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购销合同说明
一、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中的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咨询。
二、本合同文本中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且可以出售的房屋。
三、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者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四、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五、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当出示本合同涉及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六、本合同文本中的【 】中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后,选择的打√,不选择的打×。
七、购销商品房应当使用本合同。本合同文本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1
商 品 房 购 销 合 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商品房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西双版纳康大乡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景洪市傣江南B9-203.204 邮政编码: 666100 法定代表人: 杨思林 联系电话: 0691-2129769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格证书号:西建房证开暂字(2012)07号 商品房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明】【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共同买受人姓名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明】【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共同买受人姓名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明】【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甲方以 出让 方式取得位于 景洪市勐养镇昆路公路旁 、编号 [***********]0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规划用途为 。。
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暂定名称】【项目名称】: 景洪市勐养财富中心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建字第[**************]号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批准预售商品房的机关:,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 。
第三条 乙方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分户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为本合同第一条约定项目中的:
3
第 组团第 幢第 单元第 层 号房,属【单元】商品房建筑层数为地上 层,地下 层。
该商品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以产权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该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已包含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的价格),总金额( 币) 千 佰 拾
2、按套(单元、幢)计价,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 千佰元整(已包含套内建筑面积及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的价格)。房屋的参考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参考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五条 面积误差的处理
一、采用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的。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中的套内建筑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时,按产权登记面积中的套内建筑面积结算购房价款。 4
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中的套内建筑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已发生的交易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2.本合同条款第四条第一项约定的单价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产权登记面积中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合同继续履行。
3.
二、按套(单元、幢)计价销售的,合同约定的参考套内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中的套内建筑面积有误差的,总价款不作调整。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小写)¥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5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乙方选择按揭贷款购房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内付清首付 %(小写) (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剩余房款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具体为: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办理银行按揭所需完整材料,并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待银行审核通过、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方可交房。
第七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年日前,将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该商品房交付给乙方。
第八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付款,按下列【一】【二】种方式处理:
一、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时限届满后的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30 天内,乙方按每天 20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 30 天后,乙方按下列【1】【2】【3】种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
1.解除合同,乙方按应付未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向乙方退还已付款,已发生的交易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按应付未付款的乘以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
二、
第九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时间交房,按下列【一】【二】种方式处理:
一、自本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届满后的次日起至实际交房之日止 30 天内,甲方按每天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 30 天后,甲方按下列【1】【2】【3】种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解除合同,甲方按乙方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向乙方退还已付款,已发生的交易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按乙方已付款的%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 7
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
二、
第十条 交 接
该商品房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当以 公告或电话 形式通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交《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期交接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交验时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对所购房屋进行局部检修整改的,乙方不追究甲方在检修整改期间的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并提供必需协助。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接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乙方应按照甲方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甲方指定地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该期限内乙方未办理接房屋手续,视为甲方已履行了交房义务,同时乙方应按20元/天向甲方交纳逾期接房违约金。逾期30天后,乙方应按已付房款0.01%乘以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8
第十一条 甲方关于价内装饰、设备标准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的该商品房价内的装饰、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二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 约定标准整改作为 补偿。甲方自行提高标准超出原约定标准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房屋交付乙方时,乙方应结清全部房款并足额交纳相关税费,根据甲方通知时间内提交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所需要的全部材料,并与甲方签订《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授权委托书》待乙方交齐办证材料和费用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待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领取房屋产权证,乙方领取时依据实际产生费用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
一、甲方应当按《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中的承诺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二、甲方保证该商品房在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商品房交接前存在的产权纠纷或者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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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或者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按以下约定处理: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或变更合同。乙方违约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由乙方赔付甲方总房价20%的违约金。甲方违约终止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购房款,并赔付乙方总房价20%的违约金。
四、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合同之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份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天内,由甲方向房屋所在地的县或者市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备案。
七、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其中登记机关一份; 甲乙双方执一份。
八、 如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免责。
第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1】提交【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0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签于 勐养财富中心销售部
【法定代表人】(签章): 【本 人】 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签于 勐养财富中心销售部 11
附件一: 该 商 品 房 屋 分 户 平 面 图
比例:12
附件二:
该商品房价内装饰、设备标准
外墙: 厨房设施: 卫生间设施: 阳台: 电梯: 其他:
乙方有特殊要求的另行约定。
13
合同补充协议:
14
15
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备案栏
本合同符合有关规定,准予登记备案。登记号: 号。
经 办 人:
登记备案机关(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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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购销合同说明
一、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中的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咨询。
二、本合同文本中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且可以出售的房屋。
三、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者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四、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五、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当出示本合同涉及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六、本合同文本中的【 】中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后,选择的打√,不选择的打×。
七、购销商品房应当使用本合同。本合同文本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1
商 品 房 购 销 合 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商品房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西双版纳康大乡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景洪市傣江南B9-203.204 邮政编码: 666100 法定代表人: 杨思林 联系电话: 0691-2129769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格证书号:西建房证开暂字(2012)07号 商品房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明】【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共同买受人姓名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明】【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共同买受人姓名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明】【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甲方以 出让 方式取得位于 景洪市勐养镇昆路公路旁 、编号 [***********]0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规划用途为 。。
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暂定名称】【项目名称】: 景洪市勐养财富中心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建字第[**************]号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批准预售商品房的机关:,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 。
第三条 乙方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分户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为本合同第一条约定项目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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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组团第 幢第 单元第 层 号房,属【单元】商品房建筑层数为地上 层,地下 层。
该商品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以产权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该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已包含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的价格),总金额( 币) 千 佰 拾
2、按套(单元、幢)计价,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 千佰元整(已包含套内建筑面积及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的价格)。房屋的参考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参考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五条 面积误差的处理
一、采用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的。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中的套内建筑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时,按产权登记面积中的套内建筑面积结算购房价款。 4
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中的套内建筑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已发生的交易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2.本合同条款第四条第一项约定的单价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产权登记面积中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合同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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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套(单元、幢)计价销售的,合同约定的参考套内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中的套内建筑面积有误差的,总价款不作调整。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小写)¥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5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乙方选择按揭贷款购房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内付清首付 %(小写) (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剩余房款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具体为: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办理银行按揭所需完整材料,并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待银行审核通过、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方可交房。
第七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年日前,将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该商品房交付给乙方。
第八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付款,按下列【一】【二】种方式处理:
一、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时限届满后的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30 天内,乙方按每天 20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 30 天后,乙方按下列【1】【2】【3】种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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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除合同,乙方按应付未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向乙方退还已付款,已发生的交易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按应付未付款的乘以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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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第九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时间交房,按下列【一】【二】种方式处理:
一、自本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届满后的次日起至实际交房之日止 30 天内,甲方按每天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 30 天后,甲方按下列【1】【2】【3】种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解除合同,甲方按乙方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向乙方退还已付款,已发生的交易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按乙方已付款的%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 7
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
二、
第十条 交 接
该商品房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当以 公告或电话 形式通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交《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期交接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交验时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对所购房屋进行局部检修整改的,乙方不追究甲方在检修整改期间的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并提供必需协助。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接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乙方应按照甲方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甲方指定地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该期限内乙方未办理接房屋手续,视为甲方已履行了交房义务,同时乙方应按20元/天向甲方交纳逾期接房违约金。逾期30天后,乙方应按已付房款0.01%乘以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8
第十一条 甲方关于价内装饰、设备标准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的该商品房价内的装饰、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二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 约定标准整改作为 补偿。甲方自行提高标准超出原约定标准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房屋交付乙方时,乙方应结清全部房款并足额交纳相关税费,根据甲方通知时间内提交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所需要的全部材料,并与甲方签订《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授权委托书》待乙方交齐办证材料和费用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待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领取房屋产权证,乙方领取时依据实际产生费用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
一、甲方应当按《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中的承诺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二、甲方保证该商品房在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商品房交接前存在的产权纠纷或者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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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或者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按以下约定处理: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或变更合同。乙方违约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由乙方赔付甲方总房价20%的违约金。甲方违约终止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购房款,并赔付乙方总房价20%的违约金。
四、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合同之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份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天内,由甲方向房屋所在地的县或者市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备案。
七、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其中登记机关一份; 甲乙双方执一份。
八、 如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免责。
第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1】提交【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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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签于 勐养财富中心销售部
【法定代表人】(签章): 【本 人】 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签于 勐养财富中心销售部 11
附件一: 该 商 品 房 屋 分 户 平 面 图
比例:12
附件二:
该商品房价内装饰、设备标准
外墙: 厨房设施: 卫生间设施: 阳台: 电梯: 其他:
乙方有特殊要求的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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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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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备案栏
本合同符合有关规定,准予登记备案。登记号: 号。
经 办 人:
登记备案机关(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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