贸活动。本文通过对韩国进口关税制度的研究,探讨了近年来韩国关税措施的改变及其为中国和和韩贸易带来的影响。
关键词:韩国进口关税;关税措施;中韩贸易;影响
一、引言
中国与韩国为友好近邻,交往历史渊源流长,文化背景极其相似,这为中韩贸易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并且,目前两国经济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结构互补,各有所需,也为两国的经贸合作提供了必要性和现实性。到2012年,是中韩建交20年,双方一直积极开展经贸合作,贸易额迅速增加。韩国为中国国别贸易统计中的第三大贸易伙伴,而中国成为韩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出口国。据韩关税厅统计,2009年中韩双边进出口总额为1409.5亿美元。其中,韩出口867.0亿美元,进口542.5亿美元。中韩贸易中,中国长期处于贸易逆差状态,到了2010年,逆差接近700亿美元。1两国贸易结构的不平衡与关税制度的确定不无关系,因此,研究韩国进口关税制度,对中国以及中韩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韩国的关税管理制度 1李准晔、金洪起:《中韩贸易结构分析》[J],《中国经济》,2008年02期
(一)韩国关税制度的基本法律
韩国关税制度的基本法律主要包括《对外贸易法》、《关税法》和《关税法实施令》,韩国企划财政部是韩关税政策的制定机构,关税厅及下属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根据韩国《关税法》规定,企划财政部可向税制发展审议委员会提出修改关税的政策提案,委员会接受后提交至国务会议,经国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国会批准后,对关税的修改将成为根据WTO公布的韩国进出口产品分类情况,韩国进出口产品分类共包括11881个10位税目,其中被课征关税的10位税目为8968个,约占所有10位税目的75.5%。韩国关税的课征以从价税为主,征收从量税的产品约占其所有税目的1%。2
(二)韩国进口关税种类
韩国进口关税包括基本关税、临时关税和弹性关税等。
(1)基本关税
根据韩国签署的各类贸易协定,基本关税主要包括按照WTO关税减让谈判确定的最惠国税率、ESCAP(亚太经社理事会)发展中国家间贸易协定所规定的减让税率、GATT发展中国家间减让税率、自由贸易区优惠税率等。2009年,韩国计划制定普惠制关税,韩企划财政部2010年再次重申,韩国将尽早启动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普惠制关税,以扩大韩国同广大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
(2)弹性关税
弹性关税对韩国政府调节进出口、保护其国内相关产业发挥着重要作用,通常由韩国政府根据具体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和国内供需情况进行调整和征收,主要包括配额关税、调节关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紧急关税(保障措施关税)、特别紧急关税(特别保障措施关税)、物价平衡关税等。韩国政府持续缩小弹性关税的征收范围,2010年韩国政府征收反倾销税、紧急关税、配额关税和调节关税的产品范围(10位海关编码)已由2004年的203个降为109个。依据韩国《关税法》,韩国政府对其国内竞争力较弱、因进口增加可能导致国内市场混乱或产业受损的农、林、水等产品,以及为保护环境、消费者利益、国内产业的均衡发展等需临时保护的产品,在基本关税的基础上,加征不超过100%的调节关税。适用调节关税的产品和税率每年修订一次,自1月1日开始征收,至12月2邓卫:《中韩贸易不平衡问题之探究》[J],《对外经贸实务》,2005年09期
31日止。2010年,韩政府决定对15种因进口增加或将导致国内市场混乱或产业受损的农、林、水产品实行在基本关税的基础上,加征不超过100%的调节关税,适用期限一年。3
(3)临时关税
临时关税(特别保障措施关税)制度是韩国依据WTO《农业协定》以及韩国《关税法实行令》制定的保护性关税制度,也叫做特别紧急关税。该制度旨在当某些商品进口激增或进口价格下降,对生产同种或有竞争关系的商品的国内企业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时,通过提高该商品进口关税来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产业。特别紧急关税制度规定,特别紧急进口关税可采用数量标准、价格标准及数量和价格双重标准三种不同的方式。按照进口数量标准计征特别紧急进口关税的产品,其征税触发点为基准征收系数。最近3年平均进口量加上近期消费变化量,基准征收系数参照最近3年市场占有率,市场占有率越高,基准征收系数越低;按照进口价格标准计征特别紧急进口关税的产品,其征税触发点为基准征收价格的90%时,按照物量和价格双重标准计征特别紧急进口关税的商品,适用征收税率或税额中的较高部分。
根据韩国企划财政部2009年12月30日公布的《2010年农产品特别紧急关税措施》,自2010年1月1日起,韩国对绿豆、红豆、水参、花生等25种农产品实施特别紧急关税。其中,以进口量为基准执行特别紧急关税的有:荞麦、其他干绿豆、其他干红豆、去壳花生和未去壳花生等5种产品;以进口价格为基准执行特别紧急关税的有:其他干绿豆、其他干红豆、小麦淀粉、水参、红参茶、红参粉、红参提取液等23种产品;以进口量和进口价格双重基准执行特别紧急关税的有:其他干绿豆、其他干红豆、花生(含脱壳和未脱壳)等4种商品。
韩国企划财政部负责设定配额数量,并根据供需情况予以修改。2009年12月22日,韩国企划财政部提交的《2010年配额关税及调节关税使用方案》获韩国务会议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韩国对天然气、玉米、原糖、大豆、生丝、聚乙烯、蒸发器、平板显示器用玻璃制造成形机等46种产品适用低于基本关税40%范围内的配额关税。其中,41种适用配额关税产品与2009年相同,以应对进口价格上涨和向农畜产业、中小企业提供生产所需原材料;进口3马嫦娥:《中韩贸易逆差:状况、原因和对策》[J],《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4年05期
价格回落的碳化硅、氧化镁、碳膏、玻璃制光学用品、棉籽、甜菜渣和棉籽皮等7种产品不再使用配额关税;新增添大麦皮(饲料用)、动植物性油脂、棉饼(饲料用)、印制电路板和平板显示器用玻璃制造成形机等5种产品。与2009年相比,韩国适用配额关税的产品削减了两项,适用期限亦考虑稳定业界经营和提高市场前瞻性等因素,由半年的调整时限修改至一年。4
三、韩国的关税水平及其调整
根据WTO最新公布数据,韩国2010年最惠国关税的简单平均税率约为11.6%,所有产品适用的最惠国税率均未超过乌拉圭回合谈判所确定的约束税率水平。其中,农产品的简单平均适用税率约为48.6%,工业产品简单平均适用税率约为
6.6%。中国和韩国均为《亚太贸易协定》成员,根据该协定第三轮关税减让谈判结果,韩国对原产于中国的机械电气产品、塑料制品、精密仪器等1367个10位海关编码的进口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关税减让幅度达35.7%。因此,韩国2010年对所有原产于中国所征收的简单平均税率要略低于其最惠国关税适用税率,约为11.08%。5
2010年韩国主要对部分产品的调节关税和配额关税进行了小幅调整。 2010年韩国征收调节关税状况 (单位:韩元)
资料来源:《2010年配额关税和调节关税适用方案》
2010年韩国征收的配额关税情况 (单位:吨)
4
5马嫦娥:《中韩贸易逆差:状况、原因和对策》[J],《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4年05期 马嫦娥:《中韩贸易逆差:状况、原因和对策》[J],《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4年05期
资料来源:《2010年配额关税和调节关税适用方案》
另外,食糖的配额内关税为35%,配额外关税为35%。其余纳入关税配额管理的产品,配额内关税约在1%—5%,配额外关税约在1.8%—8%。
四、韩国关税管理措施对中国以及中韩贸易的影响
(1)韩国关税高峰及其影响
2010年,韩国最惠国简单平均关税税率约为11.6%,与2009年相比略有降低,但在部门与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各品目关税保护水平差距较大。工业品的最惠国关税适用税率仅为6.6%,而农产品的最惠国关税适用税率高达48.6%,比工业品关税水平高了42个百分点。6
在农产品中,最低税率为零,最高税率达到了887%。农产品中关税高峰最严重的是动物产品、奶制品、水果蔬菜植物、咖啡茶叶、谷物、含油种子、食糖及糖果、饮料及烟草。蔬菜、水果和植物产品的最惠国平均适用税率为57.7%,而最高关税高达887%;谷类及其制品的最惠国平均适用税率为134.5%,而最高适用税率却高达800%;含油种子、脂肪及油类产品的最惠国平均适用税率为37.5%,最高适用税率达到了630%。此外,饮料和烟草对应的最惠国平均适用税率和最高适用税率分别为31.7%和270%,糖类和糖果对应的税率分别为170.1%和243%,其他农产品对应的税率分别为16.1%和754%。7
韩国通过对不同产业以及同一产业下的不同产品选择性地给予不同水平的6
7刘翔峰:《建立中韩自由贸易区的必要性及前景分析》[J],《当代亚太》,2005年04期
关税保护,对部分工业制成品,尤其是农产品征收极高的关税,扭曲了国际竞争和贸易。对于韩国维持的关税高峰,特别是韩方综合运用高关税、农产品特别保障措施、高补贴等贸易措施,会减少中国向韩国的出口贸易额,将进一步拉大中韩贸易的不平衡,中方逆差会更大。
(2)韩国关税升级及其影响
韩国在食品、饮料、烟草、纺织品和皮革、基本金属及金属制品业、非金属矿产品等产品上,存在显著的关税升级。2010年,韩国制造业产品的平均适用税率为6.6%,但处于最初加工阶段的食品、饮料和烟草的税率约57%,处于半加工阶段的税率高达约95%。此外,纺织品和皮革、基本金属及金属制品业、非金属矿产品的所有生产阶段,都存在显著的关税升级现象,关税水平随着加工程度的加深而升高。韩国通过关税升级,一方面对原材料或经初步加工的产品征收低关税,使韩国国内制造业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获取原材料,另一方面通过对高附加值的产品征收高关税,提高制成品的进口成本,从而起到了阻碍进口,保护国内制造业的作用。而对于中国来说,韩国这一关税措施促使中国商品价格忽高忽低,物价不稳定,同时也会限制高附加值产品向韩国的出口,这不仅会使中韩贸易产生逆差现象,也会导致中韩贸易结构的不平衡。
(3)韩国调节关税及其影响
韩国2010年调整了调节关税的征税范围,调节关税水平略有下降,但韩国的调节关税制度实际上对中国具有竞争力的产品构成了贸易限制。据统计,在2010年实施调节关税的产品中,多数自中国进口。其中,鲈鱼、鱼、腌制虾类、香菇、蒸米等产品,自中国进口的比重占到了韩国同类产品进口总额的一半以上。中国希望韩国继续缩小适用调节关税的产品范围,并降低调节关税税率水平,因为韩国调节关税制度会使中国的农产品向韩国的出口产生影响。
2010年8月,韩国政府宣布对纳入配额关税管理的进口食糖取消35%的配额内关税,并新增配额100000吨,以增加国内食糖供给,稳定国内价格。2010年10月,为缓解国内白菜和萝卜的供给短缺,韩国政府宣布临时取消对白菜和萝
8卜分别征收的30%和27%的关税,以增加从中国的进口。韩国临时性的采购决定,
势必冲击中国国内市场正常供应。随着中国市场的短缺,国内大白菜的价格也会8范爱军:《推动中韩贸易持续发展的几点思考》[J],《当代亚太》,2008年08期
有一些波动。依赖大白菜过冬的北方地区的市民,要掏出更多的白菜钱。事实上,韩国大量购买中国白菜的举动,已经影响到不少城市的白菜价格。中国广州等一线城市菜场里的白菜价格出现10%-50%涨幅。
(4)韩国关税配额及其影响
2010年,韩国适用关税配额的产品范围与2009年相比略有缩小,并降低了部分产品的配额外关税。但中方注意到,在适用2010年关税配额的产品中,仍有部分产品保持了较高的配额外关税,并且降低了配额数量。其中,配额数量下降的产品主要包括酿酒用番薯和黑麦,酿酒用番薯的配额数量比2009年下降了10825吨,黑麦的配额数量下降10121吨;配额外关税较高的产品包括酿酒用番薯、黑麦、饲料用蔬菜、去壳大麦、麦芽及食糖等,酿酒用番薯、黑麦和饲料用蔬菜的配额外关税为20%,去壳大麦和麦芽的配额外关税达到了30%,食糖的配额内外关税甚至高达35%。韩国关税配额由22个不同的组织分配或管理,包括韩国农林水产食品部等政府部门、国营贸易企业,以及各种生产者协会。9中国注意到,与进口产品存在竞争关系的国内生产者在许多情况下都实际拥有或控制了参与韩国管理配额分配的组织。尽管韩国政府表示其能够监督被授权管理关税配额的国营贸易企业及生产者协会的行为,但当一个直接参与进口的利益主体同时参与到进口管理过程时,无法保证这种管理机制的公信力和可靠性。
五、结论
总的来说,中韩两国贸易合作发展迅猛,不仅双方间的贸易、投资增长惊人,而且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前景十分看好。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及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存在两国之间的贸易关税壁垒,韩国对从中国进口的产品频繁设置贸易壁垒,应引起双方的重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化解,以减少负面影响。
六、参考文献
[1]李准晔、金洪起:《中韩贸易结构分析》[J],《中国经济》,2008年02期
[2]邓卫:《中韩贸易不平衡问题之探究》[J],《对外经贸实务》,2005年09期
[3]马嫦娥:《中韩贸易逆差:状况、原因和对策》[J],《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9马登科、雷兴长:《中韩贸易发展不平衡特点分析》[J],《社科纵横》[J],2006年11期
2004年05期
[4]刘翔峰:《建立中韩自由贸易区的必要性及前景分析》[J],《当代亚太》,2005年04期
[5]范爱军:《推动中韩贸易持续发展的几点思考》[J],《当代亚太》,2008年08期
[6]马登科、雷兴长:《中韩贸易发展不平衡特点分析》[J],《社科纵横》[J],2006年11期
韩国进口关税制度对中国以及中韩贸易的影响
内容提要
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蓬勃发展,两国贸易突飞猛进,国家间越来越相互认同,相互依赖,共同利益增多,经济互补性渐强。近几年,韩国大幅度削减平均进口关税税率,平均适用关税税率削减了一半,从而降低了本国生产商的投入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新的国际商机和本国企业竞争力的提高。近年来,中国与韩国双边经贸关系继续了近年来迅速上升的态势,中国已成为韩国众多初级产品的主要市场和重要的商品进口来源地。此外,中韩两国相互投资发展势头良好,已互为外国直接投资的重要来源地。因此,了解韩国进口关税制度对中国以及中韩贸易的影响,非常有利于开展两国间的经贸活动。本文通过对韩国进口关税制度的研究,探讨了近年来韩国关税措施的改变及其为中国和和韩贸易带来的影响。
关键词:韩国进口关税;关税措施;中韩贸易;影响
一、引言
中国与韩国为友好近邻,交往历史渊源流长,文化背景极其相似,这为中韩贸易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并且,目前两国经济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结构互补,各有所需,也为两国的经贸合作提供了必要性和现实性。到2012年,是中韩建交20年,双方一直积极开展经贸合作,贸易额迅速增加。韩国为中国国别贸易统计中的第三大贸易伙伴,而中国成为韩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出口国。据韩关税厅统计,2009年中韩双边进出口总额为1409.5亿美元。其中,韩出口867.0亿美元,进口542.5亿美元。中韩贸易中,中国长期处于贸易逆差状态,到了2010年,逆差接近700亿美元。1两国贸易结构的不平衡与关税制度的确定不无关系,因此,研究韩国进口关税制度,对中国以及中韩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韩国的关税管理制度 1李准晔、金洪起:《中韩贸易结构分析》[J],《中国经济》,2008年02期
(一)韩国关税制度的基本法律
韩国关税制度的基本法律主要包括《对外贸易法》、《关税法》和《关税法实施令》,韩国企划财政部是韩关税政策的制定机构,关税厅及下属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根据韩国《关税法》规定,企划财政部可向税制发展审议委员会提出修改关税的政策提案,委员会接受后提交至国务会议,经国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国会批准后,对关税的修改将成为根据WTO公布的韩国进出口产品分类情况,韩国进出口产品分类共包括11881个10位税目,其中被课征关税的10位税目为8968个,约占所有10位税目的75.5%。韩国关税的课征以从价税为主,征收从量税的产品约占其所有税目的1%。2
(二)韩国进口关税种类
韩国进口关税包括基本关税、临时关税和弹性关税等。
(1)基本关税
根据韩国签署的各类贸易协定,基本关税主要包括按照WTO关税减让谈判确定的最惠国税率、ESCAP(亚太经社理事会)发展中国家间贸易协定所规定的减让税率、GATT发展中国家间减让税率、自由贸易区优惠税率等。2009年,韩国计划制定普惠制关税,韩企划财政部2010年再次重申,韩国将尽早启动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普惠制关税,以扩大韩国同广大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
(2)弹性关税
弹性关税对韩国政府调节进出口、保护其国内相关产业发挥着重要作用,通常由韩国政府根据具体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和国内供需情况进行调整和征收,主要包括配额关税、调节关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紧急关税(保障措施关税)、特别紧急关税(特别保障措施关税)、物价平衡关税等。韩国政府持续缩小弹性关税的征收范围,2010年韩国政府征收反倾销税、紧急关税、配额关税和调节关税的产品范围(10位海关编码)已由2004年的203个降为109个。依据韩国《关税法》,韩国政府对其国内竞争力较弱、因进口增加可能导致国内市场混乱或产业受损的农、林、水等产品,以及为保护环境、消费者利益、国内产业的均衡发展等需临时保护的产品,在基本关税的基础上,加征不超过100%的调节关税。适用调节关税的产品和税率每年修订一次,自1月1日开始征收,至12月2邓卫:《中韩贸易不平衡问题之探究》[J],《对外经贸实务》,2005年09期
31日止。2010年,韩政府决定对15种因进口增加或将导致国内市场混乱或产业受损的农、林、水产品实行在基本关税的基础上,加征不超过100%的调节关税,适用期限一年。3
(3)临时关税
临时关税(特别保障措施关税)制度是韩国依据WTO《农业协定》以及韩国《关税法实行令》制定的保护性关税制度,也叫做特别紧急关税。该制度旨在当某些商品进口激增或进口价格下降,对生产同种或有竞争关系的商品的国内企业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时,通过提高该商品进口关税来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产业。特别紧急关税制度规定,特别紧急进口关税可采用数量标准、价格标准及数量和价格双重标准三种不同的方式。按照进口数量标准计征特别紧急进口关税的产品,其征税触发点为基准征收系数。最近3年平均进口量加上近期消费变化量,基准征收系数参照最近3年市场占有率,市场占有率越高,基准征收系数越低;按照进口价格标准计征特别紧急进口关税的产品,其征税触发点为基准征收价格的90%时,按照物量和价格双重标准计征特别紧急进口关税的商品,适用征收税率或税额中的较高部分。
根据韩国企划财政部2009年12月30日公布的《2010年农产品特别紧急关税措施》,自2010年1月1日起,韩国对绿豆、红豆、水参、花生等25种农产品实施特别紧急关税。其中,以进口量为基准执行特别紧急关税的有:荞麦、其他干绿豆、其他干红豆、去壳花生和未去壳花生等5种产品;以进口价格为基准执行特别紧急关税的有:其他干绿豆、其他干红豆、小麦淀粉、水参、红参茶、红参粉、红参提取液等23种产品;以进口量和进口价格双重基准执行特别紧急关税的有:其他干绿豆、其他干红豆、花生(含脱壳和未脱壳)等4种商品。
韩国企划财政部负责设定配额数量,并根据供需情况予以修改。2009年12月22日,韩国企划财政部提交的《2010年配额关税及调节关税使用方案》获韩国务会议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韩国对天然气、玉米、原糖、大豆、生丝、聚乙烯、蒸发器、平板显示器用玻璃制造成形机等46种产品适用低于基本关税40%范围内的配额关税。其中,41种适用配额关税产品与2009年相同,以应对进口价格上涨和向农畜产业、中小企业提供生产所需原材料;进口3马嫦娥:《中韩贸易逆差:状况、原因和对策》[J],《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4年05期
价格回落的碳化硅、氧化镁、碳膏、玻璃制光学用品、棉籽、甜菜渣和棉籽皮等7种产品不再使用配额关税;新增添大麦皮(饲料用)、动植物性油脂、棉饼(饲料用)、印制电路板和平板显示器用玻璃制造成形机等5种产品。与2009年相比,韩国适用配额关税的产品削减了两项,适用期限亦考虑稳定业界经营和提高市场前瞻性等因素,由半年的调整时限修改至一年。4
三、韩国的关税水平及其调整
根据WTO最新公布数据,韩国2010年最惠国关税的简单平均税率约为11.6%,所有产品适用的最惠国税率均未超过乌拉圭回合谈判所确定的约束税率水平。其中,农产品的简单平均适用税率约为48.6%,工业产品简单平均适用税率约为
6.6%。中国和韩国均为《亚太贸易协定》成员,根据该协定第三轮关税减让谈判结果,韩国对原产于中国的机械电气产品、塑料制品、精密仪器等1367个10位海关编码的进口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关税减让幅度达35.7%。因此,韩国2010年对所有原产于中国所征收的简单平均税率要略低于其最惠国关税适用税率,约为11.08%。5
2010年韩国主要对部分产品的调节关税和配额关税进行了小幅调整。 2010年韩国征收调节关税状况 (单位:韩元)
资料来源:《2010年配额关税和调节关税适用方案》
2010年韩国征收的配额关税情况 (单位:吨)
4
5马嫦娥:《中韩贸易逆差:状况、原因和对策》[J],《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4年05期 马嫦娥:《中韩贸易逆差:状况、原因和对策》[J],《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4年05期
资料来源:《2010年配额关税和调节关税适用方案》
另外,食糖的配额内关税为35%,配额外关税为35%。其余纳入关税配额管理的产品,配额内关税约在1%—5%,配额外关税约在1.8%—8%。
四、韩国关税管理措施对中国以及中韩贸易的影响
(1)韩国关税高峰及其影响
2010年,韩国最惠国简单平均关税税率约为11.6%,与2009年相比略有降低,但在部门与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各品目关税保护水平差距较大。工业品的最惠国关税适用税率仅为6.6%,而农产品的最惠国关税适用税率高达48.6%,比工业品关税水平高了42个百分点。6
在农产品中,最低税率为零,最高税率达到了887%。农产品中关税高峰最严重的是动物产品、奶制品、水果蔬菜植物、咖啡茶叶、谷物、含油种子、食糖及糖果、饮料及烟草。蔬菜、水果和植物产品的最惠国平均适用税率为57.7%,而最高关税高达887%;谷类及其制品的最惠国平均适用税率为134.5%,而最高适用税率却高达800%;含油种子、脂肪及油类产品的最惠国平均适用税率为37.5%,最高适用税率达到了630%。此外,饮料和烟草对应的最惠国平均适用税率和最高适用税率分别为31.7%和270%,糖类和糖果对应的税率分别为170.1%和243%,其他农产品对应的税率分别为16.1%和754%。7
韩国通过对不同产业以及同一产业下的不同产品选择性地给予不同水平的6
7刘翔峰:《建立中韩自由贸易区的必要性及前景分析》[J],《当代亚太》,2005年04期
关税保护,对部分工业制成品,尤其是农产品征收极高的关税,扭曲了国际竞争和贸易。对于韩国维持的关税高峰,特别是韩方综合运用高关税、农产品特别保障措施、高补贴等贸易措施,会减少中国向韩国的出口贸易额,将进一步拉大中韩贸易的不平衡,中方逆差会更大。
(2)韩国关税升级及其影响
韩国在食品、饮料、烟草、纺织品和皮革、基本金属及金属制品业、非金属矿产品等产品上,存在显著的关税升级。2010年,韩国制造业产品的平均适用税率为6.6%,但处于最初加工阶段的食品、饮料和烟草的税率约57%,处于半加工阶段的税率高达约95%。此外,纺织品和皮革、基本金属及金属制品业、非金属矿产品的所有生产阶段,都存在显著的关税升级现象,关税水平随着加工程度的加深而升高。韩国通过关税升级,一方面对原材料或经初步加工的产品征收低关税,使韩国国内制造业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获取原材料,另一方面通过对高附加值的产品征收高关税,提高制成品的进口成本,从而起到了阻碍进口,保护国内制造业的作用。而对于中国来说,韩国这一关税措施促使中国商品价格忽高忽低,物价不稳定,同时也会限制高附加值产品向韩国的出口,这不仅会使中韩贸易产生逆差现象,也会导致中韩贸易结构的不平衡。
(3)韩国调节关税及其影响
韩国2010年调整了调节关税的征税范围,调节关税水平略有下降,但韩国的调节关税制度实际上对中国具有竞争力的产品构成了贸易限制。据统计,在2010年实施调节关税的产品中,多数自中国进口。其中,鲈鱼、鱼、腌制虾类、香菇、蒸米等产品,自中国进口的比重占到了韩国同类产品进口总额的一半以上。中国希望韩国继续缩小适用调节关税的产品范围,并降低调节关税税率水平,因为韩国调节关税制度会使中国的农产品向韩国的出口产生影响。
2010年8月,韩国政府宣布对纳入配额关税管理的进口食糖取消35%的配额内关税,并新增配额100000吨,以增加国内食糖供给,稳定国内价格。2010年10月,为缓解国内白菜和萝卜的供给短缺,韩国政府宣布临时取消对白菜和萝
8卜分别征收的30%和27%的关税,以增加从中国的进口。韩国临时性的采购决定,
势必冲击中国国内市场正常供应。随着中国市场的短缺,国内大白菜的价格也会8范爱军:《推动中韩贸易持续发展的几点思考》[J],《当代亚太》,2008年08期
有一些波动。依赖大白菜过冬的北方地区的市民,要掏出更多的白菜钱。事实上,韩国大量购买中国白菜的举动,已经影响到不少城市的白菜价格。中国广州等一线城市菜场里的白菜价格出现10%-50%涨幅。
(4)韩国关税配额及其影响
2010年,韩国适用关税配额的产品范围与2009年相比略有缩小,并降低了部分产品的配额外关税。但中方注意到,在适用2010年关税配额的产品中,仍有部分产品保持了较高的配额外关税,并且降低了配额数量。其中,配额数量下降的产品主要包括酿酒用番薯和黑麦,酿酒用番薯的配额数量比2009年下降了10825吨,黑麦的配额数量下降10121吨;配额外关税较高的产品包括酿酒用番薯、黑麦、饲料用蔬菜、去壳大麦、麦芽及食糖等,酿酒用番薯、黑麦和饲料用蔬菜的配额外关税为20%,去壳大麦和麦芽的配额外关税达到了30%,食糖的配额内外关税甚至高达35%。韩国关税配额由22个不同的组织分配或管理,包括韩国农林水产食品部等政府部门、国营贸易企业,以及各种生产者协会。9中国注意到,与进口产品存在竞争关系的国内生产者在许多情况下都实际拥有或控制了参与韩国管理配额分配的组织。尽管韩国政府表示其能够监督被授权管理关税配额的国营贸易企业及生产者协会的行为,但当一个直接参与进口的利益主体同时参与到进口管理过程时,无法保证这种管理机制的公信力和可靠性。
五、结论
总的来说,中韩两国贸易合作发展迅猛,不仅双方间的贸易、投资增长惊人,而且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前景十分看好。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及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存在两国之间的贸易关税壁垒,韩国对从中国进口的产品频繁设置贸易壁垒,应引起双方的重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化解,以减少负面影响。
六、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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