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为加强我矿对突发火灾事故处臵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
应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臵我矿发生的井下火灾事故,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有效地保障国家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编制了《井下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矿井火灾是指发生在矿井井下或地面井口附近、威胁矿井安全生产、形成
灾害的一切非控制燃烧,是煤矿生产中的主要自然灾害之一。根据引火热源的不同,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
1.1外因火灾事故
外因火灾是由于外部热源如明火、瓦斯煤尘爆炸、放炮、机械冲击与摩擦、电流短路、静电、烧焊、吸烟等引燃可燃物造成的火灾。外因火灾又称外源火灾。井下的易燃物主要有各类油脂、橡胶制品、棉纱、纸制品、木材等,易发生外因火灾的地点主要有皮带机、各类油脂及其他易燃物品存放地点、机电硐室等。
外因火灾发生突然,来势迅猛,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和控制,轻则影响生产,重则可能烧毁煤炭资源和矿井设备,更为严重者则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或火烟毒害矿井,酿成人员死亡。
1.2内因火灾事故
煤炭由于受埋藏深度、煤层赋存条件、煤质、通风环境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或由于上分层工作面或相邻区段工作面在开采过程中遗煤较多,且不均衡,加之工作面沿空布臵,漏风通道发育,供氧积热条件较好等造成的自燃发火事故。
矿井现开采的七层煤属三类不易自燃煤层,不会发生内因火灾。
2 火灾事故应急处臵原则
井下发生火灾事故后,救援人员要按照“紧急救灾、妥善避难、安全撤退、救人优先”的原则抢险救灾。
(1)以抢救遇难人员为主,必须做到有巷必入,本着“先活者后死者、先
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救险。
(2)在进入灾区侦察时要带有干粉灭火器材,发现火源及时扑灭。
(3)消除巷道堵塞物,以便于救人。
(4)寻找火源,扑灭火源。
(5)做好灾区侦察、寻找火源、灾区封闭等工作。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矿长全权指挥抢险救灾行动,各副矿长、总工程师、其他矿领导和矿山救
护队等协助下,统一领导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和监督事故预案的实施,协调解决救灾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将抢险救灾情况及灾情发展趋势等报告集团公司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中分局。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火灾事故发生后,迅速通知有关部门领导,成立以矿长为总指挥、党委书
记、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安监处长、其他部门领导和东风煤矿二号井煤矿矿山救护队队长为副总指挥、成员由各责任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救灾指挥部。根据火灾性质、发生地点、波及范围、人员分布情况,确定救灾的人力和物力,制定灾害抢救方案,并配合救护队进行灾害抢救。
总 指 挥:韩继连
副总指挥:杨志强 彭 节 吕本前 蔡衍贵 王克太 成 员:吕本建 周 浩 王祥营 耿长胜 李 春 周继文 潘百年
赵元利 王常勇 张经义 许万春 郭 帅 韩宝众
指挥部设在调度室。电话:83260624或6000(井下)
3.2.1应急救援行动的总指挥及副总指挥职责如下:
矿长是矿井火灾处臵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全权救灾的指挥者,全面指挥
抢险救灾工作,决定救灾方案制定。
总工程师是矿井火灾处臵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是矿长处理灾害的
第一助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方案,具体负责事故情况、救灾重点、救灾计划、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的制定及事故应急处理。
各副矿长、各科室负责人进行抢险救灾,并负责处理好处理事故所需的人
员、设备材料、伤员的运送与安臵等。
生产副矿长协助矿长进行抢险救灾,并负责对抢险救灾的安全和入井人员
的控制,实行有效监督。
救护队队长参与制定事故抢救方案,负责抢险救灾工作的具体实施。
3.2.2抢险指挥部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争取将损失降到
最低限度。
(2)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突发情况采取
紧急处理措施。当突水有淹井威胁时,应当尽快撤出井下所有人员。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改
和补充意见。
(4)在部门内紧急调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等。必要时请求集团公司或外单位的协助。
(5)配合集团公司及上级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做好矿稳定和伤亡人员家庭的善后处理工作。
(7)处理现场总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办理总指挥交办的其它事项。
3.2.3抢险救灾指挥部要下设抢险小组及其职责
(1)现场抢险组:由救护队长任组长,救护队具体负责现场抢救。
(2)机电及通讯组:由机电副矿长任组长,机电队具体负责,确保调度指挥通讯畅通和救灾机电设备的及时安装。
(3)后勤保障组:由机电副矿长任组长,机电队、仓库具体负责,保证抢险期间所需要的一切材料、工具及应急物资、器材的及时供应及人员、物资等的运输工作。
(4)医疗救护组:由东风医院二号井分院院长任组长,由东风医院二号井分院具体负责,要备足常用药品,负责对遇险人员进行急救。
(5)资料及技术分析组:由总工程师任组长,由通防科、技术科具体负责,准备好生产系统图及其它图纸,为抢险提供地质及其它资料。
(6)安全撤离及事故调查组:由安全副矿长任组长,由安全科具体负责,保卫科配合,负责按指挥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汇总人数等工作,并及时汇报,救援结束后进行事故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并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查处有关责任人员。
(7)安全保卫组:由保卫科长任组长,保卫科具体负责,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8)善后处理组:由工会主席任组长,由保卫科负责,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搞好安抚工作。
4 预防和预警
4.1火灾监控
矿井现开采的七层煤属三类不易自燃煤层,不会发生内因火灾。矿井只对外因火灾进行监控。
监控范围为主、副井井口附近;皮带机、各类油脂及易燃物料存放地点、机电硐室。通过工作人员的对现场的监测,发现火情及时报告。
预防措施:
防止外因火灾主要抓好井下电气焊、机电设备和易燃物品的管理。
⑴ 建立完善的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保证用水地点水压及水量合乎要求,并按规定设臵齐全三通及阀门。主要进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两巷、超过100m 的联络巷或其他巷道,均要敷设消防管路,胶带运输的巷道每50m 安设一个三通阀门和支管,其它巷道每100m 安设一个三通阀门和支管。
⑵ 每年要举行救灾演习。
⑶ 井下电气焊工作的范围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
⑷ 所有电气设备防爆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过流、欠压等各种保护齐全可靠,严禁私自拆除。
⑸ 井下使用的各种油类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有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油类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放在盖严的专用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有专人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仍。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⑹ 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检修硐室、井底车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每个场所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4个,皮带机头及其硐室配备干粉灭火器不少于4个, 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配备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个,所有机电设备硐室及爆炸材料库都要存有不少于 0.2 m 3 的灭火砂,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保证合格。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⑺ 井下所有机电设备硐室及配电点、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 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在井下和井口房内,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⑻ 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⑼ 带式输送机的温度保护、烟雾保护、自动洒水装臵等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可靠,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⑽ 严格井口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 ⑾ 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 范围以内,严禁烟火或用火炉取暖,并严禁堆积任何可燃物。
⑿ 加强地面火灾的预防,防止地面火灾危及井下。
⒀ 井下使用的橡胶制品,下井前必须进行阻燃性实验,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⒁ 井上、下必须设臵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种类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⒂ 禁止井下带电检修和挪移电气设备;电气设备检修及复电都必须按规定
进行瓦斯检查,否则严禁运行、检修与复电。
⒃ 在启动电动机、局部通风机等电气设备之前,必须检查其附近20m 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若瓦斯浓度超过规定不准启动。
⒄ 井下供电要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圈、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臵)、“两齐全”(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臵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一坚持”(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
⒅ 杜绝加强爆破管理,严格按规定爆破,防止爆破产生明火。
⒆ 加强瓦斯管理,杜绝瓦斯超限积聚现象,防止爆炸事故。
⒇ 加强综合防尘管理,防止煤尘爆炸事故。
4.2预警行动
外因火灾发生比较突然,易发火地点(机电设备硐室、油脂及易燃物品存放地点)由专人负责看管,发现火情发布预警信息,避免事故的扩大。
5 信息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以电话报警为主,先向矿调度汇报,调度室接到报告后,调度人员首先安排撤人,然后立即电话汇报矿值班领导,矿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汇报矿长、各分口副矿长、总工程师、其他矿领导、矿山救护队及各部门负责人。并下达命令撤出受威胁区域的人员。来不及撤退受爆炸事故围困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方向撤退,并通过敲打水管等向外求救。由矿调度根据实际情况向领导迅速汇报并采取下一步行动。
现场报警方式,电话报警或跟踪器紧急呼救、各类监控系统示警24小时与上级及相关部门联系的方式以电话、手机电话、传真、网络办公系统为主。
矿内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救援时,必须同时向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汇报,以矿总指挥电话传真通知相互确认。现场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救援时,以电话确认为主。
明确应急反应人员请求支援的方式和内容井下应急反应人员电话联系→调度室(总指挥部)电话联系→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
附表1 应急通讯电话一览表
附表2: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及负责人联系电话
6 应急处臵
6.1响应分级
调度室接到火灾事故汇报后,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根据具体情况,通知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立即到调度室,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以及启动哪一级别应急预案。
I 级:火灾波及范围较小,不危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的经济损失100(含100)~500万元。
II 级:火灾波及范围较小,不危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的经济损失50(含
50)~100万元。
III 级:火灾波及范围较小,不危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的经济损失小于50万元。
火灾波及范围较大,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或无法控制事故现场形势;或造成的经济损失大于500万元时,申请启动集团公司应急预案。
6.2响应程序
6.2.1 矿调度室接到井下火灾事故后,应先安排直接受威胁人员撤离,并立即向当日值班矿领导、调度室主任汇报。
6.2.2 当日值班矿领导、调度室主任根据事故汇报情况,立即向总指挥汇报。
6.2.3 总指挥决定启动矿井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后,立即向矿调度室下达启动预案命令。
6.3处臵措施
矿调度室接到总指挥命令后,按照《章丘市东风煤矿二号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中“安全事故电话通知顺序”,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室集合。
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室后,按照总指挥的指示,立即奔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所,并设立救援基地,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6.3.1 撤人
6.3.1.1 井下发生火灾后,在救护队及医护人员未到达之前,现场职工应迅速组织自救和互救,处于回风侧的人员要迅速佩戴自救器,按照本工作区域的
火灾事故避灾路线,撤至新鲜风流中直至地面,在撤离时要设法切断灾区电源。
6.3.1.2 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瓦斯情况,在不危及人身安全时,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最大限度的控制火势,力争在火灾初期把火扑灭。
6.3.1.3 若火势较猛无法控制,且有扩大趋势。调度室要立即通知所有受火灾威胁的危险区域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至地面。
6.3.1.4 若遇到无法撤退时,应迅速进入躲避硐中(或进入临时构筑的避难硐室)等候营救。
6.3.1.5 矿调度室要迅速核查入井人员、升井人员和被困人员的数量及姓名。
6.3.1.6 避火灾路线:
728304切眼→728七号下山→二水平西大巷→二水平主暗斜井→一水平运输大巷→主井→地面
728305切眼→728八号下山→二水平西大巷→二水平主暗斜井→一水平运输大巷→主井→地面
721001轨道平巷→7210轨道下山→二水平西大巷→二水平主暗斜井→一水平运输大巷→主井→地面
7210车场绕道→二水平西大巷→二水平主暗斜井→一水平运输大巷→主井→地面
一水平西运输大巷→一水平运输大巷→主井→地面
一水平西回风大巷→一水平运输大巷→主井→地面
7281207采面→72812主下山→728主下山→西大巷→二水平主下山→一水平运输大巷→主井→地面
7290煤柱回收→726主下山→二水平石门→二水平主下山→一水平运输大巷→主井→地面
728211采面→72808主下山→728西主下山→西大巷→二水平主下山→一水平运输大巷→主井→地面
其余地点的避火灾路线按作业规程规定或相邻作业地点执行。
6.3.2 侦察
6.3.2.1 救护队到达矿井后,首先应全面了解现场灾情,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侦察探险工作,准确探明火灾事故性质、原因、范围、遇险遇难人员数量和所在位臵,以及通风、瓦斯、有毒有害气体情况,为指挥部制定抢救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6.3.2.2 在灾区侦察工作中,应把救助遇险人员作为首要工作,发现后立
即护送到安全地点或井下基地。遇到明火能够用直接方法扑灭的,立即扑灭。
6.3.2.3 救护队指挥员应亲自组织和参加侦察工作,做到任务清楚,行进路线明确,同时要把小队的行进路线方向、时间标注在图纸上。
6.3.3制定抢救方案
6.3.3.1指挥部根据侦察灾区情况(灾区性质、发生地点、波及范围、人员分布、救灾的人力和物力),由总指挥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抢救方案。
6.3.3.2 制定方案的原则
⒈采取一切措施,及时救助遇险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⒉发生火灾后,首先要要立即切断灾区内的电源,防止事故扩大,然后再灭火;
⒊采用直接灭火方法和有效的通风等措施,防止火灾扩大。
6.3.4抢救
6.3.4.1指挥决策:
⒈迅速判定火灾性质,了解火灾特点,波及的范围和影响区域,确定是否产生火风压;
⒉判定遇险人员数量和分布位臵,迅速撤离危险区域的的人员,切断电源; ⒊正确调整风流,防止事故扩大;要有防止火风压的措施,加大排烟能力; ⒋要根据发生火灾的地点不同,采取正确地通风方法;
⒌避免火灾气体达到爆炸浓度,避免瓦斯通过火区,制定防止瓦斯煤尘爆炸的措施;
⒍熟悉通风系统,根据火灾灾情,采取反风措施;防止出现再生火源和火风压造成的火烟逆转及风流逆转;
⒎创造接近火源的直接灭火的条件,防止火灾扩大;
6.3.4.2处理火灾时一般战术:
⒈积极方法(直接)灭火:用水、惰气、高(中)倍数泡沫、灭火器、注凝胶、用不燃性材料(沙子、岩粉、黄泥、粘土等)直接压灭、用水灌注火区等方法灭火
⒉隔绝灭火:a 封闭所有与地面连通的巷道和裂缝;b 用密闭墙隔绝火区和火源,然后采用均压技术或灌注泥浆、河沙、粉煤灰,加速火区熄灭。
⒊综合方法灭火:先用隔绝方法灭火,待火已部分熄灭和温度降低后,采取措施控制火区,在打开密闭墙用积极方法灭火。
6.3.4.3处理火灾时的通风方法与选择
扑灭井下火灾时,指挥部应根据火源位臵、火区波及的范围、工作人员的分布及瓦斯涌出情况,迅速而慎重地决定通风方法。处理火灾时常用的通风方法
有:正常通风、增减风量、火烟短路、反风、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等,无论采用何种通风方法,都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⒈保证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的安全撤退;
⒉能够防止火灾扩大,创造接近火源直接灭火的条件;
⒊控制火灾产生的火烟沿井巷蔓延;
⒋避免火灾气体达到爆炸浓度及瓦斯通过火区,防止瓦斯煤尘爆炸; ⒌防止因火风压引起的风流逆转,防止出现再生火源和火烟逆转;
⒍保证救灾人员安全,并有利于抢救遇险人员。
6.3.4.4扑灭不同地点火灾的方法
(1)扑灭进回风井口、井筒火灾
⒈进风井口建筑物发生火灾时要立即进行矿井反风或关闭井口防火门,必要时停止主要通风机,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规定引导人员升井,迅速扑灭火源;
⒉进风井筒中发生火灾时,为防止火灾气体侵入井下巷道,必须采取反风或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的措施;
⒊回风井筒发生火灾时,风流方向不应该变。为防止火势增大,应减少风量。其方法是控制入风防火门,打开通风机风道的闸门,停止通风机或执行指挥部决定的其他方法(以不能引起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爆炸界限为原则)。必要时,撤出受危及的人员;
(2)扑灭井底车场的火灾
⒈当进风井底车场和毗邻硐室发生火灾时,必须进行反风或风流短路,确保火灾气体不侵入工作区;
⒉回风井底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风向,在可燃气体不会聚集到爆炸限度的前提下,可减少进入火区的风量;
⒊为防止混凝土支架和砌碹巷道上面的木垛燃烧,可在碹上打眼碹后注水泥;
⒋设臵水幕,并集中人力、物力防止火灾扩展而危及(井筒、火药库、变电所、水泵房等)。
(3)扑灭井下硐室的火灾
井下硐室发生火灾时,应切断电源并关闭防火门,若无防火门,应采取挂风障控制入风,用水、灭火器、高倍数泡沫或沙子直接灭火。
(4)倾斜巷道火灾的处理
⒈倾斜进风巷道发生火灾时,必须采取风流短路或局部反风、区域反风等措施,以防止火灾气体侵入有人作业的场所,特别是采煤工作面;
⒉火灾发生在倾斜上行回风流巷道,则保持正常风流方向。在不引起瓦斯积聚的情况下应减少供风;
⒊扑灭倾斜巷道下行风流火灾,必须采取措施增加进入风量,减少回风风阻,防止风流逆转,决不允许停止通风机运转,如有发生风流逆转的危险时,应从下山下端向上灭火。在不可能从下山下端接近火源时,应采用综合灭火方法。
⒋在倾斜巷道中灭火时,应利用中间巷道、小顺槽、联络巷、和行人巷接近火源。在不能接近火源时,可利用矿车、箕斗,将喷水器下到巷道中灭火,或发射高倍数泡沫、惰气、惰泡进行远距离灭火。
(5)平巷道火灾的处理方法
⒈位于矿井或一翼的总进风道的平巷、石门和其他水平巷道发生火灾时,要选择最有效的通风方法(反风、风流短路、多风井双区域反风、正常通风等),以便救人和灭火。在采取短路通风时,要确保火灾气体不致逆转;
⒉在采区水平巷道灭火时,一般保持正常通风,根据瓦斯情况增大或减少火区供风量。若采取减少风量措施时,要防止灾区贫氧和瓦斯积聚。
(6)采煤工作面火灾的处理方法
⒈从进风侧进行灭火,要有效的利用灭火器和防尘管路灭火;
⒉采煤工作面瓦斯燃烧时,要增大工作面的风量,并利用干粉灭火器、沙子、岩粉等灭火,全小队人员分布开,对整个燃烧线进行喷射灭火;
⒊在进风侧灭火难以取得效果时,可采用局部反风,从回风侧灭火,但进风侧必须设臵水幕,并将人员撤出;
⒋采煤工作面回风侧着火时,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防止采空区瓦斯涌出和积聚;
⒌用上述方法无效时,应采取隔绝法和综合灭火法。要求救护队在进、回风侧尽量靠近火源,缩小火区范围同时进行封闭作业,并争取同时结束。为保证两处同时封闭结束,两处必须安设矿用防爆电话联系。
(7)掘进工作面独头巷道火灾的处理方法
⒈独头巷道发生火灾时,要在维持局部通风机正常通风的情况下,积极灭火;
⒉平巷独头巷道迎头发生火灾,瓦斯浓度不超过2%时要在通风的情况下,采用干粉灭火器、水等直接灭火。灭火后必须仔细检查阴燃火点,防止复燃引起爆炸;
⒊火灾发生在平巷独头巷道的中段时,灭火中必须注意火源以里的瓦斯,严禁局部通风机把已聚集的瓦斯经过火点排出。如果情况不清应远距离封闭;
⒋火灾发生在上山独头煤巷迎头,在瓦斯浓度不超过2%时,灭火中要加强
通风,排除瓦斯;如瓦斯浓度超过2%仍在继续上升,要立即把人员撤到安全地点,远距离封闭。若火灾发生在上山独头巷道中段时,不得直接灭火,要在安全地点进行封闭;
⒌上山独头煤巷火灾不管发生在什么地点,如果局部通风机已停止运转,在无需救人时,严禁进入灭火或侦察,要撤出附近人员,远距离进行封闭;
⒍火灾发生在下山独头煤巷迎头时,在通风的情况下,瓦斯浓度不超过2%,可直接灭火。若发生在巷道中段时不得直接灭火,要远距离封闭。
6.3.5安全技术措施
6.3.5.1火灾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首先要立即切断灾区电源再灭火; 6.3.5.2扑灭火灾时,人员必须站在上风侧,同时应注意火风压造成的风流逆转伤人;
6.3.5.3为防止事故扩大,在需改变矿井通风方式或采用反风时,应在组织灾区或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安全撤离后实施;
6.3.5.4在处理火灾事故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和煤尘,观测灾区气体和风流变化。当瓦斯浓度达到2%以上,并继续增加有爆炸危险时,必须把救护人员撤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措施,排除瓦斯爆炸危险;
6.3.5.5用水灭火时,水流应从火源外围喷射,逐步逼向火源中心;必须有充足的水源、风量和畅通的回风巷,防止水煤气爆炸;用水或注浆灭火时,应将回风侧人员撤出;
6.3.5.6扑灭电器火灾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电源无法切断时,严禁使用非绝缘灭火器材灭火;
6.3.5.7进风的下山巷道着火时,必须采取防止火风压造成风流紊乱和风流逆转的措施;
6.3.5.8扑灭瓦斯燃烧引起的火灾时,不得使用震动性灭火手段,防止扩大事故;
6.3.5.9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时,要指定专人连续监测风流及瓦斯、煤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气的浓度和温度,以确保抢险救灾人员的安全;
6.3.5.10已经知道发火地点有爆炸危险,在无需救人的情况下,不得派救护队进入着火地点冒险灭火和探险;
6.3.5.11在密闭的火区中,如果发生爆炸,破坏了密闭墙,禁止派救护队恢复密闭墙和探险。
6.3.5.12当发生巷道坍塌或损坏时,现场指挥所要及时组织抢险队伍恢复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以恢复正常通风。
6.4 扩大应急
本预案不能满足现场有效救灾,事故不能达到及时控制或有扩大趋势时,由指挥部决定向集团公司申请求外援。
6.5 应急恢复
全部受伤、受困人员救出后,火灾已被扑灭或火势得到有效隔绝和控制,指挥部可宣布应急恢复。除火灾区域外其他地点应按要求逐步恢复通风和供电,抢险救灾人员可逐步撤离救灾现场,善后处理及生产恢复工作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进行。
6.6 应急结束
6.6.1火灾被扑灭或达到有效控制后,总指挥下达应急结束命令,事故抢救人员返回原单位。
6.6.2安全副矿长及相关部室单位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汇报。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矿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等储备制度,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为确保事故应急物资设备供应,矿一、二水平各设臵消防材料库,一水平消防材料库设在一水平井底车场内,二水平消防材料库设在二水平西大巷通道内。
救援装备保障
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矿为救护队等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装备有呼吸器、防护服、光学瓦斯检定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CO 便携仪、两用仪、多种气体检定器、四用仪、红外线测温仪等。
应急物资与装备见附表3地面消防材料库配备表、附表4井下消防材料库配备表。
地面消防材料库装备明细表
井下消防材料库装备明细表
井下火灾事故现场处臵方案
1事故特征
1.1火灾事故,容易造成人员烧伤、窒息和中毒,烧毁设备,影响矿井或采区生产。
1.2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
(1)外因火灾发生地点主要有各类油脂及其他易燃物品存放地点、机电硐室等
(2)外因火灾若发现及时,处理得当,不会造成很大的损害,若未及时发现或采取措施不得当,火灾发展较迅速,可能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事故,甚至造成特别重大的事故;内因火灾发生较缓慢,有明显的征兆,一般不容易造成死亡事故。
(3)外因火灾发生较突然,事故发生前,一般不会出现明显征兆;内因火灾是一个缓慢过程,事故发生前,⒈煤层的温度、附近的空气温度和水的温度都比正常高;⒉附近的氧气浓度下降;⒊附近巷道的湿度增大;⒋附近巷道的壁面和支架表面出现水珠(煤壁出汗);⒌出现有毒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各种碳氢化合物;⒍巷道中出现煤油、汽油、松节油和焦油等气味;⒎人处于发火地区时有头痛、闷热、四肢无力等现象。
2应急组织及职责
1、当出现火灾事故时,受影响区域单位的职工应在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的带领下将矿灯及食物集中,由有经验的工人带队,沿避灾路线方向迎着风流撤离灾区,同时未受伤人员轮流照顾受伤人员,班组长指派专人负责沿途安全或寻找安全地点以待救援。撤离过程中,应尽量节约矿灯电量及食物,并不断敲打管路、轨道等发出报警信号或沿途留下标记,当撤离路线堵塞人员无法撤出时,应选择支护完整、接近水源和压风管路的躲避硐等待救援,并不断敲打岩帮发出报警信号等待救援。
3应急处臵
3.1事故应急处臵程序
当发生火灾事故时,第一发现者在火灾初起时期若火势较小应立即使用现场材料进行灭火,将火源消灭,并同时通知现场负责人和其他人员,若火势较大,
无法现场扑灭火源时,现场负责人将火灾信息报告给公司调度室,同时组织人员沿避灾路线向安全地点撤离,调度室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启动应急预案。
3.2现场应急处臵措施
矿井中发生火灾事故后,可能出现中毒、窒息、烧伤等伤员。救护队到来之前,在场人员必须找到支护完整、通风正常的地点对这些伤员进行及时、合适的急救,其方法如下:
3.2.1对井下烧伤人员的急救:
⑴ 扑灭伤员身上的火,使伤员尽快脱离火源,缩短烧伤时间
⑵ 保持伤员呼吸道通畅。伤员运离现场后,先放在空气流通的安全地点,检查呼吸和心跳情况。如有反常呼吸情况出现,可用布带或胶布将胸廓暂时固定;口腔、鼻腔内有异物堵塞应立即清除以利通气,必要时应进行人工呼吸等急救。
⑶ 纠正中枢缺氧,伤员出现烦躁不安,意识不清,嘴唇、指端紫绀等现象时应考虑为中枢缺氧,除保持呼吸通畅外,应立即给氧。
⑷ 止血。如有开放性损伤、骨折等,应及时加压包扎或压迫止血,度适当固定。
⑸ 镇痛。井下瓦斯爆炸烧伤,多为浅Ⅲ度,有剧痛,条件允许时应使用镇静止痛剂,但必须根据伤情给药防止掩盖症状。
⑹ 保护创面。禁用一切衣物涂抹创面,以免烧伤水泡破损,以减少污染怀感染;尤其要注意运送过程的污染,在运送时,最好将伤员内衣脱去,用干净衣物包裹,并注意保暖。如无条件,不要免强处理烧伤创面,在保暖的条件下急送医院。
3.2.2对于中毒、窒息人员的急救
⑴ 尽快将伤员转移通风良好的地点,取平卧位。 ⑵ 松解伤员的衣裤,但要注意伤员的身体保暖。 ⑶ 呼吸微弱的伤员应马上进行人工呼吸。
⑷ 中毒伤员应多吸氧气,在没有得到氧气之前,必须作人工呼吸。 ⑸ 心脏停跳的伤员,应立即进行心脏挤压抢救,以使伤员尽快复苏。 ⑹ 因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碳中毒人员,不能进行压胸、压背的人工呼吸,也不能进行施行心脏挤压以免因伤员肺水肿而造成肺组织破坏。
⑺ 伤员的呼吸恢复正常后,送往医院治疗时,要用担架抬送,要注意,伤
员在未入医院治疗之前不能让伤员自己行走。
3.3事故报告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经营类型及企业性质;事故时间、地点、类型;发生事故的简要经过,约计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发生事故的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等。
4注意事项
4.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注意事项
⒈在井下工作时,当发现有火灾时,必须立即佩用自救器,撤离现场。 ⒉佩用自救器时,当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达到或超过0.5%,吸气时会有些干、热的感觉,这是自救器有效工作的正常现象。必须佩用到安全地带,方能取下自救器,切不可因干、热感觉而取下。
⒊佩用自救器撤离时,要求匀速行走,保持呼吸均匀。禁止狂奔和取下鼻夹、口具或通过口具讲话。
⒋在佩用自救器时,因外壳碰瘪,不能取出过滤罐,则带着外壳也能呼吸,为了减轻牙齿的负荷可以用手托住罐体。
⒌平时要避免摔落、碰撞自救器,也不许当坐垫用,防止漏气失效。
4.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干粉灭火器使用注意事项
(1)环境温度低于5℃时不宜使用。 (2)不得放臵于高温或剧烈振动的场所。 (3)避免直接撞击。
(4)非指定人员,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挪动。
(5)投掷时,不得举过头顶用力掷出,应垂手平投。
(6)任何时候都不能将灭火器在胸前摆弄或操作,以免造成不测。
4.3采取救援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⒈在抢救过程中,应加强监测、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害气体浓度的变化,应有排除有害气体的措施,并有测风员在现场随时进行测风和调风。保证正常的风流方向和合理的风量。
⒉在抢救事故期间,应随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灾区状况和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如现有抢救力量,人员的情绪及身体状况,救灾的现有条件,事故发展趋势及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等),并对下一步抢救工作的开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4.4现场自救互救注意事项
⒈一般不在无供风条件的烟雾巷道中停留避灾或建立临时避难硐室,应佩戴自救器,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撤离有烟雾的巷道。
⒉在自救器使用超过有效防护时间或无自救器时,应将毛巾润湿后堵住嘴鼻并寻找供风地点,然后切断或打开巷道中压风管路阀门,或者是对着有风(必须是新鲜无害的)的风筒呼吸。
⒊一般情况下不要逆烟撤退。但只有逆烟撤退才有争取生存的希望时,可以采用这种撤退方法。
⒋在烟雾大、视线不清的情况下,应摸着巷道壁前进,以免错过通往新鲜风流的联通出口。
⒌烟雾不大时,也不要直立奔跑,应尽量躬身弯腰,低着头快速前进;烟雾大时,应贴着巷道底和巷壁,摸着铁道或管道等快速爬行撤退。
⒍无论在多么危险的情况下,都不能惊慌失措、狂奔乱跑。应用巷道内的水浸湿毛巾、衣物或向身上淋水等办法降温;用随身物件遮挡头面部,防止高温烟气的刺激。
4.5现场应急处臵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要勇敢承担起现场救灾职责,同时做到以下几点: ⒈认真组织。 ⒉沉着冷静。 ⒊遵循原则。 ⒋随机应变。 ⒌及时联络。 ⒍团结互助。
4.6应急救援结束后注意事项
应急救援结束后,应立即对灾区进行一次彻底检查,杜绝火源,并对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清点,做好救援结束后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井下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为加强我矿对突发火灾事故处臵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
应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臵我矿发生的井下火灾事故,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有效地保障国家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编制了《井下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矿井火灾是指发生在矿井井下或地面井口附近、威胁矿井安全生产、形成
灾害的一切非控制燃烧,是煤矿生产中的主要自然灾害之一。根据引火热源的不同,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
1.1外因火灾事故
外因火灾是由于外部热源如明火、瓦斯煤尘爆炸、放炮、机械冲击与摩擦、电流短路、静电、烧焊、吸烟等引燃可燃物造成的火灾。外因火灾又称外源火灾。井下的易燃物主要有各类油脂、橡胶制品、棉纱、纸制品、木材等,易发生外因火灾的地点主要有皮带机、各类油脂及其他易燃物品存放地点、机电硐室等。
外因火灾发生突然,来势迅猛,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和控制,轻则影响生产,重则可能烧毁煤炭资源和矿井设备,更为严重者则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或火烟毒害矿井,酿成人员死亡。
1.2内因火灾事故
煤炭由于受埋藏深度、煤层赋存条件、煤质、通风环境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或由于上分层工作面或相邻区段工作面在开采过程中遗煤较多,且不均衡,加之工作面沿空布臵,漏风通道发育,供氧积热条件较好等造成的自燃发火事故。
矿井现开采的七层煤属三类不易自燃煤层,不会发生内因火灾。
2 火灾事故应急处臵原则
井下发生火灾事故后,救援人员要按照“紧急救灾、妥善避难、安全撤退、救人优先”的原则抢险救灾。
(1)以抢救遇难人员为主,必须做到有巷必入,本着“先活者后死者、先
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救险。
(2)在进入灾区侦察时要带有干粉灭火器材,发现火源及时扑灭。
(3)消除巷道堵塞物,以便于救人。
(4)寻找火源,扑灭火源。
(5)做好灾区侦察、寻找火源、灾区封闭等工作。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矿长全权指挥抢险救灾行动,各副矿长、总工程师、其他矿领导和矿山救
护队等协助下,统一领导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和监督事故预案的实施,协调解决救灾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将抢险救灾情况及灾情发展趋势等报告集团公司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中分局。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火灾事故发生后,迅速通知有关部门领导,成立以矿长为总指挥、党委书
记、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安监处长、其他部门领导和东风煤矿二号井煤矿矿山救护队队长为副总指挥、成员由各责任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救灾指挥部。根据火灾性质、发生地点、波及范围、人员分布情况,确定救灾的人力和物力,制定灾害抢救方案,并配合救护队进行灾害抢救。
总 指 挥:韩继连
副总指挥:杨志强 彭 节 吕本前 蔡衍贵 王克太 成 员:吕本建 周 浩 王祥营 耿长胜 李 春 周继文 潘百年
赵元利 王常勇 张经义 许万春 郭 帅 韩宝众
指挥部设在调度室。电话:83260624或6000(井下)
3.2.1应急救援行动的总指挥及副总指挥职责如下:
矿长是矿井火灾处臵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全权救灾的指挥者,全面指挥
抢险救灾工作,决定救灾方案制定。
总工程师是矿井火灾处臵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是矿长处理灾害的
第一助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方案,具体负责事故情况、救灾重点、救灾计划、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的制定及事故应急处理。
各副矿长、各科室负责人进行抢险救灾,并负责处理好处理事故所需的人
员、设备材料、伤员的运送与安臵等。
生产副矿长协助矿长进行抢险救灾,并负责对抢险救灾的安全和入井人员
的控制,实行有效监督。
救护队队长参与制定事故抢救方案,负责抢险救灾工作的具体实施。
3.2.2抢险指挥部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争取将损失降到
最低限度。
(2)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突发情况采取
紧急处理措施。当突水有淹井威胁时,应当尽快撤出井下所有人员。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改
和补充意见。
(4)在部门内紧急调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等。必要时请求集团公司或外单位的协助。
(5)配合集团公司及上级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做好矿稳定和伤亡人员家庭的善后处理工作。
(7)处理现场总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办理总指挥交办的其它事项。
3.2.3抢险救灾指挥部要下设抢险小组及其职责
(1)现场抢险组:由救护队长任组长,救护队具体负责现场抢救。
(2)机电及通讯组:由机电副矿长任组长,机电队具体负责,确保调度指挥通讯畅通和救灾机电设备的及时安装。
(3)后勤保障组:由机电副矿长任组长,机电队、仓库具体负责,保证抢险期间所需要的一切材料、工具及应急物资、器材的及时供应及人员、物资等的运输工作。
(4)医疗救护组:由东风医院二号井分院院长任组长,由东风医院二号井分院具体负责,要备足常用药品,负责对遇险人员进行急救。
(5)资料及技术分析组:由总工程师任组长,由通防科、技术科具体负责,准备好生产系统图及其它图纸,为抢险提供地质及其它资料。
(6)安全撤离及事故调查组:由安全副矿长任组长,由安全科具体负责,保卫科配合,负责按指挥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汇总人数等工作,并及时汇报,救援结束后进行事故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并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查处有关责任人员。
(7)安全保卫组:由保卫科长任组长,保卫科具体负责,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8)善后处理组:由工会主席任组长,由保卫科负责,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搞好安抚工作。
4 预防和预警
4.1火灾监控
矿井现开采的七层煤属三类不易自燃煤层,不会发生内因火灾。矿井只对外因火灾进行监控。
监控范围为主、副井井口附近;皮带机、各类油脂及易燃物料存放地点、机电硐室。通过工作人员的对现场的监测,发现火情及时报告。
预防措施:
防止外因火灾主要抓好井下电气焊、机电设备和易燃物品的管理。
⑴ 建立完善的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保证用水地点水压及水量合乎要求,并按规定设臵齐全三通及阀门。主要进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两巷、超过100m 的联络巷或其他巷道,均要敷设消防管路,胶带运输的巷道每50m 安设一个三通阀门和支管,其它巷道每100m 安设一个三通阀门和支管。
⑵ 每年要举行救灾演习。
⑶ 井下电气焊工作的范围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
⑷ 所有电气设备防爆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过流、欠压等各种保护齐全可靠,严禁私自拆除。
⑸ 井下使用的各种油类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有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油类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放在盖严的专用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有专人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仍。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⑹ 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检修硐室、井底车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每个场所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4个,皮带机头及其硐室配备干粉灭火器不少于4个, 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配备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个,所有机电设备硐室及爆炸材料库都要存有不少于 0.2 m 3 的灭火砂,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保证合格。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⑺ 井下所有机电设备硐室及配电点、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 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在井下和井口房内,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⑻ 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⑼ 带式输送机的温度保护、烟雾保护、自动洒水装臵等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可靠,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⑽ 严格井口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 ⑾ 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 范围以内,严禁烟火或用火炉取暖,并严禁堆积任何可燃物。
⑿ 加强地面火灾的预防,防止地面火灾危及井下。
⒀ 井下使用的橡胶制品,下井前必须进行阻燃性实验,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⒁ 井上、下必须设臵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种类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⒂ 禁止井下带电检修和挪移电气设备;电气设备检修及复电都必须按规定
进行瓦斯检查,否则严禁运行、检修与复电。
⒃ 在启动电动机、局部通风机等电气设备之前,必须检查其附近20m 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若瓦斯浓度超过规定不准启动。
⒄ 井下供电要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圈、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臵)、“两齐全”(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臵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一坚持”(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
⒅ 杜绝加强爆破管理,严格按规定爆破,防止爆破产生明火。
⒆ 加强瓦斯管理,杜绝瓦斯超限积聚现象,防止爆炸事故。
⒇ 加强综合防尘管理,防止煤尘爆炸事故。
4.2预警行动
外因火灾发生比较突然,易发火地点(机电设备硐室、油脂及易燃物品存放地点)由专人负责看管,发现火情发布预警信息,避免事故的扩大。
5 信息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以电话报警为主,先向矿调度汇报,调度室接到报告后,调度人员首先安排撤人,然后立即电话汇报矿值班领导,矿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汇报矿长、各分口副矿长、总工程师、其他矿领导、矿山救护队及各部门负责人。并下达命令撤出受威胁区域的人员。来不及撤退受爆炸事故围困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方向撤退,并通过敲打水管等向外求救。由矿调度根据实际情况向领导迅速汇报并采取下一步行动。
现场报警方式,电话报警或跟踪器紧急呼救、各类监控系统示警24小时与上级及相关部门联系的方式以电话、手机电话、传真、网络办公系统为主。
矿内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救援时,必须同时向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汇报,以矿总指挥电话传真通知相互确认。现场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救援时,以电话确认为主。
明确应急反应人员请求支援的方式和内容井下应急反应人员电话联系→调度室(总指挥部)电话联系→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
附表1 应急通讯电话一览表
附表2: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及负责人联系电话
6 应急处臵
6.1响应分级
调度室接到火灾事故汇报后,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根据具体情况,通知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立即到调度室,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以及启动哪一级别应急预案。
I 级:火灾波及范围较小,不危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的经济损失100(含100)~500万元。
II 级:火灾波及范围较小,不危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的经济损失50(含
50)~100万元。
III 级:火灾波及范围较小,不危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的经济损失小于50万元。
火灾波及范围较大,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或无法控制事故现场形势;或造成的经济损失大于500万元时,申请启动集团公司应急预案。
6.2响应程序
6.2.1 矿调度室接到井下火灾事故后,应先安排直接受威胁人员撤离,并立即向当日值班矿领导、调度室主任汇报。
6.2.2 当日值班矿领导、调度室主任根据事故汇报情况,立即向总指挥汇报。
6.2.3 总指挥决定启动矿井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后,立即向矿调度室下达启动预案命令。
6.3处臵措施
矿调度室接到总指挥命令后,按照《章丘市东风煤矿二号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中“安全事故电话通知顺序”,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室集合。
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室后,按照总指挥的指示,立即奔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所,并设立救援基地,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6.3.1 撤人
6.3.1.1 井下发生火灾后,在救护队及医护人员未到达之前,现场职工应迅速组织自救和互救,处于回风侧的人员要迅速佩戴自救器,按照本工作区域的
火灾事故避灾路线,撤至新鲜风流中直至地面,在撤离时要设法切断灾区电源。
6.3.1.2 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瓦斯情况,在不危及人身安全时,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最大限度的控制火势,力争在火灾初期把火扑灭。
6.3.1.3 若火势较猛无法控制,且有扩大趋势。调度室要立即通知所有受火灾威胁的危险区域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至地面。
6.3.1.4 若遇到无法撤退时,应迅速进入躲避硐中(或进入临时构筑的避难硐室)等候营救。
6.3.1.5 矿调度室要迅速核查入井人员、升井人员和被困人员的数量及姓名。
6.3.1.6 避火灾路线:
728304切眼→728七号下山→二水平西大巷→二水平主暗斜井→一水平运输大巷→主井→地面
728305切眼→728八号下山→二水平西大巷→二水平主暗斜井→一水平运输大巷→主井→地面
721001轨道平巷→7210轨道下山→二水平西大巷→二水平主暗斜井→一水平运输大巷→主井→地面
7210车场绕道→二水平西大巷→二水平主暗斜井→一水平运输大巷→主井→地面
一水平西运输大巷→一水平运输大巷→主井→地面
一水平西回风大巷→一水平运输大巷→主井→地面
7281207采面→72812主下山→728主下山→西大巷→二水平主下山→一水平运输大巷→主井→地面
7290煤柱回收→726主下山→二水平石门→二水平主下山→一水平运输大巷→主井→地面
728211采面→72808主下山→728西主下山→西大巷→二水平主下山→一水平运输大巷→主井→地面
其余地点的避火灾路线按作业规程规定或相邻作业地点执行。
6.3.2 侦察
6.3.2.1 救护队到达矿井后,首先应全面了解现场灾情,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侦察探险工作,准确探明火灾事故性质、原因、范围、遇险遇难人员数量和所在位臵,以及通风、瓦斯、有毒有害气体情况,为指挥部制定抢救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6.3.2.2 在灾区侦察工作中,应把救助遇险人员作为首要工作,发现后立
即护送到安全地点或井下基地。遇到明火能够用直接方法扑灭的,立即扑灭。
6.3.2.3 救护队指挥员应亲自组织和参加侦察工作,做到任务清楚,行进路线明确,同时要把小队的行进路线方向、时间标注在图纸上。
6.3.3制定抢救方案
6.3.3.1指挥部根据侦察灾区情况(灾区性质、发生地点、波及范围、人员分布、救灾的人力和物力),由总指挥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抢救方案。
6.3.3.2 制定方案的原则
⒈采取一切措施,及时救助遇险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⒉发生火灾后,首先要要立即切断灾区内的电源,防止事故扩大,然后再灭火;
⒊采用直接灭火方法和有效的通风等措施,防止火灾扩大。
6.3.4抢救
6.3.4.1指挥决策:
⒈迅速判定火灾性质,了解火灾特点,波及的范围和影响区域,确定是否产生火风压;
⒉判定遇险人员数量和分布位臵,迅速撤离危险区域的的人员,切断电源; ⒊正确调整风流,防止事故扩大;要有防止火风压的措施,加大排烟能力; ⒋要根据发生火灾的地点不同,采取正确地通风方法;
⒌避免火灾气体达到爆炸浓度,避免瓦斯通过火区,制定防止瓦斯煤尘爆炸的措施;
⒍熟悉通风系统,根据火灾灾情,采取反风措施;防止出现再生火源和火风压造成的火烟逆转及风流逆转;
⒎创造接近火源的直接灭火的条件,防止火灾扩大;
6.3.4.2处理火灾时一般战术:
⒈积极方法(直接)灭火:用水、惰气、高(中)倍数泡沫、灭火器、注凝胶、用不燃性材料(沙子、岩粉、黄泥、粘土等)直接压灭、用水灌注火区等方法灭火
⒉隔绝灭火:a 封闭所有与地面连通的巷道和裂缝;b 用密闭墙隔绝火区和火源,然后采用均压技术或灌注泥浆、河沙、粉煤灰,加速火区熄灭。
⒊综合方法灭火:先用隔绝方法灭火,待火已部分熄灭和温度降低后,采取措施控制火区,在打开密闭墙用积极方法灭火。
6.3.4.3处理火灾时的通风方法与选择
扑灭井下火灾时,指挥部应根据火源位臵、火区波及的范围、工作人员的分布及瓦斯涌出情况,迅速而慎重地决定通风方法。处理火灾时常用的通风方法
有:正常通风、增减风量、火烟短路、反风、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等,无论采用何种通风方法,都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⒈保证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的安全撤退;
⒉能够防止火灾扩大,创造接近火源直接灭火的条件;
⒊控制火灾产生的火烟沿井巷蔓延;
⒋避免火灾气体达到爆炸浓度及瓦斯通过火区,防止瓦斯煤尘爆炸; ⒌防止因火风压引起的风流逆转,防止出现再生火源和火烟逆转;
⒍保证救灾人员安全,并有利于抢救遇险人员。
6.3.4.4扑灭不同地点火灾的方法
(1)扑灭进回风井口、井筒火灾
⒈进风井口建筑物发生火灾时要立即进行矿井反风或关闭井口防火门,必要时停止主要通风机,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规定引导人员升井,迅速扑灭火源;
⒉进风井筒中发生火灾时,为防止火灾气体侵入井下巷道,必须采取反风或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的措施;
⒊回风井筒发生火灾时,风流方向不应该变。为防止火势增大,应减少风量。其方法是控制入风防火门,打开通风机风道的闸门,停止通风机或执行指挥部决定的其他方法(以不能引起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爆炸界限为原则)。必要时,撤出受危及的人员;
(2)扑灭井底车场的火灾
⒈当进风井底车场和毗邻硐室发生火灾时,必须进行反风或风流短路,确保火灾气体不侵入工作区;
⒉回风井底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风向,在可燃气体不会聚集到爆炸限度的前提下,可减少进入火区的风量;
⒊为防止混凝土支架和砌碹巷道上面的木垛燃烧,可在碹上打眼碹后注水泥;
⒋设臵水幕,并集中人力、物力防止火灾扩展而危及(井筒、火药库、变电所、水泵房等)。
(3)扑灭井下硐室的火灾
井下硐室发生火灾时,应切断电源并关闭防火门,若无防火门,应采取挂风障控制入风,用水、灭火器、高倍数泡沫或沙子直接灭火。
(4)倾斜巷道火灾的处理
⒈倾斜进风巷道发生火灾时,必须采取风流短路或局部反风、区域反风等措施,以防止火灾气体侵入有人作业的场所,特别是采煤工作面;
⒉火灾发生在倾斜上行回风流巷道,则保持正常风流方向。在不引起瓦斯积聚的情况下应减少供风;
⒊扑灭倾斜巷道下行风流火灾,必须采取措施增加进入风量,减少回风风阻,防止风流逆转,决不允许停止通风机运转,如有发生风流逆转的危险时,应从下山下端向上灭火。在不可能从下山下端接近火源时,应采用综合灭火方法。
⒋在倾斜巷道中灭火时,应利用中间巷道、小顺槽、联络巷、和行人巷接近火源。在不能接近火源时,可利用矿车、箕斗,将喷水器下到巷道中灭火,或发射高倍数泡沫、惰气、惰泡进行远距离灭火。
(5)平巷道火灾的处理方法
⒈位于矿井或一翼的总进风道的平巷、石门和其他水平巷道发生火灾时,要选择最有效的通风方法(反风、风流短路、多风井双区域反风、正常通风等),以便救人和灭火。在采取短路通风时,要确保火灾气体不致逆转;
⒉在采区水平巷道灭火时,一般保持正常通风,根据瓦斯情况增大或减少火区供风量。若采取减少风量措施时,要防止灾区贫氧和瓦斯积聚。
(6)采煤工作面火灾的处理方法
⒈从进风侧进行灭火,要有效的利用灭火器和防尘管路灭火;
⒉采煤工作面瓦斯燃烧时,要增大工作面的风量,并利用干粉灭火器、沙子、岩粉等灭火,全小队人员分布开,对整个燃烧线进行喷射灭火;
⒊在进风侧灭火难以取得效果时,可采用局部反风,从回风侧灭火,但进风侧必须设臵水幕,并将人员撤出;
⒋采煤工作面回风侧着火时,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防止采空区瓦斯涌出和积聚;
⒌用上述方法无效时,应采取隔绝法和综合灭火法。要求救护队在进、回风侧尽量靠近火源,缩小火区范围同时进行封闭作业,并争取同时结束。为保证两处同时封闭结束,两处必须安设矿用防爆电话联系。
(7)掘进工作面独头巷道火灾的处理方法
⒈独头巷道发生火灾时,要在维持局部通风机正常通风的情况下,积极灭火;
⒉平巷独头巷道迎头发生火灾,瓦斯浓度不超过2%时要在通风的情况下,采用干粉灭火器、水等直接灭火。灭火后必须仔细检查阴燃火点,防止复燃引起爆炸;
⒊火灾发生在平巷独头巷道的中段时,灭火中必须注意火源以里的瓦斯,严禁局部通风机把已聚集的瓦斯经过火点排出。如果情况不清应远距离封闭;
⒋火灾发生在上山独头煤巷迎头,在瓦斯浓度不超过2%时,灭火中要加强
通风,排除瓦斯;如瓦斯浓度超过2%仍在继续上升,要立即把人员撤到安全地点,远距离封闭。若火灾发生在上山独头巷道中段时,不得直接灭火,要在安全地点进行封闭;
⒌上山独头煤巷火灾不管发生在什么地点,如果局部通风机已停止运转,在无需救人时,严禁进入灭火或侦察,要撤出附近人员,远距离进行封闭;
⒍火灾发生在下山独头煤巷迎头时,在通风的情况下,瓦斯浓度不超过2%,可直接灭火。若发生在巷道中段时不得直接灭火,要远距离封闭。
6.3.5安全技术措施
6.3.5.1火灾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首先要立即切断灾区电源再灭火; 6.3.5.2扑灭火灾时,人员必须站在上风侧,同时应注意火风压造成的风流逆转伤人;
6.3.5.3为防止事故扩大,在需改变矿井通风方式或采用反风时,应在组织灾区或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安全撤离后实施;
6.3.5.4在处理火灾事故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和煤尘,观测灾区气体和风流变化。当瓦斯浓度达到2%以上,并继续增加有爆炸危险时,必须把救护人员撤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措施,排除瓦斯爆炸危险;
6.3.5.5用水灭火时,水流应从火源外围喷射,逐步逼向火源中心;必须有充足的水源、风量和畅通的回风巷,防止水煤气爆炸;用水或注浆灭火时,应将回风侧人员撤出;
6.3.5.6扑灭电器火灾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电源无法切断时,严禁使用非绝缘灭火器材灭火;
6.3.5.7进风的下山巷道着火时,必须采取防止火风压造成风流紊乱和风流逆转的措施;
6.3.5.8扑灭瓦斯燃烧引起的火灾时,不得使用震动性灭火手段,防止扩大事故;
6.3.5.9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时,要指定专人连续监测风流及瓦斯、煤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气的浓度和温度,以确保抢险救灾人员的安全;
6.3.5.10已经知道发火地点有爆炸危险,在无需救人的情况下,不得派救护队进入着火地点冒险灭火和探险;
6.3.5.11在密闭的火区中,如果发生爆炸,破坏了密闭墙,禁止派救护队恢复密闭墙和探险。
6.3.5.12当发生巷道坍塌或损坏时,现场指挥所要及时组织抢险队伍恢复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以恢复正常通风。
6.4 扩大应急
本预案不能满足现场有效救灾,事故不能达到及时控制或有扩大趋势时,由指挥部决定向集团公司申请求外援。
6.5 应急恢复
全部受伤、受困人员救出后,火灾已被扑灭或火势得到有效隔绝和控制,指挥部可宣布应急恢复。除火灾区域外其他地点应按要求逐步恢复通风和供电,抢险救灾人员可逐步撤离救灾现场,善后处理及生产恢复工作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进行。
6.6 应急结束
6.6.1火灾被扑灭或达到有效控制后,总指挥下达应急结束命令,事故抢救人员返回原单位。
6.6.2安全副矿长及相关部室单位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汇报。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矿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等储备制度,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为确保事故应急物资设备供应,矿一、二水平各设臵消防材料库,一水平消防材料库设在一水平井底车场内,二水平消防材料库设在二水平西大巷通道内。
救援装备保障
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矿为救护队等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装备有呼吸器、防护服、光学瓦斯检定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CO 便携仪、两用仪、多种气体检定器、四用仪、红外线测温仪等。
应急物资与装备见附表3地面消防材料库配备表、附表4井下消防材料库配备表。
地面消防材料库装备明细表
井下消防材料库装备明细表
井下火灾事故现场处臵方案
1事故特征
1.1火灾事故,容易造成人员烧伤、窒息和中毒,烧毁设备,影响矿井或采区生产。
1.2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
(1)外因火灾发生地点主要有各类油脂及其他易燃物品存放地点、机电硐室等
(2)外因火灾若发现及时,处理得当,不会造成很大的损害,若未及时发现或采取措施不得当,火灾发展较迅速,可能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事故,甚至造成特别重大的事故;内因火灾发生较缓慢,有明显的征兆,一般不容易造成死亡事故。
(3)外因火灾发生较突然,事故发生前,一般不会出现明显征兆;内因火灾是一个缓慢过程,事故发生前,⒈煤层的温度、附近的空气温度和水的温度都比正常高;⒉附近的氧气浓度下降;⒊附近巷道的湿度增大;⒋附近巷道的壁面和支架表面出现水珠(煤壁出汗);⒌出现有毒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各种碳氢化合物;⒍巷道中出现煤油、汽油、松节油和焦油等气味;⒎人处于发火地区时有头痛、闷热、四肢无力等现象。
2应急组织及职责
1、当出现火灾事故时,受影响区域单位的职工应在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的带领下将矿灯及食物集中,由有经验的工人带队,沿避灾路线方向迎着风流撤离灾区,同时未受伤人员轮流照顾受伤人员,班组长指派专人负责沿途安全或寻找安全地点以待救援。撤离过程中,应尽量节约矿灯电量及食物,并不断敲打管路、轨道等发出报警信号或沿途留下标记,当撤离路线堵塞人员无法撤出时,应选择支护完整、接近水源和压风管路的躲避硐等待救援,并不断敲打岩帮发出报警信号等待救援。
3应急处臵
3.1事故应急处臵程序
当发生火灾事故时,第一发现者在火灾初起时期若火势较小应立即使用现场材料进行灭火,将火源消灭,并同时通知现场负责人和其他人员,若火势较大,
无法现场扑灭火源时,现场负责人将火灾信息报告给公司调度室,同时组织人员沿避灾路线向安全地点撤离,调度室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启动应急预案。
3.2现场应急处臵措施
矿井中发生火灾事故后,可能出现中毒、窒息、烧伤等伤员。救护队到来之前,在场人员必须找到支护完整、通风正常的地点对这些伤员进行及时、合适的急救,其方法如下:
3.2.1对井下烧伤人员的急救:
⑴ 扑灭伤员身上的火,使伤员尽快脱离火源,缩短烧伤时间
⑵ 保持伤员呼吸道通畅。伤员运离现场后,先放在空气流通的安全地点,检查呼吸和心跳情况。如有反常呼吸情况出现,可用布带或胶布将胸廓暂时固定;口腔、鼻腔内有异物堵塞应立即清除以利通气,必要时应进行人工呼吸等急救。
⑶ 纠正中枢缺氧,伤员出现烦躁不安,意识不清,嘴唇、指端紫绀等现象时应考虑为中枢缺氧,除保持呼吸通畅外,应立即给氧。
⑷ 止血。如有开放性损伤、骨折等,应及时加压包扎或压迫止血,度适当固定。
⑸ 镇痛。井下瓦斯爆炸烧伤,多为浅Ⅲ度,有剧痛,条件允许时应使用镇静止痛剂,但必须根据伤情给药防止掩盖症状。
⑹ 保护创面。禁用一切衣物涂抹创面,以免烧伤水泡破损,以减少污染怀感染;尤其要注意运送过程的污染,在运送时,最好将伤员内衣脱去,用干净衣物包裹,并注意保暖。如无条件,不要免强处理烧伤创面,在保暖的条件下急送医院。
3.2.2对于中毒、窒息人员的急救
⑴ 尽快将伤员转移通风良好的地点,取平卧位。 ⑵ 松解伤员的衣裤,但要注意伤员的身体保暖。 ⑶ 呼吸微弱的伤员应马上进行人工呼吸。
⑷ 中毒伤员应多吸氧气,在没有得到氧气之前,必须作人工呼吸。 ⑸ 心脏停跳的伤员,应立即进行心脏挤压抢救,以使伤员尽快复苏。 ⑹ 因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碳中毒人员,不能进行压胸、压背的人工呼吸,也不能进行施行心脏挤压以免因伤员肺水肿而造成肺组织破坏。
⑺ 伤员的呼吸恢复正常后,送往医院治疗时,要用担架抬送,要注意,伤
员在未入医院治疗之前不能让伤员自己行走。
3.3事故报告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经营类型及企业性质;事故时间、地点、类型;发生事故的简要经过,约计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发生事故的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等。
4注意事项
4.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注意事项
⒈在井下工作时,当发现有火灾时,必须立即佩用自救器,撤离现场。 ⒉佩用自救器时,当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达到或超过0.5%,吸气时会有些干、热的感觉,这是自救器有效工作的正常现象。必须佩用到安全地带,方能取下自救器,切不可因干、热感觉而取下。
⒊佩用自救器撤离时,要求匀速行走,保持呼吸均匀。禁止狂奔和取下鼻夹、口具或通过口具讲话。
⒋在佩用自救器时,因外壳碰瘪,不能取出过滤罐,则带着外壳也能呼吸,为了减轻牙齿的负荷可以用手托住罐体。
⒌平时要避免摔落、碰撞自救器,也不许当坐垫用,防止漏气失效。
4.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干粉灭火器使用注意事项
(1)环境温度低于5℃时不宜使用。 (2)不得放臵于高温或剧烈振动的场所。 (3)避免直接撞击。
(4)非指定人员,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挪动。
(5)投掷时,不得举过头顶用力掷出,应垂手平投。
(6)任何时候都不能将灭火器在胸前摆弄或操作,以免造成不测。
4.3采取救援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⒈在抢救过程中,应加强监测、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害气体浓度的变化,应有排除有害气体的措施,并有测风员在现场随时进行测风和调风。保证正常的风流方向和合理的风量。
⒉在抢救事故期间,应随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灾区状况和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如现有抢救力量,人员的情绪及身体状况,救灾的现有条件,事故发展趋势及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等),并对下一步抢救工作的开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4.4现场自救互救注意事项
⒈一般不在无供风条件的烟雾巷道中停留避灾或建立临时避难硐室,应佩戴自救器,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撤离有烟雾的巷道。
⒉在自救器使用超过有效防护时间或无自救器时,应将毛巾润湿后堵住嘴鼻并寻找供风地点,然后切断或打开巷道中压风管路阀门,或者是对着有风(必须是新鲜无害的)的风筒呼吸。
⒊一般情况下不要逆烟撤退。但只有逆烟撤退才有争取生存的希望时,可以采用这种撤退方法。
⒋在烟雾大、视线不清的情况下,应摸着巷道壁前进,以免错过通往新鲜风流的联通出口。
⒌烟雾不大时,也不要直立奔跑,应尽量躬身弯腰,低着头快速前进;烟雾大时,应贴着巷道底和巷壁,摸着铁道或管道等快速爬行撤退。
⒍无论在多么危险的情况下,都不能惊慌失措、狂奔乱跑。应用巷道内的水浸湿毛巾、衣物或向身上淋水等办法降温;用随身物件遮挡头面部,防止高温烟气的刺激。
4.5现场应急处臵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要勇敢承担起现场救灾职责,同时做到以下几点: ⒈认真组织。 ⒉沉着冷静。 ⒊遵循原则。 ⒋随机应变。 ⒌及时联络。 ⒍团结互助。
4.6应急救援结束后注意事项
应急救援结束后,应立即对灾区进行一次彻底检查,杜绝火源,并对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清点,做好救援结束后的善后和安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