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 政 学
第四章 城市性质、规模和类型
第一节 城市性质
一、 城市性质的含义:
1. 城市性质是指一个城市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所具有的本质属性,体现了各城市间相互区别的基本特征,是由该城市在国家和地区的地位、作用和发展方向所决定得,是城市主要职能的集中反映。
2. 城市职能一般指一个城市在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所承担的任务和发挥的作用,包括城市主要职能和辅助职能。
3. 城市性质和城市职能区别与联系:
区别:
1) 城市性质是指标明城市类属,即反映特定城市的性质,城市职能是表明城市功用,反映特定城市的作用和承担的义务。
2) 在多职能的城市,城市性质只构成城市职能的一部分,并非所有的城市职能都能概括城市的性质。
3) 城市性质是相对稳定的,城市职能是多变的。
联系:
4) 城市性质由城市主要职能所决定。
5) 在单一主要职能城市,城市性质与城市主要职能是一致的,多种主要职能的城市,城市性质是城市多种主要职能的高度概括。
二、 确定城市性质的意义
1. 确定城市性质,能成为城市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的制定提供科学的依据。
2. 确定城市性质,能为确定城市的合理规模提供科学的依据。
3. 确定城市性质,能明确城市部门结构,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
4. 确定城市性质,能合理利用城市土地资源。
三、 确定城市性质的原则
1. 全局与局部相结合原则。,正确的原则是把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与城市自身的特征及条件结合起来,并把它作为城市性质的准绳和出发点。
2. 区域内各城市合理分工的原则,诸城市在职能分工上相辅相成,形成区域内社会经济技术优势,取得最佳的城市组合效益。
3. 城市现状和未来发展相结合,借以决定城市性质的条件总要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变化,有些条件可能消失如:矿产资源枯竭、行政中心变动、交通运输条件变化、新技术的出现。
4. 详尽地占有和分析资料。
四、 确定城市性质的依据和方法
1. 确定城市性质的依据:
1)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计划、远景计划和区域规划。
2) 区域自然、资源、能源、国防及历史条件。
3) 城市发展现状。
4) 城市发展远景。
5) 经济地理位置和交通运输条件。
2. 确定城市性质的方法定性分析法;定量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综合分析法。
第二节 城市规模
一、 城市规模的概念和分布
1. 城市规模是人口、经济、科学技术等在城市的聚集规模。
2. 广义的城市规模包括城市的人口规模、用地规模、生产力规模、消费力规模等。
3. 狭义的城市规模指城市人口规模。
4. 衡量城市规模大小的指标主要有城市人口数量、占用地数量和国民生产总值;一般来说,以市区的常住非农业人口作为衡量城市人口规模的标准。
5. 城市规模变化两个城市总规模和单个城市规模(即通常所说的城市规模)。
6. 城市规模分布两重含义:
1) 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不同城市规模之间的比例关系(数量比重)。
2) 指不同规模城市在空间地位上的布局形成。
7. 研究城市规模的意义:
1) 有利于生产力的合理布局。
2) 有利于充分利用区域的经济、资源优势。
3) 有利于确定和保持城市的合理发展规模。
4) 有利于促进大、中、小城市发挥各自的优势。
8. 城市人口和城市个数在不同规模等级的分布构成了一个城市或地区的等级规模结构,具有差异性和动态性,但是也有一定的规律:
1) 规模——位序分布规律,一个城市的规模与它在国家所有的城市中按人口规模排列所处的位序之间有密切的关系。
2) 城市规模等级分布规律,即城市规模等级处于某等级的城市数量之间有密切的关系。
3) 规模——中心分布规律,即城市规模分布与中心地、市场区的等级体系有密切的联系。
二、 影响城市规模的因素
1. 自然资源和能源,包括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现代城市能源以电力为主。
2. 经济地理位置和交通地理位置(交通是城市与外界进行物质和能量交换的基本手段。)
3. 基础设施的经济实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城市规模。所谓规模容量:指一个城市在一定时期内由各种资源条件、基础设施等因素决定的能够容纳的最大人口规模;即需要突破城市基础设施的瓶颈制约。
4. 城市的性质和结构,要以一定的城市规模为前提,而城市规模又要以一定的城市结构为内容。
三、 城市规模效益与成本
1. 城市规模效益,具有规模性;空间性;外在性的特点。
2. 城市规模效益所涵盖的范围,因研究角度的不同而不同,主要外在效益有:就业机会、货币收入、从一个城市所能提供的广泛设施中得益。
1) 从城市厂商看,与城市规模相关的效益主要有:厂商成本的降低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市场需求的扩大。
2) 从整个城市的角度看,主要是能够带来综合的聚集效益和规模效益。
3. 城市规模成本,主要包括:外部成本,为克服其他企业或家庭的生产、生活活动给自己带来的负面影响,支出的费用或承担的福利损失;“门槛”成本;疏解成本。
四、 适度城市规模
1. 适度城市规模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一个历史性范畴、又是一个区间量和动态量。
2. 衡量最佳城市规模的指标——英国巴顿从成本效益分析的角度提出指标:
1) 地方当局开支减至最小;
2) 现有居民享受的纯收益增至最大;
3) 尽量考虑在迁入居民的纯效益。
4) 满足各种私人企业的目标。
3. 判断一个城市的规模是否适度和合理最根本的、最重要的指标是社会经济效益,因此城市规模是否适度、要从城市自身的条件加以确认,又要从整个城市体系的监督进行考虑。
4. 城市适度规模的目标模式应符合的要求:
1) 能在宏观上满足全国或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又能够在微观上促进城市自身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2) 能使企业以比较少的投入获得比较多的产出。
3) 能够给居民提供比较多的就业机会。
4) 能建设和有效地经营各种现代化的城市设施。
5) 城市环境优美。
第三节 城市类型
一、 城市分类的意义和原则:
1. 城市分类是根据一定的分类原则划分城市的类属,以示城市之间的区别。
2. 城市分类必须遵守的原则是:
1) 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2) 经济分类的要求与行政分类的现状相结合的原则。
3) 城市体系对城市功能的要求与城市功能现状相结合的原则。
4) 功能、规模、隶属和地域分类相结合的原则。
二、 国外城市分类的方法
1. 奥罗素分类法,是以城市的专门化职能作为分类依据,是最有影响的一般性描述分类法。
2. 哈里斯分类法,是以工业和商业的就业资料作为主要依据,是主导职能分类法。
3. 纳尔逊分类法,用的是统计分析法,比较好地解决了各城市主要职能上的差异。
4. 莫塞和斯科特分类法,是一种比较早的多变量分析法。
5. 马克斯韦尔分类法,1965年,马克斯韦尔进行加拿大城市分类的研究采用了最低需要量分析法,是一种多变量的分析法。
三、 中国城市的主要类型
某 论 文
城市的類型
按不同的劃分方法,城市的類型可有多種多樣。在我國一般可以按下列方法進行城市分類:
1. 按城市的行政級別可劃分為直轄市、地級市(各省級行政中心或省的經濟中
心)和縣級市。
2. 按城市人口規模可劃分為大、中、小城市。我國城市人口規模劃分標準:100
萬人以上為特大城市,50~100萬人為大城市,20~50萬人為中等城市,20萬人以下為小城市。1997年我國人口在100萬人以上的特大城市已達37 個,其中市區常住人口超500萬的有上海、北京和香港,它們也屬於世界特大城市。
3. 按城市職能劃分,大致分為三種類型:
a. 具有綜合職能的城市,即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如首都北京、各省級
行政中心城市等。
b. 以某種經濟職能為主的城市。這類城市往往以工業生產為主,按工業部
門又可分爲:a .多種工業城市,如株洲市、常州市等;b. 單一工業為主的城市,如全國的鋼都——鞍山市、煤都——大同市、石油城——大慶
市、森林工業城——伊春市、陶瓷工業城——景德鎮市。還有以交通運輸為主的交通港口城市,按其交通運輸方式又可分爲:a . 鐵路樞紐城市,如徐州市、鷹潭市;b. 港口城市,如秦皇島市、湛江市等;c. 河港城市,如九江市、蕪湖市等。
c. 具有特殊職能的城市,如旅遊城市桂林,革命歷史名城延安、遵義等。
此外,鎮是城市聯繫廣大農村的過渡類型的居民點,一般以農副產品加工和為農業服務為主。
市 政 学
第四章 城市性质、规模和类型
第一节 城市性质
一、 城市性质的含义:
1. 城市性质是指一个城市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所具有的本质属性,体现了各城市间相互区别的基本特征,是由该城市在国家和地区的地位、作用和发展方向所决定得,是城市主要职能的集中反映。
2. 城市职能一般指一个城市在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所承担的任务和发挥的作用,包括城市主要职能和辅助职能。
3. 城市性质和城市职能区别与联系:
区别:
1) 城市性质是指标明城市类属,即反映特定城市的性质,城市职能是表明城市功用,反映特定城市的作用和承担的义务。
2) 在多职能的城市,城市性质只构成城市职能的一部分,并非所有的城市职能都能概括城市的性质。
3) 城市性质是相对稳定的,城市职能是多变的。
联系:
4) 城市性质由城市主要职能所决定。
5) 在单一主要职能城市,城市性质与城市主要职能是一致的,多种主要职能的城市,城市性质是城市多种主要职能的高度概括。
二、 确定城市性质的意义
1. 确定城市性质,能成为城市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的制定提供科学的依据。
2. 确定城市性质,能为确定城市的合理规模提供科学的依据。
3. 确定城市性质,能明确城市部门结构,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
4. 确定城市性质,能合理利用城市土地资源。
三、 确定城市性质的原则
1. 全局与局部相结合原则。,正确的原则是把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与城市自身的特征及条件结合起来,并把它作为城市性质的准绳和出发点。
2. 区域内各城市合理分工的原则,诸城市在职能分工上相辅相成,形成区域内社会经济技术优势,取得最佳的城市组合效益。
3. 城市现状和未来发展相结合,借以决定城市性质的条件总要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变化,有些条件可能消失如:矿产资源枯竭、行政中心变动、交通运输条件变化、新技术的出现。
4. 详尽地占有和分析资料。
四、 确定城市性质的依据和方法
1. 确定城市性质的依据:
1)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计划、远景计划和区域规划。
2) 区域自然、资源、能源、国防及历史条件。
3) 城市发展现状。
4) 城市发展远景。
5) 经济地理位置和交通运输条件。
2. 确定城市性质的方法定性分析法;定量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综合分析法。
第二节 城市规模
一、 城市规模的概念和分布
1. 城市规模是人口、经济、科学技术等在城市的聚集规模。
2. 广义的城市规模包括城市的人口规模、用地规模、生产力规模、消费力规模等。
3. 狭义的城市规模指城市人口规模。
4. 衡量城市规模大小的指标主要有城市人口数量、占用地数量和国民生产总值;一般来说,以市区的常住非农业人口作为衡量城市人口规模的标准。
5. 城市规模变化两个城市总规模和单个城市规模(即通常所说的城市规模)。
6. 城市规模分布两重含义:
1) 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不同城市规模之间的比例关系(数量比重)。
2) 指不同规模城市在空间地位上的布局形成。
7. 研究城市规模的意义:
1) 有利于生产力的合理布局。
2) 有利于充分利用区域的经济、资源优势。
3) 有利于确定和保持城市的合理发展规模。
4) 有利于促进大、中、小城市发挥各自的优势。
8. 城市人口和城市个数在不同规模等级的分布构成了一个城市或地区的等级规模结构,具有差异性和动态性,但是也有一定的规律:
1) 规模——位序分布规律,一个城市的规模与它在国家所有的城市中按人口规模排列所处的位序之间有密切的关系。
2) 城市规模等级分布规律,即城市规模等级处于某等级的城市数量之间有密切的关系。
3) 规模——中心分布规律,即城市规模分布与中心地、市场区的等级体系有密切的联系。
二、 影响城市规模的因素
1. 自然资源和能源,包括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现代城市能源以电力为主。
2. 经济地理位置和交通地理位置(交通是城市与外界进行物质和能量交换的基本手段。)
3. 基础设施的经济实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城市规模。所谓规模容量:指一个城市在一定时期内由各种资源条件、基础设施等因素决定的能够容纳的最大人口规模;即需要突破城市基础设施的瓶颈制约。
4. 城市的性质和结构,要以一定的城市规模为前提,而城市规模又要以一定的城市结构为内容。
三、 城市规模效益与成本
1. 城市规模效益,具有规模性;空间性;外在性的特点。
2. 城市规模效益所涵盖的范围,因研究角度的不同而不同,主要外在效益有:就业机会、货币收入、从一个城市所能提供的广泛设施中得益。
1) 从城市厂商看,与城市规模相关的效益主要有:厂商成本的降低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市场需求的扩大。
2) 从整个城市的角度看,主要是能够带来综合的聚集效益和规模效益。
3. 城市规模成本,主要包括:外部成本,为克服其他企业或家庭的生产、生活活动给自己带来的负面影响,支出的费用或承担的福利损失;“门槛”成本;疏解成本。
四、 适度城市规模
1. 适度城市规模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一个历史性范畴、又是一个区间量和动态量。
2. 衡量最佳城市规模的指标——英国巴顿从成本效益分析的角度提出指标:
1) 地方当局开支减至最小;
2) 现有居民享受的纯收益增至最大;
3) 尽量考虑在迁入居民的纯效益。
4) 满足各种私人企业的目标。
3. 判断一个城市的规模是否适度和合理最根本的、最重要的指标是社会经济效益,因此城市规模是否适度、要从城市自身的条件加以确认,又要从整个城市体系的监督进行考虑。
4. 城市适度规模的目标模式应符合的要求:
1) 能在宏观上满足全国或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又能够在微观上促进城市自身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2) 能使企业以比较少的投入获得比较多的产出。
3) 能够给居民提供比较多的就业机会。
4) 能建设和有效地经营各种现代化的城市设施。
5) 城市环境优美。
第三节 城市类型
一、 城市分类的意义和原则:
1. 城市分类是根据一定的分类原则划分城市的类属,以示城市之间的区别。
2. 城市分类必须遵守的原则是:
1) 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2) 经济分类的要求与行政分类的现状相结合的原则。
3) 城市体系对城市功能的要求与城市功能现状相结合的原则。
4) 功能、规模、隶属和地域分类相结合的原则。
二、 国外城市分类的方法
1. 奥罗素分类法,是以城市的专门化职能作为分类依据,是最有影响的一般性描述分类法。
2. 哈里斯分类法,是以工业和商业的就业资料作为主要依据,是主导职能分类法。
3. 纳尔逊分类法,用的是统计分析法,比较好地解决了各城市主要职能上的差异。
4. 莫塞和斯科特分类法,是一种比较早的多变量分析法。
5. 马克斯韦尔分类法,1965年,马克斯韦尔进行加拿大城市分类的研究采用了最低需要量分析法,是一种多变量的分析法。
三、 中国城市的主要类型
某 论 文
城市的類型
按不同的劃分方法,城市的類型可有多種多樣。在我國一般可以按下列方法進行城市分類:
1. 按城市的行政級別可劃分為直轄市、地級市(各省級行政中心或省的經濟中
心)和縣級市。
2. 按城市人口規模可劃分為大、中、小城市。我國城市人口規模劃分標準:100
萬人以上為特大城市,50~100萬人為大城市,20~50萬人為中等城市,20萬人以下為小城市。1997年我國人口在100萬人以上的特大城市已達37 個,其中市區常住人口超500萬的有上海、北京和香港,它們也屬於世界特大城市。
3. 按城市職能劃分,大致分為三種類型:
a. 具有綜合職能的城市,即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如首都北京、各省級
行政中心城市等。
b. 以某種經濟職能為主的城市。這類城市往往以工業生產為主,按工業部
門又可分爲:a .多種工業城市,如株洲市、常州市等;b. 單一工業為主的城市,如全國的鋼都——鞍山市、煤都——大同市、石油城——大慶
市、森林工業城——伊春市、陶瓷工業城——景德鎮市。還有以交通運輸為主的交通港口城市,按其交通運輸方式又可分爲:a . 鐵路樞紐城市,如徐州市、鷹潭市;b. 港口城市,如秦皇島市、湛江市等;c. 河港城市,如九江市、蕪湖市等。
c. 具有特殊職能的城市,如旅遊城市桂林,革命歷史名城延安、遵義等。
此外,鎮是城市聯繫廣大農村的過渡類型的居民點,一般以農副產品加工和為農業服務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