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产品陈列协议书
甲方(供应商):天津市佰食汇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商场):
为了更好的展示产品,提升销售,本着平等互利,互守信用,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产品在乙方商场的陈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乙方提供商场内以下陈列位置及面积作为甲方产品陈列使用:
2.陈列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在双方约定的货架位置作为甲方的销售专柜,乙方不得放置其他产品,乙方不得单方面调整货架位置或减少单品陈列数量,如需调整位置,乙方需提前一周与甲方商议。
4.甲方同意就以上陈列方式,并支付乙方费用 元/月,共计 元。
费用支付方式:
5.协议期内乙方必须保持双方确定之陈列形式、位置及面积来展示产品和保持产品合理库存,乙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协议期间甲方不得私自将陈列位置转让或者出租。
6.乙方同意甲方不定期对产品进行促销活动(如特价、买赠等)具体形式协商制定。
7.协议期间乙方同意甲方在商场内派驻促销人员对产品进行维护和促销。
甲方促销人员上班期间遵守乙方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管理,并于
每月1日前负责向甲方提供上月产品销售报表。
8.协议期内甲方如果有新产品需进场销售,甲方需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议。
甲方:天津市佰食汇商贸有限公司
代表:
电话:
签署日期:
乙方: 代表: 电话: 签署日期:
超市产品陈列协议书
甲方(供应商):天津市佰食汇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商场):
为了更好的展示产品,提升销售,本着平等互利,互守信用,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产品在乙方商场的陈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乙方提供商场内以下陈列位置及面积作为甲方产品陈列使用:
2.陈列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在双方约定的货架位置作为甲方的销售专柜,乙方不得放置其他产品,乙方不得单方面调整货架位置或减少单品陈列数量,如需调整位置,乙方需提前一周与甲方商议。
4.甲方同意就以上陈列方式,并支付乙方费用 元/月,共计 元。
费用支付方式:
5.协议期内乙方必须保持双方确定之陈列形式、位置及面积来展示产品和保持产品合理库存,乙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协议期间甲方不得私自将陈列位置转让或者出租。
6.乙方同意甲方不定期对产品进行促销活动(如特价、买赠等)具体形式协商制定。
7.协议期间乙方同意甲方在商场内派驻促销人员对产品进行维护和促销。
甲方促销人员上班期间遵守乙方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管理,并于
每月1日前负责向甲方提供上月产品销售报表。
8.协议期内甲方如果有新产品需进场销售,甲方需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议。
甲方:天津市佰食汇商贸有限公司
代表:
电话:
签署日期:
乙方: 代表: 电话: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