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鄂组建
2009年第7期 ——党的建设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中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工程。源源不断地把符合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是党组织永葆蓬勃生机的根本保证。 近些年来,在中央、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五年来全省共发展党员64万多名。全省党员数量保持适度增长,新发展党员质量明显提高,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强化领导,促进发展党员工作有序开展
省委历来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明确提出:要通过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党员队伍。省委主要领导对发展党员工作高度关注,每年要求省委常委和党员副省长带队深入基层就全省党的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并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重点调研内容,反复强调,抓好督办。省委组织部分别于2004年、2005年召开发展党员工作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每年坚持对发展党员工作下发文件进行通报和指导,对在新的社会阶层发展党员、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等工作进行专题试点和课题研究,并建立了4个发展党员工作联系点,以此指导和推动工作。各级党组织坚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工程来抓,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进行考核,奖惩兑现,保证了发展党员各项工作的落实。襄樊、十堰等地逐级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考核办法,对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各级党委还通过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年度发展计
划,对发展党员工作加强计划管理,实行宏观控制,有效防止和避免了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
加强培养,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全省各级党组织加强宣传引导,主动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采取开展“七一”纪念活动,举行报告会、表彰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典型,树立党的良好形象,增进群众对党的认识和感情,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激发了广大群众的政治热情。同时,通过民主推优、群团推优、公开选优等方式,进一步拓宽视野、畅通渠道,引导更多的优秀分子向党组织靠拢,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各级党组织结合新形势的发展变化,灵活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坚持培养联系人制度和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汇报制度,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坚持理论提升与业务提高相结合,以各级党校为主阵地,通过多种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业务技能、文化素质等培训,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素质。
突出重点,不断优化党员队伍整体结构
全省各级党组织坚持把青年、妇女、生产工作一线的优秀分子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促使党员队伍整体结构不断优化。在农村,优先发展政治素质好,具有一技之长和“双带”本领的村干部等优秀青年入党;在企业,优先发展投身企业改革、在重要艰苦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生产和技术骨干入党;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优先发展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入党。各级党组织联合妇联组织,采取系统培训、开展活动、备案管理等措施,将发展党员计划适当向妇女倾斜,使女党员比例保持逐年升高的势头。通过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全省党员数量实现了均衡增长,党员队伍结构日趋合理。
突破难点,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从2004年开始,全省各级党组织把在其他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纳入经常性工作,做到了“不争论,不炒作,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加大在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探索研究力度,积极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文化艺术、医疗卫生、新闻出版等高知识群体相对集中、各类专业人才比较突出的地方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吸收教学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优秀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拔尖人才入党。2004年以来,全省研究生党员年均增长19.61%,大学本、专科党员年均增长6.9%。目前,全省大专及以上党员占党员总数的31.44%。各级党组织积极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积极探索在农村、“两新”组织、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办法和措施。全省农村基层党组织注重拓宽渠道,从村级后备干部、村民代表、返乡青年、复退军人、专业大户、中介组织和各种行业协会成员等重点对象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并坚持把发展党员工作同农村党员“双建双带”活动结合起来,注重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
健全制度,着力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党员是党组织肌体的细胞,近年来,各级党组织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着眼于保持和发展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在继续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推优”、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发展党员工作预审等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发展党员公示、票决、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到了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有些地方还不断丰富和完善公示制度,在公示的环节上,将关口前移,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示、对培养责任人进行公示,不仅实行预备党员公示,在党员转正时还进行公示,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各级党组织在支部讨论通过和党委审批的环节上实行票决制,促进了党员真实表达意愿,促进了集体决策的公正性。荆州、随州、鄂州等市采取“群众投信任票、
党员投赞成票”的办法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武汉、宜昌等市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部门推荐的方法考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还有的地方组织群众代表对入党申请人进行民主测评等等,扩大了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赢得了群众的支持和赞誉。同时,各级党组织还逐步建立完善发展党员有报必查制度、举报保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制度,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有效保证了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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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党员队伍基本情况
截至2008年底,全省共有党员3406651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5.6%。其中,男性2687501人,女性654354人,分别占党员总数的79.91%、20.09%。35岁以下765673人,36-59岁1858922人,60岁以上782056人,分别占党员总数的22.48%、54.56%和22.96% 。研究生67325人,占1.98%;本科(专科)1051579人,占30.87% ;高中(中专)1029759人,占30.23%;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1257988人,占36.92%。
党员的职业情况为:在岗职工1284977人,其中公有经济单位1136621人,非公有经济单位148356人;农牧渔民1021574人;军人、武警2715名;学生143518人;离退休人员694234人;其他259633人,其中新的社会阶层41017人。
2004年全国、全省发展党员工作会议以来,五年全省共发展党员648444名。其中发展少数民族党员577656名,发展女党员121970名,发展35岁以下青年党员114008名。■
(资料来源:省委组织部)
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鄂组建
2009年第7期 ——党的建设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中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工程。源源不断地把符合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是党组织永葆蓬勃生机的根本保证。 近些年来,在中央、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五年来全省共发展党员64万多名。全省党员数量保持适度增长,新发展党员质量明显提高,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强化领导,促进发展党员工作有序开展
省委历来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明确提出:要通过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党员队伍。省委主要领导对发展党员工作高度关注,每年要求省委常委和党员副省长带队深入基层就全省党的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并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重点调研内容,反复强调,抓好督办。省委组织部分别于2004年、2005年召开发展党员工作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每年坚持对发展党员工作下发文件进行通报和指导,对在新的社会阶层发展党员、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等工作进行专题试点和课题研究,并建立了4个发展党员工作联系点,以此指导和推动工作。各级党组织坚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工程来抓,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进行考核,奖惩兑现,保证了发展党员各项工作的落实。襄樊、十堰等地逐级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考核办法,对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各级党委还通过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年度发展计
划,对发展党员工作加强计划管理,实行宏观控制,有效防止和避免了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
加强培养,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全省各级党组织加强宣传引导,主动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采取开展“七一”纪念活动,举行报告会、表彰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典型,树立党的良好形象,增进群众对党的认识和感情,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激发了广大群众的政治热情。同时,通过民主推优、群团推优、公开选优等方式,进一步拓宽视野、畅通渠道,引导更多的优秀分子向党组织靠拢,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各级党组织结合新形势的发展变化,灵活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坚持培养联系人制度和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汇报制度,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坚持理论提升与业务提高相结合,以各级党校为主阵地,通过多种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业务技能、文化素质等培训,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素质。
突出重点,不断优化党员队伍整体结构
全省各级党组织坚持把青年、妇女、生产工作一线的优秀分子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促使党员队伍整体结构不断优化。在农村,优先发展政治素质好,具有一技之长和“双带”本领的村干部等优秀青年入党;在企业,优先发展投身企业改革、在重要艰苦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生产和技术骨干入党;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优先发展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入党。各级党组织联合妇联组织,采取系统培训、开展活动、备案管理等措施,将发展党员计划适当向妇女倾斜,使女党员比例保持逐年升高的势头。通过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全省党员数量实现了均衡增长,党员队伍结构日趋合理。
突破难点,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从2004年开始,全省各级党组织把在其他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纳入经常性工作,做到了“不争论,不炒作,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加大在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探索研究力度,积极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文化艺术、医疗卫生、新闻出版等高知识群体相对集中、各类专业人才比较突出的地方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吸收教学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优秀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拔尖人才入党。2004年以来,全省研究生党员年均增长19.61%,大学本、专科党员年均增长6.9%。目前,全省大专及以上党员占党员总数的31.44%。各级党组织积极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积极探索在农村、“两新”组织、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办法和措施。全省农村基层党组织注重拓宽渠道,从村级后备干部、村民代表、返乡青年、复退军人、专业大户、中介组织和各种行业协会成员等重点对象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并坚持把发展党员工作同农村党员“双建双带”活动结合起来,注重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
健全制度,着力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党员是党组织肌体的细胞,近年来,各级党组织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着眼于保持和发展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在继续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推优”、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发展党员工作预审等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发展党员公示、票决、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到了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有些地方还不断丰富和完善公示制度,在公示的环节上,将关口前移,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示、对培养责任人进行公示,不仅实行预备党员公示,在党员转正时还进行公示,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各级党组织在支部讨论通过和党委审批的环节上实行票决制,促进了党员真实表达意愿,促进了集体决策的公正性。荆州、随州、鄂州等市采取“群众投信任票、
党员投赞成票”的办法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武汉、宜昌等市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部门推荐的方法考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还有的地方组织群众代表对入党申请人进行民主测评等等,扩大了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赢得了群众的支持和赞誉。同时,各级党组织还逐步建立完善发展党员有报必查制度、举报保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制度,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有效保证了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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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党员队伍基本情况
截至2008年底,全省共有党员3406651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5.6%。其中,男性2687501人,女性654354人,分别占党员总数的79.91%、20.09%。35岁以下765673人,36-59岁1858922人,60岁以上782056人,分别占党员总数的22.48%、54.56%和22.96% 。研究生67325人,占1.98%;本科(专科)1051579人,占30.87% ;高中(中专)1029759人,占30.23%;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1257988人,占36.92%。
党员的职业情况为:在岗职工1284977人,其中公有经济单位1136621人,非公有经济单位148356人;农牧渔民1021574人;军人、武警2715名;学生143518人;离退休人员694234人;其他259633人,其中新的社会阶层41017人。
2004年全国、全省发展党员工作会议以来,五年全省共发展党员648444名。其中发展少数民族党员577656名,发展女党员121970名,发展35岁以下青年党员114008名。■
(资料来源:省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