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九不准”包括: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二、不准开单提成;三、不准违规收费;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1]
七、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行为内容? (15分) (1)救死扶伤,实行
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
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九不准”包括: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二、不准开单提成;三、不准违规收费;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1]
七、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行为内容? (15分) (1)救死扶伤,实行
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
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