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账和结账
一、对账
对账,是指核对账目。即对账簿和账户所记录的有关数据加以检查和核对,从而保证会计记录真实可靠、正确无误。会计人员要按照各种账簿记录情况的不同,分别进行经常和定期的对账。 (一)对账的内容
对账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账证核对。指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有关内容核对相符。保证账证相符,也是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2. 账账核对。指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记录核对相符。具体包括:(1)总分类账簿中全部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合计与贷方发生额合计、期末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分别核对相符;(2)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期末余额,应与总分类账中“现金”和“银行存款”账户的期末余额核对相符;(3)总分类账户的月末余额,应与其所属的各明细分类账户月末余额的合计数核对相符;(4)会计部门有关财产物资明细账的期末结存数,应与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部门相应的保管账(卡)的结存数核对相符。
3. 账实相对。指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实有数核对相符。具体包括:(1)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实存数核对相符;(2)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记录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3)财产物资明细账的结存数与财产物资实存数核对相符;(4)各种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明细分类账的账面余额,与有关往来单位核对相符。 (二) 对账的方法
1.账证核对。核对方法主要是对会计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凭证字号、内容、金额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核对的方法一般采用抽查法, 倘若发现差错, 则要逐步核对, 直到查出错误的原因为止.
2.账账核对。根据账账核对的内容不同可采用不同的核对方法。
(1)总分类账的核对方法,一般是通过编制“总分类账户试算平衡表”进行核对。试算平衡表是根据总分类账户进行编制的,它的格式一般有三种:余额式、发生额式、发生额及余额式。即通过列示各账户期初、期末余额和本期发生额,看其借、贷方发生额及余额是否平衡。如核对结果不平,则说明记账有误,应查明更正。下面以发生额式及余额式为例进行编制(资料如本章总分类账的登记示例) : 表4—39:
试算平衡表
(2)总分类账与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之间,可以直接进行核对。例如(资料如本章账簿的登记示例) :
现金总账与现金日记账核对: 表4—40:
银行存款总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核对: 表4—41: (3)总分类账与所属明细账的核对,一般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一种是通过编制本期发生额及余额明细表或财产物资收、发、结存表与总分类账进行核对,如有不符,再查找原因;另一种是将总账所属的各明细账户余额的合计数对对应的总账余额相核对,看其是否相符。 原材料总账与原材料明细账核对: 表4—42: 生产成本总账与生产成本明细账核对:
表4—43:
表4—44:
(4)财产物资明细账与财产物资保管账的核对方法,一般是将明细账的数量直接与保管账的数量相核对,看其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再进一步查找原因。
3.账实核对。账实核对是核对会计账簿记录与财产实有数额是否相符。包括: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各种财产物资明细账账面余额与财产物资实存数额相核对;各种应收、应付明细账账面余额与有关债务、债权单位或个人相核对等。 二、结账
(一)结账方法
结账,是指把一定时期内应记入账簿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后,计算记录本期发生额及期末余额,并将余额结转下期或新的账簿。
会计人员应按照规定,对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日结转,对其他账户按月、季、年结账。结账的具体方法如下:
1. 日结。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需要逐日结出余额。结账时,在本日最后一笔经济业务下面结计出本日发生额合计及余额,摘要栏注明“本日合计”即可。
2. 月结。结账时,在本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下面通栏划单红线,结出本月发生额合计和月末余额;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在借或贷栏内写明“借”或“贷”字样,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如果本月只发生一笔经济业务,由于这笔经济业务记录的金额就是本月发生额,结账时,只要在此记录下通栏划一单红线,表示与下月的发生额分开即可,不需另行结出“本月合计”数。如无余额,应在借或贷栏内写上“平”字样,余额栏内写上“-0—”字样,其余同上所述。
对于期末没有余额的“损益类”等账户,在加计借贷方发生额,显示双方金额相等后,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发生额合计”字样,在其下通栏划单红线,以表示该账户月底已结平。下月份在红线下连续登记。
对于不需要按月结计本期发生额的账户,如各项应收应付款明细账和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等,每次记账以后,都要随时结出余额,每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的余额即为月末余额。月末结账时,只需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之下通栏划单红线即可。
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每月结账时,应在“本月合计”行下结出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发生额,登记在月份发生额合计下面,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
3. 季结。季末将计算出的本季度三个月的发生额合计数,写在月结数的下一行内,在摘要栏注明“本季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
4. 年结。月末已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十二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在下面通栏划双红线表示封账。平时只需结计本月合计的账户,年终结账时,要在十二月末“本月合计”行下面结出全年发生额合计及年末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合计”字样,并在合计数下通栏划双红线表示封账。年结后,有余额的账户,要将其余额结转下年,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结转的方法是将余额直接记入新账余额栏内,不需要编制记账凭证,也不必将余额在记入本年账户的相反方向,把本年有余额的账户余额变为零。
(二)结账示例:见本章日记账、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账簿的登记示例。 三、对账与结账实训
(一)实训目的:通过训练使学生掌握对账和结账方法。 (二)实训资料:
依据账簿登记实训资料进行对账与结账。
(三)实训要求:
1. 月末结出各类账户本期发生额及期末余额,将总分类账簿、明细分类账簿、日记账簿中相关内容进行核对。
2. 按规定的结账方法进行结账。
(四)实训时间:
本实验大约需要2学时。
对账和结账
一、对账
对账,是指核对账目。即对账簿和账户所记录的有关数据加以检查和核对,从而保证会计记录真实可靠、正确无误。会计人员要按照各种账簿记录情况的不同,分别进行经常和定期的对账。 (一)对账的内容
对账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账证核对。指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有关内容核对相符。保证账证相符,也是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2. 账账核对。指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记录核对相符。具体包括:(1)总分类账簿中全部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合计与贷方发生额合计、期末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分别核对相符;(2)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期末余额,应与总分类账中“现金”和“银行存款”账户的期末余额核对相符;(3)总分类账户的月末余额,应与其所属的各明细分类账户月末余额的合计数核对相符;(4)会计部门有关财产物资明细账的期末结存数,应与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部门相应的保管账(卡)的结存数核对相符。
3. 账实相对。指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实有数核对相符。具体包括:(1)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实存数核对相符;(2)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记录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3)财产物资明细账的结存数与财产物资实存数核对相符;(4)各种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明细分类账的账面余额,与有关往来单位核对相符。 (二) 对账的方法
1.账证核对。核对方法主要是对会计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凭证字号、内容、金额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核对的方法一般采用抽查法, 倘若发现差错, 则要逐步核对, 直到查出错误的原因为止.
2.账账核对。根据账账核对的内容不同可采用不同的核对方法。
(1)总分类账的核对方法,一般是通过编制“总分类账户试算平衡表”进行核对。试算平衡表是根据总分类账户进行编制的,它的格式一般有三种:余额式、发生额式、发生额及余额式。即通过列示各账户期初、期末余额和本期发生额,看其借、贷方发生额及余额是否平衡。如核对结果不平,则说明记账有误,应查明更正。下面以发生额式及余额式为例进行编制(资料如本章总分类账的登记示例) : 表4—39:
试算平衡表
(2)总分类账与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之间,可以直接进行核对。例如(资料如本章账簿的登记示例) :
现金总账与现金日记账核对: 表4—40:
银行存款总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核对: 表4—41: (3)总分类账与所属明细账的核对,一般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一种是通过编制本期发生额及余额明细表或财产物资收、发、结存表与总分类账进行核对,如有不符,再查找原因;另一种是将总账所属的各明细账户余额的合计数对对应的总账余额相核对,看其是否相符。 原材料总账与原材料明细账核对: 表4—42: 生产成本总账与生产成本明细账核对:
表4—43:
表4—44:
(4)财产物资明细账与财产物资保管账的核对方法,一般是将明细账的数量直接与保管账的数量相核对,看其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再进一步查找原因。
3.账实核对。账实核对是核对会计账簿记录与财产实有数额是否相符。包括: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各种财产物资明细账账面余额与财产物资实存数额相核对;各种应收、应付明细账账面余额与有关债务、债权单位或个人相核对等。 二、结账
(一)结账方法
结账,是指把一定时期内应记入账簿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后,计算记录本期发生额及期末余额,并将余额结转下期或新的账簿。
会计人员应按照规定,对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日结转,对其他账户按月、季、年结账。结账的具体方法如下:
1. 日结。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需要逐日结出余额。结账时,在本日最后一笔经济业务下面结计出本日发生额合计及余额,摘要栏注明“本日合计”即可。
2. 月结。结账时,在本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下面通栏划单红线,结出本月发生额合计和月末余额;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在借或贷栏内写明“借”或“贷”字样,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如果本月只发生一笔经济业务,由于这笔经济业务记录的金额就是本月发生额,结账时,只要在此记录下通栏划一单红线,表示与下月的发生额分开即可,不需另行结出“本月合计”数。如无余额,应在借或贷栏内写上“平”字样,余额栏内写上“-0—”字样,其余同上所述。
对于期末没有余额的“损益类”等账户,在加计借贷方发生额,显示双方金额相等后,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发生额合计”字样,在其下通栏划单红线,以表示该账户月底已结平。下月份在红线下连续登记。
对于不需要按月结计本期发生额的账户,如各项应收应付款明细账和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等,每次记账以后,都要随时结出余额,每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的余额即为月末余额。月末结账时,只需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之下通栏划单红线即可。
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每月结账时,应在“本月合计”行下结出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发生额,登记在月份发生额合计下面,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
3. 季结。季末将计算出的本季度三个月的发生额合计数,写在月结数的下一行内,在摘要栏注明“本季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
4. 年结。月末已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十二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在下面通栏划双红线表示封账。平时只需结计本月合计的账户,年终结账时,要在十二月末“本月合计”行下面结出全年发生额合计及年末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合计”字样,并在合计数下通栏划双红线表示封账。年结后,有余额的账户,要将其余额结转下年,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结转的方法是将余额直接记入新账余额栏内,不需要编制记账凭证,也不必将余额在记入本年账户的相反方向,把本年有余额的账户余额变为零。
(二)结账示例:见本章日记账、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账簿的登记示例。 三、对账与结账实训
(一)实训目的:通过训练使学生掌握对账和结账方法。 (二)实训资料:
依据账簿登记实训资料进行对账与结账。
(三)实训要求:
1. 月末结出各类账户本期发生额及期末余额,将总分类账簿、明细分类账簿、日记账簿中相关内容进行核对。
2. 按规定的结账方法进行结账。
(四)实训时间:
本实验大约需要2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