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塑造企业良好形象,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着装整齐统一,富有朝气,并使员工着装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
除副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以上高管及总经理特批人员以外的公司所有员工。 3、名词解释:工作服包含以下三种类型。 3.1 员工服装:员工工作服。
3.2 保安服:保安执行勤务时穿着的统一制式服装。
3.3 职业装:指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统一规定颜色、制式的男女着装。 4、职责:
公司物控部负责工作服的保管与发放,采购部负责工作服的招商与承制,行政中心负责公司各部门人员着装的监督与管理。总经办负责工作服定制的审批。
5、内容:
5.1 服装制作与发放
5.1.1 工作服的制作按公司指定颜色、、型号、款式由行政中心申购,采
购部统一招商承制,并按员工实有人数加制10-20%数量采买。 5.1.2 员工服装按颜色区分员工职务等级:浅蓝色短袖和夹克为员工装。
白色衬衣和深蓝色夹克外套属主管级以上(含)工装。职业装冬装统一为黑色西服外套,内套白色衬衣,深色领带。职业装夏装统一为白色短袖衬衣,深色领带和长裤(职业装具体花色、款式以公司统一采购回来的着装为准)。女士职业装下装可着深色齐膝短裙。办公人员上班时间一律穿深色皮鞋。保安按公司统一规定颜色、款式着装,并以夏秋冬各2套标准发放。
5.1.3 工作服型号分:加大号、大号、中号、小号。
5.1.4公司视当地实际季节变化状况,确定服装更换季节为每年4月、7
月。
5.2 服装领用程序
5.2.1 公司新进员工上班7天后,凭正式厂牌(或胸卡)和领料单在仓库领取对应级别的工作服。
5.2.2 工作服款项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5.2.3 保安人员上班即由公司按标准统一配发制服,不予以扣款。但离职时必须按规定要求交还。
5.2.4 办公室工作人员职业装,可自行按公司着装规定颜色、款式等要求外买。
5.3 着装管理规定。
5.3.1 员工在职场范围内(即工作区间)必须着工作装。工作装必须洗涤
干净、烫熨平整、扣子齐全。里衣不得外露(即三节装)。 5.3.2 员工上下班必须着工作服、装容整齐、按规定佩戴厂牌厂证并接受
保安检查后方能有序进出公司大门。
5.3.2 员工外出购物或出差、办理私事、以及非工作时间且不在工作区间,
按规定可以不着工作服。
5.3.3 办公大楼各部门工作人员(含营销中心、研发中心、采购部等)必
须严格按照公司着装管理规定着不同季节的制式职业装。 5.3.4 公司外出售后服务人员,必须着规定工作服作业。
5.3.5 公司聚会、庆典等集体活动,公司全员必须按规定要求严格着装。 5.3.6 保安须按指定的保安服着装上班,并保持服装整洁。
5.3.7 员工周日及下班后可自由着装。但必须保持端庄、得体、整洁、大
方,以维护公司形象。
5.4 购买、更换服装规定:
5.4.1 员工在职期间原则上每年不可重复领用工作服。特殊情况如员工工
作服丢失,需填写《申购单》再次领用,经部门经理和行政中心核准后,由服装管理部门按进货价格给予办理,并在当月工资中扣出。
5.4.2 员工因公务或为保证公司财产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工作服污损,可
申请免费补领,但须经部门经理和行政中心严格核准后方可办理。 5.5.3员工领取服装后,一周内发现有质量问题(非人为因素),可到服装
管理部门(即物控部)提出更换,服装采购部门应及时与制作厂商联系交涉。
5.5.4 一般情况下(视破损程度),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方可免费更
换2件工作服,行政中心应提前30天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仓库定时给予更换。
5.6 厂牌与胸卡:
5.6.1 厂牌、胸卡由行政中心按公司要求格式统一委托策划部制作并发
放。新进员工工作满7天后,凭临时厂牌在人事部更换正式厂牌或胸卡。厂牌或胸卡工号由行政中心统一编制。
5.6.2 员工上班进出厂区大门必须佩戴厂牌、胸卡,并接受保安检查。 5.6.3 来客来访,须热情并友好的告知客人,并要求其佩戴《来访证》方
可进入厂区。离开厂区保安应主动收回《来访证》并礼貌送出厂区大门。
5.6.4 员工家属出入厂区,必须佩戴《员工家属证》并自觉接受保安检查。 5.6.5 员工离职,必须在人事部退还厂牌、胸卡、员工家属证方能结算工
资。
5.6.6 办公大楼工作人员,需统一佩戴由公司制作并发放的胸卡。胸卡由
行政中心统一发放。进出厂区大门必须佩戴胸卡,并接受保安检查。
5.7 罚责:
5.7.1 员工在工作或保安在执行勤务时间内,均须按规定着装。各单位主
管要随时督导管制,对不按规定着装的员工可以不允许其上岗工作。或及时书面上报行政中心予以处罚。
5.7.2 行政中心应对员工着装不定期进行巡查,对不符合规定着装之员工
予以严格考核。并每次给予5-50元教育培训费。其直属主管将负督导不力之连带处罚责任。
5.7.3 出入厂区大门和工作区间不按规定佩戴厂牌、胸卡、员工家属证,
将对责任人或责任人家属处以5-100元培训教育费。不按规定出示
厂牌、胸卡,情节恶劣并不听保安劝诫,恶意强行出入厂区大门,影响极为恶劣的员工,予以立即开除。
5.7.4 对员工不按规定佩戴厂牌、胸卡出入厂区大门和工作区间的,应本
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不得“以罚代管”。对屡次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员工,定严惩不贷,教育培训费可增加至200元/次。
5.7.5 生产车间员工工作时间必须将厂牌正面朝外,平整的插入工作服左
胸处专门设计的厂牌袋内。特殊工位、工种员工,对厂牌厂证不做具体要求,以绝对保证生产安全,彻底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办公人员胸卡必须正确佩戴在衬衣左胸口袋上沿。
5.7.6 非生产车间一线员工,工作时间应将厂牌悬挂于胸前。公司聚会、
庆典等集体活动,公司全员必须按规定要求佩戴厂牌。违规1次,处5-10元培训教育费。
5.7.7 厂牌厂证遗失、人为损坏、污毁应第一时间在人事部补办。补办费
用5元/张。因公原因导致厂牌厂证破损,毁坏免费补办。 5.7.8 对于员工确因疏忽遗失厂牌、胸卡或忘带厂牌、胸卡不能进入厂区
大门的,应及时通知其直接主管到厂区大门担保并领入。也可及时通知同事、亲友将其厂牌、胸卡送至厂区大门。值班保安如能确认
7、附则:本规定经总经理签批后生效,原管理规定即时作废。本规定解释权归行政中心。
属公司员工,也可担保放行。否则,保安有权拒绝入内以确保公私财物安全。
1、目的:
为塑造企业良好形象,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着装整齐统一,富有朝气,并使员工着装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
除副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以上高管及总经理特批人员以外的公司所有员工。 3、名词解释:工作服包含以下三种类型。 3.1 员工服装:员工工作服。
3.2 保安服:保安执行勤务时穿着的统一制式服装。
3.3 职业装:指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统一规定颜色、制式的男女着装。 4、职责:
公司物控部负责工作服的保管与发放,采购部负责工作服的招商与承制,行政中心负责公司各部门人员着装的监督与管理。总经办负责工作服定制的审批。
5、内容:
5.1 服装制作与发放
5.1.1 工作服的制作按公司指定颜色、、型号、款式由行政中心申购,采
购部统一招商承制,并按员工实有人数加制10-20%数量采买。 5.1.2 员工服装按颜色区分员工职务等级:浅蓝色短袖和夹克为员工装。
白色衬衣和深蓝色夹克外套属主管级以上(含)工装。职业装冬装统一为黑色西服外套,内套白色衬衣,深色领带。职业装夏装统一为白色短袖衬衣,深色领带和长裤(职业装具体花色、款式以公司统一采购回来的着装为准)。女士职业装下装可着深色齐膝短裙。办公人员上班时间一律穿深色皮鞋。保安按公司统一规定颜色、款式着装,并以夏秋冬各2套标准发放。
5.1.3 工作服型号分:加大号、大号、中号、小号。
5.1.4公司视当地实际季节变化状况,确定服装更换季节为每年4月、7
月。
5.2 服装领用程序
5.2.1 公司新进员工上班7天后,凭正式厂牌(或胸卡)和领料单在仓库领取对应级别的工作服。
5.2.2 工作服款项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5.2.3 保安人员上班即由公司按标准统一配发制服,不予以扣款。但离职时必须按规定要求交还。
5.2.4 办公室工作人员职业装,可自行按公司着装规定颜色、款式等要求外买。
5.3 着装管理规定。
5.3.1 员工在职场范围内(即工作区间)必须着工作装。工作装必须洗涤
干净、烫熨平整、扣子齐全。里衣不得外露(即三节装)。 5.3.2 员工上下班必须着工作服、装容整齐、按规定佩戴厂牌厂证并接受
保安检查后方能有序进出公司大门。
5.3.2 员工外出购物或出差、办理私事、以及非工作时间且不在工作区间,
按规定可以不着工作服。
5.3.3 办公大楼各部门工作人员(含营销中心、研发中心、采购部等)必
须严格按照公司着装管理规定着不同季节的制式职业装。 5.3.4 公司外出售后服务人员,必须着规定工作服作业。
5.3.5 公司聚会、庆典等集体活动,公司全员必须按规定要求严格着装。 5.3.6 保安须按指定的保安服着装上班,并保持服装整洁。
5.3.7 员工周日及下班后可自由着装。但必须保持端庄、得体、整洁、大
方,以维护公司形象。
5.4 购买、更换服装规定:
5.4.1 员工在职期间原则上每年不可重复领用工作服。特殊情况如员工工
作服丢失,需填写《申购单》再次领用,经部门经理和行政中心核准后,由服装管理部门按进货价格给予办理,并在当月工资中扣出。
5.4.2 员工因公务或为保证公司财产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工作服污损,可
申请免费补领,但须经部门经理和行政中心严格核准后方可办理。 5.5.3员工领取服装后,一周内发现有质量问题(非人为因素),可到服装
管理部门(即物控部)提出更换,服装采购部门应及时与制作厂商联系交涉。
5.5.4 一般情况下(视破损程度),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方可免费更
换2件工作服,行政中心应提前30天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仓库定时给予更换。
5.6 厂牌与胸卡:
5.6.1 厂牌、胸卡由行政中心按公司要求格式统一委托策划部制作并发
放。新进员工工作满7天后,凭临时厂牌在人事部更换正式厂牌或胸卡。厂牌或胸卡工号由行政中心统一编制。
5.6.2 员工上班进出厂区大门必须佩戴厂牌、胸卡,并接受保安检查。 5.6.3 来客来访,须热情并友好的告知客人,并要求其佩戴《来访证》方
可进入厂区。离开厂区保安应主动收回《来访证》并礼貌送出厂区大门。
5.6.4 员工家属出入厂区,必须佩戴《员工家属证》并自觉接受保安检查。 5.6.5 员工离职,必须在人事部退还厂牌、胸卡、员工家属证方能结算工
资。
5.6.6 办公大楼工作人员,需统一佩戴由公司制作并发放的胸卡。胸卡由
行政中心统一发放。进出厂区大门必须佩戴胸卡,并接受保安检查。
5.7 罚责:
5.7.1 员工在工作或保安在执行勤务时间内,均须按规定着装。各单位主
管要随时督导管制,对不按规定着装的员工可以不允许其上岗工作。或及时书面上报行政中心予以处罚。
5.7.2 行政中心应对员工着装不定期进行巡查,对不符合规定着装之员工
予以严格考核。并每次给予5-50元教育培训费。其直属主管将负督导不力之连带处罚责任。
5.7.3 出入厂区大门和工作区间不按规定佩戴厂牌、胸卡、员工家属证,
将对责任人或责任人家属处以5-100元培训教育费。不按规定出示
厂牌、胸卡,情节恶劣并不听保安劝诫,恶意强行出入厂区大门,影响极为恶劣的员工,予以立即开除。
5.7.4 对员工不按规定佩戴厂牌、胸卡出入厂区大门和工作区间的,应本
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不得“以罚代管”。对屡次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员工,定严惩不贷,教育培训费可增加至200元/次。
5.7.5 生产车间员工工作时间必须将厂牌正面朝外,平整的插入工作服左
胸处专门设计的厂牌袋内。特殊工位、工种员工,对厂牌厂证不做具体要求,以绝对保证生产安全,彻底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办公人员胸卡必须正确佩戴在衬衣左胸口袋上沿。
5.7.6 非生产车间一线员工,工作时间应将厂牌悬挂于胸前。公司聚会、
庆典等集体活动,公司全员必须按规定要求佩戴厂牌。违规1次,处5-10元培训教育费。
5.7.7 厂牌厂证遗失、人为损坏、污毁应第一时间在人事部补办。补办费
用5元/张。因公原因导致厂牌厂证破损,毁坏免费补办。 5.7.8 对于员工确因疏忽遗失厂牌、胸卡或忘带厂牌、胸卡不能进入厂区
大门的,应及时通知其直接主管到厂区大门担保并领入。也可及时通知同事、亲友将其厂牌、胸卡送至厂区大门。值班保安如能确认
7、附则:本规定经总经理签批后生效,原管理规定即时作废。本规定解释权归行政中心。
属公司员工,也可担保放行。否则,保安有权拒绝入内以确保公私财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