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聘任制的“九宗罪”
最高法院试行书记员聘任制至今5年余,其间争论一直不断,很多基层法院提出,不允许书记员晋升法官的制度并不符合我国当前的实际,加剧了西部地区一线法官的短缺和基层法院人才的流失,总体上弊大于利。同样是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的,聘任制书记员的问题概括起来 : 一是没有晋升空间,再优秀也只能做书记员。
二是不稳定,聘任期满后,青春耗尽,一切又得从头再来,那时年老体衰,生活状况可想而知,就像注定要下岗的国有企业职工一样,同时也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三是很多优秀的聘任制书记员早已经具备担任法官的资格、业务熟练、通过司法考试但却没有正常走向法官的途径。
四是目前西部聘任制书记员担任了案件的大量工作,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在法律业务中协助人员短缺的老法官在案件的调解及审理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却不能得到其他书记员一样的晋升,心理落差大,导致队伍不稳定。 五是在我国西部法官紧缺,很多法院不能组成合议庭,很多法庭都是一个审判员,还快退休了,通过司法考试的聘任制书记员具备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精湛的法律知识,却不
能进入审判队伍,造成人才浪费,即外界所称的“抱着金砖哭穷”。
六是大部分法院事实上早就在回避招录聘任制书记员,通过招录“法律优秀人才”“法院工作人员”“科员”等名目,事实上一直在招录书记员,这些人通过司考可以任命为法官,造成了现实中对聘任制书记员的不公。
七是法院系统知识老化的老法官将退居二线,新招录的非聘任制书记员要么不能通过司法考试,要么通过考试,但因为办案时间短,经验欠缺,不能快速适应办案需要。 八是很多有能力、有抱负,法律专业知识精湛、通过司法考斯的聘任制书记员因为国家一直没有向社会招录法官,现在他们已经过了再次报考法官的年龄,只能继续做书记员。
九是身份不确定,很多地方连组织人事部门都不知道聘任制书记员是公务员还是合同工,福利、待遇基本没有保障,很多人对今后的生活忧心忡忡。
自试行书记员聘任制度以来,贫困地区法院尤其是一线法院的叫骂声多过叫好声,不少地区已经明确不再招考聘任制书记员,因此书记员管理办法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此外,书记员晋升受限,使书记员失去了前进的动力,没有了激情和动力,工作就不可能做到出色,而且法院内部同时存在着录用制书记员与聘任制书记员,同样是通过公务员考试
进入法院的,身份待遇却截然不同,这样“同工不同价”的反差导致了法院内部人心涣散,影响团结,而政法队伍建设都如一盘散沙,就更别提维护社会稳定了,因此希望最高法院能尽快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不要把书记员培养成法院的敌人。
书记员聘任制的“九宗罪”
最高法院试行书记员聘任制至今5年余,其间争论一直不断,很多基层法院提出,不允许书记员晋升法官的制度并不符合我国当前的实际,加剧了西部地区一线法官的短缺和基层法院人才的流失,总体上弊大于利。同样是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的,聘任制书记员的问题概括起来 : 一是没有晋升空间,再优秀也只能做书记员。
二是不稳定,聘任期满后,青春耗尽,一切又得从头再来,那时年老体衰,生活状况可想而知,就像注定要下岗的国有企业职工一样,同时也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三是很多优秀的聘任制书记员早已经具备担任法官的资格、业务熟练、通过司法考试但却没有正常走向法官的途径。
四是目前西部聘任制书记员担任了案件的大量工作,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在法律业务中协助人员短缺的老法官在案件的调解及审理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却不能得到其他书记员一样的晋升,心理落差大,导致队伍不稳定。 五是在我国西部法官紧缺,很多法院不能组成合议庭,很多法庭都是一个审判员,还快退休了,通过司法考试的聘任制书记员具备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精湛的法律知识,却不
能进入审判队伍,造成人才浪费,即外界所称的“抱着金砖哭穷”。
六是大部分法院事实上早就在回避招录聘任制书记员,通过招录“法律优秀人才”“法院工作人员”“科员”等名目,事实上一直在招录书记员,这些人通过司考可以任命为法官,造成了现实中对聘任制书记员的不公。
七是法院系统知识老化的老法官将退居二线,新招录的非聘任制书记员要么不能通过司法考试,要么通过考试,但因为办案时间短,经验欠缺,不能快速适应办案需要。 八是很多有能力、有抱负,法律专业知识精湛、通过司法考斯的聘任制书记员因为国家一直没有向社会招录法官,现在他们已经过了再次报考法官的年龄,只能继续做书记员。
九是身份不确定,很多地方连组织人事部门都不知道聘任制书记员是公务员还是合同工,福利、待遇基本没有保障,很多人对今后的生活忧心忡忡。
自试行书记员聘任制度以来,贫困地区法院尤其是一线法院的叫骂声多过叫好声,不少地区已经明确不再招考聘任制书记员,因此书记员管理办法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此外,书记员晋升受限,使书记员失去了前进的动力,没有了激情和动力,工作就不可能做到出色,而且法院内部同时存在着录用制书记员与聘任制书记员,同样是通过公务员考试
进入法院的,身份待遇却截然不同,这样“同工不同价”的反差导致了法院内部人心涣散,影响团结,而政法队伍建设都如一盘散沙,就更别提维护社会稳定了,因此希望最高法院能尽快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不要把书记员培养成法院的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