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掌握监理性质是做好监理工作的首要保证
监理工作以“服务性、公正性、独立性、科学性、公正性”为宗旨,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依法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确保取得最佳投资效益。从组织和管理的角度,采取经济、技术、法律等手段,公正行使权力,确保该项目的工期目标、质量目标、投资目标、安全目标四大目标的圆满实现。
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范、标准、法律、法规、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业主在《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中授予的权力,督促承包单位实施项目建设,树立质量控制第一,工期、投资并举的思想,确保实现业主的建设意图。对施工单位严格要求,热情服务,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在谈到监理的工作性质的同时不能不谈监理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
一、在监理的工作性质上得从两方面进行论述:
(1)先从监理概念上讲:
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在国际贯例做法有工程咨询、工程顾问服务。在国内就不同了,他属于一种业主项目管理服务范畴。
(2)再从监理特点上讲:
服务性永远是第一位的,监理受业主委托为建设工程监理提供智能型技术服务。
科学性是第二位的,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只有有科学组织、方法和手段的监理工程师参与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才能达到预定目标。
独立性是第三位的,在工程建设中,工程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监理是独立的第三方,监理不能有依附性,监理不得与承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等有利害利益关系,排除各种干扰,独立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
公正性是第四位的,在维护业主合法利益的同时,不损害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为人师表,办事公正、公平、公开、客观,也要保护监理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常规的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性质排序有如下几个特点: 排序一
(1)服务性。
(2)科学性。
(3)独立性。
(4)公正性。
排序二
(1)服务性。
(2)独立性。
(3)科学性
(4)公正性。
排序三
(1)服务性。
(2)独立性。
(3)公正性。
(4)科学性
监理性质的排序虽说有不同,只有一点是统一的服务性始终排在监理工作首位,这充分说明服务性的重要性。
监理的四性质中,服务性永远是第一位的,工程监理机构提供的不是工程任务的承包,而是服务,工程监理机构将尽一切努力进行项目的目标控制,但它不可能保证项目的目标一定实现。工程监理的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是什么,之间的关系弄明白了,真正掌握了,才能正确的做好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在项目监理提供预先控制,提供全方位监理服务,监理不是防火墙,也不是替罪羊,它也不可能承担由于不是它的缘故而导致项目目标的失控。
二、 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任务
在工程建设各阶段,监理的工作任务不同,如在工程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任务是,参加设计交底;开工条件审查;相关体系制度检查;审查施工单位资质。
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的工作任务是,四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两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和工程资料管理。一协调:项目组织协调。未经监理工
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的工作任务是,受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预验收,提交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加业主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三、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方法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在监理工作形式上,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方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丁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停工。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在监理工作程序上,组织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满足项目监理工作所需的监理人员与设施。
编制工程监理规划,根据工程项目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工程建设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业主;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对中型及中型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应在工程实施正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
则应由各有关专业的专业工程师参与编制。 从理论技术上保证服务质量满足监理工作的要求。
实施监理任务时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
其工作内容为:
⑴ 协调工程建设各参加单位之间的关系。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施工单位等。
⑵ 协助建设单位协调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外部关系。包括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与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的关系;与当地市政、煤气、热力、给排水、电力、电信、消防、公安人防、规划等部门的关系,与工程规划、设计部门的关系,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其他外部部门的关系。
其工作原则为:
⑴ 公平合理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协调工作,公平维护各参建单位的合法权利。
⑵ 主动服务原则。外层关系是业主协调的范畴;监理要利用自己的技术和人文优势;协助业主协调这些关系。
⑶ 协调的基础是沟通。监理在协调中,要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并把自己的想法、打算,要经常主动和业主、相关单位沟通。
发现监理项目实际情况与计划不符时,应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技术措施
⑴ 树立主动协调的意识:监理工程师树立主动协调的意识,总监是各方协调的核心。
⑵ 协调的基础是沟通;首先是和业主代表的沟通;工地发生的情况;监理的想法、打算,要经常主动和业主沟通,同时虚心听取各单位的意见、每周例会前可和业主先开协调会预备会。
⑶ 做好第一次工地例会(监理交底会),这次会有业主、施工各方参加,要把监理的管理程序、规定;各方的职责、权限、行车路线等交代清楚,可以讨论修改再确定。并做好纪要,发出监理交底文件,作为统一步调的依据。
⑷ 开好每周协调会,监理工程师应有准备;有矛盾时以工程大局为重,商量解决。
⑸ 抓计划。抓计划的执行、计划的调整是协调的主要手段。包括设计出图计划、甲供材料和设备的计划;均应按计划执行。如有偏差,及时调整。
组织措施
⑴ 建立健全监理组织机构;专人负责协调工作,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组织协调工作的责任。
⑵ 制定协调工作目标;将目标分解,落实到人。 ⑶ 制定工地协调例会工作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工地协调会。
⑷ 对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干扰和风险因素进行分析、预测,采取预防协调措施。
经济措施
⑴ 编制协调目标计划,建议业主对提前完成者给予奖励;对拖期完工者给予处罚。
⑵ 畅通沟通协调渠道,如因协调沟通而节约开支,建议业主按一定比例对当事人或单位进行奖励。
⑶ 建议业主建立协调奖励基金,对协调工作出色的个人或单位进行奖励。
⑷ 建议业主利用行政手段给予奖励和处罚。
合同措施
⑴ 协助业主签订一个好的合同,合同中涉及工作关系协调的条款,字斟句酌,不出现不利于业主的条款。
⑵ 做好工程施工记录,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各种协调问题。
⑶ 积极主动。为业主当好参谋,减少由于业主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
⑷ 收集有关工作关系协调的信息,分析总结;定期向
建设立位及有关单位提供报告,为正确的决策提供依据。
组织工程监理项目竣工预验收,出具工程监理评估报告。
参与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书。
监理业务完成后,向业主提交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报告和工程监理档案文件资料。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在监理工作处理方法上, 工程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直至符合质量标准为止。工程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直至符合质量标准为止。
准确掌握监理性质是做好监理工作的首要保证
监理工作以“服务性、公正性、独立性、科学性、公正性”为宗旨,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依法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确保取得最佳投资效益。从组织和管理的角度,采取经济、技术、法律等手段,公正行使权力,确保该项目的工期目标、质量目标、投资目标、安全目标四大目标的圆满实现。
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范、标准、法律、法规、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业主在《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中授予的权力,督促承包单位实施项目建设,树立质量控制第一,工期、投资并举的思想,确保实现业主的建设意图。对施工单位严格要求,热情服务,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在谈到监理的工作性质的同时不能不谈监理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
一、在监理的工作性质上得从两方面进行论述:
(1)先从监理概念上讲:
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在国际贯例做法有工程咨询、工程顾问服务。在国内就不同了,他属于一种业主项目管理服务范畴。
(2)再从监理特点上讲:
服务性永远是第一位的,监理受业主委托为建设工程监理提供智能型技术服务。
科学性是第二位的,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只有有科学组织、方法和手段的监理工程师参与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才能达到预定目标。
独立性是第三位的,在工程建设中,工程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监理是独立的第三方,监理不能有依附性,监理不得与承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等有利害利益关系,排除各种干扰,独立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
公正性是第四位的,在维护业主合法利益的同时,不损害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为人师表,办事公正、公平、公开、客观,也要保护监理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常规的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性质排序有如下几个特点: 排序一
(1)服务性。
(2)科学性。
(3)独立性。
(4)公正性。
排序二
(1)服务性。
(2)独立性。
(3)科学性
(4)公正性。
排序三
(1)服务性。
(2)独立性。
(3)公正性。
(4)科学性
监理性质的排序虽说有不同,只有一点是统一的服务性始终排在监理工作首位,这充分说明服务性的重要性。
监理的四性质中,服务性永远是第一位的,工程监理机构提供的不是工程任务的承包,而是服务,工程监理机构将尽一切努力进行项目的目标控制,但它不可能保证项目的目标一定实现。工程监理的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是什么,之间的关系弄明白了,真正掌握了,才能正确的做好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在项目监理提供预先控制,提供全方位监理服务,监理不是防火墙,也不是替罪羊,它也不可能承担由于不是它的缘故而导致项目目标的失控。
二、 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任务
在工程建设各阶段,监理的工作任务不同,如在工程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任务是,参加设计交底;开工条件审查;相关体系制度检查;审查施工单位资质。
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的工作任务是,四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两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和工程资料管理。一协调:项目组织协调。未经监理工
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的工作任务是,受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预验收,提交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加业主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三、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方法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在监理工作形式上,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方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丁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停工。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在监理工作程序上,组织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满足项目监理工作所需的监理人员与设施。
编制工程监理规划,根据工程项目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工程建设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业主;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对中型及中型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应在工程实施正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
则应由各有关专业的专业工程师参与编制。 从理论技术上保证服务质量满足监理工作的要求。
实施监理任务时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
其工作内容为:
⑴ 协调工程建设各参加单位之间的关系。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施工单位等。
⑵ 协助建设单位协调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外部关系。包括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与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的关系;与当地市政、煤气、热力、给排水、电力、电信、消防、公安人防、规划等部门的关系,与工程规划、设计部门的关系,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其他外部部门的关系。
其工作原则为:
⑴ 公平合理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协调工作,公平维护各参建单位的合法权利。
⑵ 主动服务原则。外层关系是业主协调的范畴;监理要利用自己的技术和人文优势;协助业主协调这些关系。
⑶ 协调的基础是沟通。监理在协调中,要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并把自己的想法、打算,要经常主动和业主、相关单位沟通。
发现监理项目实际情况与计划不符时,应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技术措施
⑴ 树立主动协调的意识:监理工程师树立主动协调的意识,总监是各方协调的核心。
⑵ 协调的基础是沟通;首先是和业主代表的沟通;工地发生的情况;监理的想法、打算,要经常主动和业主沟通,同时虚心听取各单位的意见、每周例会前可和业主先开协调会预备会。
⑶ 做好第一次工地例会(监理交底会),这次会有业主、施工各方参加,要把监理的管理程序、规定;各方的职责、权限、行车路线等交代清楚,可以讨论修改再确定。并做好纪要,发出监理交底文件,作为统一步调的依据。
⑷ 开好每周协调会,监理工程师应有准备;有矛盾时以工程大局为重,商量解决。
⑸ 抓计划。抓计划的执行、计划的调整是协调的主要手段。包括设计出图计划、甲供材料和设备的计划;均应按计划执行。如有偏差,及时调整。
组织措施
⑴ 建立健全监理组织机构;专人负责协调工作,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组织协调工作的责任。
⑵ 制定协调工作目标;将目标分解,落实到人。 ⑶ 制定工地协调例会工作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工地协调会。
⑷ 对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干扰和风险因素进行分析、预测,采取预防协调措施。
经济措施
⑴ 编制协调目标计划,建议业主对提前完成者给予奖励;对拖期完工者给予处罚。
⑵ 畅通沟通协调渠道,如因协调沟通而节约开支,建议业主按一定比例对当事人或单位进行奖励。
⑶ 建议业主建立协调奖励基金,对协调工作出色的个人或单位进行奖励。
⑷ 建议业主利用行政手段给予奖励和处罚。
合同措施
⑴ 协助业主签订一个好的合同,合同中涉及工作关系协调的条款,字斟句酌,不出现不利于业主的条款。
⑵ 做好工程施工记录,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各种协调问题。
⑶ 积极主动。为业主当好参谋,减少由于业主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
⑷ 收集有关工作关系协调的信息,分析总结;定期向
建设立位及有关单位提供报告,为正确的决策提供依据。
组织工程监理项目竣工预验收,出具工程监理评估报告。
参与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书。
监理业务完成后,向业主提交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报告和工程监理档案文件资料。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在监理工作处理方法上, 工程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直至符合质量标准为止。工程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直至符合质量标准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