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美忠率先逃跑不该受谴责
我认为范美忠在地震中率先逃跑不应该受到谴责,理由如下:
第一,在危险中逃生是人的一种本能。什么是本能呢?本能是某一动物种各成员都具有的典型的、刻板的、受到一组特殊刺激便会按一种固定模式行动的行为模式。本能是一种无意识的反应,人作为一种高级动物,理所当然具有逃生本能。地震来到时,对于没有受过正规培训的甚至毫无准备的人来说,在从天而降的灾难面前,绝大多数人已经失去理智,在楼房眼看就要坍塌的短暂一瞬,又有几个人能够保持理性的思考?难道在自己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一刻,还能保持理性思考:地震来了,为了保护学生我要牺牲自己的生命?我觉得这对于一个面临生命危险已经失去理智大脑已经无法运转的人来说要求未免太高了点。范美忠是一个正常的人,具有逃生的本能,从这点来说,他在地震中逃跑无可厚非。
第二,范美忠在震中逃跑并没有违背教师的职业道德。首先,《高等学校职业道德规范》中并没有哪一条明确规定教师有在地震中舍身保护学生的义务。其次,不同的职业具有不同的职业道德,一些人所说的船长在将要沉船时不能弃其他人于不顾率先脱逃,军人在国家面临入侵的危险时不能临阵脱逃,飞行员不能在飞机事故中率先跳伞,我觉得这些职业道德规范并不能用来限制一个老师要在生命危险面前牺牲自己。再次,船长、军人、飞行员,他们从事的职业都要经受专门的培训的,他们在事件之前就要学习相应的专门知识和应急措施,其目的就是为了正确有效的应对这些紧急事件的发生,而老师并没有受过专门的培训要求其在地震中去舍身保护学生,既然没有受过专门培训,就不应当要求一个老师冒着生命的危险去就学生,这是合情合理的。
第三,爱他人的前提是爱自己。飞机起飞前的一段“乘机须知”视频,遇到危险时,戴氧气面罩的须知是这样的:“若要帮助他人,请先自己戴好氧气面罩”,画面中是一个成年人,首先带好氧气面罩时,再给身旁的孩子戴好面罩。舍身救他人确实是一种美德,但是不该要求所有的人都具备这种高尚的品德,生命是平等的,没有任何一个人必须履行牺牲自己保护他人的义务,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再去保护他人这是对生命的尊重。 牺牲自我的高尚品德应该被赞扬,但是珍爱自己生命的行为也不该被谴责。
第四,范美忠是一个合格的老师。我认为一个老师合格与否首先应该取决于这个老师是否对教育事业做出贡献。老师的最主要的责任是教书育人,促进学生的发展,范美忠凭借自己对教育事业的热爱一心投入教师职业,秉承自由教学的思想和对真理的追求,还原最真实的历史,别具一格的教育理念有利于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从这点来说,我认为范美忠是对教育事业做出了贡献的,范美忠是一个优秀的教师。再者,我认为一个老师是否合格还应取决于学生是否认同。地震过后,范美忠所教的学生并没有因为老师在震中逃跑而职责他,学生们还是愿意继续听他讲课,这就是对范美忠的教学的承认,这说明范美忠确实是一个合格的老师。
第五,范美忠的行为和言论都是人性最真实的体现。范美忠在震中逃跑是处于本能,地震过后,他勇于发表言论坦诚心中的真实想法,并没有在舆论的压力下屈服,这一点值得钦佩,因为他的诚实、不虚伪,我们的社会有太多的虚伪了,需要诚实来拯救。
第六,范美忠作为一个地震的余生者,同样需要我们的关爱与同情。在我们谴责范美忠在震中弃学生于不顾 率先逃走的同时有没有想到范美忠也是刚经历
过地震的幸存者,他也需要社会的关爱来消除内心的阴影?我们是否应该反思一下对一个刚从地震中逃生的人倍加谴责,这难道就是符合社会公德吗?人道主义精神在哪里?
第七,应该尊重多元的价值观。范美忠的行为和言论之所以与社会主流相悖,是因为他的价值观不同于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但是一个成熟进步的社会应该是一个包容的社会,只有思想自由的社会才能不断取得进步。如果我们的社会不能容纳自由的思想,那这个社会只会固步自封。
以上就是我的观点,总之,范美忠逃跑不应该受到谴责。
范美忠率先逃跑不该受谴责
我认为范美忠在地震中率先逃跑不应该受到谴责,理由如下:
第一,在危险中逃生是人的一种本能。什么是本能呢?本能是某一动物种各成员都具有的典型的、刻板的、受到一组特殊刺激便会按一种固定模式行动的行为模式。本能是一种无意识的反应,人作为一种高级动物,理所当然具有逃生本能。地震来到时,对于没有受过正规培训的甚至毫无准备的人来说,在从天而降的灾难面前,绝大多数人已经失去理智,在楼房眼看就要坍塌的短暂一瞬,又有几个人能够保持理性的思考?难道在自己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一刻,还能保持理性思考:地震来了,为了保护学生我要牺牲自己的生命?我觉得这对于一个面临生命危险已经失去理智大脑已经无法运转的人来说要求未免太高了点。范美忠是一个正常的人,具有逃生的本能,从这点来说,他在地震中逃跑无可厚非。
第二,范美忠在震中逃跑并没有违背教师的职业道德。首先,《高等学校职业道德规范》中并没有哪一条明确规定教师有在地震中舍身保护学生的义务。其次,不同的职业具有不同的职业道德,一些人所说的船长在将要沉船时不能弃其他人于不顾率先脱逃,军人在国家面临入侵的危险时不能临阵脱逃,飞行员不能在飞机事故中率先跳伞,我觉得这些职业道德规范并不能用来限制一个老师要在生命危险面前牺牲自己。再次,船长、军人、飞行员,他们从事的职业都要经受专门的培训的,他们在事件之前就要学习相应的专门知识和应急措施,其目的就是为了正确有效的应对这些紧急事件的发生,而老师并没有受过专门的培训要求其在地震中去舍身保护学生,既然没有受过专门培训,就不应当要求一个老师冒着生命的危险去就学生,这是合情合理的。
第三,爱他人的前提是爱自己。飞机起飞前的一段“乘机须知”视频,遇到危险时,戴氧气面罩的须知是这样的:“若要帮助他人,请先自己戴好氧气面罩”,画面中是一个成年人,首先带好氧气面罩时,再给身旁的孩子戴好面罩。舍身救他人确实是一种美德,但是不该要求所有的人都具备这种高尚的品德,生命是平等的,没有任何一个人必须履行牺牲自己保护他人的义务,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再去保护他人这是对生命的尊重。 牺牲自我的高尚品德应该被赞扬,但是珍爱自己生命的行为也不该被谴责。
第四,范美忠是一个合格的老师。我认为一个老师合格与否首先应该取决于这个老师是否对教育事业做出贡献。老师的最主要的责任是教书育人,促进学生的发展,范美忠凭借自己对教育事业的热爱一心投入教师职业,秉承自由教学的思想和对真理的追求,还原最真实的历史,别具一格的教育理念有利于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从这点来说,我认为范美忠是对教育事业做出了贡献的,范美忠是一个优秀的教师。再者,我认为一个老师是否合格还应取决于学生是否认同。地震过后,范美忠所教的学生并没有因为老师在震中逃跑而职责他,学生们还是愿意继续听他讲课,这就是对范美忠的教学的承认,这说明范美忠确实是一个合格的老师。
第五,范美忠的行为和言论都是人性最真实的体现。范美忠在震中逃跑是处于本能,地震过后,他勇于发表言论坦诚心中的真实想法,并没有在舆论的压力下屈服,这一点值得钦佩,因为他的诚实、不虚伪,我们的社会有太多的虚伪了,需要诚实来拯救。
第六,范美忠作为一个地震的余生者,同样需要我们的关爱与同情。在我们谴责范美忠在震中弃学生于不顾 率先逃走的同时有没有想到范美忠也是刚经历
过地震的幸存者,他也需要社会的关爱来消除内心的阴影?我们是否应该反思一下对一个刚从地震中逃生的人倍加谴责,这难道就是符合社会公德吗?人道主义精神在哪里?
第七,应该尊重多元的价值观。范美忠的行为和言论之所以与社会主流相悖,是因为他的价值观不同于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但是一个成熟进步的社会应该是一个包容的社会,只有思想自由的社会才能不断取得进步。如果我们的社会不能容纳自由的思想,那这个社会只会固步自封。
以上就是我的观点,总之,范美忠逃跑不应该受到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