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 训 写 生 合 同
甲方: 地址:
乙方:太行大峡谷美术写生基地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石板岩乡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相关实训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达成以下实训合同条款:
一、实训对象:
二、实训人数: 人(暂定,按实际人数核算)
三、实训地点:太行大峡谷风景名胜区境内(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石板岩乡境内)
四、实训日程安排:
本次实训共安排自月日止。
五、食宿标准:详见附件
六、食宿场所:由乙方负责安排师生安全的食宿场所等。
七、实训费用:
住宿就餐费用:¥元/人。
交通费用:学校自理
门票费用:学校自理
八、付款方式:
实训结束前甲方须向乙方付清所有消费款项。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双方的责任:
甲乙双方有义务遵守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
甲乙双方有义务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促进合同目的顺利实现。 保密:
合同双方对合同内容及其价格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未经另一方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同内容或转让合同权利、义务。
甲方的义务:
甲方负责所使用的场地各项设备的安全。
乙方的义务: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宿环境。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写生向导,与甲方共同解决写生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十、学生管理
学生实训期间,乙方对学生在写生基地内的安全负责。
由甲方负责学生在写生基地内的日常生活管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的管理,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学生管理条款,条款有甲方拟定。
十一、 违约责任
协议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任何违约方均应向对方解释违约原因,双方因本着宽容大量的态度解决违约事情。
十二、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
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其它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乙方: 代表: 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日
实 训 写 生 合 同
甲方: 地址:
乙方:太行大峡谷美术写生基地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石板岩乡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相关实训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达成以下实训合同条款:
一、实训对象:
二、实训人数: 人(暂定,按实际人数核算)
三、实训地点:太行大峡谷风景名胜区境内(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石板岩乡境内)
四、实训日程安排:
本次实训共安排自月日止。
五、食宿标准:详见附件
六、食宿场所:由乙方负责安排师生安全的食宿场所等。
七、实训费用:
住宿就餐费用:¥元/人。
交通费用:学校自理
门票费用:学校自理
八、付款方式:
实训结束前甲方须向乙方付清所有消费款项。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双方的责任:
甲乙双方有义务遵守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
甲乙双方有义务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促进合同目的顺利实现。 保密:
合同双方对合同内容及其价格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未经另一方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同内容或转让合同权利、义务。
甲方的义务:
甲方负责所使用的场地各项设备的安全。
乙方的义务: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宿环境。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写生向导,与甲方共同解决写生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十、学生管理
学生实训期间,乙方对学生在写生基地内的安全负责。
由甲方负责学生在写生基地内的日常生活管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的管理,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学生管理条款,条款有甲方拟定。
十一、 违约责任
协议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任何违约方均应向对方解释违约原因,双方因本着宽容大量的态度解决违约事情。
十二、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
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其它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乙方: 代表: 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