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1-5-16 14:26:4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湘发[2006]1号)和《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湖南的决定》(湘发[2006]8号)文件精神,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我省农业技术创新能力,为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决定设立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计划)(以下简称转化资金)。

第二条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办财字〔2001〕417号)和《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为加强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转化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转化资金是一种政府引导性资金,通过吸引地方、企业、科技开发机构和金融机构等渠道的资金投入,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进入生产的前期性开发,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农业科技发展规律,有效支撑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新型农业科技投入保障体系。

第四条 转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按照国家扶持和保护农业、加强农业科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遵守有关财务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择优支持、科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五条 省科技厅负责制定和发布转化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和项目指南,审定转化资金支持项目,并对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聘请具有一定权威的技术、经济、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对转化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和项目指南提出咨询意见。

第二章 支持方向和重点

第七条 转化资金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湖南的决定》文件的落实,在全省范围内支持有望达到批量生产广泛应用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区域试验与示范、中间试验或生产性试验,为农业生产大面积应用和工业化生产以及农业产业技术升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

第八条 转化资金的支持重点:

(一)动植物新品种(新组合)及良种、繁育技术成果转化;

(二)农副产品加工储运及增值技术成果转化;

(三)集约化、规模化种养殖技术及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成果转化;

(四)现代农业生物工程技术及相关领域技术成果转化;

(五)农林资源高效综合利用技术成果转化;

(六)现代农业装备与技术成果转化;

(七)精准农业及信息技术在农业上的应用成果转化;

(八)疫苗、农药(含生物农药)、高效环保型肥料技术与利用成果转化;

(九)农业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技术成果转化。

第九条 转化资金不支持已经成熟配套,并大面积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支持有知识产权纠纷的项目,不支持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

第三章 支持对象和支持方式

第十条 转化资金支持对象主要为农业科技型企业。转化资金鼓励产学研结合,鼓励科技成果的持有单位以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成果转化和市场竞争,鼓励科研机构和大学通过创办企业的方式申报转化资金项目。以服务于农业、农村,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主、公益性强的转化资金项目,可由科研单位、大学和农业科技型企业共同承担。

第十一条 转化资金主要用于培育将来申请国家转化资金资助的项目,以及其它技术含量高、开发潜力大和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

第十二条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以无偿资助的方式给予支持。转化资金资助额度为20万元至50万元。

申请无偿资助的转化资金项目,申请单位应匹配一定的自筹资金。

第十三条  转化资金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

第四章 项目申报与审批

第十四条  省科技厅每年向社会公开发布转化资金项目指南、年度支持重点及申报要求。申报材料要求和格式,参照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申报转化资金项目的单位应具有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具备一定的农业科技开发业绩。

第十六条 转化资金支持的科技成果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农业、农村经济和农业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有利于提高农业产业竞争力,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二)有较大推广应用潜力或良好市场开发前景;

(三)技术水平较高,核心知识产权归申报单位所有,或者属于已经引进吸收但需中试放大、以利于掌握其核心技术的技术成果;

(四)科技成果必须经市(州)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或国家法定的行业认证机构鉴定、认定或审定。

(五)科技成果原则上须为当年或上年经过鉴定、认定或审定的成果。

第十七条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填写《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编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有关附件材料。

第十八条 各市(州)科技局及省直有关部门为项目的推荐单位。推荐单位根据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并对项目申报单位的资格、项目的技术先进性、真实性以及转化可行性等进行审核,在申报书上签署推荐意见并签章后,报送省科技厅。

第十九条 转化资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与集中受理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与文件下载请登录湖南星火科技网,省科技厅委托湖南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为转化资金项目的申报集中受理单位。

第二十条 省科技厅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审批。

第五章 项目管理与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批准立项的项目纳入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范围,其项目经费的拨付,按照科技计划资金拨付的有关要求拨付。

第二十二条 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经费。单位财务部门要加强监督和管理,转化资金要与其他资金来源统筹安排,并单独设帐核算。不得将转化资金用于其它用途。

第二十三条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对项目运行实行跟踪管理,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定期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要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监督工作,接受监督检查。对监理、评估不合格的项目,可采取缓拨、减拨、停拨后续资金或中止项目合同等措施。

第二十四条 因项目承担方原因造成的合同中止,项目承担单位须立即进行财务清算,交回转化资金余额,并提交审计意见。

第二十五条 项目完成后,省科技厅或委托推荐单位组织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凡未通过验收的项目,省科技厅将视情况予以通报,除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未能通过验收的情况外,该项目承担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转化资金项目。

第二十六条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固定资产及知识产权,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省科技厅受理社会对转化资金项目有关问题的异议,并对有较大异议的项目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的行为,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湖南省科技厅负责解释。

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1-5-16 14:26:4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湘发[2006]1号)和《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湖南的决定》(湘发[2006]8号)文件精神,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我省农业技术创新能力,为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决定设立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计划)(以下简称转化资金)。

第二条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办财字〔2001〕417号)和《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为加强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转化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转化资金是一种政府引导性资金,通过吸引地方、企业、科技开发机构和金融机构等渠道的资金投入,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进入生产的前期性开发,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农业科技发展规律,有效支撑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新型农业科技投入保障体系。

第四条 转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按照国家扶持和保护农业、加强农业科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遵守有关财务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择优支持、科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五条 省科技厅负责制定和发布转化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和项目指南,审定转化资金支持项目,并对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聘请具有一定权威的技术、经济、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对转化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和项目指南提出咨询意见。

第二章 支持方向和重点

第七条 转化资金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湖南的决定》文件的落实,在全省范围内支持有望达到批量生产广泛应用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区域试验与示范、中间试验或生产性试验,为农业生产大面积应用和工业化生产以及农业产业技术升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

第八条 转化资金的支持重点:

(一)动植物新品种(新组合)及良种、繁育技术成果转化;

(二)农副产品加工储运及增值技术成果转化;

(三)集约化、规模化种养殖技术及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成果转化;

(四)现代农业生物工程技术及相关领域技术成果转化;

(五)农林资源高效综合利用技术成果转化;

(六)现代农业装备与技术成果转化;

(七)精准农业及信息技术在农业上的应用成果转化;

(八)疫苗、农药(含生物农药)、高效环保型肥料技术与利用成果转化;

(九)农业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技术成果转化。

第九条 转化资金不支持已经成熟配套,并大面积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支持有知识产权纠纷的项目,不支持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

第三章 支持对象和支持方式

第十条 转化资金支持对象主要为农业科技型企业。转化资金鼓励产学研结合,鼓励科技成果的持有单位以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成果转化和市场竞争,鼓励科研机构和大学通过创办企业的方式申报转化资金项目。以服务于农业、农村,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主、公益性强的转化资金项目,可由科研单位、大学和农业科技型企业共同承担。

第十一条 转化资金主要用于培育将来申请国家转化资金资助的项目,以及其它技术含量高、开发潜力大和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

第十二条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以无偿资助的方式给予支持。转化资金资助额度为20万元至50万元。

申请无偿资助的转化资金项目,申请单位应匹配一定的自筹资金。

第十三条  转化资金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

第四章 项目申报与审批

第十四条  省科技厅每年向社会公开发布转化资金项目指南、年度支持重点及申报要求。申报材料要求和格式,参照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申报转化资金项目的单位应具有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具备一定的农业科技开发业绩。

第十六条 转化资金支持的科技成果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农业、农村经济和农业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有利于提高农业产业竞争力,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二)有较大推广应用潜力或良好市场开发前景;

(三)技术水平较高,核心知识产权归申报单位所有,或者属于已经引进吸收但需中试放大、以利于掌握其核心技术的技术成果;

(四)科技成果必须经市(州)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或国家法定的行业认证机构鉴定、认定或审定。

(五)科技成果原则上须为当年或上年经过鉴定、认定或审定的成果。

第十七条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填写《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编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有关附件材料。

第十八条 各市(州)科技局及省直有关部门为项目的推荐单位。推荐单位根据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并对项目申报单位的资格、项目的技术先进性、真实性以及转化可行性等进行审核,在申报书上签署推荐意见并签章后,报送省科技厅。

第十九条 转化资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与集中受理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与文件下载请登录湖南星火科技网,省科技厅委托湖南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为转化资金项目的申报集中受理单位。

第二十条 省科技厅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审批。

第五章 项目管理与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批准立项的项目纳入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范围,其项目经费的拨付,按照科技计划资金拨付的有关要求拨付。

第二十二条 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经费。单位财务部门要加强监督和管理,转化资金要与其他资金来源统筹安排,并单独设帐核算。不得将转化资金用于其它用途。

第二十三条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对项目运行实行跟踪管理,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定期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要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监督工作,接受监督检查。对监理、评估不合格的项目,可采取缓拨、减拨、停拨后续资金或中止项目合同等措施。

第二十四条 因项目承担方原因造成的合同中止,项目承担单位须立即进行财务清算,交回转化资金余额,并提交审计意见。

第二十五条 项目完成后,省科技厅或委托推荐单位组织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凡未通过验收的项目,省科技厅将视情况予以通报,除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未能通过验收的情况外,该项目承担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转化资金项目。

第二十六条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固定资产及知识产权,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省科技厅受理社会对转化资金项目有关问题的异议,并对有较大异议的项目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的行为,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湖南省科技厅负责解释。


相关文章

  •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11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11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2011-01-31) 云科计发[2011]2号 各有关单位: 2011年,省科技计划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委会精 ...查看


  • 河南农业大学2011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 河南农业大学2011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工商管理 级别:2010级 学号:1006108057 姓名:王坤 河南农业大学2011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内容提要: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 ...查看


  •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方案]
  •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方案> 编写参考提纲 1 方案编制的目的 1.1指导思想 主要内容:建设方案要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和<河南省土地整治规划20 ...查看


  • 蔬菜大棚种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有限责任公司 蔬菜大棚种植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单位: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工程咨询公司 2015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概述 .............................................. ...查看


  • 商业计划书范例(股权融资上市)
  • 项目名称 上市前私募股权融资 项目单位 ****有限公司 地 址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联系人 ** 市 ****有限公司 2014年4月制 项目总策划: 张**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 ***** ...查看


  • 2011湖南省政府工作报告
  • 湖南省政府工作报告(2012 年 1 月 11 日 徐守盛) 2012 年 01 月 25 日 10:01 [推荐朋友] [打印本稿] [字号 大 中 小] (点击查阅更多 2012 年地方政府工作报告) 来源:湖南日报 徐守盛省长作政府工 ...查看


  • 蔬菜大棚种植可行性研究报告
  • 第一章 总 论 1.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1.1概况 ****有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位于浏阳市龙伏镇.所有制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陆佰万元,法人代表人王卫文.是一家从事有机蔬菜种植.科研开发.农产品深加工销售于一体的 ...查看


  •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与审计(张婷)
  • 一监督检查的方法.主要内容及要求二审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三加强资金监管的措施及结果运用3 一监督检查的方法.主要内容及要求 ◆巡视检查:不定期派出巡视组,对使用科技经费数额较大的单位进行制度化的督促检查.全面检查承担单位及其负责人在贯彻国 ...查看


  • 梨园水电站围堰截流移民安置综合监理专题报告11.17
  • 金沙江中游梨 园 水 电 站 枢纽工程建设区和围堰截流区 移民安置综合监理报告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北京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核定: 何学铭 校审: 康建民 编写: 刘玉含 冯又增赵登帅 目录 前言 .................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