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安全技术交底

河南中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为了保证有效的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自觉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提高在施工中科学管理水平,作如下安全技术交底:

1、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导施工,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2、项目部除按照公司制度和规定外,各级工作人员均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培训;

3、为确保安全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安全员负责,责任制由项目经理认真落实,统一指挥,统一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施工现场生产安全隐患;

4、施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必须认真严格的按《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先培训后上岗,认真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项目经理部应设有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制度,月月检、天天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6、凡进入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且应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禁止穿拖鞋或

赤脚,高空作业禁止穿高跟鞋或带钉易滑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

7、为防止坍塌事故,开挖土方必须按《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规定操作规程和《基坑支护方案》施工,应严格按土质情况进行放坡或采取支撑加固措施,随时注意检查边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8、特殊及特种作业的电工、架子工、电焊工、起重工以及安全员,均应持证上岗,防止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和起重伤害,坍塌等恶性事故的发生,消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9、通道口、楼梯口、预留洞口几其它大于300mm的洞口均应有防护设置,各种临边均应有防护栏杆;

10、凡在2m以上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防护栏杆,禁止站在墙上等危险部位施工,禁止在施工现场打闹,酒后不许进入现场;

11、在吊装区域禁止闲人入内,应统一指挥作业,禁止乱指挥和蛮干,吊装机械和一切设备必须完好,作业前必须先检验一切零部件和机电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进行作业;

12、禁非专业人员开动任何施工机具,禁非专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13、禁止在无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严禁在无防护的单墙上面或模板上面行走或作业;

14、无防护措施禁止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和扣好保险钩,禁止往上或往下抛任何物体;

15、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色标和标语,按照具体位置设置,在木工

房应有防火色标,在配电箱处应有触电色标等;

16、施工现场应保证道路畅通,无积水,构件及材料应归类堆放,保证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

17、四口应防护坚固和严密,楼梯口设防护栏,电梯井口设防护门,预留洞口和坑井口应有防护盖板,通道口应用钢管搭设防护棚,阳台、屋面及各楼层临边均应防护坚固和严密,禁止用腐朽材料做防护;

18、在建工程外围均应用合格的密目网封闭施工,网与网之间应搭设严密,施工层与建筑物均应进行严密防护。二层平面每相隔10M应用白色平网或其它措施封闭,平网内严禁有杂物;

19、脚手架的材料和搭设应符合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大雾、雨、雪和5级以上大风禁止施工。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任何人禁止拆除架子的一切设施的材料。每次收工前,所有上架的各种材料应全部搭设牢固,不要留在架子上,而且一定形成稳定的构架,不能形成稳定构架的部分,应采取临时的响应措施予以加固,脚手架搭设应有措施和交底,搭设完毕经安全员验收并办理验收单位方可使用脚手架;

20、龙门架搭设与拆除应指定方案措施,禁止作业人员乘吊篮作业,严格按《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施工,作业区10M范围内设专人看护,必要时设置档板。各层均应防护,短部绳卡不少于3个。联络上下应统一信号,进料口应搭设严实的防护蓝和跳板,卷扬机应搭设严实的双层防护操作棚;架顶应有避雷装置,整体稳定,架体基础应平稳;架体安装完毕,项目经理应会同市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1、各种施工机具均应按漏电保护器和保护接地,传动部位均应有防护罩;

22、配电和开关箱的底部位置1.3M—1.5M,应有防雨措施,采用一机一闸,应装漏电保护器,箱体均应保护接地,箱内严禁有杂物,在停电或下班时均应加锁,配电箱均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

23、电线严禁乱绑,应埋设电杆并固定横担和绝缘子之上,禁止用破皮电线,外线照明禁止用花线或护套线;

24、相线熔丝禁止用其它金属代替,但照明用闸刀的零线必须使用与线路同截面的作为零线,还必须单相漏电保护器,所有施工用电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5、严禁机具带病运转,维修时,应将电线拆除或锁好开关箱,拉闸断电,防止意外事故;

26、移动机电设备或安、拆设备,必须有电工断电后方可进行,严禁不懂电气人员使用和操作机电设备;

27、项目经理部应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认真做好记录,每月应不少于4次;

28、凡是各级主管部门在施工现场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问题,项目管理人员,应积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定出具体日期,定出具体负责人,认真落实整改。按照具体要求,写出整改报告,一式三份,存档、公司、主管部门各一份;

29、项目部应认真注意总结安全工作经验和教训,找出规律,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

水平;

30、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建立工伤处理制度,按规定写报告及时作详细记录;

31、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广大职工无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无得到查处不放过。

除以上要求外,还应努力做到如下几点:

1、非电工严禁动电器的一切设备。 ○

2、患心脏病等人员禁止高处作业。 ○

3、雾、雨、雪和五级以上大风,禁止高处作业。 ○

4、凡饮酒者禁止作业。 ○

5、2m以上悬空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

6、夜间施工照明必须充足,昏暗处禁止作业施工,夜间作业时○

间控制在23时以前;

7、建筑物四周垃圾应及时清除或在建筑物10m以外处堆放成方,○

各种材料应堆放有序,保持良好的场容场貌;

8、在施工现场禁止烧一切物资,特别是禁止焚烧有害物资; ○

交底人:

接底人:

时 间:

二级安全技术交底

为了提高施工中的质量,减少在建工程的安全事故,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八字方针、政策,作如下技术交底:

1、必须按安全法规规定施工。

2、建立安全制度,作到天天讲安全,月月保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3、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戴好安全帽,扣好安全带,禁止穿拖鞋,赤脚,穿高跟鞋。

4、为防止坍塌事故,开挖土方必须按规范操作,应严格按上质情况,进行放坡式采取支撑加大措施,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特殊作业的特种生产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防止高处坠落、触电构件打击、机械和起重伤害、坍塌时恶性事件发生,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确保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6、凡在2米以上施工时,必须搭设防护栏杆,禁止在施工现场打闹,酒后不准进入现场。

7、无防护措施禁止高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禁止向下投掷任何物体。

8、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应统一指挥,吊装机械以及设备必须完好,作业前先检查,确认无任何问题方可进行操作。

9、禁止在无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严禁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墙上或模板上面行走或作业。

10、按要求设安全平网,首层和每隔四层及随施工高度搭设,支杆成45度角,安全网片基本成平面,外高内低。

11、施工现场保证道路畅通,无积水、材料及施工机具应分类堆放,保证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

12、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设置特色标志和标语,按规定位置布置。

13、四口应防护坚固和严密,楼梯口及防护栏杆,预留洞口应设有防护盖板,通道口应用钢管和竹笆搭设防护棚。

14、脚手架材料搭设高度一定要符合规范规定,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防护设施搭设脚手架应有搭设方案和技术交底,架设完毕后应经有关人员验收方可作业。

15、各种施工机具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和保护接地装置,施工机具传动部位应设有防护罩。

16、开关箱位置在1.3m-1.5m应有防雨措施,采用一机一闸,有漏电保护装置和保护接零,电线严禁乱绑,应架设电杆,并固定在横担绝缘子上,禁止破皮电线。

17、熔丝目标用其它金属代替,严禁机具代病运转,停电时设备均应锁好开关箱,拉闸断电。

18、项目经理部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认真做好记录。

19、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做好“三不放过”。

交底人:

接底人:

年 月 日

安全技术交底

(1)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头晕、贫血症、颠痫病、精神病、高度近视等不适合高处作业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2).登高架设工(含架子工、吊装起重工等),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否则不准登高作业。

(3).大雾、大雪、大雨、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准登高作业。

(4).从事悬空作业或高空危险地方操作,未佩带安全带和安全帽者不准登高作业。

(5).夜间施工,现场没有足够的照明,不准登高作业。

(6).上岗前饮酒,有病、精神不振、服了安眠镇定剂等药物,或经医生建议暂不宜登高作业的人均不准登高作业。

(7).脚手架、操作平台、橙梯及斜道、跳板跑道等设施,未经安全检查验收或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未整改前不准在该处登高作业。

(8).“四口”“五临边”场所没有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杆(或安全网、盖件)等防护设施装置,不准登高作业。

(9).陡坡屋面或高处容易滑倒造成坠落的场所无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准在该处登高作业。

(10).2M以上,高处运料、支模、扎筋、浇灌砼等作业处,无有架板或操作平台以及在石棉瓦(板)屋面,无踏脚板者,不准在该高处作业。

7、.梯子不得缺档或垫高使用,梯档间距不得大于40公分,使用时上端应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单梯与地面夹角750±5为宜,梯子如须接长使用,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8、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玹、.支撑.、檩条、挑梁、行车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钢管上及石棉瓦上行走或作业。

9、对施工过程中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以及未安装栏杆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无外脚手架的楼层与屋面周边,雨蓬与挑檐边以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盖件、档脚板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

10、从事高处交叉作业时,不利在同一垂直方向下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上层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处,或者设置安全隔离防护层.

11、脚手架、吊架必须由持证的架子工按规定搭设,架板铺设严密,不得有空头板,架子要与建筑物连接牢固; 模板、脚手架拆除操作人员应站在架板上作业,拆除的下方不得有其它人员,并设警戒区,派专人看护.

12、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站在窗口上、樘子上、阳台栏板上操作或攀爬通行,在外墙高处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安全带,并挂在上方可靠处.

13、登高作业应从安全通道或梯子上下,禁止攀爬架子上下,上下梯子应面向梯子,登梯不得手持重物.

14、旧建筑物拆除,要制定拆除方案.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拆除时自上而下逐层按顺序进行,禁止采取推倒和拦倒的方法拆除,拆除下来的物料应用溜槽、传递、吊运的方法运出现场,严禁抛掷,拆除危险区域应设戒严区围栏起来,并派人看护.

四、架子工操作规程

1、 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

2、高空作业要衣着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必须系挂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

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遇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登高作业。

5.架子工在搭设架子前,必须对架子所用的扣件、钢管、脚手板、木杆、竹芭等进行检查,对破损、脆裂等不合格材料禁止使用。

6、脚手架的搭设必须按照脚手架工程单项设计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7、脚手架的拆除,周围应设立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8、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时应先拆除中间扣,再拆除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员往下顺杆。

9、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望下投扔。

五、悬挑式外脚手架安全技术交底

1.悬挑式外脚手架在搭设之前,必须制定搭设方案,并绘制施工图指导施工,施工方案及计算书应经上级技术部门或总工审批.

2.多层悬挑的脚手架,必须经设计计算确定.

3.斜挑立杆严禁连接在支模的立柱上。或与建筑物结构以外的不稳定的物体连接。必须采取措施与建筑物结构连接,确保荷载传给建筑物结构承担。

4.无论是单层悬挑还是多层悬挑,其立杆底部必须支托在牢固的地方,并

5.架体在施工中严禁超载使用,不准在悬挑架上放大量的材料、过重的设备。施工人员作业尽量分散脚手架的荷载,严禁利用脚手架穿滑车做垂直运输。

6.架体上、立杆上、大横杆、剪刀撑和与建筑物拉结点的位置。应按照一般落地式脚手架的搭设规定进行设置。

7.架体防护与层间防护按落地式外脚手架的要求进行防护。

8.脚手架材质应同落地式脚手架一样,所用的杆件、扣件、脚手板等施工用材必须符合规范规定。

六、 处罚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不正确配戴安全帽者,每次50元,戴安全帽不系带者罚款30元,把安全帽当凳子坐、乱踢者。罚款50~100元。

2、凡在高度2米以上(含2米)作业的,又无防护措施而不系挂安全带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系挂不正确或低挂高用者,每人每次罚款30元。

3、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光脚者罚款50元。进入危险场所施工不遵守纪律和安全操作规定者罚款100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后果自负。

4、进入施工现场打闹、斗气、赌输赢、打架斗者每人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5、进入施工现场穿短裤、赤膊光膀者罚款30元,现场大小便者罚款 0~100元,并清扫干净。现场吸烟者罚20元。

6、现场作业用的脚手架、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等,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随意拆除、拆移防护设施者,罚款100元。

河南中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为了保证有效的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自觉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提高在施工中科学管理水平,作如下安全技术交底:

1、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导施工,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2、项目部除按照公司制度和规定外,各级工作人员均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培训;

3、为确保安全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安全员负责,责任制由项目经理认真落实,统一指挥,统一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施工现场生产安全隐患;

4、施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必须认真严格的按《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先培训后上岗,认真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项目经理部应设有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制度,月月检、天天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6、凡进入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且应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禁止穿拖鞋或

赤脚,高空作业禁止穿高跟鞋或带钉易滑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

7、为防止坍塌事故,开挖土方必须按《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规定操作规程和《基坑支护方案》施工,应严格按土质情况进行放坡或采取支撑加固措施,随时注意检查边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8、特殊及特种作业的电工、架子工、电焊工、起重工以及安全员,均应持证上岗,防止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和起重伤害,坍塌等恶性事故的发生,消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9、通道口、楼梯口、预留洞口几其它大于300mm的洞口均应有防护设置,各种临边均应有防护栏杆;

10、凡在2m以上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防护栏杆,禁止站在墙上等危险部位施工,禁止在施工现场打闹,酒后不许进入现场;

11、在吊装区域禁止闲人入内,应统一指挥作业,禁止乱指挥和蛮干,吊装机械和一切设备必须完好,作业前必须先检验一切零部件和机电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进行作业;

12、禁非专业人员开动任何施工机具,禁非专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13、禁止在无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严禁在无防护的单墙上面或模板上面行走或作业;

14、无防护措施禁止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和扣好保险钩,禁止往上或往下抛任何物体;

15、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色标和标语,按照具体位置设置,在木工

房应有防火色标,在配电箱处应有触电色标等;

16、施工现场应保证道路畅通,无积水,构件及材料应归类堆放,保证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

17、四口应防护坚固和严密,楼梯口设防护栏,电梯井口设防护门,预留洞口和坑井口应有防护盖板,通道口应用钢管搭设防护棚,阳台、屋面及各楼层临边均应防护坚固和严密,禁止用腐朽材料做防护;

18、在建工程外围均应用合格的密目网封闭施工,网与网之间应搭设严密,施工层与建筑物均应进行严密防护。二层平面每相隔10M应用白色平网或其它措施封闭,平网内严禁有杂物;

19、脚手架的材料和搭设应符合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大雾、雨、雪和5级以上大风禁止施工。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任何人禁止拆除架子的一切设施的材料。每次收工前,所有上架的各种材料应全部搭设牢固,不要留在架子上,而且一定形成稳定的构架,不能形成稳定构架的部分,应采取临时的响应措施予以加固,脚手架搭设应有措施和交底,搭设完毕经安全员验收并办理验收单位方可使用脚手架;

20、龙门架搭设与拆除应指定方案措施,禁止作业人员乘吊篮作业,严格按《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施工,作业区10M范围内设专人看护,必要时设置档板。各层均应防护,短部绳卡不少于3个。联络上下应统一信号,进料口应搭设严实的防护蓝和跳板,卷扬机应搭设严实的双层防护操作棚;架顶应有避雷装置,整体稳定,架体基础应平稳;架体安装完毕,项目经理应会同市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1、各种施工机具均应按漏电保护器和保护接地,传动部位均应有防护罩;

22、配电和开关箱的底部位置1.3M—1.5M,应有防雨措施,采用一机一闸,应装漏电保护器,箱体均应保护接地,箱内严禁有杂物,在停电或下班时均应加锁,配电箱均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

23、电线严禁乱绑,应埋设电杆并固定横担和绝缘子之上,禁止用破皮电线,外线照明禁止用花线或护套线;

24、相线熔丝禁止用其它金属代替,但照明用闸刀的零线必须使用与线路同截面的作为零线,还必须单相漏电保护器,所有施工用电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5、严禁机具带病运转,维修时,应将电线拆除或锁好开关箱,拉闸断电,防止意外事故;

26、移动机电设备或安、拆设备,必须有电工断电后方可进行,严禁不懂电气人员使用和操作机电设备;

27、项目经理部应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认真做好记录,每月应不少于4次;

28、凡是各级主管部门在施工现场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问题,项目管理人员,应积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定出具体日期,定出具体负责人,认真落实整改。按照具体要求,写出整改报告,一式三份,存档、公司、主管部门各一份;

29、项目部应认真注意总结安全工作经验和教训,找出规律,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

水平;

30、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建立工伤处理制度,按规定写报告及时作详细记录;

31、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广大职工无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无得到查处不放过。

除以上要求外,还应努力做到如下几点:

1、非电工严禁动电器的一切设备。 ○

2、患心脏病等人员禁止高处作业。 ○

3、雾、雨、雪和五级以上大风,禁止高处作业。 ○

4、凡饮酒者禁止作业。 ○

5、2m以上悬空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

6、夜间施工照明必须充足,昏暗处禁止作业施工,夜间作业时○

间控制在23时以前;

7、建筑物四周垃圾应及时清除或在建筑物10m以外处堆放成方,○

各种材料应堆放有序,保持良好的场容场貌;

8、在施工现场禁止烧一切物资,特别是禁止焚烧有害物资; ○

交底人:

接底人:

时 间:

二级安全技术交底

为了提高施工中的质量,减少在建工程的安全事故,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八字方针、政策,作如下技术交底:

1、必须按安全法规规定施工。

2、建立安全制度,作到天天讲安全,月月保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3、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戴好安全帽,扣好安全带,禁止穿拖鞋,赤脚,穿高跟鞋。

4、为防止坍塌事故,开挖土方必须按规范操作,应严格按上质情况,进行放坡式采取支撑加大措施,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特殊作业的特种生产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防止高处坠落、触电构件打击、机械和起重伤害、坍塌时恶性事件发生,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确保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6、凡在2米以上施工时,必须搭设防护栏杆,禁止在施工现场打闹,酒后不准进入现场。

7、无防护措施禁止高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禁止向下投掷任何物体。

8、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应统一指挥,吊装机械以及设备必须完好,作业前先检查,确认无任何问题方可进行操作。

9、禁止在无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严禁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墙上或模板上面行走或作业。

10、按要求设安全平网,首层和每隔四层及随施工高度搭设,支杆成45度角,安全网片基本成平面,外高内低。

11、施工现场保证道路畅通,无积水、材料及施工机具应分类堆放,保证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

12、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设置特色标志和标语,按规定位置布置。

13、四口应防护坚固和严密,楼梯口及防护栏杆,预留洞口应设有防护盖板,通道口应用钢管和竹笆搭设防护棚。

14、脚手架材料搭设高度一定要符合规范规定,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防护设施搭设脚手架应有搭设方案和技术交底,架设完毕后应经有关人员验收方可作业。

15、各种施工机具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和保护接地装置,施工机具传动部位应设有防护罩。

16、开关箱位置在1.3m-1.5m应有防雨措施,采用一机一闸,有漏电保护装置和保护接零,电线严禁乱绑,应架设电杆,并固定在横担绝缘子上,禁止破皮电线。

17、熔丝目标用其它金属代替,严禁机具代病运转,停电时设备均应锁好开关箱,拉闸断电。

18、项目经理部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认真做好记录。

19、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做好“三不放过”。

交底人:

接底人:

年 月 日

安全技术交底

(1)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头晕、贫血症、颠痫病、精神病、高度近视等不适合高处作业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2).登高架设工(含架子工、吊装起重工等),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否则不准登高作业。

(3).大雾、大雪、大雨、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准登高作业。

(4).从事悬空作业或高空危险地方操作,未佩带安全带和安全帽者不准登高作业。

(5).夜间施工,现场没有足够的照明,不准登高作业。

(6).上岗前饮酒,有病、精神不振、服了安眠镇定剂等药物,或经医生建议暂不宜登高作业的人均不准登高作业。

(7).脚手架、操作平台、橙梯及斜道、跳板跑道等设施,未经安全检查验收或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未整改前不准在该处登高作业。

(8).“四口”“五临边”场所没有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杆(或安全网、盖件)等防护设施装置,不准登高作业。

(9).陡坡屋面或高处容易滑倒造成坠落的场所无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准在该处登高作业。

(10).2M以上,高处运料、支模、扎筋、浇灌砼等作业处,无有架板或操作平台以及在石棉瓦(板)屋面,无踏脚板者,不准在该高处作业。

7、.梯子不得缺档或垫高使用,梯档间距不得大于40公分,使用时上端应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单梯与地面夹角750±5为宜,梯子如须接长使用,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8、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玹、.支撑.、檩条、挑梁、行车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钢管上及石棉瓦上行走或作业。

9、对施工过程中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以及未安装栏杆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无外脚手架的楼层与屋面周边,雨蓬与挑檐边以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盖件、档脚板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

10、从事高处交叉作业时,不利在同一垂直方向下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上层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处,或者设置安全隔离防护层.

11、脚手架、吊架必须由持证的架子工按规定搭设,架板铺设严密,不得有空头板,架子要与建筑物连接牢固; 模板、脚手架拆除操作人员应站在架板上作业,拆除的下方不得有其它人员,并设警戒区,派专人看护.

12、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站在窗口上、樘子上、阳台栏板上操作或攀爬通行,在外墙高处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安全带,并挂在上方可靠处.

13、登高作业应从安全通道或梯子上下,禁止攀爬架子上下,上下梯子应面向梯子,登梯不得手持重物.

14、旧建筑物拆除,要制定拆除方案.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拆除时自上而下逐层按顺序进行,禁止采取推倒和拦倒的方法拆除,拆除下来的物料应用溜槽、传递、吊运的方法运出现场,严禁抛掷,拆除危险区域应设戒严区围栏起来,并派人看护.

四、架子工操作规程

1、 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

2、高空作业要衣着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必须系挂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

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遇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登高作业。

5.架子工在搭设架子前,必须对架子所用的扣件、钢管、脚手板、木杆、竹芭等进行检查,对破损、脆裂等不合格材料禁止使用。

6、脚手架的搭设必须按照脚手架工程单项设计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7、脚手架的拆除,周围应设立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8、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时应先拆除中间扣,再拆除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员往下顺杆。

9、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望下投扔。

五、悬挑式外脚手架安全技术交底

1.悬挑式外脚手架在搭设之前,必须制定搭设方案,并绘制施工图指导施工,施工方案及计算书应经上级技术部门或总工审批.

2.多层悬挑的脚手架,必须经设计计算确定.

3.斜挑立杆严禁连接在支模的立柱上。或与建筑物结构以外的不稳定的物体连接。必须采取措施与建筑物结构连接,确保荷载传给建筑物结构承担。

4.无论是单层悬挑还是多层悬挑,其立杆底部必须支托在牢固的地方,并

5.架体在施工中严禁超载使用,不准在悬挑架上放大量的材料、过重的设备。施工人员作业尽量分散脚手架的荷载,严禁利用脚手架穿滑车做垂直运输。

6.架体上、立杆上、大横杆、剪刀撑和与建筑物拉结点的位置。应按照一般落地式脚手架的搭设规定进行设置。

7.架体防护与层间防护按落地式外脚手架的要求进行防护。

8.脚手架材质应同落地式脚手架一样,所用的杆件、扣件、脚手板等施工用材必须符合规范规定。

六、 处罚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不正确配戴安全帽者,每次50元,戴安全帽不系带者罚款30元,把安全帽当凳子坐、乱踢者。罚款50~100元。

2、凡在高度2米以上(含2米)作业的,又无防护措施而不系挂安全带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系挂不正确或低挂高用者,每人每次罚款30元。

3、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光脚者罚款50元。进入危险场所施工不遵守纪律和安全操作规定者罚款100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后果自负。

4、进入施工现场打闹、斗气、赌输赢、打架斗者每人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5、进入施工现场穿短裤、赤膊光膀者罚款30元,现场大小便者罚款 0~100元,并清扫干净。现场吸烟者罚20元。

6、现场作业用的脚手架、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等,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随意拆除、拆移防护设施者,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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