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劳务分包协议书范本
班组承包协议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加强核算管理,进一部完善和落实内部承包责任制,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订立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概况及分包工作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工作内容: 分项工程及安全、文明施工劳务作业操作全过程,具体见本协议补充条款。
2、工作期限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
计划结束工作日期:。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 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结构“ 杯”(金杯)。
4、施工资料
甲方应在工作开工 天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修改、会审资料 套。
5、甲方义务
5.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 工作。
5.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乙方承担 保护责任;
(2)向乙方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宿舍、食堂、办公室、厕所,其交验要求 与保护责任为:乙方承担保护及清洁责任。
5.3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 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5.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进行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 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 工场地。
5.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 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5.7负责与总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6、乙方义务
6.1对本协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
作,确保有效的施工人员;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总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 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6.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
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并完成上述阶段、时 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6.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
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
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 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 罚款。
6.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 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
6.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 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6.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6.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 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6.9乙方须无条件执行甲方安排的在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任务,服从甲方工程师 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将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5%的违 约金。
6.10除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 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7、安全施工与检查
7.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
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乙方 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 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2乙方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执行北京市《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暂行规定》,确保“北 京市安全、文明工地”。
8、工伤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甲方,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 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应分清责任,由 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9、保险
9.1甲方负责为租赁或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9.2乙方必须为进入本工地的所有职工办理意外伤害等各类保险,其费用自理。乙方自 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按相关规定办理。
9.3保险事故发生时,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0、材料、设备供应
10.1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 5 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
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 交付;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 10.2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机械、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 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1、劳务报酬
11.1地下部分:单价为:元/立方米(按乙方完成工作量计算)。
11.2地上部分:。
乙方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不论各项费用市场价格如何发生变化,以上单价结算时均不 调整。
12、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2.1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甲方,由甲方 确认。
12.2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
甲方,由甲方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 量,甲方不予计量。
13、变更
13.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乙方必须按照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快速 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协议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3.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变化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商量签证事宜。
13.3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
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由此导致的甲方损失均 由乙方全额承担。
14、施工配合、验收
14.1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 合。
14.2乙方确保所完成工程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
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 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15、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详见本协议补充条款。
16、违约
16.1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地下室结构施工的,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3000 元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主体结构封顶的,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8000元 的违约金。
16.2 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结算值的10%违 约金。
16.3 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协议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乙方尚 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6.4 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履行责任, 乙方应予以提醒, 甲方应在乙方提醒后7日内履 行责任或给予解释。否则, 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的补偿。
16.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 应继续履行协议。
17、争议
17.1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 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协议,保持工作连续,保护 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协议的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商终止协议;
(2)调解要求停止协议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协议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协议工作。
1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将无条件接受甲方 的经济处罚并依法承担一切责任。
19、不可抗力
19.1本协议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1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
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甲方项目经理认为乙方应当暂停工 作,乙方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 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项目 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乙方应向甲方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 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1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 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双方的人员伤亡各自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但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2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
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 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双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 妥善保护措施。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2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
方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甲方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 修正方案,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甲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2l、协议解除
21.1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之前,总包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 协议, 乙方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
21.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 或缓建,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协议。
21.3协议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 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2、协议终止
双方履行完协议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 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本协议即告终止。
23、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至协 议款履行结束后失效。
24、补充条款
24.1协议单价包括的范围及内容
24.1.1工程中所有混凝土的搅拌、浇筑、落手清、养护、成品半成品保护、蜂窝麻面
理;工程用料、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的搬运、领、退、安全防护、周转材料的维修、保养; 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等场区清理,直至主体工程验收的全部工作,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 所需额外付出的施工现场内的材料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窝工、停工、工期顺延、降效、 等所增加的全部费用;上述承包范围内甲方供应的大型机械、配电箱、搅拌机、磨光机、空 压机、污水(潜水)泵、砼振捣棒、平板震动器等,若交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 管、维修,若因乙方原因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4.1.2本工程采用商品砼,少数体积量不大的构件采用现场搅拌。包括砼的阶段用量计 划,每次砼浇筑计划,现场砼的搅拌、运输、浇筑、振捣、泵管拆移及清洗;搭拆临时马道、 安放留槽、补模板缝隙、浇水湿润模板、检查垫块;砼的抹平、收面、遮盖、保温、养护, 以及测温、配合做砼试验等全部操作过程(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24.1.3 施工区域内、生活区及现场指定的卫生责任区的卫生清扫、垃圾清运(场内)、 材料码放,包括政府部门、甲方公司各部门及发包人检查时临时性的卫生清扫。雨季楼内积 水的清扫。上述承包范围内甲方供应的大型机械、配电箱等,若交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妥善 使用和保管、维修,若因乙方原因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4.1.4乙方后勤保障、宿舍的整理、日常卫生清理工作。乙方宿舍床单统、被罩、枕
巾统一,作业人员须服装、安全帽、安全带统一。甲方一并采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结 算中扣除。
24.1.5需配置足够的测量工做好测量工作;每台塔吊配置一至二名信号指挥工(需持 证上岗)负责吊运指挥工作。
24.1.6由于施工场地限制或迎接检查要求,施工中如要迁移生产、生活临设人工费由 乙方负责。
24.1.7创建“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所做施工内容的人工费。
24.1.8乙方视现场实际情况派若干现场巡守人员负责协助甲方现场的保安工作,负责 现场材料及机械的看管工作。
24.2质量要求篇二:劳务承包合同范本[1]
劳务承包合同书
甲方:宁夏石嘴山金力实业集团公司通用水泥厂
乙方: 张国富
兹有乙方承包甲方 包装、装车、回料、散装糸统、设备润滑、环境卫生等 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签定劳务项目承包合同如下:
一、劳务承包项目:包装、装车、回料、散装糸统、设备润滑、安全管理、环境卫 生等.
二、承包期限: 2013年3月至2013年12月.
三、承包费用: 包装、装车以每月实际包装量每盹2.92元/吨结算劳务费,回料每 月4800元,散灰装车按每月3200元.
四、承包费支付方式: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工作,甲方以现金按月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
五、甲方提供条件: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六、承包期内乙方的职责、任务和要求:
(一)、乙方及其所聘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和服从国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公共财物和设施及环境。
(二)、在承包期内,对所需人员的聘用、教育管理制度和对聘用人员的报酬待遇,由乙方自
主负责决定。在承包期内乙方及所聘人员所发生的劳务纠纷、由于违章操作、不服从指挥造成的工伤、病残和安全事故及处理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具体职责、任务和要求:1;每天根据公司发货室提供的装票据、吨位、品种库号等由包装负责人安排包装人员进行包装,严禁混包、漏包、多装、少装,所装货物必须码放规范、整齐;严禁无票装车或先装车后开票的现象发生。每日由包装负责人对包装称重系统进行校验,确保袋重合格。2;包装物由包装负责人到分厂领用,每次领用后办理出库手续,并建立台帐,每日据实核对包装物的使用量和破损数量,每月底根据袋装水泥产品的实际发出数、破损袋数与领用数进行核对,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及时处理。3;包负责人在每天包装工作完成后,必须将发货票椐统计汇总后交到分厂核算员处登记保管。4;实行包干工资,包装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廷每日包装量,必须严格按每日公司发货室开出的数量足额包装。以上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匀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本合同已经双方认真研究,慎重考虑而达成一致,均必须共同遵守,需要变更、解除或终止,必须经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未经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不得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不按时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按承包费的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二)、如乙方未按职责、任务和要求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从新整改,如整改无效,甲方有权按不底于承包费总额的10%扣减当月承包费。
(三)、乙方及其所聘人员对甲方公共财物、设施、设备和环境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单方面变更、解除或终止的,各自向对方按合同期内承包费总额的20%支付赔偿金。
九、未尽事宜: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悖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存档一份;财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 : 乙方负责人签字(印鉴):
(盖章)
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年 月 日
年月日篇三:劳务总包合同
劳务总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共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议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工程质量:按工程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要求,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的合格标准。
5、在施工期间如甲方材料短缺、开发商图纸更改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连续停工2天或2天以上,或每月累计超过4天,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并在现场人员每人每天补贴100元,
且工期顺延。
6、甲方委派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为:
7、乙方委派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为:
二、工地:暂定于2012年月 日前开工,总工期约为 天,开工日期以书面通知为准。
三、承包范围、合同价款
包工期,包周转架料、包安全防护用品
1、承包方式:劳务大清包。具体为包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包质量、包模板及支撑材料,包所有辅材。包大、中、小型机械设备和各种工具(塔机、施工电梯、搅拌机等机械均由乙方提供;基础验收前塔机租金和操作工工资、指挥人员工资钢管扣件租金由甲方负责),包二级配电箱后的所用电线器材及包手提开关箱和施工移动照明灯线,包材料上、 下车等;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的等。
2、劳务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基础及主体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砌体和粗装修工程及场内外杂工;文明施工;甲方分包工程的施工配合工作。包括施工图纸、施工方案,设计变更、业主指令,技术交底、甲方指示等;所有施工部位及有关预算定额所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不含:防水工程:水、电、气、强弱电、防雷、消防工程:室内节能、外墙工程;粘贴工程,内外墙涂料油漆工程、门、窗工程、栏杆工程;乙方不得以低于成本、出现亏损等任何原因要求调高价款。无论任何施工部位,不管工程量的大小计施工难度大小均已包含于固定综合单价中。
3、本劳务分包工程的合同价款为包干价,是乙方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约定的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图纸、标准图集、施工方案、设计变更、业主指令、技术交底、安全交底、甲方指示、工艺标准、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规程,现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以及有关预算定额所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各项义务和应承担的全部费用,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费用:
3.1、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承包内容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材料节约等目标所需要的全部人工费、辅材、小型工器具及小型机具使用费、补贴、劳动保护、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停窝工费、建筑物超高费、层高超高费、材料上车下车等费用。
3.2、为保证施工而引起的必要施工技术安全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3.3、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本合同期内规定的保修、保养费。
4、以下工序包含的工作内容,其发生费用均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
4.1、模板分项工程包括:测量放线、放样;模板的制作、安装,包括:模板制作(包括所有预留筋的留设、并在砼面上做出标示);模板及支撑的清理、垂直运输、水平运输、模板的安装、补缝、拆除、整理堆放;零星砼构件的模板制作、安装;建筑和结构图以及变更洽商中各种预留孔洞模板的制作和安装及后期的补洞;自行搭设简易操作平台;后浇带的设置;施工缝的设备;浇捣砼时配备的看模;凿打暴模部位砼及表面处理;木工加工棚搭拆;作业面临时的安全防护;与甲方专业分包单位必要的配合;工序质量自检和报验;各楼层工完场清等。4.2、商品混凝土分项工程包括:标高的控制;混凝土浇注前施工缝的处理、操作面内的清理、润湿模板;自制垫块、内支撑;泵送混凝土浇灌、振捣、表面找平、收光(拉毛)、养护、堵管、爆管、跑模等造成外流的混凝土的及时清理和回收利用;后浇带的处理;混凝土浇捣完后,钢筋上的砂浆(砼)及操作面内的污染物及时清除干净;浇捣时墙面冲洗、拆模后处理模板接头处凝固的流浆和蜂窝麻面孔洞处理等以保证墙面观感的打磨、质量缺陷按方案修补;零星混凝土自拌浇捣、养护;作业面临时的安全防护;配合试验取样;混凝土结构穿墙螺杆套筒眼的填灌修补;各楼层工完场清等。
4.3、钢筋分项工程包括:钢筋翻样;钢筋机械的安装和拆除;钢筋的制作、绑扎、保护层垫块、钢筋的上下车;标高的控制和放样;浇捣砼时钢筋看护;操作面内的剩余钢筋及时回收
再利用及钢筋短料的再利用;钢筋的电焊、焊接、机械连接(不含材料)、钢筋加工棚搭拆;作业面临时的安全防护;与甲方专业分包单位必要的配合;工序质量自检和报验;配合试验取样;各楼层工完场清及钢筋加工场地每天的文明施工等。
4.4、砌体结构工程包括:标高的控制和放线、放样;拉结筋的制作绑扎和预留(植筋);混凝土翻边、圈梁过梁钢筋混凝土;排砖和选砖、运输(含二次转运)砖块或砌块、砖块或砌块整齐堆码;样板墙的施工;调制、运输(含二次转运)砂浆;砌筑、留洞、钢筋砖、门头砖的设置;配合试验取样;搭拆安全操作脚手架;余料和尾料的再利用;工序质量自检和报验;各楼层工完场清等。
4.5、抹灰工程包括:(天棚梁板不抹灰)基层的清理湿润、补洞、作灰饼;运输(含二次转运)材料;样板墙的施工;调制、运输(含二次转运)砂浆;门窗框收头;配合试验取样;搭拆安全操作脚手架;管线槽收头;(安装部份收边补烂为一次性)质量返修、余料和尾料的再利用;工序质量自检和报验;各楼层工完场清等全过程的工作。
4.6、预埋件的制作及安装包括表面砂浆混凝土的剔除,对拉螺杆、限位筋的安拆;对拉螺杆、挑架锚环割除外露部分并刷油防腐处理,对拉螺杆孔洞的修补;预留筋在砼面的标示,如果在预留筋标示位置不能剔出预留筋,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4.7、工程所需所有的外挑架、双排外脚手架(含跑梯、进出口通道、平台、剪刀撑等)、防护棚、钢筋加工棚、木工加工棚、安全防护、临边围护、包括搭设、维护、修改、拆除及拆除后的材料分类清理并按甲方要求堆码整齐等内容。
4.8、混凝土结构穿墙螺杆套筒眼的填灌修补;施工中所有方型孔洞及本工程结构图、建筑图上所示的安装预埋部分的预留预埋一次性工作。配合安装施工做好各种预留预埋工作。费用均已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
4.9、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样板间的施工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
4.10、结构施工时预留的钢筋头、钉子、铁件以及此类埋件防锈
篇一:劳务分包协议书范本
班组承包协议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加强核算管理,进一部完善和落实内部承包责任制,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订立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概况及分包工作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工作内容: 分项工程及安全、文明施工劳务作业操作全过程,具体见本协议补充条款。
2、工作期限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
计划结束工作日期:。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 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结构“ 杯”(金杯)。
4、施工资料
甲方应在工作开工 天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修改、会审资料 套。
5、甲方义务
5.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 工作。
5.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乙方承担 保护责任;
(2)向乙方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宿舍、食堂、办公室、厕所,其交验要求 与保护责任为:乙方承担保护及清洁责任。
5.3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 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5.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进行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 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 工场地。
5.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 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5.7负责与总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6、乙方义务
6.1对本协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
作,确保有效的施工人员;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总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 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6.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
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并完成上述阶段、时 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6.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
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
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 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 罚款。
6.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 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
6.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 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6.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6.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 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6.9乙方须无条件执行甲方安排的在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任务,服从甲方工程师 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将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5%的违 约金。
6.10除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 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7、安全施工与检查
7.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
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乙方 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 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2乙方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执行北京市《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暂行规定》,确保“北 京市安全、文明工地”。
8、工伤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甲方,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 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应分清责任,由 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9、保险
9.1甲方负责为租赁或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9.2乙方必须为进入本工地的所有职工办理意外伤害等各类保险,其费用自理。乙方自 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按相关规定办理。
9.3保险事故发生时,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0、材料、设备供应
10.1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 5 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
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 交付;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 10.2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机械、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 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1、劳务报酬
11.1地下部分:单价为:元/立方米(按乙方完成工作量计算)。
11.2地上部分:。
乙方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不论各项费用市场价格如何发生变化,以上单价结算时均不 调整。
12、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2.1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甲方,由甲方 确认。
12.2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
甲方,由甲方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 量,甲方不予计量。
13、变更
13.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乙方必须按照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快速 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协议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3.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变化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商量签证事宜。
13.3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
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由此导致的甲方损失均 由乙方全额承担。
14、施工配合、验收
14.1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 合。
14.2乙方确保所完成工程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
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 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15、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详见本协议补充条款。
16、违约
16.1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地下室结构施工的,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3000 元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主体结构封顶的,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8000元 的违约金。
16.2 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结算值的10%违 约金。
16.3 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协议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乙方尚 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6.4 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履行责任, 乙方应予以提醒, 甲方应在乙方提醒后7日内履 行责任或给予解释。否则, 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的补偿。
16.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 应继续履行协议。
17、争议
17.1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 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协议,保持工作连续,保护 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协议的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商终止协议;
(2)调解要求停止协议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协议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协议工作。
1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将无条件接受甲方 的经济处罚并依法承担一切责任。
19、不可抗力
19.1本协议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1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
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甲方项目经理认为乙方应当暂停工 作,乙方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 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项目 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乙方应向甲方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 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1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 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双方的人员伤亡各自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但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2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
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 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双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 妥善保护措施。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2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
方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甲方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 修正方案,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甲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2l、协议解除
21.1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之前,总包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 协议, 乙方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
21.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 或缓建,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协议。
21.3协议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 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2、协议终止
双方履行完协议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 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本协议即告终止。
23、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至协 议款履行结束后失效。
24、补充条款
24.1协议单价包括的范围及内容
24.1.1工程中所有混凝土的搅拌、浇筑、落手清、养护、成品半成品保护、蜂窝麻面
理;工程用料、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的搬运、领、退、安全防护、周转材料的维修、保养; 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等场区清理,直至主体工程验收的全部工作,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 所需额外付出的施工现场内的材料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窝工、停工、工期顺延、降效、 等所增加的全部费用;上述承包范围内甲方供应的大型机械、配电箱、搅拌机、磨光机、空 压机、污水(潜水)泵、砼振捣棒、平板震动器等,若交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 管、维修,若因乙方原因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4.1.2本工程采用商品砼,少数体积量不大的构件采用现场搅拌。包括砼的阶段用量计 划,每次砼浇筑计划,现场砼的搅拌、运输、浇筑、振捣、泵管拆移及清洗;搭拆临时马道、 安放留槽、补模板缝隙、浇水湿润模板、检查垫块;砼的抹平、收面、遮盖、保温、养护, 以及测温、配合做砼试验等全部操作过程(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24.1.3 施工区域内、生活区及现场指定的卫生责任区的卫生清扫、垃圾清运(场内)、 材料码放,包括政府部门、甲方公司各部门及发包人检查时临时性的卫生清扫。雨季楼内积 水的清扫。上述承包范围内甲方供应的大型机械、配电箱等,若交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妥善 使用和保管、维修,若因乙方原因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4.1.4乙方后勤保障、宿舍的整理、日常卫生清理工作。乙方宿舍床单统、被罩、枕
巾统一,作业人员须服装、安全帽、安全带统一。甲方一并采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结 算中扣除。
24.1.5需配置足够的测量工做好测量工作;每台塔吊配置一至二名信号指挥工(需持 证上岗)负责吊运指挥工作。
24.1.6由于施工场地限制或迎接检查要求,施工中如要迁移生产、生活临设人工费由 乙方负责。
24.1.7创建“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所做施工内容的人工费。
24.1.8乙方视现场实际情况派若干现场巡守人员负责协助甲方现场的保安工作,负责 现场材料及机械的看管工作。
24.2质量要求篇二:劳务承包合同范本[1]
劳务承包合同书
甲方:宁夏石嘴山金力实业集团公司通用水泥厂
乙方: 张国富
兹有乙方承包甲方 包装、装车、回料、散装糸统、设备润滑、环境卫生等 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签定劳务项目承包合同如下:
一、劳务承包项目:包装、装车、回料、散装糸统、设备润滑、安全管理、环境卫 生等.
二、承包期限: 2013年3月至2013年12月.
三、承包费用: 包装、装车以每月实际包装量每盹2.92元/吨结算劳务费,回料每 月4800元,散灰装车按每月3200元.
四、承包费支付方式: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工作,甲方以现金按月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
五、甲方提供条件: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六、承包期内乙方的职责、任务和要求:
(一)、乙方及其所聘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和服从国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公共财物和设施及环境。
(二)、在承包期内,对所需人员的聘用、教育管理制度和对聘用人员的报酬待遇,由乙方自
主负责决定。在承包期内乙方及所聘人员所发生的劳务纠纷、由于违章操作、不服从指挥造成的工伤、病残和安全事故及处理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具体职责、任务和要求:1;每天根据公司发货室提供的装票据、吨位、品种库号等由包装负责人安排包装人员进行包装,严禁混包、漏包、多装、少装,所装货物必须码放规范、整齐;严禁无票装车或先装车后开票的现象发生。每日由包装负责人对包装称重系统进行校验,确保袋重合格。2;包装物由包装负责人到分厂领用,每次领用后办理出库手续,并建立台帐,每日据实核对包装物的使用量和破损数量,每月底根据袋装水泥产品的实际发出数、破损袋数与领用数进行核对,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及时处理。3;包负责人在每天包装工作完成后,必须将发货票椐统计汇总后交到分厂核算员处登记保管。4;实行包干工资,包装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廷每日包装量,必须严格按每日公司发货室开出的数量足额包装。以上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匀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本合同已经双方认真研究,慎重考虑而达成一致,均必须共同遵守,需要变更、解除或终止,必须经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未经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不得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不按时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按承包费的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二)、如乙方未按职责、任务和要求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从新整改,如整改无效,甲方有权按不底于承包费总额的10%扣减当月承包费。
(三)、乙方及其所聘人员对甲方公共财物、设施、设备和环境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单方面变更、解除或终止的,各自向对方按合同期内承包费总额的20%支付赔偿金。
九、未尽事宜: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悖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存档一份;财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 : 乙方负责人签字(印鉴):
(盖章)
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年 月 日
年月日篇三:劳务总包合同
劳务总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共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议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工程质量:按工程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要求,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的合格标准。
5、在施工期间如甲方材料短缺、开发商图纸更改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连续停工2天或2天以上,或每月累计超过4天,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并在现场人员每人每天补贴100元,
且工期顺延。
6、甲方委派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为:
7、乙方委派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为:
二、工地:暂定于2012年月 日前开工,总工期约为 天,开工日期以书面通知为准。
三、承包范围、合同价款
包工期,包周转架料、包安全防护用品
1、承包方式:劳务大清包。具体为包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包质量、包模板及支撑材料,包所有辅材。包大、中、小型机械设备和各种工具(塔机、施工电梯、搅拌机等机械均由乙方提供;基础验收前塔机租金和操作工工资、指挥人员工资钢管扣件租金由甲方负责),包二级配电箱后的所用电线器材及包手提开关箱和施工移动照明灯线,包材料上、 下车等;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的等。
2、劳务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基础及主体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砌体和粗装修工程及场内外杂工;文明施工;甲方分包工程的施工配合工作。包括施工图纸、施工方案,设计变更、业主指令,技术交底、甲方指示等;所有施工部位及有关预算定额所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不含:防水工程:水、电、气、强弱电、防雷、消防工程:室内节能、外墙工程;粘贴工程,内外墙涂料油漆工程、门、窗工程、栏杆工程;乙方不得以低于成本、出现亏损等任何原因要求调高价款。无论任何施工部位,不管工程量的大小计施工难度大小均已包含于固定综合单价中。
3、本劳务分包工程的合同价款为包干价,是乙方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约定的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图纸、标准图集、施工方案、设计变更、业主指令、技术交底、安全交底、甲方指示、工艺标准、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规程,现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以及有关预算定额所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各项义务和应承担的全部费用,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费用:
3.1、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承包内容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材料节约等目标所需要的全部人工费、辅材、小型工器具及小型机具使用费、补贴、劳动保护、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停窝工费、建筑物超高费、层高超高费、材料上车下车等费用。
3.2、为保证施工而引起的必要施工技术安全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3.3、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本合同期内规定的保修、保养费。
4、以下工序包含的工作内容,其发生费用均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
4.1、模板分项工程包括:测量放线、放样;模板的制作、安装,包括:模板制作(包括所有预留筋的留设、并在砼面上做出标示);模板及支撑的清理、垂直运输、水平运输、模板的安装、补缝、拆除、整理堆放;零星砼构件的模板制作、安装;建筑和结构图以及变更洽商中各种预留孔洞模板的制作和安装及后期的补洞;自行搭设简易操作平台;后浇带的设置;施工缝的设备;浇捣砼时配备的看模;凿打暴模部位砼及表面处理;木工加工棚搭拆;作业面临时的安全防护;与甲方专业分包单位必要的配合;工序质量自检和报验;各楼层工完场清等。4.2、商品混凝土分项工程包括:标高的控制;混凝土浇注前施工缝的处理、操作面内的清理、润湿模板;自制垫块、内支撑;泵送混凝土浇灌、振捣、表面找平、收光(拉毛)、养护、堵管、爆管、跑模等造成外流的混凝土的及时清理和回收利用;后浇带的处理;混凝土浇捣完后,钢筋上的砂浆(砼)及操作面内的污染物及时清除干净;浇捣时墙面冲洗、拆模后处理模板接头处凝固的流浆和蜂窝麻面孔洞处理等以保证墙面观感的打磨、质量缺陷按方案修补;零星混凝土自拌浇捣、养护;作业面临时的安全防护;配合试验取样;混凝土结构穿墙螺杆套筒眼的填灌修补;各楼层工完场清等。
4.3、钢筋分项工程包括:钢筋翻样;钢筋机械的安装和拆除;钢筋的制作、绑扎、保护层垫块、钢筋的上下车;标高的控制和放样;浇捣砼时钢筋看护;操作面内的剩余钢筋及时回收
再利用及钢筋短料的再利用;钢筋的电焊、焊接、机械连接(不含材料)、钢筋加工棚搭拆;作业面临时的安全防护;与甲方专业分包单位必要的配合;工序质量自检和报验;配合试验取样;各楼层工完场清及钢筋加工场地每天的文明施工等。
4.4、砌体结构工程包括:标高的控制和放线、放样;拉结筋的制作绑扎和预留(植筋);混凝土翻边、圈梁过梁钢筋混凝土;排砖和选砖、运输(含二次转运)砖块或砌块、砖块或砌块整齐堆码;样板墙的施工;调制、运输(含二次转运)砂浆;砌筑、留洞、钢筋砖、门头砖的设置;配合试验取样;搭拆安全操作脚手架;余料和尾料的再利用;工序质量自检和报验;各楼层工完场清等。
4.5、抹灰工程包括:(天棚梁板不抹灰)基层的清理湿润、补洞、作灰饼;运输(含二次转运)材料;样板墙的施工;调制、运输(含二次转运)砂浆;门窗框收头;配合试验取样;搭拆安全操作脚手架;管线槽收头;(安装部份收边补烂为一次性)质量返修、余料和尾料的再利用;工序质量自检和报验;各楼层工完场清等全过程的工作。
4.6、预埋件的制作及安装包括表面砂浆混凝土的剔除,对拉螺杆、限位筋的安拆;对拉螺杆、挑架锚环割除外露部分并刷油防腐处理,对拉螺杆孔洞的修补;预留筋在砼面的标示,如果在预留筋标示位置不能剔出预留筋,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4.7、工程所需所有的外挑架、双排外脚手架(含跑梯、进出口通道、平台、剪刀撑等)、防护棚、钢筋加工棚、木工加工棚、安全防护、临边围护、包括搭设、维护、修改、拆除及拆除后的材料分类清理并按甲方要求堆码整齐等内容。
4.8、混凝土结构穿墙螺杆套筒眼的填灌修补;施工中所有方型孔洞及本工程结构图、建筑图上所示的安装预埋部分的预留预埋一次性工作。配合安装施工做好各种预留预埋工作。费用均已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
4.9、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样板间的施工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
4.10、结构施工时预留的钢筋头、钉子、铁件以及此类埋件防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