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高作乱,秦遂以亡

赵高作乱,秦遂以亡

作者:张广亮发布时间:2015-04-10 08:21:11来源:摘编自拙著《寻找原来的秦始皇》字体: 大  |  中  |  小

造成秦帝国二世而亡的历史原因,固然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如秦始皇崇信方土,抱着长生不死之心态,把秦帝国帝业的延续寄托于自己的长生不死,而迟迟不立嫡嗣,给赵高废嫡立庶、杀兄立弟,以可乘之机;如秦始皇为赵高“糖弹”所中,对赵高作了“敦于事”的错误估计,赦免了赵高的死罪,养痈遗患,终致祸起萧墙;如丞相李斯私心作怪,“持爵禄之重”,经不起赵高挑唆,为保其禄位,阿顺赵高,在矫诏逼扶苏自杀而诈立胡亥为二世皇帝的问题上,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致使赵高矫杀扶苏而诈立胡亥的预谋得逞;如扶苏太过于老诚,对赵高、李斯所伪造“赐死玺书”真实与否尚未得到证实,就信以为真,而轻易自杀;如蒙恬愚忠,对赵高、李斯伪造之“玺书”本持怀疑态度,应该待澄清真伪之后,再决定是否交出兵权。但是,为了表示对秦始皇的忠贞不二,未曾“疑而复清”,就轻易地交出了兵权,致使赵高更加肆无忌惮;如胡亥愚而且浮,不谙世事,唯赵高是听,“事皆决于赵高”,造成赵高专政,小丑跳梁,兴妖作怪;如“愚儒”、“游学”高唱“存亡继绝”挽歌,施放了大量厚古薄今、师古分封的迷雾,搅乱了国人的思想,使其无所是从;如三代宗法贵族分封制和礼治,已因袭了数千年,旧的社会政治体制虽然已为新的社会政治体制所取代,但是旧的习惯势力还非常顽固,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消失,往往会出现旧制度的回光返照;如六国余孽,皆欲复其宗庙,试图继续占山为王,割据称雄,进行疯狂的复国活动,等等。由此而形成了一股亡秦合力,最终导致了秦帝国的二世而亡。

但是,在上述诸多亡秦合力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却是赵高专政的枉法乱秦。如无赵高专政的出现,如无赵高专政对于秦帝国政治基础、组织基础、经济基础和军事基础等所造城的颠覆性和毁灭性破坏,其他亡秦因素都将失去作用。试想,如果赵高对于秦始皇及其所从事的统一、郡县制和法治的事业赤胆忠心,不折不扣地实行,即使秦始皇迟迟不立嫡嗣,即使秦始皇赦免赵高死罪,也算不上了不起的大事。试想,如果赵高对于秦始皇所从事的统一、郡县制和法治的事业赤胆忠心,坚定不移,扶苏的仁厚,蒙恬的愚忠,胡亥的唯赵高是听,同样算不上了不起的大事。试想,如果赵高对于秦始皇及其所从事的统一、郡县制和法治的伟大事业赤胆忠心,披肝沥胆,严气正性,坚决贯彻实行,即使丞相李斯确有“持爵禄之重”的私心杂念,也不至造成秦帝国的二世而亡。试想,如果赵高对于秦始皇及其所从事的统一、郡县制和法治的事业,赤胆忠心,坚贞不贰,遵照始皇遗嘱,立扶苏为二世皇帝,什么“愚儒”、“游学”之徒的“存亡继绝”的蛊惑性宣传,什么六国复国者的“报父兄之怨而成割地有土之业”的复国活动,都极难撼动秦帝国这座巍巍大山。然而遗憾的是,赵高却是一个阴谋家,野心家,刽子手和谗佞之臣。造成秦帝国二世而亡的根本原因,应该说就在这里了。

赵高是一个貌似忠厚,内藏奸诈,居心歹毒而又八方逢源的阴谋家。

先是,赵高施展阴谋诡计,骗得秦始皇任用他为“中车府令兼行符玺事”,主管皇帝的乘舆路车及符节玺书的保存和管理,成为最能接近秦始皇的人。而复又骗得秦始皇赦免其死罪,恢复其官爵,使其能够东山再起。后复骗得丞相李斯矫诏杀死扶苏而诈立胡亥,为其独揽秦权铺平了道路。

赵高又是一个贪得无厌、求利不上、胃口极大的野心家。

赵高在向二世胡亥骗取了郎中令职位后,仍不以为足,复欲为丞相;在向二世胡亥骗取了“中丞相”职位后,仍不以为足,复欲二世胡亥赐其侯爵;在向二世胡亥骗取了侯爵后,仍不以为足,复又指鹿为马,权压二世;既已权压二世后,仍不以为足,还要把二世胡亥搞掉,“灭秦宗室而王关中”。赵高在杀掉二世胡亥以后,引玺上殿,登庸自王,开始品尝作王的滋味。赵高虽然自以得计,但却由此引起天怒人怨,“左右百官莫从”,“群臣弗许”,“殿欲毁者三”。迫使赵高不得不扶植子婴作为傀儡,他自己则躲在幕后,垂帘听政,指手画脚,遥控政局。

赵高还是一个阴险毒辣、暴戾恣睢、口蜜腹剑、嗜杀成性的刽子手。

赵高蛊惑并胁迫二世胡亥“乃更为法律”(87),以更改法律为名大行践踏法律之实。他法律适已,老子天下第一,谁触犯了他,就置谁于死地;赵高鞠治罪犯不是根据罪犯所犯罪行的轻重,依法量刑,而是先确定秦始皇诸公子、公主、故臣、郡县守尉等为其鞠治对象,然后再翻云覆雨,罗织罪名。赵高诛戮秦始皇诸公子、公主、故臣时采用“连坐”、“族诛”之法,“相连坐者不可胜数”,“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成积于市”。这就是说,赵高所看中的是秦法治中的惩罚方式,并不理会秦法中的法治精神、法治思想和法治原则。

赵高也是一个吮痈舐痔、巧颜令色、看风驶船的谗佞之臣。

先是,赵高以三寸不烂之舌,对秦始皇极尽逢迎拍马之能事;连天启明断的秦始皇都为他所暗算而不自知,反而认为他是个“敦于事”的高才。赵高说是为非,说黑为白,说长为短,说无为有,指鹿为马,大讲空话、假话、谎话;如果有谁不肯附和他大讲空话、假话、谎话,,就暗中置谁于死地,即所谓赵高“阴(暗)中(绳)诸言鹿者以法”。

赵高还是一个吃里扒外、过河拆桥的奸人。

赵高利用二世胡亥的特殊身份、特殊地位以及胡亥的年幼无知,一方面把二世胡亥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利用二世胡亥的帝位,为其报家私仇怨和“灭秦宗室而王关中”的野心服务;另一方面,又指使其弟赵成、其婿闫乐,策动望夷宫军事政变“劫(胡亥),令自杀”。同时,赵高还把由于他本人乾纲独断、枉法乱秦所酿成的历史罪恶,一股脑儿推给二世胡亥。赵高己居万人之位,甚至已独揽秦政.但却又同山东诸侯勾勾搭搭,欲借诸侯之力,履至尊之位,登庸而自王。

赵高得志之先,竭力取悦于秦始皇:或作“爱历篇”,迎合秦始皇“书同文字”的需要(88);或苦读“狱法”而“通于狱法”,迎合秦始皇“事统上法”(89)、“事皆决于法”(90)、“普施明法,经纬天下”(91)的需要;或“私事公子胡亥,喻之决狱”,迎合秦始皇疼爱其“少子”胡亥的心态等。这就是说,当秦始皇还健在的时候,赵高深受重用而红得发紫;然而秦始皇刚刚死去,赵高便凶相毕露,血口大开,在忠诚于秦始皇假象的掩饰下,对秦始皇实行全面反政倒算:竭力把那些为秦始皇信用的并真正忠诚于秦始皇的所谓“亲者”、“近者”、“贵者”,打下去;而把那些因不支持秦始皇甚至反对秦始皇的所谓“远者”、“贫者”、“贱者”等提拔到朝廷最重要的岗位上来;赵高任人唯亲,让其弟赵成、其婿闫乐等分别盘踞在郎中令和咸阳令的要害部位,把秦帝国的京都咸阳变成了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赵氏独立王国。

赵高专政,枉法乱秦,最终酿成了众叛亲离,日东月西,秦帝国的大一统由此而变得有名无实。秦始皇把春秋战国时期五百多年的诸候割据混战的一盘散沙凝聚撮合为一团,而赵高专政,则使秦帝国重新回复到煮豆燃箕的一盘散沙的旧时代去。或粉墨登场,或幕后指挥,或屯戌渔阳,或对外用兵,或对内压榨,导致秦帝国民穷财尽,处于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境地。至此,秦帝国已是内外交困,大势已去,“河决不可复壅,鱼烂不可复全”(92),虽有“医国里手”,也难以改变秦帝国最终覆灭的命运。

赵高专政,以赵高、赵成、闫乐等为首的一伙蛀虫,既然已将以秦始皇为代表的秦历代有为之君经过一百多年的精心培养而成长起来的秦帝国这棵参天大树,首先从内部蛀空了,已经弱不经风;加之农民战争烈焰滚滚,六国余孽兴风作浪,及至刘季兵临咸阳,“群臣百官皆畔(叛)”(93)。子婴素车白马以降。

以上事实提醒我们,秦帝国的二世而亡,非因秦始皇“足已不问,遂过而不变”;非因二世“胡亥受之,因而不改”,未能“建国立君”、“裂土分民”,而“以礼(治)天下”;非因秦王子婴“无庸主之才”;非因秦始皇“力并万国”而以武力平定天下;非因秦始皇罢候置守,而“以诸候为郡县”,全面推行郡县制;非因秦始皇“灭诗书而首法令”、“事皆决于法”,“仁义不施”,全面推行法治;非因秦始皇“燔烧诗书”和“坑杀术士”;非因秦始皇“内兴功作,外攘夷狄”;非因秦始皇“族类补正”等,实则是赵高专政之荼毒所致!

对于秦帝国二世而亡的亡因,章太炎《秦政记》认为有二:一是,秦始皇死得太早;二是,秦始皇未能早立嫡嗣。太炎先生说:“藉令秦始皇长世,易代以后,扶苏嗣之,虽四三皇、六五帝曾不足比隆也。”又说“周继世而得胡亥者,国亦亡;秦继世而得成王者,六国亦何仆(颠覆)之乎?”这就是说,章太炎先生认为,倘使秦始皇活得长久些,死后扶苏继承皇位,即使那些能够同五帝三皇并列而成为六帝四皇的,也不一定能够同秦帝国的隆盛相比。西周继承王位的如果是胡亥,西周也一定短命速亡;秦帝国继承王位的如果是周成王,六国复国者又怎么能颠覆它呢?太炎先生此论,别树一帜,高固高矣!高就高在他没有把秦帝国二世而亡的原因归罪于以秦始皇为代表的秦历代有为之君及其所推行的路线、方针、政策,而是另辟蹊径,把它归罪于二世胡亥。再一次打破了西汉“过秦”、“罪秦”论者关于秦帝国二世而亡的各种亡秦论调对于前世史坛的垄断,开创了对于秦帝国二世而亡亡因研究的新起点。

章先生之论,虽则使得西汉“过秦”论者强加在以秦始皇为代表的秦历代有为之君,在秦帝国二世而亡亡因问题上的罪名,得到了某种程度的昭雪,但章先生却忽视了一个最为基本的历史事实,那就是,当时的二世胡亥,不过是赵高报家仇私怨和“灭秦宗室而王关中”的工具。据笔者考证,胡亥被诈立为二世皇帝时,仅十二岁,还是一个“少失先人,无所识知,不习治民”、“朕年少,初即位”的虽然多少有一定文化素养但却是一位不谙世事的少年帝者。不管胡亥有多少错误,秦帝国二世而亡的责任都不应该当由胡亥承担。应承担历史责任的应该是胡亥的监护人赵高。年仅十二岁的二世胡亥,虽然也曾学习过一些先代典籍和“狱律令法”,但那不过是简帛上的东西,对于如何治理好这个刚刚统一不久的强大而又庞大的秦帝国,他还是一窍不通的。因此只能做赵高专政下的政治傀儡。退一步说,即使胡亥袭帝位时“已在成人之年”,人们照样不能不承认,当时掌握秦帝国军政大权和主宰秦帝国命运的不是二世胡亥,而是赵高。还是那句老话,二世胡亥不过是赵高枉法乱秦的傀儡。

关于秦帝国二世而亡的亡因,桓宽《盐铁论》引用“文学”的话一针见血地指出:“昔赵高无过人之志,而居万人之位,是以倾覆(颠覆)秦国而祸殃(诛灭)其宗(族)”(94)。这就是说,在西汉朝廷关于“盐铁专卖”问题上所引发的激烈辩论中,“文学”们虽然讲了大量不谙世事的话,但文学们的这句话却道出了造成秦帝国二世而亡的最主要和最根本的原因!另有《汉书·五行志》引刘向语曰:“二世不恤(体恤)天下,万民有怨畔之心,是岁陈涉起,天下畔,赵高作乱,秦遂以亡”。班固《汉书·楚元王传》引刘向书奏:“二世委任赵高,专权自恣,壅蔽大臣,终有闫乐望夷之祸,秦遂以亡。”《汉书·京房传》引京房语曰:秦二世胡亥任用赵高,“政治日乱,盗贼满山。”《史记·樊哙传》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汉皇刘季病重时,诏令不接见大臣,“独枕一宦者而卧”。十五日后,樊哙等大臣强行冲进宫中,哭着对刘季说:“陛下不见赵高之事乎?”用赵高“枉法乱秦”之事提醒汉皇刘季,小心宦官乱政。《史记·叔孙通传》,引用叔孙通谏阻汉皇刘季意欲改立太子的话说:“秦以不早定扶苏,赵高得以诈立胡亥,是以灭祀。”以上历史事实几乎无不说明,就连西汉的一些大臣,也已朦胧意识到“赵高作乱,秦遂以亡”的历史事实。

秦帝国虽然二世而亡了,给后世留下了不少遗憾,也给后世留下了不少需要予以认真解读的扑朔迷离的历史之谜。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秦制长存。汉承秦制,隋承汉制,唐宋元明清,一脉相传,还没有谁能够改变由秦始皇等秦历代有为之君所开创的统一、郡县制和法治的历史走向。不管后世的一些封建王朝在其推行郡县制和法治中掺杂了多少分封制和礼治的杂质,但是从整体上看,仍然是郡县制和法治。

从某种意义上讲,秦末农民战争,在开始时所反对、所摧毁的并非是秦始皇所开创的统一、郡县制和法治,而其所反对、所摧毁的乃是赵高专政这个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中所出现的一个最为反动的畸形政权。只是由于六国复国者的加入,才扭曲了秦末农民战争反抗赵高专政的政治性质。

尽管六国余孽渴望“始皇帝死而地分”(95),但是,最终仍然是汉皇刘季对于国家的统一。汉皇刘季等虽然曲解了秦帝国二世而亡的历史原因,高喊“伐秦继周”、“大汉继周”、“惩戒亡秦孤立之败”(96),试图反秦制而徇周制,大封异姓王和同姓王,“规土连城,布王子孙”(97),但在经过几十年的曲曲折折以后,而后世的一些刘汉皇帝,最终还是又回到了秦制上来。西汉的当权派,尤其是西汉前期的当权派,虽然也曾不止一次尝试着要恢复西周的礼乐制度,但最终却还是君主法治,只是在君主法治上贴了“礼治”的标签而已。

只要秦制后继有人,何必嬴秦传之万世!其实,改朝换代速度的加快,并非什么坏事,它有时甚至是历史发展速度加快的一个重要标志。

赵高作乱,秦遂以亡

作者:张广亮发布时间:2015-04-10 08:21:11来源:摘编自拙著《寻找原来的秦始皇》字体: 大  |  中  |  小

造成秦帝国二世而亡的历史原因,固然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如秦始皇崇信方土,抱着长生不死之心态,把秦帝国帝业的延续寄托于自己的长生不死,而迟迟不立嫡嗣,给赵高废嫡立庶、杀兄立弟,以可乘之机;如秦始皇为赵高“糖弹”所中,对赵高作了“敦于事”的错误估计,赦免了赵高的死罪,养痈遗患,终致祸起萧墙;如丞相李斯私心作怪,“持爵禄之重”,经不起赵高挑唆,为保其禄位,阿顺赵高,在矫诏逼扶苏自杀而诈立胡亥为二世皇帝的问题上,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致使赵高矫杀扶苏而诈立胡亥的预谋得逞;如扶苏太过于老诚,对赵高、李斯所伪造“赐死玺书”真实与否尚未得到证实,就信以为真,而轻易自杀;如蒙恬愚忠,对赵高、李斯伪造之“玺书”本持怀疑态度,应该待澄清真伪之后,再决定是否交出兵权。但是,为了表示对秦始皇的忠贞不二,未曾“疑而复清”,就轻易地交出了兵权,致使赵高更加肆无忌惮;如胡亥愚而且浮,不谙世事,唯赵高是听,“事皆决于赵高”,造成赵高专政,小丑跳梁,兴妖作怪;如“愚儒”、“游学”高唱“存亡继绝”挽歌,施放了大量厚古薄今、师古分封的迷雾,搅乱了国人的思想,使其无所是从;如三代宗法贵族分封制和礼治,已因袭了数千年,旧的社会政治体制虽然已为新的社会政治体制所取代,但是旧的习惯势力还非常顽固,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消失,往往会出现旧制度的回光返照;如六国余孽,皆欲复其宗庙,试图继续占山为王,割据称雄,进行疯狂的复国活动,等等。由此而形成了一股亡秦合力,最终导致了秦帝国的二世而亡。

但是,在上述诸多亡秦合力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却是赵高专政的枉法乱秦。如无赵高专政的出现,如无赵高专政对于秦帝国政治基础、组织基础、经济基础和军事基础等所造城的颠覆性和毁灭性破坏,其他亡秦因素都将失去作用。试想,如果赵高对于秦始皇及其所从事的统一、郡县制和法治的事业赤胆忠心,不折不扣地实行,即使秦始皇迟迟不立嫡嗣,即使秦始皇赦免赵高死罪,也算不上了不起的大事。试想,如果赵高对于秦始皇所从事的统一、郡县制和法治的事业赤胆忠心,坚定不移,扶苏的仁厚,蒙恬的愚忠,胡亥的唯赵高是听,同样算不上了不起的大事。试想,如果赵高对于秦始皇及其所从事的统一、郡县制和法治的伟大事业赤胆忠心,披肝沥胆,严气正性,坚决贯彻实行,即使丞相李斯确有“持爵禄之重”的私心杂念,也不至造成秦帝国的二世而亡。试想,如果赵高对于秦始皇及其所从事的统一、郡县制和法治的事业,赤胆忠心,坚贞不贰,遵照始皇遗嘱,立扶苏为二世皇帝,什么“愚儒”、“游学”之徒的“存亡继绝”的蛊惑性宣传,什么六国复国者的“报父兄之怨而成割地有土之业”的复国活动,都极难撼动秦帝国这座巍巍大山。然而遗憾的是,赵高却是一个阴谋家,野心家,刽子手和谗佞之臣。造成秦帝国二世而亡的根本原因,应该说就在这里了。

赵高是一个貌似忠厚,内藏奸诈,居心歹毒而又八方逢源的阴谋家。

先是,赵高施展阴谋诡计,骗得秦始皇任用他为“中车府令兼行符玺事”,主管皇帝的乘舆路车及符节玺书的保存和管理,成为最能接近秦始皇的人。而复又骗得秦始皇赦免其死罪,恢复其官爵,使其能够东山再起。后复骗得丞相李斯矫诏杀死扶苏而诈立胡亥,为其独揽秦权铺平了道路。

赵高又是一个贪得无厌、求利不上、胃口极大的野心家。

赵高在向二世胡亥骗取了郎中令职位后,仍不以为足,复欲为丞相;在向二世胡亥骗取了“中丞相”职位后,仍不以为足,复欲二世胡亥赐其侯爵;在向二世胡亥骗取了侯爵后,仍不以为足,复又指鹿为马,权压二世;既已权压二世后,仍不以为足,还要把二世胡亥搞掉,“灭秦宗室而王关中”。赵高在杀掉二世胡亥以后,引玺上殿,登庸自王,开始品尝作王的滋味。赵高虽然自以得计,但却由此引起天怒人怨,“左右百官莫从”,“群臣弗许”,“殿欲毁者三”。迫使赵高不得不扶植子婴作为傀儡,他自己则躲在幕后,垂帘听政,指手画脚,遥控政局。

赵高还是一个阴险毒辣、暴戾恣睢、口蜜腹剑、嗜杀成性的刽子手。

赵高蛊惑并胁迫二世胡亥“乃更为法律”(87),以更改法律为名大行践踏法律之实。他法律适已,老子天下第一,谁触犯了他,就置谁于死地;赵高鞠治罪犯不是根据罪犯所犯罪行的轻重,依法量刑,而是先确定秦始皇诸公子、公主、故臣、郡县守尉等为其鞠治对象,然后再翻云覆雨,罗织罪名。赵高诛戮秦始皇诸公子、公主、故臣时采用“连坐”、“族诛”之法,“相连坐者不可胜数”,“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成积于市”。这就是说,赵高所看中的是秦法治中的惩罚方式,并不理会秦法中的法治精神、法治思想和法治原则。

赵高也是一个吮痈舐痔、巧颜令色、看风驶船的谗佞之臣。

先是,赵高以三寸不烂之舌,对秦始皇极尽逢迎拍马之能事;连天启明断的秦始皇都为他所暗算而不自知,反而认为他是个“敦于事”的高才。赵高说是为非,说黑为白,说长为短,说无为有,指鹿为马,大讲空话、假话、谎话;如果有谁不肯附和他大讲空话、假话、谎话,,就暗中置谁于死地,即所谓赵高“阴(暗)中(绳)诸言鹿者以法”。

赵高还是一个吃里扒外、过河拆桥的奸人。

赵高利用二世胡亥的特殊身份、特殊地位以及胡亥的年幼无知,一方面把二世胡亥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利用二世胡亥的帝位,为其报家私仇怨和“灭秦宗室而王关中”的野心服务;另一方面,又指使其弟赵成、其婿闫乐,策动望夷宫军事政变“劫(胡亥),令自杀”。同时,赵高还把由于他本人乾纲独断、枉法乱秦所酿成的历史罪恶,一股脑儿推给二世胡亥。赵高己居万人之位,甚至已独揽秦政.但却又同山东诸侯勾勾搭搭,欲借诸侯之力,履至尊之位,登庸而自王。

赵高得志之先,竭力取悦于秦始皇:或作“爱历篇”,迎合秦始皇“书同文字”的需要(88);或苦读“狱法”而“通于狱法”,迎合秦始皇“事统上法”(89)、“事皆决于法”(90)、“普施明法,经纬天下”(91)的需要;或“私事公子胡亥,喻之决狱”,迎合秦始皇疼爱其“少子”胡亥的心态等。这就是说,当秦始皇还健在的时候,赵高深受重用而红得发紫;然而秦始皇刚刚死去,赵高便凶相毕露,血口大开,在忠诚于秦始皇假象的掩饰下,对秦始皇实行全面反政倒算:竭力把那些为秦始皇信用的并真正忠诚于秦始皇的所谓“亲者”、“近者”、“贵者”,打下去;而把那些因不支持秦始皇甚至反对秦始皇的所谓“远者”、“贫者”、“贱者”等提拔到朝廷最重要的岗位上来;赵高任人唯亲,让其弟赵成、其婿闫乐等分别盘踞在郎中令和咸阳令的要害部位,把秦帝国的京都咸阳变成了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赵氏独立王国。

赵高专政,枉法乱秦,最终酿成了众叛亲离,日东月西,秦帝国的大一统由此而变得有名无实。秦始皇把春秋战国时期五百多年的诸候割据混战的一盘散沙凝聚撮合为一团,而赵高专政,则使秦帝国重新回复到煮豆燃箕的一盘散沙的旧时代去。或粉墨登场,或幕后指挥,或屯戌渔阳,或对外用兵,或对内压榨,导致秦帝国民穷财尽,处于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境地。至此,秦帝国已是内外交困,大势已去,“河决不可复壅,鱼烂不可复全”(92),虽有“医国里手”,也难以改变秦帝国最终覆灭的命运。

赵高专政,以赵高、赵成、闫乐等为首的一伙蛀虫,既然已将以秦始皇为代表的秦历代有为之君经过一百多年的精心培养而成长起来的秦帝国这棵参天大树,首先从内部蛀空了,已经弱不经风;加之农民战争烈焰滚滚,六国余孽兴风作浪,及至刘季兵临咸阳,“群臣百官皆畔(叛)”(93)。子婴素车白马以降。

以上事实提醒我们,秦帝国的二世而亡,非因秦始皇“足已不问,遂过而不变”;非因二世“胡亥受之,因而不改”,未能“建国立君”、“裂土分民”,而“以礼(治)天下”;非因秦王子婴“无庸主之才”;非因秦始皇“力并万国”而以武力平定天下;非因秦始皇罢候置守,而“以诸候为郡县”,全面推行郡县制;非因秦始皇“灭诗书而首法令”、“事皆决于法”,“仁义不施”,全面推行法治;非因秦始皇“燔烧诗书”和“坑杀术士”;非因秦始皇“内兴功作,外攘夷狄”;非因秦始皇“族类补正”等,实则是赵高专政之荼毒所致!

对于秦帝国二世而亡的亡因,章太炎《秦政记》认为有二:一是,秦始皇死得太早;二是,秦始皇未能早立嫡嗣。太炎先生说:“藉令秦始皇长世,易代以后,扶苏嗣之,虽四三皇、六五帝曾不足比隆也。”又说“周继世而得胡亥者,国亦亡;秦继世而得成王者,六国亦何仆(颠覆)之乎?”这就是说,章太炎先生认为,倘使秦始皇活得长久些,死后扶苏继承皇位,即使那些能够同五帝三皇并列而成为六帝四皇的,也不一定能够同秦帝国的隆盛相比。西周继承王位的如果是胡亥,西周也一定短命速亡;秦帝国继承王位的如果是周成王,六国复国者又怎么能颠覆它呢?太炎先生此论,别树一帜,高固高矣!高就高在他没有把秦帝国二世而亡的原因归罪于以秦始皇为代表的秦历代有为之君及其所推行的路线、方针、政策,而是另辟蹊径,把它归罪于二世胡亥。再一次打破了西汉“过秦”、“罪秦”论者关于秦帝国二世而亡的各种亡秦论调对于前世史坛的垄断,开创了对于秦帝国二世而亡亡因研究的新起点。

章先生之论,虽则使得西汉“过秦”论者强加在以秦始皇为代表的秦历代有为之君,在秦帝国二世而亡亡因问题上的罪名,得到了某种程度的昭雪,但章先生却忽视了一个最为基本的历史事实,那就是,当时的二世胡亥,不过是赵高报家仇私怨和“灭秦宗室而王关中”的工具。据笔者考证,胡亥被诈立为二世皇帝时,仅十二岁,还是一个“少失先人,无所识知,不习治民”、“朕年少,初即位”的虽然多少有一定文化素养但却是一位不谙世事的少年帝者。不管胡亥有多少错误,秦帝国二世而亡的责任都不应该当由胡亥承担。应承担历史责任的应该是胡亥的监护人赵高。年仅十二岁的二世胡亥,虽然也曾学习过一些先代典籍和“狱律令法”,但那不过是简帛上的东西,对于如何治理好这个刚刚统一不久的强大而又庞大的秦帝国,他还是一窍不通的。因此只能做赵高专政下的政治傀儡。退一步说,即使胡亥袭帝位时“已在成人之年”,人们照样不能不承认,当时掌握秦帝国军政大权和主宰秦帝国命运的不是二世胡亥,而是赵高。还是那句老话,二世胡亥不过是赵高枉法乱秦的傀儡。

关于秦帝国二世而亡的亡因,桓宽《盐铁论》引用“文学”的话一针见血地指出:“昔赵高无过人之志,而居万人之位,是以倾覆(颠覆)秦国而祸殃(诛灭)其宗(族)”(94)。这就是说,在西汉朝廷关于“盐铁专卖”问题上所引发的激烈辩论中,“文学”们虽然讲了大量不谙世事的话,但文学们的这句话却道出了造成秦帝国二世而亡的最主要和最根本的原因!另有《汉书·五行志》引刘向语曰:“二世不恤(体恤)天下,万民有怨畔之心,是岁陈涉起,天下畔,赵高作乱,秦遂以亡”。班固《汉书·楚元王传》引刘向书奏:“二世委任赵高,专权自恣,壅蔽大臣,终有闫乐望夷之祸,秦遂以亡。”《汉书·京房传》引京房语曰:秦二世胡亥任用赵高,“政治日乱,盗贼满山。”《史记·樊哙传》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汉皇刘季病重时,诏令不接见大臣,“独枕一宦者而卧”。十五日后,樊哙等大臣强行冲进宫中,哭着对刘季说:“陛下不见赵高之事乎?”用赵高“枉法乱秦”之事提醒汉皇刘季,小心宦官乱政。《史记·叔孙通传》,引用叔孙通谏阻汉皇刘季意欲改立太子的话说:“秦以不早定扶苏,赵高得以诈立胡亥,是以灭祀。”以上历史事实几乎无不说明,就连西汉的一些大臣,也已朦胧意识到“赵高作乱,秦遂以亡”的历史事实。

秦帝国虽然二世而亡了,给后世留下了不少遗憾,也给后世留下了不少需要予以认真解读的扑朔迷离的历史之谜。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秦制长存。汉承秦制,隋承汉制,唐宋元明清,一脉相传,还没有谁能够改变由秦始皇等秦历代有为之君所开创的统一、郡县制和法治的历史走向。不管后世的一些封建王朝在其推行郡县制和法治中掺杂了多少分封制和礼治的杂质,但是从整体上看,仍然是郡县制和法治。

从某种意义上讲,秦末农民战争,在开始时所反对、所摧毁的并非是秦始皇所开创的统一、郡县制和法治,而其所反对、所摧毁的乃是赵高专政这个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中所出现的一个最为反动的畸形政权。只是由于六国复国者的加入,才扭曲了秦末农民战争反抗赵高专政的政治性质。

尽管六国余孽渴望“始皇帝死而地分”(95),但是,最终仍然是汉皇刘季对于国家的统一。汉皇刘季等虽然曲解了秦帝国二世而亡的历史原因,高喊“伐秦继周”、“大汉继周”、“惩戒亡秦孤立之败”(96),试图反秦制而徇周制,大封异姓王和同姓王,“规土连城,布王子孙”(97),但在经过几十年的曲曲折折以后,而后世的一些刘汉皇帝,最终还是又回到了秦制上来。西汉的当权派,尤其是西汉前期的当权派,虽然也曾不止一次尝试着要恢复西周的礼乐制度,但最终却还是君主法治,只是在君主法治上贴了“礼治”的标签而已。

只要秦制后继有人,何必嬴秦传之万世!其实,改朝换代速度的加快,并非什么坏事,它有时甚至是历史发展速度加快的一个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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