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理解,民主不过是一种解决分歧尤其是政治分歧的工具;而国人习称的德先生,含义应非如此狭义,应该是对西方政治文明的一个统称,除了多数民主的原则之外,尚包括权力的分立制衡、法治、各级自治等诸多内容;同样的,在我的理解,科学不过是一种由学术团体依据某种理论体系所进行的研究活动,其突出的标志是依据实验等方式建立起理论与经验的互动关系;而国人习称的赛先生,也应该是广义地对西方理性传统的一个统称,除了狭义的科学之外,尚包括理性的价值、对真理的服膺等诸多内容,别忘了,高举德赛二先生大旗的五四时代,其旗手之一的胡适先生,从事的可不是狭义的科学,而是哲学,就是一个明证。
也因此,自五四以降,民主与科学的含义在中国就远远不是狭义的,比如民主,就混杂有开明的义项,常有人说某领导具有民主作风云云,此外,所谓的民主集中制,也就是善纳众意的意思,而与多数原则关系不大。而在科学,也混杂有正确的义项,说某东西不科学,往往就是不正确的同义词。今日所谓科学发展观,倒不如直接叫做(官方倡导的)正确发展观,更为恰当,科学于此,不过幌子而已。
于是,在我以下关于二者的讨论中,我将民主与科学严格限定在我所认为的狭义理解范围内,而有以下看法:
首先,民主与科学都是理性发展的产物,它们之间之所以看上去若有相关,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的同源关系。
事实上,尽管在古希腊时期就有城邦直接民主,也有非欧氏几何这样的东西,但我们所说的现代民主与现代科学,其发育和成熟却基本同步;前者的大致轨迹为:君主专制国家对神权的克服,在现实(而非神学)政治领域内平等理念的崛起与普及,自由(法治)民主(多数)的结合。。。。。。而后者的大致轨迹为:神学体系的式微,大学、城市等自治团体的勃兴,用新的方法认识世界的欲望空前高涨。。。。。。两者的共同点在于,都试图在属于人的领域排除先定(启示)的权威,而由人这一主体来为世界立法,换言之,民主与科学都是理性高涨的产物,而发挥作用的领域不同。(当然,这里不妨附加一句,西方人本主义的兴起既是对神本主义的反叛,但同时也是对其体系普遍性的继承,在宪政民主的领域里,继承了普遍的不可剥夺的拥有自由意志的个人的假定;而在客观知识领域,则继承了对世界拥有规律(上帝不掷色子)的信念。在这一点上,西方文明与中国文明的区别非常明显,即我们从来都是人本主义的,但同时也从来都是特殊主义的,在这个意义上,中国想学习西方文明的关键在于对特殊主义的克服,但这未必需要引进神本主义,这是我一直不赞同部分归依基督教的中国知识分子的看法的原因,尽管我理解他们的出发点)。
其次,科学需要理性,民主尤其需要理性。
科学与民主同为理性发展的产物,其稳定运行离不开理性的作用。科学需要理性大概不需要过多强调,民主的情形则需要略加引申。表面上看,以选举权力行使者为主要内容的民主制度,只需要建立在常识的基础之上,即人们只需要根据其常识判断该由谁来行使权力,这并不需要什么专业知识,而这也正是普选制度的立论基础。但是,必须认识到,现代民主制度的发生场所并非小国寡民的封闭社会,而是广土众民的开放复杂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个体之间,阶层之间,地域之间。。。。。。都存在着巨大的区别,在这样的条件下,无论是试图选举出最高的权力行使者,还是选举出来的统治者如何运用权力稳定并发展社会,就必须建立在抽象的表达方式之下(如人生而平等之类),因此,意识形态与大众传播就成为连接选举
者与被选举者(同时也是被统治者与统治者)的必然选择,我们也可以从历史中观察到,民主政治的发展也始终伴随着意识形态和大众传播的发展,在这个意义上,民主政治也是观念作主的政治,需要相当高超的理性能力。
其三,科学与民主存在着重大的区别。
在我的理解,一个时代占据主流位置的科学理论,往往比其他理论有更强的解释力,按照波谱的看法,那些能解释更多现象,更简约的理论,将在竞争中胜出,这就意味着,批判与竞争推动着科学的进步。但是,不幸的是,严密的科学可以如此(其实,或许只有在数学或物理学等比较严格的科学理论才合乎这个条件,而其他学科也未必做的到),而人类其他理性领域却未必如此,在伦理、美学、政治等领域,尽管也存在着批判与竞争,但却很难找到经由批判而获得进步的明显轨迹,一些理论总会在新的形式包装下卷土重来,而不可能如过时的科学解释一样彻底消失,在我的理解,这既可能来自不可重复试验的特性,也可能来自难以客观化的内在视角,而更重要的,它来自价值假定的差异。
因此,在涉及价值的领域,一个理论之所以被选择,往往并不是完全因为它更合乎经验,而可能是因为它更切中人心,甚至,在极端的情况下,仅仅是因为它有了更好的表达。前段日子,我经常与一些朋友论战,讨论自由经济的问题,在我看来,他们的错误就在于以为可以通过事实的澄清而解决价值选择的问题,而这当然是徒劳的。
具体到民主问题上来,民主的最核心功能不过是选择权力的行使人,而如前所述,在高度复杂开放的巨型国邦中,选择必然依据抽象的意识形态与充分的大众传播,于是,那些经过锤炼包装的意识形态早已经免疫于事实的责难,左派固然可以诉诸于平等而要求经济权利,右派则应之以效率而要求资本自由,自由派可以要求女性的自主权利,而保守派则呼吁胎儿的生命权利。。。。。。。在这样多元意识形态的乱麻中,人类最杰出的认知能力——科学思考——却未必是合适的判断工具,因为这些意识形态的内核,是根植于人内心的价值选择,而非外在于人的客观事实。(当然,我也不否认,这些意识形态表达在一定程度上是通过对事实的选择而成立的,换句话说,它们早就通过裁剪事实而适应了事实,并将事实组合进了精心包装的话语当中)
在历史上,当意识形态用歪曲事实的谎言加以包装的时候,曾经被科学大大地打击,然而,当意识形态主要依据不同的价值选择而确立(其中自然也包含一定的事实剪裁)的时候,科学却未必有那么精准的打击能力,换句话说,辩论而非实验,口才而非操作。。。。。。这样的技术成为了争夺支持者的手段,在民主选举的战场上,围绕价值的驳难往往要甚于对事实的探求。
结论
民主与科学都离不开理性,但两者的关系却未必紧密。一个科学理性高度发达的人未必就会认同民主,因为民主的核心价值不过是人的平等(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多数原则),而人的平等显然并非可以求证的事实,而是一个价值假定;相反,一个不懂科学的人当然可以是民主的高度支持者,假如他认同人皆平等的观念的话。
在我的理解,民主不过是一种解决分歧尤其是政治分歧的工具;而国人习称的德先生,含义应非如此狭义,应该是对西方政治文明的一个统称,除了多数民主的原则之外,尚包括权力的分立制衡、法治、各级自治等诸多内容;同样的,在我的理解,科学不过是一种由学术团体依据某种理论体系所进行的研究活动,其突出的标志是依据实验等方式建立起理论与经验的互动关系;而国人习称的赛先生,也应该是广义地对西方理性传统的一个统称,除了狭义的科学之外,尚包括理性的价值、对真理的服膺等诸多内容,别忘了,高举德赛二先生大旗的五四时代,其旗手之一的胡适先生,从事的可不是狭义的科学,而是哲学,就是一个明证。
也因此,自五四以降,民主与科学的含义在中国就远远不是狭义的,比如民主,就混杂有开明的义项,常有人说某领导具有民主作风云云,此外,所谓的民主集中制,也就是善纳众意的意思,而与多数原则关系不大。而在科学,也混杂有正确的义项,说某东西不科学,往往就是不正确的同义词。今日所谓科学发展观,倒不如直接叫做(官方倡导的)正确发展观,更为恰当,科学于此,不过幌子而已。
于是,在我以下关于二者的讨论中,我将民主与科学严格限定在我所认为的狭义理解范围内,而有以下看法:
首先,民主与科学都是理性发展的产物,它们之间之所以看上去若有相关,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的同源关系。
事实上,尽管在古希腊时期就有城邦直接民主,也有非欧氏几何这样的东西,但我们所说的现代民主与现代科学,其发育和成熟却基本同步;前者的大致轨迹为:君主专制国家对神权的克服,在现实(而非神学)政治领域内平等理念的崛起与普及,自由(法治)民主(多数)的结合。。。。。。而后者的大致轨迹为:神学体系的式微,大学、城市等自治团体的勃兴,用新的方法认识世界的欲望空前高涨。。。。。。两者的共同点在于,都试图在属于人的领域排除先定(启示)的权威,而由人这一主体来为世界立法,换言之,民主与科学都是理性高涨的产物,而发挥作用的领域不同。(当然,这里不妨附加一句,西方人本主义的兴起既是对神本主义的反叛,但同时也是对其体系普遍性的继承,在宪政民主的领域里,继承了普遍的不可剥夺的拥有自由意志的个人的假定;而在客观知识领域,则继承了对世界拥有规律(上帝不掷色子)的信念。在这一点上,西方文明与中国文明的区别非常明显,即我们从来都是人本主义的,但同时也从来都是特殊主义的,在这个意义上,中国想学习西方文明的关键在于对特殊主义的克服,但这未必需要引进神本主义,这是我一直不赞同部分归依基督教的中国知识分子的看法的原因,尽管我理解他们的出发点)。
其次,科学需要理性,民主尤其需要理性。
科学与民主同为理性发展的产物,其稳定运行离不开理性的作用。科学需要理性大概不需要过多强调,民主的情形则需要略加引申。表面上看,以选举权力行使者为主要内容的民主制度,只需要建立在常识的基础之上,即人们只需要根据其常识判断该由谁来行使权力,这并不需要什么专业知识,而这也正是普选制度的立论基础。但是,必须认识到,现代民主制度的发生场所并非小国寡民的封闭社会,而是广土众民的开放复杂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个体之间,阶层之间,地域之间。。。。。。都存在着巨大的区别,在这样的条件下,无论是试图选举出最高的权力行使者,还是选举出来的统治者如何运用权力稳定并发展社会,就必须建立在抽象的表达方式之下(如人生而平等之类),因此,意识形态与大众传播就成为连接选举
者与被选举者(同时也是被统治者与统治者)的必然选择,我们也可以从历史中观察到,民主政治的发展也始终伴随着意识形态和大众传播的发展,在这个意义上,民主政治也是观念作主的政治,需要相当高超的理性能力。
其三,科学与民主存在着重大的区别。
在我的理解,一个时代占据主流位置的科学理论,往往比其他理论有更强的解释力,按照波谱的看法,那些能解释更多现象,更简约的理论,将在竞争中胜出,这就意味着,批判与竞争推动着科学的进步。但是,不幸的是,严密的科学可以如此(其实,或许只有在数学或物理学等比较严格的科学理论才合乎这个条件,而其他学科也未必做的到),而人类其他理性领域却未必如此,在伦理、美学、政治等领域,尽管也存在着批判与竞争,但却很难找到经由批判而获得进步的明显轨迹,一些理论总会在新的形式包装下卷土重来,而不可能如过时的科学解释一样彻底消失,在我的理解,这既可能来自不可重复试验的特性,也可能来自难以客观化的内在视角,而更重要的,它来自价值假定的差异。
因此,在涉及价值的领域,一个理论之所以被选择,往往并不是完全因为它更合乎经验,而可能是因为它更切中人心,甚至,在极端的情况下,仅仅是因为它有了更好的表达。前段日子,我经常与一些朋友论战,讨论自由经济的问题,在我看来,他们的错误就在于以为可以通过事实的澄清而解决价值选择的问题,而这当然是徒劳的。
具体到民主问题上来,民主的最核心功能不过是选择权力的行使人,而如前所述,在高度复杂开放的巨型国邦中,选择必然依据抽象的意识形态与充分的大众传播,于是,那些经过锤炼包装的意识形态早已经免疫于事实的责难,左派固然可以诉诸于平等而要求经济权利,右派则应之以效率而要求资本自由,自由派可以要求女性的自主权利,而保守派则呼吁胎儿的生命权利。。。。。。。在这样多元意识形态的乱麻中,人类最杰出的认知能力——科学思考——却未必是合适的判断工具,因为这些意识形态的内核,是根植于人内心的价值选择,而非外在于人的客观事实。(当然,我也不否认,这些意识形态表达在一定程度上是通过对事实的选择而成立的,换句话说,它们早就通过裁剪事实而适应了事实,并将事实组合进了精心包装的话语当中)
在历史上,当意识形态用歪曲事实的谎言加以包装的时候,曾经被科学大大地打击,然而,当意识形态主要依据不同的价值选择而确立(其中自然也包含一定的事实剪裁)的时候,科学却未必有那么精准的打击能力,换句话说,辩论而非实验,口才而非操作。。。。。。这样的技术成为了争夺支持者的手段,在民主选举的战场上,围绕价值的驳难往往要甚于对事实的探求。
结论
民主与科学都离不开理性,但两者的关系却未必紧密。一个科学理性高度发达的人未必就会认同民主,因为民主的核心价值不过是人的平等(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多数原则),而人的平等显然并非可以求证的事实,而是一个价值假定;相反,一个不懂科学的人当然可以是民主的高度支持者,假如他认同人皆平等的观念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