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理工学院职称评审答辩办法(暂行)
职称评审答辩是综合考察申报人水平能力的一种形式,既是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相关评审条件的审查,又是对其学术水平的检验。通过答辩,客观全面地了解答辩人的专业理论知识、学术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提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为更准确地确定其是否具备相应任职资格提供可靠依据。根据自治区关于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在现有评审工作环节的基础上加强答辩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答辩组织
根据每年申报人员分布,学校按照学科相近的原则分设若干学科答辩组,具体实施申报人员的答辩工作。答辩专家组由五名以上专家组成。答辩工作接受纪委和教代会的监督。
二、答辩对象
凡申报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均需参加答辩。
三、答辩考核时间
答辩按学科分组进行论文答辩。上午9:30答辩人员到休息室签到。10:00点按顺序准时开始答辩,答辩时间约为20分钟(由评委根据需要确定)。
四、答辩考核内容
答辩人介绍基本情况(不超过5分钟),论文简要陈述(10分钟);评委提问,答辩人员进行答辩(不超过10分钟)。总成绩由论文书面得分和答辩得分两部分组成,其中书面得分占40%(含内容的正确性、结构的逻辑性、论文的实用性、文笔和书面表达)、答辩得分占60%(含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为答辩通过,低于60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一)答辩人简要介绍基本情况
1、本人学历(含毕业学校、毕业时间)、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任低一级职务年限,工作经历及继续教育等基本情况;
2、本专业学科发展现状、本人今后开展专业技术工作的思路、设想和计划;
3、其他需要介绍的情况。
答辩人介绍基本情况时要准确、简明扼要,工作业绩以任现职以来的为主,介绍内容必须真实有据,不得弄虚作假。
(二)答辩人业绩情况及对论文的简要陈述
1、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业绩,贡献(包括完成项目、成果获奖、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
2、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专著或已公开发表的项目、成果技术报告等作品的主要内容和学术价值;
3、对答辩论文的要陈述包括选题意图、主要论点、解决的主要问题等
(三)专家组提问
专家组在审阅申报资料及听取答辩人介绍基本情况后,可针对以下内容进行提问:
1、对答辩人学历等基本情况及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发表论文、完成成果情况等,有疑问的地方进行核查、质疑;
2、对答辩人论文(专著、技术报告、科研成果)论点、论据的正确性、科学性、学术价值及学术水平进行质询;
3、对答辩人专业素质、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综合业务能力进行质询。
五、答辩评价
专家组根据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做好答辩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求内容详实,全面反应答辩的实际情况。专家组要对答辩人进行综合评议,写出答辩评价意见,填入答辩登记表,作为评委会评议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基本情况和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填报是否发现疑点;
2、基础理论知识是否达到相应高级职务水平;
3、综合业务能力是否达到相应高级职务任职条件;
4、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是否达到相应职务任职条件。
六、注意事项
答辩考核应精心组织,抓住重点,客观公正,结果准确。
(一)专家组成员应认真审阅答辩人的材料,在掌握全面情况的基础上,仅仅围绕答辩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拟定好答辩题目,注意宽严适度,既要严格坚持各项评审条件、标准、确保质量,又要有利于选拔优秀人才。
(二)答辩考核是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专家组成员要充分利用与答辩人面对面的交流机会,全面了解答辩人的真实情况,特别要注意对弄虚作假材料的核查、鉴别。对填报不实或有疑问的,要认真核查清楚。
(三)答辩人应及准时到场。无故不参加答辩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宁夏理工学院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
2013-6-21
宁夏理工学院职称评审答辩办法(暂行)
职称评审答辩是综合考察申报人水平能力的一种形式,既是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相关评审条件的审查,又是对其学术水平的检验。通过答辩,客观全面地了解答辩人的专业理论知识、学术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提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为更准确地确定其是否具备相应任职资格提供可靠依据。根据自治区关于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在现有评审工作环节的基础上加强答辩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答辩组织
根据每年申报人员分布,学校按照学科相近的原则分设若干学科答辩组,具体实施申报人员的答辩工作。答辩专家组由五名以上专家组成。答辩工作接受纪委和教代会的监督。
二、答辩对象
凡申报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均需参加答辩。
三、答辩考核时间
答辩按学科分组进行论文答辩。上午9:30答辩人员到休息室签到。10:00点按顺序准时开始答辩,答辩时间约为20分钟(由评委根据需要确定)。
四、答辩考核内容
答辩人介绍基本情况(不超过5分钟),论文简要陈述(10分钟);评委提问,答辩人员进行答辩(不超过10分钟)。总成绩由论文书面得分和答辩得分两部分组成,其中书面得分占40%(含内容的正确性、结构的逻辑性、论文的实用性、文笔和书面表达)、答辩得分占60%(含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为答辩通过,低于60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一)答辩人简要介绍基本情况
1、本人学历(含毕业学校、毕业时间)、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任低一级职务年限,工作经历及继续教育等基本情况;
2、本专业学科发展现状、本人今后开展专业技术工作的思路、设想和计划;
3、其他需要介绍的情况。
答辩人介绍基本情况时要准确、简明扼要,工作业绩以任现职以来的为主,介绍内容必须真实有据,不得弄虚作假。
(二)答辩人业绩情况及对论文的简要陈述
1、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业绩,贡献(包括完成项目、成果获奖、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
2、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专著或已公开发表的项目、成果技术报告等作品的主要内容和学术价值;
3、对答辩论文的要陈述包括选题意图、主要论点、解决的主要问题等
(三)专家组提问
专家组在审阅申报资料及听取答辩人介绍基本情况后,可针对以下内容进行提问:
1、对答辩人学历等基本情况及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发表论文、完成成果情况等,有疑问的地方进行核查、质疑;
2、对答辩人论文(专著、技术报告、科研成果)论点、论据的正确性、科学性、学术价值及学术水平进行质询;
3、对答辩人专业素质、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综合业务能力进行质询。
五、答辩评价
专家组根据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做好答辩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求内容详实,全面反应答辩的实际情况。专家组要对答辩人进行综合评议,写出答辩评价意见,填入答辩登记表,作为评委会评议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基本情况和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填报是否发现疑点;
2、基础理论知识是否达到相应高级职务水平;
3、综合业务能力是否达到相应高级职务任职条件;
4、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是否达到相应职务任职条件。
六、注意事项
答辩考核应精心组织,抓住重点,客观公正,结果准确。
(一)专家组成员应认真审阅答辩人的材料,在掌握全面情况的基础上,仅仅围绕答辩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拟定好答辩题目,注意宽严适度,既要严格坚持各项评审条件、标准、确保质量,又要有利于选拔优秀人才。
(二)答辩考核是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专家组成员要充分利用与答辩人面对面的交流机会,全面了解答辩人的真实情况,特别要注意对弄虚作假材料的核查、鉴别。对填报不实或有疑问的,要认真核查清楚。
(三)答辩人应及准时到场。无故不参加答辩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宁夏理工学院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
201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