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洗钱”的由来
在现代社会,“洗钱”一词指的是法律用语,而追根溯源,洗钱是从日常生活中的清洗行为演化而来的。洗钱,其本来的含义与违法犯罪活动并无任何关联。在20世纪初,美国旧金山一家饭店的老板,为了使店里日常流通的一些沾满油污的硬币,不会弄脏顾客的白手套,便用苛性碱液把这些硬币全部清洗一遍,让清洗后的硬币像新币一样干干净净,这便是洗钱的原始含义。
洗钱活动与有组织犯罪紧密相离。在20世纪20年代,当时美国芝加哥的一名黑手党成员开了一家洗衣店,在每晚计算当天的洗衣收入时,他把那些通过赌博、走私、勒索获得的非法收入混入洗衣收入中,再向税务部门纳税,扣去应缴的税款后,剩下的非法所得就成了他的合法收入。这就是“洗钱”一词的由来。
二、洗钱的定义
尽管各国或国际组织规定不一,但有一点是明确的。“任何洗钱活动都具有一个共同的、最终的目标——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并使之表面来源合法化。
三、洗钱的原因
(一)客观原因
1、产生经济收益的犯罪活动的存在是洗钱的根本原因。
洗钱是派生性犯罪,只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财产及其所产生的收益的行为才会被法律所禁止并予以制裁,合法收入不会成为洗钱的对象。没有获取犯罪收益,也就不可能有后来的洗钱犯罪。目前法律界普遍将能产生财产性利益的犯罪称为“上游犯罪”,将其后续的洗钱行为称之为“下游犯罪”。
2、犯罪所得不能合法地消费和流通是洗钱的直接原因。
如果说,国家没有将一种行为规定为犯罪,那么其行为也就不会被刑事法律所追究,行为人也就不会受到刑事制裁。20世纪70年代,洗钱行为首先在意大利刑法中被规定为犯罪,在此之前,洗钱行为还不是法律所追究的对象。
3、反洗钱的法律制度和措施的不完善是洗钱犯罪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
(1)各国对洗钱犯罪在立法规定上存在许多差异。有的国家对洗钱的危害缺乏足够认识,担心加强洗钱犯罪立法和金融监管影响外资引进,影响本国经济的发展,立法上严重滞后;有的国家存在有利于洗钱的严格的银行保密制度和公司法,成了洗钱者的天堂;有的规定了洗钱最,饭没有专门的反洗钱法。
(2)金融监管没有达到控制洗钱犯罪的要求。高新技术被广泛应用于洗钱犯罪领域,利用网上银行、信用卡、计算机等先进的支付结算手段和新兴的金融工具大肆从事洗钱犯罪活动。这些犯罪的隐蔽性更强,金融机构在计算机网络中识别客户的身份、对交易内容等各方面进行监控更加困难,相应的法律、法规建设在很多方面还不能跟上科技发展的步伐。
(3)对跨国洗钱活动的打击不够
(二)主观原因
1、金钱的诱惑和利益的追求是洗钱的内在原动力。
2、将非法所得转化貌似合法的收入是洗钱的行为目的。
3、逃避法律的制裁是洗钱的最终目的。
一、“洗钱”的由来
在现代社会,“洗钱”一词指的是法律用语,而追根溯源,洗钱是从日常生活中的清洗行为演化而来的。洗钱,其本来的含义与违法犯罪活动并无任何关联。在20世纪初,美国旧金山一家饭店的老板,为了使店里日常流通的一些沾满油污的硬币,不会弄脏顾客的白手套,便用苛性碱液把这些硬币全部清洗一遍,让清洗后的硬币像新币一样干干净净,这便是洗钱的原始含义。
洗钱活动与有组织犯罪紧密相离。在20世纪20年代,当时美国芝加哥的一名黑手党成员开了一家洗衣店,在每晚计算当天的洗衣收入时,他把那些通过赌博、走私、勒索获得的非法收入混入洗衣收入中,再向税务部门纳税,扣去应缴的税款后,剩下的非法所得就成了他的合法收入。这就是“洗钱”一词的由来。
二、洗钱的定义
尽管各国或国际组织规定不一,但有一点是明确的。“任何洗钱活动都具有一个共同的、最终的目标——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并使之表面来源合法化。
三、洗钱的原因
(一)客观原因
1、产生经济收益的犯罪活动的存在是洗钱的根本原因。
洗钱是派生性犯罪,只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财产及其所产生的收益的行为才会被法律所禁止并予以制裁,合法收入不会成为洗钱的对象。没有获取犯罪收益,也就不可能有后来的洗钱犯罪。目前法律界普遍将能产生财产性利益的犯罪称为“上游犯罪”,将其后续的洗钱行为称之为“下游犯罪”。
2、犯罪所得不能合法地消费和流通是洗钱的直接原因。
如果说,国家没有将一种行为规定为犯罪,那么其行为也就不会被刑事法律所追究,行为人也就不会受到刑事制裁。20世纪70年代,洗钱行为首先在意大利刑法中被规定为犯罪,在此之前,洗钱行为还不是法律所追究的对象。
3、反洗钱的法律制度和措施的不完善是洗钱犯罪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
(1)各国对洗钱犯罪在立法规定上存在许多差异。有的国家对洗钱的危害缺乏足够认识,担心加强洗钱犯罪立法和金融监管影响外资引进,影响本国经济的发展,立法上严重滞后;有的国家存在有利于洗钱的严格的银行保密制度和公司法,成了洗钱者的天堂;有的规定了洗钱最,饭没有专门的反洗钱法。
(2)金融监管没有达到控制洗钱犯罪的要求。高新技术被广泛应用于洗钱犯罪领域,利用网上银行、信用卡、计算机等先进的支付结算手段和新兴的金融工具大肆从事洗钱犯罪活动。这些犯罪的隐蔽性更强,金融机构在计算机网络中识别客户的身份、对交易内容等各方面进行监控更加困难,相应的法律、法规建设在很多方面还不能跟上科技发展的步伐。
(3)对跨国洗钱活动的打击不够
(二)主观原因
1、金钱的诱惑和利益的追求是洗钱的内在原动力。
2、将非法所得转化貌似合法的收入是洗钱的行为目的。
3、逃避法律的制裁是洗钱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