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打假治劣工作方案修改稿

麻城市环境保护局

打假治劣工作实施方案

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环境安全,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协调发展,结合我局职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防控结合,综合治理、属地管理”的原则,紧紧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市场反映突出的问题,加大生态保护力度,重点查处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环境问题,使已被揭露的大要案受到严肃查处,使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场经济秩序。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执法检查工作,以减少群众投诉和环境污染事故,提高环境监管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全面清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使企业环境法制意识明显增强;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群众满意程度不断提高,环境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生态环境逐步改善,环境质量整体提高。 今年要突出抓好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

题,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农资、建材、绿色无公害食品的生产基地经营加工等专项环境整治工作。专项整治行动要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结合,要与保护扶持优质名牌产品相结合,要与建章立制、加强源头控制、污染防治,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通过专项整治,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问题,整治一批影响恶劣的环境违法企业,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努力创造良好的生态和生活环境,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部门职责

环保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排污企业,并依法报经市政府予以关闭、取缔;及时将日常执法监察中发现的涉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企业依法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农牧业开发基地的环境质量、产品认证、质量审核等监督和管理。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开展打假治劣工作是提高我市产品市场竞争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的需要,是树立麻城新形象的基础工程,要从全局的高度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转变作风,狠抓落实。要树立长期作战思想,认清打假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坚决防止和克服松懈、畏难和厌战情绪,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精心部

署,加大力度,采取集中打假和联合打假行动等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打假治劣工作的开展。

(二)源头控污,严格市场准入。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点对新、扩、改建项目,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从源头把好环境关口。

在大别山生态试验区内新建生态农业示范项目不得有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不得引进未经批准的新物种,不得破坏区域内的环境质量和影响生态功能。

(三)履职尽责,强化全程监管。

全面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环境问题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环境问题,使已被揭露的大要案受到严肃查处;对新、扩、改建项目依法加强全过程的环境监督管理,将各类环境污染事故消灭和控制在萌芽状态,为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生态麻城做出应有的贡献。

在大别山生态实验区内开展的生态开发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履行报批手续。项目有重大变更的必须依法履行后评价等相关变更手续。所有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和生态保护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同时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项目建设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报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部门联动,建立长效机制。

全面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互动,建立和健全与相关部门的违法案件移送机制,从而实现打假治劣工作的长期有效开展。按照“集中打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重点打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加强环境监管与引导企业自律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方针,始终保持高压打假的态势,防止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死灰复燃。同时,要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打假的长效机制,如建立健全环境违法案件移送机制、涉嫌环境违法商品质量抽检抽查制度、定期公示、新闻发布制度、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等一整套准入、监督监控制度,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坚决取缔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企业及黑窝点。对以往开展的地条钢和劣质钢材专项整治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以辐射面广、经销假冒伪劣问题突出的建材市场、钢材市场和生产伪劣建材产品的企业为重点,对重点市场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加大联合执法检查的力度。

二是积极配合清理整顿国家明令禁止用于棉花加工的小轧花机、土打包机等,协助取缔查处无证无照棉花加工厂

和淘汰落后产能的纺织企业。重点打击将医疗废弃棉、废旧絮棉制品、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废电池及废弃电子产品等有毒有害、污染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废旧物作为生产原料的行为。对违法排污企业要做到发现一起,捣毁一起,彻底铲除,不留后患,坚决堵住污染源头;

三是结合生态示范系列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工作,保证生态示范创建成果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提高,各项涉及到农产品环保整治工作的考核指标保持达标。进一步加大对生态农业原产地的土壤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的监督管理和相关生态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对生态农业原产地的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生态环境监察,及时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处理。

四是开展种植农产品质量安全环保整治。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环保整治,做好麻城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加强工业用地及工业园周边地区土壤污染的环境监管,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配合农业主管部门全面加强对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采取综合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严格对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环境监管,强化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特别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重要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监测;依法加强对整治农药、兽药残留

废弃物超标的环境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力度,将打假治劣工作推向前端防控,严防“二次污染”事件发生。

五是开展水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环保整治。配合水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加强对规模化养殖基地的废水、废渣、恶臭等污染物排放进行严格监管,确保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

(五)维护权益,认真处理投诉举报。

设立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电话,举报电话12369;0713-2995004,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调查并依法查处群众投诉和举报案件。同时对各自检查出的结果要相互沟通,以便及时掌握动态。做到凡是群众投诉和举报的环境违法案件,件件有反馈、件件有结果,依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环境权益。

要确定一批大案要案实行挂牌督办。在查处工作中,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深入到每个企业、每个市场,追踪每一条线索;要排除一切阻力和干扰,不论涉及到什么人、什么单位、什么特殊背景,都要按照“五不放过”(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环境违法行为没有查清的不放过,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对涉案人员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对相关责任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的要求,一抓到底,查个水落石出,决不手软。

(六)加强宣教,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建设全社会

参与的市场监控体系。

通过参与打假治劣专项行动,积极发挥舆论宣传监督作用,逐步建设全社会参与的市场监控体系。充分发挥各种大众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和推介麻城的名优产品和环保先进企业,宣传有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的法律法规,以及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危害性,使环保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公布环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认真受理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对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要进行公开曝光,震慑违法分子,教育人民群众。

要树立长期作战思想,认清打假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坚决防止和克服松懈、畏难和厌战情绪,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精心部署,加大力度,采取集中打假和联合打假行动等一系列有效措施,配合和积极推动麻城市2011年打假治劣工作深入开展。

二0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麻城市环境保护局

打假治劣工作实施方案

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环境安全,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协调发展,结合我局职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防控结合,综合治理、属地管理”的原则,紧紧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市场反映突出的问题,加大生态保护力度,重点查处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环境问题,使已被揭露的大要案受到严肃查处,使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场经济秩序。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执法检查工作,以减少群众投诉和环境污染事故,提高环境监管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全面清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使企业环境法制意识明显增强;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群众满意程度不断提高,环境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生态环境逐步改善,环境质量整体提高。 今年要突出抓好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

题,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农资、建材、绿色无公害食品的生产基地经营加工等专项环境整治工作。专项整治行动要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结合,要与保护扶持优质名牌产品相结合,要与建章立制、加强源头控制、污染防治,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通过专项整治,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问题,整治一批影响恶劣的环境违法企业,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努力创造良好的生态和生活环境,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部门职责

环保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排污企业,并依法报经市政府予以关闭、取缔;及时将日常执法监察中发现的涉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企业依法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农牧业开发基地的环境质量、产品认证、质量审核等监督和管理。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开展打假治劣工作是提高我市产品市场竞争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的需要,是树立麻城新形象的基础工程,要从全局的高度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转变作风,狠抓落实。要树立长期作战思想,认清打假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坚决防止和克服松懈、畏难和厌战情绪,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精心部

署,加大力度,采取集中打假和联合打假行动等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打假治劣工作的开展。

(二)源头控污,严格市场准入。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点对新、扩、改建项目,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从源头把好环境关口。

在大别山生态试验区内新建生态农业示范项目不得有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不得引进未经批准的新物种,不得破坏区域内的环境质量和影响生态功能。

(三)履职尽责,强化全程监管。

全面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环境问题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环境问题,使已被揭露的大要案受到严肃查处;对新、扩、改建项目依法加强全过程的环境监督管理,将各类环境污染事故消灭和控制在萌芽状态,为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生态麻城做出应有的贡献。

在大别山生态实验区内开展的生态开发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履行报批手续。项目有重大变更的必须依法履行后评价等相关变更手续。所有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和生态保护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同时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项目建设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报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部门联动,建立长效机制。

全面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互动,建立和健全与相关部门的违法案件移送机制,从而实现打假治劣工作的长期有效开展。按照“集中打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重点打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加强环境监管与引导企业自律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方针,始终保持高压打假的态势,防止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死灰复燃。同时,要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打假的长效机制,如建立健全环境违法案件移送机制、涉嫌环境违法商品质量抽检抽查制度、定期公示、新闻发布制度、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等一整套准入、监督监控制度,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坚决取缔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企业及黑窝点。对以往开展的地条钢和劣质钢材专项整治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以辐射面广、经销假冒伪劣问题突出的建材市场、钢材市场和生产伪劣建材产品的企业为重点,对重点市场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加大联合执法检查的力度。

二是积极配合清理整顿国家明令禁止用于棉花加工的小轧花机、土打包机等,协助取缔查处无证无照棉花加工厂

和淘汰落后产能的纺织企业。重点打击将医疗废弃棉、废旧絮棉制品、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废电池及废弃电子产品等有毒有害、污染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废旧物作为生产原料的行为。对违法排污企业要做到发现一起,捣毁一起,彻底铲除,不留后患,坚决堵住污染源头;

三是结合生态示范系列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工作,保证生态示范创建成果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提高,各项涉及到农产品环保整治工作的考核指标保持达标。进一步加大对生态农业原产地的土壤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的监督管理和相关生态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对生态农业原产地的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生态环境监察,及时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处理。

四是开展种植农产品质量安全环保整治。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环保整治,做好麻城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加强工业用地及工业园周边地区土壤污染的环境监管,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配合农业主管部门全面加强对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采取综合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严格对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环境监管,强化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特别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重要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监测;依法加强对整治农药、兽药残留

废弃物超标的环境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力度,将打假治劣工作推向前端防控,严防“二次污染”事件发生。

五是开展水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环保整治。配合水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加强对规模化养殖基地的废水、废渣、恶臭等污染物排放进行严格监管,确保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

(五)维护权益,认真处理投诉举报。

设立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电话,举报电话12369;0713-2995004,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调查并依法查处群众投诉和举报案件。同时对各自检查出的结果要相互沟通,以便及时掌握动态。做到凡是群众投诉和举报的环境违法案件,件件有反馈、件件有结果,依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环境权益。

要确定一批大案要案实行挂牌督办。在查处工作中,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深入到每个企业、每个市场,追踪每一条线索;要排除一切阻力和干扰,不论涉及到什么人、什么单位、什么特殊背景,都要按照“五不放过”(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环境违法行为没有查清的不放过,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对涉案人员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对相关责任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的要求,一抓到底,查个水落石出,决不手软。

(六)加强宣教,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建设全社会

参与的市场监控体系。

通过参与打假治劣专项行动,积极发挥舆论宣传监督作用,逐步建设全社会参与的市场监控体系。充分发挥各种大众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和推介麻城的名优产品和环保先进企业,宣传有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的法律法规,以及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危害性,使环保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公布环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认真受理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对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要进行公开曝光,震慑违法分子,教育人民群众。

要树立长期作战思想,认清打假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坚决防止和克服松懈、畏难和厌战情绪,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精心部署,加大力度,采取集中打假和联合打假行动等一系列有效措施,配合和积极推动麻城市2011年打假治劣工作深入开展。

二0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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