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河北省省会大学生科技创新创意大赛实施方案一、组织机构1、主办单位: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2、承办单位:石家庄科技干部教育学院石家庄科技中心3、组委会主 任:卢长锁 市科技局局长副主任:张英才 市科技局副局长纪卫国 市科技局副局长梁国发 市科技局副局长李新启 市科技局总工程师齐 建 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戴建兵 河北师范大学副校长段惠军 河北医科大学副校长靳占忠 河北科技大学副校长耿彦君 河北经贸大学副校长杨绍普 石家庄铁道学院副院长张举钢 石家庄经济学院副院长王俊华 石家庄学院副院长成 员 郑团生 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肖建英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处处长孙 政 河北师范大学校团委书记韩 梅 河北医科大学科技处处长张炳烛 河北科技大学科技处处长武玉鹏 河北经贸大学校团委书记郭 枫 石家庄铁道学院科技处处长闫军印 石家庄经济学院科研处处长高振环 石家庄学院科研处处长张海国 市科技干部教育学院院长王文辉 石家庄科技中心主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具体负责比赛总体策划、参赛作品的评选审定、表彰奖励等工作。二、大赛主题:创新培育人才,创新促进发展三、参赛作品内容及要求1、作品内容:(1)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和市场应用前景,已获得授权或取得专利申请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项目;(2)围绕主导产业发展,通过技术创新而形成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系统(装备)和新方法等;(3)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对省会经济、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且操作性较强的问题解决技术方案;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开展的创意设计;围绕企业科技创新开展的前瞻性、概念性产品外观、工艺与结构设计等。2、作品要求:(1)作品紧密结合省会经济社会发展,要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2)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在近两年内完成的原创设计,作品的知识产权权归属明确,无争议,未剽窃他人成果、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真实、可靠。(3)凡已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项目,或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相抵触的项目不得参赛。四、参赛对象及方式1、参赛对象:省会高校在校大学生、研究生。2、参赛方式:参赛对象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报名参赛均可,但团队人数不得超过5人;可以在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参赛作品。每人(团队)限报一件作品。五、参赛事项1、申报程序参赛者在规定报名截至日前,将参赛作品及资料报学校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参赛作品进行形式审查汇总后,报送大赛组委会。2、申报要求(1)作品申报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2)作品图片、实物、或模型;(3)其他相关资料。作品申报书可在石家庄科技网网站下载。3、申报时间2009年11月23—30日4、报送地址高新区(东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0层。电子版申报书可直接发至邮箱:kjds@ sjzkj.gov.cn5、其他(1)参赛者应避免其作品丧失新颖性并自行承担保护自己知识产权的责任和义务。大赛组委会在大赛期间有对参赛作品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开推介的优先权。(2)参赛作品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实物除外),参赛者请自行备份。 六、评审程序大赛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标准对作品进行评比,提出拟获奖作品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大赛组委会确定最终的获奖名单。七、奖励办法1、奖项设置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颁发证书和相应奖金。奖励名额和奖金额分别为:一等奖5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金200元。另设优秀组织奖。对在大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单位,颁发证书和1000元奖金,予以表彰奖励。2、对符合石家庄市科技支撑计划立项条件的获奖项目,优先列入市科技支撑计划予以支持。3、对有意入驻石家庄科技中心进行孵化的项目,给予优惠。八、进度安排1、组织发动。2009年10月28日—11月22日,成立大赛组织机构,发布大赛文件及实施方案,咨询答疑,组织参赛作品。2、申报受理。2009年11月23日—11月30日,作品申报,形式审查。3、作品评审。2009年12月1日—12月30日,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公示评审结果,确定获奖名单。九、联系方式1、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处
首届河北省省会大学生科技创新创意大赛实施方案一、组织机构1、主办单位: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2、承办单位:石家庄科技干部教育学院石家庄科技中心3、组委会主 任:卢长锁 市科技局局长副主任:张英才 市科技局副局长纪卫国 市科技局副局长梁国发 市科技局副局长李新启 市科技局总工程师齐 建 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戴建兵 河北师范大学副校长段惠军 河北医科大学副校长靳占忠 河北科技大学副校长耿彦君 河北经贸大学副校长杨绍普 石家庄铁道学院副院长张举钢 石家庄经济学院副院长王俊华 石家庄学院副院长成 员 郑团生 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肖建英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处处长孙 政 河北师范大学校团委书记韩 梅 河北医科大学科技处处长张炳烛 河北科技大学科技处处长武玉鹏 河北经贸大学校团委书记郭 枫 石家庄铁道学院科技处处长闫军印 石家庄经济学院科研处处长高振环 石家庄学院科研处处长张海国 市科技干部教育学院院长王文辉 石家庄科技中心主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具体负责比赛总体策划、参赛作品的评选审定、表彰奖励等工作。二、大赛主题:创新培育人才,创新促进发展三、参赛作品内容及要求1、作品内容:(1)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和市场应用前景,已获得授权或取得专利申请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项目;(2)围绕主导产业发展,通过技术创新而形成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系统(装备)和新方法等;(3)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对省会经济、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且操作性较强的问题解决技术方案;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开展的创意设计;围绕企业科技创新开展的前瞻性、概念性产品外观、工艺与结构设计等。2、作品要求:(1)作品紧密结合省会经济社会发展,要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2)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在近两年内完成的原创设计,作品的知识产权权归属明确,无争议,未剽窃他人成果、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真实、可靠。(3)凡已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项目,或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相抵触的项目不得参赛。四、参赛对象及方式1、参赛对象:省会高校在校大学生、研究生。2、参赛方式:参赛对象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报名参赛均可,但团队人数不得超过5人;可以在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参赛作品。每人(团队)限报一件作品。五、参赛事项1、申报程序参赛者在规定报名截至日前,将参赛作品及资料报学校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参赛作品进行形式审查汇总后,报送大赛组委会。2、申报要求(1)作品申报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2)作品图片、实物、或模型;(3)其他相关资料。作品申报书可在石家庄科技网网站下载。3、申报时间2009年11月23—30日4、报送地址高新区(东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0层。电子版申报书可直接发至邮箱:kjds@ sjzkj.gov.cn5、其他(1)参赛者应避免其作品丧失新颖性并自行承担保护自己知识产权的责任和义务。大赛组委会在大赛期间有对参赛作品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开推介的优先权。(2)参赛作品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实物除外),参赛者请自行备份。 六、评审程序大赛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标准对作品进行评比,提出拟获奖作品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大赛组委会确定最终的获奖名单。七、奖励办法1、奖项设置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颁发证书和相应奖金。奖励名额和奖金额分别为:一等奖5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金200元。另设优秀组织奖。对在大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单位,颁发证书和1000元奖金,予以表彰奖励。2、对符合石家庄市科技支撑计划立项条件的获奖项目,优先列入市科技支撑计划予以支持。3、对有意入驻石家庄科技中心进行孵化的项目,给予优惠。八、进度安排1、组织发动。2009年10月28日—11月22日,成立大赛组织机构,发布大赛文件及实施方案,咨询答疑,组织参赛作品。2、申报受理。2009年11月23日—11月30日,作品申报,形式审查。3、作品评审。2009年12月1日—12月30日,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公示评审结果,确定获奖名单。九、联系方式1、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