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目的:为勤俭节约、提高出差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二、差旅费标准(外出参会或学习不执行此标准)
第一条、差旅费(补助费、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原则;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出差人员补助标准
1、差旅费:按人员级别,区分地区,制定标准为:
2、通话费:副总经理及部门经理按300元/月/人的标准进行补助, 大区经理/总经理助理/按200元/月/人的标准进行补助; 业务员按200元/月/人的标准进行补助; 实行人员按100元/月/人的标准进行补助; 要求24小时开机。 第三条、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
注:“――”表示不允许乘坐的交通工具,“√”表示许可乘坐的交通工具;“?”表
示乘坐相应的交通工具需要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技术支持人员的差旅费标准
技术支持人员出差除以下几条外,其他相同。
1、话费补助:按5元/天的标准进行补助,要求24小时开机。 2、差旅补助由地区分三种,即:
第五条、在本市辖县(市)出差,午餐不能赶回公司的,经请求给予午餐补助20元,餐费原则上应提供发票,不允许在外过夜;本市内办事没有任何补助。
本市辖县(市)以外出差,当日返回,按相应补助金额40%报销。请客户吃饭另外批
准(再没有其它补助)。
第六条、乘车超过8小时(含8小时)以上的允许购买硬卧票;符合购买硬卧条件但购买硬座票者,(乘坐非卧铺汽车与乘坐火车补助相同,为安全起见,公司提倡乘火车,有特殊情况可以乘汽车,必须注意安全)。
第七条、带车出差严格控制。带车出差的,其行车期间的油料费、过桥费、停车费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应收费用可凭票据在实际出差线路上实报实销。由于个人违章所造成的罚款以及个人开支费用等一律不得报销。
第八条、出差期间因工作原因需要宴请客户方人员的,必须提前或电话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第九条、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员工个人自理。
第十条、随上级主管一起出差的,差旅费标准同上级主管。
三、差旅费报销管理细则
第十一条、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按流程申请报批;事情紧急的,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报批,等返回后立即补办报批手续。出差不在外过夜的,由直接副总批,此外,由总经理批。
第十二条、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减少不必要的出差人员;压缩出差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的节约开资。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连同出差申请单一起,经总经理批准后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第十四条、预支差旅费的出差人员,根据报销额多退少补,经主管领导审核后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第十五条、出差途中,除患病及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任意改变启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
第十六条、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派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第十七条、非工作原因而延迟回程日期者,若延长时间超过1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负责,如遇节假日交通运输高峰期时,可适当放宽。
第十八条、出差途经中转站时,停留时间不得超过5个小时,超过规定时间在中转站住宿者住宿费用自理。如遇节假日交通运输高峰期时,可适当放宽。
第十九条、出差途中,不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改变行程路线或办理私事,否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负责,因此而延误的时间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条、无特殊情况时一律乘坐公交车或地铁,地铁、公交车票不得联号,出现联号必须说明事由,否则不予报销并罚款50元。
第二十一条 、因特殊、紧急情况或距离较远需要乘坐飞机,应经总经理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第二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时方可打车,报销时需在车票上注明事由及起始、终止地点。 A 携带现金5000元以上或携物超过10公斤者; B 晚上9点以后因公外出或乘车返回者;
C 出差外地,晚上8点至次日凌晨5点之间到达目的地者; D 事情紧急或特殊情况,事后必须说明原因。
第二十三条、出差人员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报销差旅费,差旅费应据实提供各类票据,
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款额追回外,视情节轻重,给予50~100元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时外,应电话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二十五条 差旅费应据实提供收据,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将追回所虚报款额,并视情节给予以惩处。
第二十六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一周内,按票据时间先后顺序粘贴,并完整填写票据单上的内容,经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报主管领导批准,方予以报销。如在发工资时还没有还清借款,财务有权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借款。
第二十七条、财务部有权对不实的出差费用向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询,如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处罚。
第二十八条、不准受邀或邀请客户去网吧、酒吧、录像厅、歌舞厅、游戏厅、洗浴按摩中心等娱乐场所,不得从事赌博等非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二十九条、出差夜间返回者次日可休息半天;在出差期间,假日按正常工作日给付差旅补助,不安排补休;遇有节日的,一律不另发节日加班费,在工作允许的情况下可安排相应的补休。
四、外出参加会议或学习
第三十条、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市内交通费按实列支,实报实销;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食宿费、市内交通费按实列支,实报实销,但不得超过报销标准。
第三十一条、外出学习期间,食宿费、市内交通费按实列支,但不得超过报销标准。
五、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由销售部门负责编制、修改。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差旅费报销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目的:为勤俭节约、提高出差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二、差旅费标准(外出参会或学习不执行此标准)
第一条、差旅费(补助费、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原则;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出差人员补助标准
1、差旅费:按人员级别,区分地区,制定标准为:
2、通话费:副总经理及部门经理按300元/月/人的标准进行补助, 大区经理/总经理助理/按200元/月/人的标准进行补助; 业务员按200元/月/人的标准进行补助; 实行人员按100元/月/人的标准进行补助; 要求24小时开机。 第三条、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
注:“――”表示不允许乘坐的交通工具,“√”表示许可乘坐的交通工具;“?”表
示乘坐相应的交通工具需要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技术支持人员的差旅费标准
技术支持人员出差除以下几条外,其他相同。
1、话费补助:按5元/天的标准进行补助,要求24小时开机。 2、差旅补助由地区分三种,即:
第五条、在本市辖县(市)出差,午餐不能赶回公司的,经请求给予午餐补助20元,餐费原则上应提供发票,不允许在外过夜;本市内办事没有任何补助。
本市辖县(市)以外出差,当日返回,按相应补助金额40%报销。请客户吃饭另外批
准(再没有其它补助)。
第六条、乘车超过8小时(含8小时)以上的允许购买硬卧票;符合购买硬卧条件但购买硬座票者,(乘坐非卧铺汽车与乘坐火车补助相同,为安全起见,公司提倡乘火车,有特殊情况可以乘汽车,必须注意安全)。
第七条、带车出差严格控制。带车出差的,其行车期间的油料费、过桥费、停车费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应收费用可凭票据在实际出差线路上实报实销。由于个人违章所造成的罚款以及个人开支费用等一律不得报销。
第八条、出差期间因工作原因需要宴请客户方人员的,必须提前或电话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第九条、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员工个人自理。
第十条、随上级主管一起出差的,差旅费标准同上级主管。
三、差旅费报销管理细则
第十一条、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按流程申请报批;事情紧急的,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报批,等返回后立即补办报批手续。出差不在外过夜的,由直接副总批,此外,由总经理批。
第十二条、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减少不必要的出差人员;压缩出差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的节约开资。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连同出差申请单一起,经总经理批准后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第十四条、预支差旅费的出差人员,根据报销额多退少补,经主管领导审核后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第十五条、出差途中,除患病及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任意改变启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
第十六条、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派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第十七条、非工作原因而延迟回程日期者,若延长时间超过1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负责,如遇节假日交通运输高峰期时,可适当放宽。
第十八条、出差途经中转站时,停留时间不得超过5个小时,超过规定时间在中转站住宿者住宿费用自理。如遇节假日交通运输高峰期时,可适当放宽。
第十九条、出差途中,不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改变行程路线或办理私事,否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负责,因此而延误的时间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条、无特殊情况时一律乘坐公交车或地铁,地铁、公交车票不得联号,出现联号必须说明事由,否则不予报销并罚款50元。
第二十一条 、因特殊、紧急情况或距离较远需要乘坐飞机,应经总经理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第二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时方可打车,报销时需在车票上注明事由及起始、终止地点。 A 携带现金5000元以上或携物超过10公斤者; B 晚上9点以后因公外出或乘车返回者;
C 出差外地,晚上8点至次日凌晨5点之间到达目的地者; D 事情紧急或特殊情况,事后必须说明原因。
第二十三条、出差人员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报销差旅费,差旅费应据实提供各类票据,
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款额追回外,视情节轻重,给予50~100元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时外,应电话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二十五条 差旅费应据实提供收据,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将追回所虚报款额,并视情节给予以惩处。
第二十六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一周内,按票据时间先后顺序粘贴,并完整填写票据单上的内容,经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报主管领导批准,方予以报销。如在发工资时还没有还清借款,财务有权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借款。
第二十七条、财务部有权对不实的出差费用向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询,如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处罚。
第二十八条、不准受邀或邀请客户去网吧、酒吧、录像厅、歌舞厅、游戏厅、洗浴按摩中心等娱乐场所,不得从事赌博等非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二十九条、出差夜间返回者次日可休息半天;在出差期间,假日按正常工作日给付差旅补助,不安排补休;遇有节日的,一律不另发节日加班费,在工作允许的情况下可安排相应的补休。
四、外出参加会议或学习
第三十条、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市内交通费按实列支,实报实销;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食宿费、市内交通费按实列支,实报实销,但不得超过报销标准。
第三十一条、外出学习期间,食宿费、市内交通费按实列支,但不得超过报销标准。
五、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由销售部门负责编制、修改。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