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建立完善的化验室管理规程,确保化验室工作能安全、有序的进行。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的管理。 3. 职责
3.1化验员负责化验室的日常工作,包括仪器设备的管理,物料的检测等。 3.2 品质主管负责督查化验员执行管理制度情况。 4. 内容
4.1不得迟到、早退、脱岗、窜岗,工作时间穿工作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2化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吵闹;
4.3化验员工作时应穿好工作服、工作鞋等,工作服、工作鞋要整洁干净;化验员不能留长指甲,不得染指甲,上班时间不能佩戴饰品及披散头发,以免工作时造成检验误差或出现安全事故。
4.4禁止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化验室,所有对外数据,必须形成书面报告,经过品质主管审核,品质总监批准后才能对外发放,个人不得随意对外透露化验数据;
4.5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为他人做化验分析,外来样品必须得到品质总监同意方能检测。 4.6化验室保密性的技术资料或文件由相关人员传阅和处理,经过品质主管审核,品质总监批准后才能对外传阅,不得擅自复制或转借品质部以外的人员。
4.7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及公司内部标准,遵守操作规程,对所得化验结果负责;化验完毕后及时填写化验报告并签名,经审核批准后方能保存。
4.8须用专用的记录表格填写原始记录,保持数据的准确、完整性,字迹必须清晰、工整,不得任意涂改,具体按《检验原始记录及台账管理规程》执行。
4.9熟悉仪器性能,各种仪器必须按说明书操作,定期校正,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并写好《检验仪器使用记录》及《检验仪器维护保养记录》。
4.10自觉维护化验室设备,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向设备管理人员报告。
4.11玻璃仪器要摆放整齐,保持干燥清洁,具体按《检验用玻璃仪器管理规程》操作。 4.12化学试剂妥善保存,标签要齐全:若是自己配制的溶液,标签上应该详细注明试剂名,浓度,配制时间、配制人等,如果是有毒或危险品,应该注明。具体按《检验用试剂、试药管理规程》、《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检定菌管理规程》操作。
4.13对温湿度有控制要求的实验室,QC 部指定专人进行监测,监测频率为每天两次,监测时间为上午8:30-9:30和下午13:30-14:30,同时填写《温湿度、压差记录》,周末及
节假日期间,由值班人员进行监测并填写《温湿度、压差记录》。如超出限度范围,应开空调、或除湿机来调节温湿度。《温湿度、压差记录》的内容应包括:监测房间、监测时间、温度、湿度、压差、记录人等。 实验室温、湿度范围
化验室:温度范围:10~30℃,湿度范围:40~60% 检测室:温度范围:10~30℃,湿度范围:45~75% 留样观察室:温度范围:10~30℃,湿度范围:45~75% 微生物检测室:温度范围:18~26℃,湿度范围:45~65% 阳性菌分析室:温度范围:18~26℃,湿度范围:45~65% 5. 相关文件
《检验原始记录及台账管理规程》 《检验仪器管理规程》
《检验用玻璃仪器管理规程》 《检验用试剂、试药管理规程》
《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检定菌管理规程》 6. 相关表格
温、湿度监测记录
1. 目的
建立完善的化验室管理规程,确保化验室工作能安全、有序的进行。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的管理。 3. 职责
3.1化验员负责化验室的日常工作,包括仪器设备的管理,物料的检测等。 3.2 品质主管负责督查化验员执行管理制度情况。 4. 内容
4.1不得迟到、早退、脱岗、窜岗,工作时间穿工作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2化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吵闹;
4.3化验员工作时应穿好工作服、工作鞋等,工作服、工作鞋要整洁干净;化验员不能留长指甲,不得染指甲,上班时间不能佩戴饰品及披散头发,以免工作时造成检验误差或出现安全事故。
4.4禁止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化验室,所有对外数据,必须形成书面报告,经过品质主管审核,品质总监批准后才能对外发放,个人不得随意对外透露化验数据;
4.5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为他人做化验分析,外来样品必须得到品质总监同意方能检测。 4.6化验室保密性的技术资料或文件由相关人员传阅和处理,经过品质主管审核,品质总监批准后才能对外传阅,不得擅自复制或转借品质部以外的人员。
4.7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及公司内部标准,遵守操作规程,对所得化验结果负责;化验完毕后及时填写化验报告并签名,经审核批准后方能保存。
4.8须用专用的记录表格填写原始记录,保持数据的准确、完整性,字迹必须清晰、工整,不得任意涂改,具体按《检验原始记录及台账管理规程》执行。
4.9熟悉仪器性能,各种仪器必须按说明书操作,定期校正,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并写好《检验仪器使用记录》及《检验仪器维护保养记录》。
4.10自觉维护化验室设备,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向设备管理人员报告。
4.11玻璃仪器要摆放整齐,保持干燥清洁,具体按《检验用玻璃仪器管理规程》操作。 4.12化学试剂妥善保存,标签要齐全:若是自己配制的溶液,标签上应该详细注明试剂名,浓度,配制时间、配制人等,如果是有毒或危险品,应该注明。具体按《检验用试剂、试药管理规程》、《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检定菌管理规程》操作。
4.13对温湿度有控制要求的实验室,QC 部指定专人进行监测,监测频率为每天两次,监测时间为上午8:30-9:30和下午13:30-14:30,同时填写《温湿度、压差记录》,周末及
节假日期间,由值班人员进行监测并填写《温湿度、压差记录》。如超出限度范围,应开空调、或除湿机来调节温湿度。《温湿度、压差记录》的内容应包括:监测房间、监测时间、温度、湿度、压差、记录人等。 实验室温、湿度范围
化验室:温度范围:10~30℃,湿度范围:40~60% 检测室:温度范围:10~30℃,湿度范围:45~75% 留样观察室:温度范围:10~30℃,湿度范围:45~75% 微生物检测室:温度范围:18~26℃,湿度范围:45~65% 阳性菌分析室:温度范围:18~26℃,湿度范围:45~65% 5. 相关文件
《检验原始记录及台账管理规程》 《检验仪器管理规程》
《检验用玻璃仪器管理规程》 《检验用试剂、试药管理规程》
《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检定菌管理规程》 6. 相关表格
温、湿度监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