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象与思路
在当代中国60年的政治历程中,一些重大现象稳定存在或重复再现:宏观上,中央—地方关系在集权与放权的抉择中轮番交替,自上而下的运动型治理整顿在不同领域中重复出现,林林总总的政治教育运动收效甚微但仍然绵延不断,法律制度、科层制度的发展举步维艰。从微观上来看,诸多基层问题——例如,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不力,变通与共谋等——急药慢攻,反复治理,但仍痼疾难除、去而复来。这些问题各有其独特的场景,它们发生的形式、实际内容各异,节奏每每不一,若分门别类或许可以逐一论道其原因。但是,这些现象的重复再现提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它们背后是否存在着一个稳定共享的制度逻辑?进而言之,是不是有一个理论视角,一个大的思路,可以把这些分散在不同领域、不同场景、不同形式的现象和问题放在同一个分析框架里,探究它们之间的关联以及其背后的制度逻辑,以期越树木而见森林,溯溪流而求渊源?
这正是本文的基本立论:上述种种现象以及其他相关问题均来源于中国政体内部的一个深刻矛盾,即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的矛盾,集中表现在中央管辖权与地方治理权间的紧张和不兼容:前者趋于权力、资源向上集中,从而削弱了地方政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这一体制的有效治理能力;而后者又常常表现为各行其是,偏离失控,对权威体制的中央核心产生威胁。在权威体制中,这一矛盾无法得到根本解决,只能在动态中寻找某种暂时的平衡点。
在中国政治进程中,权威体制的两个维系机制——科层制度和一统观念制度——受到了多重挑战:科层制度承担越来越多的治理功能,不堪重负;一统观念制度受到多元社会的碰撞挑战,难以为继。面对这些困难压力,一系列应对机制应运而生:决策一统性与执行灵活性以及逐级代理制的动态平衡,政治教化的礼仪化以及运动型“纠偏”机制。具体说来,逐级代理制度导致中央与地方的松散关联,基层政府在执行过程中的灵活变通和共谋缓解了这一矛盾;而教化活动的仪式化,虽然对重建一统观念制度无回天之力,但对于维系国家象征性权威,却起到了重要作用;自上而下的运动型治理机制成为中央政府不断规范基层灵活性的边界、强化中央与地方纽带的重要手段,使得这一体制在不断调整与波动中走下去。
虽然这一系列机制缓和了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的矛盾,但与现代国家制度建设不兼容甚至冲突,衍生了其他始料未及的后果,因此潜伏着极大的危机。第一,国家建设在集权与放权、名与实,“失控”与“纠偏”的两个极端之间不断摇摆转换,对已经负荷累累的权威体制造成不断的冲击振动;稍有不慎,则可能酿成局势动荡。第二,这一体制的制度逻辑限制了制度创新和可能抉择的空间,使得法制、科层理性、专业化过程难以充分展开,只能畸形生长,为中国未来的发展前景投下更大的不确定性阴影。
本文旨在进一步阐述和扩展讨论上述立论和有关命题。我用图1简要概括这些现象背后的逻辑关系以及本文的相应结构。我把这些现象依序归纳为三类:第一,有些现象是“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间基本矛盾在不同层次和不同领域中的体现——特别是组织制度和观念制度的维系机制;第二,另外一些现象反映了中国政治运行过程中应对这一矛盾的治理机制;第三,还有一些现象则是这些治理机制所衍生的后果。下面的讨论也依序从三个层次逐一展开。我首先分析阐述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的深刻矛盾;然后讨论中国政治运行过程中演化出的三个应对机制,即决策一统性与执行灵活性之间动态关系,政治教化的礼仪化,运动型治理机制;最后,讨论这些应对机制所产生的一系列后果,以及由此所生的诸种现实困境。
这里有必要对本研究的分析视角略加说明。第一,本文主要是从组织学的角度讨论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关系,其内在的矛盾和相应的制度逻辑。矛盾者,相对而连接之关系也,所以理应置于一个整体之中以观之。第二,这一分析思路不是也不可能解释以上所列各类现象的方方面面,也不欲穷尽所有的影响因素。文中涉及到的各类具体现象及其原因已有大量研究文献;本文倚重和借用这些研究成果,而着眼于从一个特定理论视角——组织理论与组织治理——切入,揭示这些现象之间的稳定关联及其背后的制度逻辑。最后,本文的讨论分析采取了自上而下的国家视角,从国家宏观管理的层次来认识理解上述矛盾,即从国家建设、国家治理和中央政府面临的挑战和压力的角度来解读这些现象和由此衍生的应对机制。这一视角有利于我们透视上述种种现象背后的逻辑联系,但这并不意味着对这些现象作合理性与否的价值判断。
二、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一个深刻的矛盾
任何一个国家政权都面临着竞争生存的压力,面临着所属疆域内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挑战。不同国家因其面临环境生态、统辖规模和治理模式的差异,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也每每不同。简言之,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国家治理模式决定了其政治运行特定的优势、负荷、困难和挑战。而国家治理模式不是任意选择的,常常与一个国家的历史演变过程有着深刻关系,有着明显的途径依赖性(Levi,1988;Tilly,1975)。
国家治理模式有两个主要线索:一是中央权威与地方权力间关系,一是国家与民众间关系。本文所关注的主要是第一种关系,即中央权威与地方权力间关系。中国国家的权威体制和疆土规模,使得这一关系成为勾勒中国国家治理框架最为凝重的笔墨。中国历史上国家政权的基本特点是中央权威一统而治,即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中国国家形成的历史轨迹造就了一个幅员辽阔、多元的、发展不平衡的区域性经济与社会。①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这些不同的区域和属地间虽有经济、文化和人口迁徙的交融联系,但它们之间更多的是通过国家的行政体制和官方观念统辖在一起的。在这一特定的国家治理模式下,权威体制将中央政府与辽阔的国土、数千里的疆土边界、不平衡发展的区域、多样的文化制度、各种自然和人为的灾害和危机,以及数以亿万计民众的生计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尽管在20世纪初,这一治理形态发生重大变化,但其内在矛盾在随后的政体迭换中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不仅于此,“在民族平等、公民权利和人民国家的合法性宣称之下,现代国家在‘革命’、‘解放’和‘合法权利’等名义下将个人重新组织到国家主导的集体体制之中,从而赋予现代国家对于个人的更为直接的控制权”(汪晖,2003:96)。在这一大背景下,中央政府依赖什么样的组织机制来维系其权威体制呢?这是国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必须回答的问题,其兴亡成败与未来演变与这些组织机制抉择和相应的制度安排息息相关。这也是我们认识分析权威体制治理模式的切入点。
权威体制的核心是中央统辖权与地方治理权之间的关系;两者之间的紧张和不兼容集中体现在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的内在矛盾。在这里,权威体制的核心是中央政府(广义上)对广大国土的统辖权,体现在中央政府自上而下推行其政策指令意图、在资源和人事安排上统辖各地的权力。有效治理指政府在不同领域或属地管理中处理解决具体问题的可行性、有效性,尤其体现在基层政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例如完成自上而下的资源动员任务、公共产品提供、解决地方性冲突等等。这两者之间的深刻矛盾是:权威体制的集中程度越高,越刚性,必然以削弱地方治理权为代价,其有效治理的能力就会相应减弱;反之,有效治理能力的增强意味着地方政府治理权的增强,常常表现在——或被解读为——各自为政,又会对权威体制产生巨大的威胁。从组织治理的角度来看,这一矛盾的激烈程度和表现形式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统辖的内容或治理的范围;二是资源和权力的重心所在。统辖的内容越多越实,或治理的范围越大,资源和决策权越向上集中,那么,治理的负荷就会越沉重,其有效治理程度就会越低,此时两者间矛盾主要体现为集权下的死寂呆板;另一方面,从国家视角看,权力下放、管理范围缩减,会加强体制内有效治理能力,但此时两者矛盾则更多地体现在偏离和失控的情形中。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间的矛盾轻则体现为两者之间的紧张、不协调,重则表现在两者间的互为削弱,甚至直接冲突和危机。在当代中国,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大多扮演了一个积极主导者的角色,承担社会经济生活方方面面的事务,力图置政府于一切社会经济活动之中心,治理范围大大扩展,如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的状态。如此,权威体制和有效治理之间的矛盾诱发了一系列的应对机制和随之而来的诸种现象。
在中国历史上,权威体制始终生存在统一与分裂、集权与失控的矛盾之间,而中央权威与地方属地之间的关系一直是这一体制的核心所在。②有关中国国家建设的组织制度安排,上到政府机构设置,下至基层官员的选拔和流动制度,林林总总不胜枚举,是诸多学术领域长期关注的课题,已有大量的研究积累和颇为一致的结论。③从国家的视角来审视当代中国的政治过程,我们的问题是:如此负荷累累的权威体制是如何维系的?从本文关注的制度逻辑来看,以下两个机制尤为突出:第一,一个严密有序的科层制组织制度贯彻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和政策意图,从而确保不同属地与中央政府的步调一致;第二,以认同中央权力为核心的价值观念制度,在政府内部官员和社会文化中建立和强化对中央政权的向心力。④简言之,维系权威体制的两个核心组织机制,一是科层制度,二是观念制度。前者涉及到中央政府及其下属各级政府机构间的等级结构;后者则表现为国家与个人(官员、公民)之间在社会心理、文化观念上的认同,体现在政府内外、全国上下的共享价值上。对于两个制度的分析为我们解读权威体制提供了线索。
一、现象与思路
在当代中国60年的政治历程中,一些重大现象稳定存在或重复再现:宏观上,中央—地方关系在集权与放权的抉择中轮番交替,自上而下的运动型治理整顿在不同领域中重复出现,林林总总的政治教育运动收效甚微但仍然绵延不断,法律制度、科层制度的发展举步维艰。从微观上来看,诸多基层问题——例如,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不力,变通与共谋等——急药慢攻,反复治理,但仍痼疾难除、去而复来。这些问题各有其独特的场景,它们发生的形式、实际内容各异,节奏每每不一,若分门别类或许可以逐一论道其原因。但是,这些现象的重复再现提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它们背后是否存在着一个稳定共享的制度逻辑?进而言之,是不是有一个理论视角,一个大的思路,可以把这些分散在不同领域、不同场景、不同形式的现象和问题放在同一个分析框架里,探究它们之间的关联以及其背后的制度逻辑,以期越树木而见森林,溯溪流而求渊源?
这正是本文的基本立论:上述种种现象以及其他相关问题均来源于中国政体内部的一个深刻矛盾,即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的矛盾,集中表现在中央管辖权与地方治理权间的紧张和不兼容:前者趋于权力、资源向上集中,从而削弱了地方政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这一体制的有效治理能力;而后者又常常表现为各行其是,偏离失控,对权威体制的中央核心产生威胁。在权威体制中,这一矛盾无法得到根本解决,只能在动态中寻找某种暂时的平衡点。
在中国政治进程中,权威体制的两个维系机制——科层制度和一统观念制度——受到了多重挑战:科层制度承担越来越多的治理功能,不堪重负;一统观念制度受到多元社会的碰撞挑战,难以为继。面对这些困难压力,一系列应对机制应运而生:决策一统性与执行灵活性以及逐级代理制的动态平衡,政治教化的礼仪化以及运动型“纠偏”机制。具体说来,逐级代理制度导致中央与地方的松散关联,基层政府在执行过程中的灵活变通和共谋缓解了这一矛盾;而教化活动的仪式化,虽然对重建一统观念制度无回天之力,但对于维系国家象征性权威,却起到了重要作用;自上而下的运动型治理机制成为中央政府不断规范基层灵活性的边界、强化中央与地方纽带的重要手段,使得这一体制在不断调整与波动中走下去。
虽然这一系列机制缓和了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的矛盾,但与现代国家制度建设不兼容甚至冲突,衍生了其他始料未及的后果,因此潜伏着极大的危机。第一,国家建设在集权与放权、名与实,“失控”与“纠偏”的两个极端之间不断摇摆转换,对已经负荷累累的权威体制造成不断的冲击振动;稍有不慎,则可能酿成局势动荡。第二,这一体制的制度逻辑限制了制度创新和可能抉择的空间,使得法制、科层理性、专业化过程难以充分展开,只能畸形生长,为中国未来的发展前景投下更大的不确定性阴影。
本文旨在进一步阐述和扩展讨论上述立论和有关命题。我用图1简要概括这些现象背后的逻辑关系以及本文的相应结构。我把这些现象依序归纳为三类:第一,有些现象是“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间基本矛盾在不同层次和不同领域中的体现——特别是组织制度和观念制度的维系机制;第二,另外一些现象反映了中国政治运行过程中应对这一矛盾的治理机制;第三,还有一些现象则是这些治理机制所衍生的后果。下面的讨论也依序从三个层次逐一展开。我首先分析阐述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的深刻矛盾;然后讨论中国政治运行过程中演化出的三个应对机制,即决策一统性与执行灵活性之间动态关系,政治教化的礼仪化,运动型治理机制;最后,讨论这些应对机制所产生的一系列后果,以及由此所生的诸种现实困境。
这里有必要对本研究的分析视角略加说明。第一,本文主要是从组织学的角度讨论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关系,其内在的矛盾和相应的制度逻辑。矛盾者,相对而连接之关系也,所以理应置于一个整体之中以观之。第二,这一分析思路不是也不可能解释以上所列各类现象的方方面面,也不欲穷尽所有的影响因素。文中涉及到的各类具体现象及其原因已有大量研究文献;本文倚重和借用这些研究成果,而着眼于从一个特定理论视角——组织理论与组织治理——切入,揭示这些现象之间的稳定关联及其背后的制度逻辑。最后,本文的讨论分析采取了自上而下的国家视角,从国家宏观管理的层次来认识理解上述矛盾,即从国家建设、国家治理和中央政府面临的挑战和压力的角度来解读这些现象和由此衍生的应对机制。这一视角有利于我们透视上述种种现象背后的逻辑联系,但这并不意味着对这些现象作合理性与否的价值判断。
二、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一个深刻的矛盾
任何一个国家政权都面临着竞争生存的压力,面临着所属疆域内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挑战。不同国家因其面临环境生态、统辖规模和治理模式的差异,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也每每不同。简言之,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国家治理模式决定了其政治运行特定的优势、负荷、困难和挑战。而国家治理模式不是任意选择的,常常与一个国家的历史演变过程有着深刻关系,有着明显的途径依赖性(Levi,1988;Tilly,1975)。
国家治理模式有两个主要线索:一是中央权威与地方权力间关系,一是国家与民众间关系。本文所关注的主要是第一种关系,即中央权威与地方权力间关系。中国国家的权威体制和疆土规模,使得这一关系成为勾勒中国国家治理框架最为凝重的笔墨。中国历史上国家政权的基本特点是中央权威一统而治,即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中国国家形成的历史轨迹造就了一个幅员辽阔、多元的、发展不平衡的区域性经济与社会。①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这些不同的区域和属地间虽有经济、文化和人口迁徙的交融联系,但它们之间更多的是通过国家的行政体制和官方观念统辖在一起的。在这一特定的国家治理模式下,权威体制将中央政府与辽阔的国土、数千里的疆土边界、不平衡发展的区域、多样的文化制度、各种自然和人为的灾害和危机,以及数以亿万计民众的生计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尽管在20世纪初,这一治理形态发生重大变化,但其内在矛盾在随后的政体迭换中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不仅于此,“在民族平等、公民权利和人民国家的合法性宣称之下,现代国家在‘革命’、‘解放’和‘合法权利’等名义下将个人重新组织到国家主导的集体体制之中,从而赋予现代国家对于个人的更为直接的控制权”(汪晖,2003:96)。在这一大背景下,中央政府依赖什么样的组织机制来维系其权威体制呢?这是国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必须回答的问题,其兴亡成败与未来演变与这些组织机制抉择和相应的制度安排息息相关。这也是我们认识分析权威体制治理模式的切入点。
权威体制的核心是中央统辖权与地方治理权之间的关系;两者之间的紧张和不兼容集中体现在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的内在矛盾。在这里,权威体制的核心是中央政府(广义上)对广大国土的统辖权,体现在中央政府自上而下推行其政策指令意图、在资源和人事安排上统辖各地的权力。有效治理指政府在不同领域或属地管理中处理解决具体问题的可行性、有效性,尤其体现在基层政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例如完成自上而下的资源动员任务、公共产品提供、解决地方性冲突等等。这两者之间的深刻矛盾是:权威体制的集中程度越高,越刚性,必然以削弱地方治理权为代价,其有效治理的能力就会相应减弱;反之,有效治理能力的增强意味着地方政府治理权的增强,常常表现在——或被解读为——各自为政,又会对权威体制产生巨大的威胁。从组织治理的角度来看,这一矛盾的激烈程度和表现形式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统辖的内容或治理的范围;二是资源和权力的重心所在。统辖的内容越多越实,或治理的范围越大,资源和决策权越向上集中,那么,治理的负荷就会越沉重,其有效治理程度就会越低,此时两者间矛盾主要体现为集权下的死寂呆板;另一方面,从国家视角看,权力下放、管理范围缩减,会加强体制内有效治理能力,但此时两者矛盾则更多地体现在偏离和失控的情形中。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间的矛盾轻则体现为两者之间的紧张、不协调,重则表现在两者间的互为削弱,甚至直接冲突和危机。在当代中国,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大多扮演了一个积极主导者的角色,承担社会经济生活方方面面的事务,力图置政府于一切社会经济活动之中心,治理范围大大扩展,如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的状态。如此,权威体制和有效治理之间的矛盾诱发了一系列的应对机制和随之而来的诸种现象。
在中国历史上,权威体制始终生存在统一与分裂、集权与失控的矛盾之间,而中央权威与地方属地之间的关系一直是这一体制的核心所在。②有关中国国家建设的组织制度安排,上到政府机构设置,下至基层官员的选拔和流动制度,林林总总不胜枚举,是诸多学术领域长期关注的课题,已有大量的研究积累和颇为一致的结论。③从国家的视角来审视当代中国的政治过程,我们的问题是:如此负荷累累的权威体制是如何维系的?从本文关注的制度逻辑来看,以下两个机制尤为突出:第一,一个严密有序的科层制组织制度贯彻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和政策意图,从而确保不同属地与中央政府的步调一致;第二,以认同中央权力为核心的价值观念制度,在政府内部官员和社会文化中建立和强化对中央政权的向心力。④简言之,维系权威体制的两个核心组织机制,一是科层制度,二是观念制度。前者涉及到中央政府及其下属各级政府机构间的等级结构;后者则表现为国家与个人(官员、公民)之间在社会心理、文化观念上的认同,体现在政府内外、全国上下的共享价值上。对于两个制度的分析为我们解读权威体制提供了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