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如何纳税

物业管理公司如何纳税

2011-11-25作者: 未知来源: 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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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应以服务性营业收入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为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向税务机关交纳一定量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物业管理公司通过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帐户核算营业收入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帐户核算营业收入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而公司发生的费用性税金,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则应在“管理费用”帐户核算。

公司在月终按规定计算出当月应交纳的营业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帐户,贷记“应交税金”帐户。

一、关于管理费等收入的征税及计算

物业管理公司在为房屋业主及租住户提供服务而收取的管理费(包括向房产开发商收取的尚未租、售的有关房产的管理费)、服务费(包括保洁费、保安费、公共设施养护费、停车费等各种名目的收费)、维修费(包括维修材料费及人工费)、租赁费(包括居民租住公有住宅的租金收入)等收入,征收5%的营业税。

二、关于代办性收入的征税及计算

1.代办购物手续费的征税及计算

为房屋业主及租住户代购货物,除了将代购货物的发票直接交付委托方的,可按收取的代办手续费收入征收5%的营业税。对为房屋业主及租住户代办的防盗门(窗)、晒衣架、隔离栏等物品也应按规定征收增殖税。

2.代办收费取得收入的征税及计算

为房屋业主及租住户代收代付水、电、煤、电话费以及代收代付垃圾费等各种业务而取得的收入,可以按扣除实际支付给供水、供电、供气以及电话局、环卫所等部门后的余额,征收5%的营业税。

三、关于房屋三项维修基金的征税及计算

物业管理公司向房屋业主收取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以及向房屋开发商在交付房产管理权时收取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因其属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基金的所有权属房屋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物业管理公司仅是代管使用,据实列支,可暂不征收营业税。倘若物业管理公司以提供劳务形式,从房屋三项维修基金中取得的收入,则应按规定征收5%的营业税。

四、关于代开发票或收据的征税及计算

对物业管理公司为私房业主或租住户代开出租房屋发票或收据,应照章征收5%营业税。

一、相关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8]217号

颁布时间:1998-12-1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物业管理企业代收费用是否计征营业税的问题,根据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精神,现通知如下: 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务,因此,对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不计征营业税,对其从事此项代理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当征收营业税。维修基金,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财政部(财基字[1998]7号)的规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二、主要税种

物业公司属于服务性质的企业,其主营业务应缴纳营业税,有地方税务负责管理和征收,具体税种税率说明如下:

1、营业税:按营业额征收营业税,不包括上述的代收费部分,适用的税率为5%。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交纳的营业税税额的7%交纳。

3、教育费附加,按交纳的营业税税额的3%交纳。

4、地方教育附加,按交纳的营业税税额的2%交纳。(3和4视地方情况略有不同)

5、企业所得税,按税法调整后的利润金额缴纳,税率25%,小微企业20%。

6、个人所得税,公司向职工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照个税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房产税:自有房产每年按房产原值*(1-扣除率)*1.2%,扣除率由省级地方规定,一般在30%以内;租赁房产按租金的12%缴纳。

8、土地使用税:使用土地的面积*定额缴纳,定额由地方主管机关划定。

9、印花税:对帐簿、执照等权利凭证、合同协议等需交纳印花税,税率视情况不等。

10、车船使用税:自有车辆定缴纳,目前多在缴纳强险时由保险公司代收。 还有其他地方性收费,各地情况不同,如防洪费、堤围费、残疾人保障金等。 基本就这些了。

物业管理公司如何纳税

2011-11-25作者: 未知来源: 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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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应以服务性营业收入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为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向税务机关交纳一定量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物业管理公司通过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帐户核算营业收入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帐户核算营业收入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而公司发生的费用性税金,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则应在“管理费用”帐户核算。

公司在月终按规定计算出当月应交纳的营业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帐户,贷记“应交税金”帐户。

一、关于管理费等收入的征税及计算

物业管理公司在为房屋业主及租住户提供服务而收取的管理费(包括向房产开发商收取的尚未租、售的有关房产的管理费)、服务费(包括保洁费、保安费、公共设施养护费、停车费等各种名目的收费)、维修费(包括维修材料费及人工费)、租赁费(包括居民租住公有住宅的租金收入)等收入,征收5%的营业税。

二、关于代办性收入的征税及计算

1.代办购物手续费的征税及计算

为房屋业主及租住户代购货物,除了将代购货物的发票直接交付委托方的,可按收取的代办手续费收入征收5%的营业税。对为房屋业主及租住户代办的防盗门(窗)、晒衣架、隔离栏等物品也应按规定征收增殖税。

2.代办收费取得收入的征税及计算

为房屋业主及租住户代收代付水、电、煤、电话费以及代收代付垃圾费等各种业务而取得的收入,可以按扣除实际支付给供水、供电、供气以及电话局、环卫所等部门后的余额,征收5%的营业税。

三、关于房屋三项维修基金的征税及计算

物业管理公司向房屋业主收取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以及向房屋开发商在交付房产管理权时收取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因其属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基金的所有权属房屋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物业管理公司仅是代管使用,据实列支,可暂不征收营业税。倘若物业管理公司以提供劳务形式,从房屋三项维修基金中取得的收入,则应按规定征收5%的营业税。

四、关于代开发票或收据的征税及计算

对物业管理公司为私房业主或租住户代开出租房屋发票或收据,应照章征收5%营业税。

一、相关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8]217号

颁布时间:1998-12-1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物业管理企业代收费用是否计征营业税的问题,根据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精神,现通知如下: 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务,因此,对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不计征营业税,对其从事此项代理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当征收营业税。维修基金,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财政部(财基字[1998]7号)的规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二、主要税种

物业公司属于服务性质的企业,其主营业务应缴纳营业税,有地方税务负责管理和征收,具体税种税率说明如下:

1、营业税:按营业额征收营业税,不包括上述的代收费部分,适用的税率为5%。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交纳的营业税税额的7%交纳。

3、教育费附加,按交纳的营业税税额的3%交纳。

4、地方教育附加,按交纳的营业税税额的2%交纳。(3和4视地方情况略有不同)

5、企业所得税,按税法调整后的利润金额缴纳,税率25%,小微企业20%。

6、个人所得税,公司向职工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照个税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房产税:自有房产每年按房产原值*(1-扣除率)*1.2%,扣除率由省级地方规定,一般在30%以内;租赁房产按租金的12%缴纳。

8、土地使用税:使用土地的面积*定额缴纳,定额由地方主管机关划定。

9、印花税:对帐簿、执照等权利凭证、合同协议等需交纳印花税,税率视情况不等。

10、车船使用税:自有车辆定缴纳,目前多在缴纳强险时由保险公司代收。 还有其他地方性收费,各地情况不同,如防洪费、堤围费、残疾人保障金等。 基本就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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