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权行使主体暨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研讨会上与会代表提出
明确检察官主体地位
圆桌论法
本报记者
金园园
!!月!日!"检察权行使主体暨检察
官办案责任制#研讨会在上海市召开!来自
高校和检察机关的与会代表围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并提出了完善建议$
执法办案人员恪守程序法治的基本观念!即从上至下全面提倡办案人员自觉树立对制度负责的观念$结合域外检察权制度的发展与建设动态!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潘牧天提出!主任 办 检察官制度的探索尝试是检察权配置和改革的重要内容!一方面要保证主任 办 检察官办案的积极性%主动性%责任心!另一方面还要保证检察长和检委会对检察官的绝对领导$重点考虑如何协调和完善主任 办 检察官与领导体制之间的关系$
&实行主任 办 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对于提升原有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上海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李宁认为!在办案主体上!主任检察官制度比主诉检察官制度更有优势!可以调动检察官个体的积极性!同时提出应对办案主体加以明确界定$
有程序性决定权力及部分实体性权力'在法律监督方面!宜实行主任检察官主持下的民主决议制$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研究室主任张继枫在介绍该院试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具体运行模式时指出!主任检察官是案件第一责任人!对一般案件的办理享有决定权!对上级交办%督办及专案等重大案件的办理享有建议权!原则上只接受检委会%检察长%主管检察长的领导$
针对主办检察官负责制的职权设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强调!必须把握适度分权%规范授权%强化责任这一要义$高检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向泽选分析认为!检察官是检察权的行使主体!要处理好主任检察官与科处长的关系!明确主任检察官与分管检察长的关系!在改革主任 办 检察官制度的同时!注重与检察官的分类管理结合起来!以真正实现检察官的办案独立$
在试行主任 办 检察官制度过程中!为避免权力滥用!应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通过制定(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建立健全了规范主任检察官办案权力的一揽子制度$湖北省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匡茂华介绍!在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中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监督制约*一是检察长%检委会对执法办案活动的领导和监督'二是内设机构负责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三是主办检察官与办案组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四是专门监督管理机构如案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孙剑明教授认为!有必要建立一种与责任追究制紧密关联的预警监督制度!使独立行使职权的检察官始终保持
对程序法治的敬畏心理$
伪造支付凭证逃避审计如何定性
疑案精解
马大勇
李艳丽
案情!%&&'年 某国有公司工会主席陈某利用职务便利 将公司职工补充养老储金会的(&万元资金存入某城市信用社 为朋友张某的贷款提供担保 后信用社将担保款扣划用于偿还贷款 %&&)年*月 为应付审计 陈某虚开了一份(&万元的现金支票并伪造了相同金额的公司各部门领取补充养老储金返还款的明细表 让会计伪造领款人签名后平账 但是会计将没有伪造签名的明细表直接入账 至%&!&年案发时 陈某未将被挪用的(&万元归还
分歧意见!本案中对于陈某使用虚假支付凭证平账的行为是否由挪用公款罪转化为贪污罪!存在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陈某在挪用公款后利用虚假的支付凭证平账!使挪用公款的行为在长达'年的时间里没有被发现!且没有归还行为!可以认定陈某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第二种意见认为%不能认定陈某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
仍应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
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关于挪用公款转化为贪污的认定!最高法院印发的(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明确*&行为人挪用公款后采取虚假发票平账%销毁有关账目等手段!使所挪用的公款已难以在单位财务账目上反映出来!且没有归还行为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从这段内容的本意来看!是明确行为人处理账目的手段本身足以造成在账目上难以被发现的结果!同时没有归还行为的!以此推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而本案中!陈某用于平账的虚假支付凭证由于存在明显瑕疵!不足以造成在财务账目上难以被发现的结果*其一!会计没有按照陈某的授意伪造领款人签名!平账的明细表形式并不完整$其二!这份明细表即使伪造了签名也只能用于应付本公司以外机构的审计!而任何一名公司职工看到后都会发现没有领取返还款的事实$
此外!陈某长期主管储金会的工作是挪用公款的事实在长时间内没有被发现的主要原因$因此!陈某辩解主观上没有不归还被挪用公款的意图!可以成立$
'作者单位!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检察院$
落实责任追究强化履职保障
明确职责定位完善组织形式
与会代表提出!深化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完善办案组织形式!是新一轮检察改革乃至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各地检察机关在实践探索过程中采取了不同的办案组织模式 主要模式有主任检察官与主办检察官 !分别搭建起相应的机构框架!明确了制度定位!并在试点过程中不断完善了监督制约与职务保障机制$
例如!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试行主任检察官制度!把主任检察官作为行使检察权的独立主体!直接受检察长领导!对检察长负责!具有办案权和一定的案件决定权!承担办理案件和审批案件的法律责任$湖北省检察机关试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对主办检察官的定位是检察机关内具有较高业务能力的专业人才!其性质是一种执法岗位和能力席位$在基本办案组织形式方面!建立"主办检察官"其他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的主办检察官办案组$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孙剑明认为!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应首先明确检察官的独立主体地位!要在检察机关内部树立
完善职权配置健全监督制约
依法合理授权!明确主任 办 检察官在执法办案工作中的职责权限!是推行主任 办 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核心问题$
关于具体职责的划分!高检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陈国庆认为!要根据侦查%审查起诉%法律监督等检察机关的不同职责分别予以设定!同时!要考虑基层检察机关与上级检察机关受理案件类型%主要职责的不同!在放权的范围与方式上有所区别$
上海市检察院副巡视员罗昌平提出!检察权是一种综合性的权力!行使不同职能的主任检察官应当具有不同的职权$具体来说!行使刑事检察职能的主任检察官应当具有对具体案件处理的建议权'行使侦查职能的主任检察官应当具
主任 办 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权责利的统一!对责任的界定十分重要$
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徐鹤喃认为!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需要理论界的关注支持!也需要实践部门的经验总结$她认为!该项制度探索符合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和要求!更加注重办案责任的落实$与会代表认为!应当坚持从检察权运行主体角度去研究办案责任制$在这方面!湖北省检察机关试行的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成效显著$该制度注重落实执法过错追究机制!依法实行执法责任终身制!主办检察官对其在职权范围内所作出的决定承担责任$
探索主任 办 检察官制度!不仅要促使检察官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独立承担责任!而且要强化检察官的职业保障$对于主任检察官制度的未来发展!向泽选强调应重点加强检察官的职业保障!为主任检察官的成长争取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从而促进检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李宁提出!在加大主任检察官责任的同时!要实现其相应的权利保障!切实做到权责利的统一!既要大胆设计!又要慎重落实$高检院政治部干部部部长熊少敏认为!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会成为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此项改革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重!涉及检察人员权责利的调整和与外部的协调!必须统一思想!遵循司法活动和干部管理规律!加强顶层设计!确保稳步推进$
本次研讨会由高检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人民检察)杂志社%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共同主办$
双向公开破除司法神秘主义
检察长论坛
薛九如
提交部门集体研究讨论的必须提请 应该提请检委会讨论决定的也必须提交 尤其是办理重大 复杂 疑难案件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时 同时 注重载体建设 不断创新多元的检务公开载体 依托网络和检察业务软件 充分扩展内部公开的范围 逐步实现流程化 网络化办案 做到办案时限 办案程序 证据材料 法律文书等全部公开
在外部公开方面 蓟县检察院摒弃 司法神秘主义 通过建立检务大厅 门户网站 博客 微信等平台 采取新闻发布会等形式 将办案情况向全社会公开 建立重要案件和重要环节公开听证制度 邀请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人民监督员 法学专家等人员参加 对拟作撤案 不起诉 不抗诉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申诉处理结果有较大异议的案件 重信重访案件等实行公开听证制度 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建立健全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和依法告知制度 畅通检察机关的信息渠道 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同时 不摆花架子 不搞形式主义 不断提高检务公开的针对性和目的性
实践证明 实行 检务双向公开 有助于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 积极回应群众的诉求 保障公众知情权 参与权 增强司法公信力 有助于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有助于加强内部监督 防止办关系案 人情案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有助于发挥集体智慧 提升全体干警的执法办案能力 提高检察机关的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总之 检察机关只有以客观公正的胸怀和求真务实的态度 坦然面对媒介的聚光灯 做到理性 平和 文明 规范执法 才能校正偏差 澄清误解 维护公正
"作者为天津市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提高量刑建议实效亟待建立配套措施
李艳霞
王占林
我国经过最新一轮的司法改革初步确定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制度!成效显著$行使量刑建议权应建立起一套科学化的规范体系!最终提升量刑建议的司法实效$
明确量刑建议提出方式以相对确定性为主 应确立相对确定性建议为主!绝对确定性建议为辅的量刑建议提出方式$一方面!概括的量刑建议缺乏可操作性!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随着刑事诉讼的推进!案件情况不断变化!同一案件出现不同认识差异确属正常!绝对确定的量刑建议不符合认识规律!更有侵犯独立审判之嫌!在实践中应尽量少用$因此!应采用相对确定的方式!
并且建议的幅度要有一定限制$可参照(人民检察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 试行 )第+条对量刑建议幅度所作的规定!以常用罪名为基础!逐步细化各种罪名的量刑参考标准以解决量刑不均衡和区域差异问题$
明确量刑建议载体形式并赋予其制约力 考虑到我国的刑事诉讼实践状况!应该在刑诉法中明确量刑建议的载体形+书面建议$与起诉书一并提出或式++
法庭调查结束后提出的!都宜采用书面形式$独立的量刑建议书能体现量刑程序的独立性和正式性!强调对案件的重视程度!利于法院采纳量刑建议!故量刑建议的适用载体原则上为量刑建议书$
为了使量刑建议在刑事量刑活动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应当通过程序设计赋予其对审判活动具有间接%隐形的制约
力$一方面!建立量刑建议采纳与否的说明制度!要求审判机关在判决书中列明不采纳量刑建议的理由!以程序规制量刑建议权的适用!并最终强化其在审判监督中的功效$另一方面!建立检察机关量刑抗诉的保障机制$如果法院作出的判决与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差距较大!但又无具体理由作出说明!检察机关可以此为由提起抗诉予以纠正$
明确量刑证据开示与量刑社会调查制度$可以在庭前会议中实行证据开示!让双方在庭前全面掌握定罪与量刑证据!简化无异议证据的举证%质证过程!可以使检察机关更准确地提出量刑建议!辩方更有针对性地作出量刑辩护!突出庭审重点!提高庭审效率$司法实践中!庭前会议量刑证据开示可在法院主持下由公诉人与辩护人约定量刑证据开
示的具体时间!继而双方交流已经掌握的量刑证据!并制作详细记载整个量刑证据开示过程的庭前会议记录$
量刑建议中最难确定的是酌定量刑情节!酌定情节的确定有赖于量刑社会调查制度的适用$修改后刑诉法第%)*条确立了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但规定过于简单$为全面掌握量刑情节尤其是酌定情节!应积极探索建立量刑社会调查制度$在这方面检察机关已做了一些有益尝试!在校学生案件量刑中已试行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可先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入手!通过明确实施主体%完善社会调查内容%健全调查方式等内容!逐步建立起针对一般主体的量刑社会调查制度$
"作者单位!滨州医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检察院$
用好载体强化案管流程监督
孙静
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自今年#月起!以&一表二书一通报#为基本载体!全面收集积累案件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类情况和问题!提升了案管流程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建立案件管理工作备忘表 用好基础信息收集载体 一是分类设置记载项目$细分为案件收结流转登记%办案流程监控预警%法律文书文号使用管理等$方面记载项目!力求相关信息记录的
全覆盖$二是加强信息收集记载$强调&经手的工作要留痕迹!发现的问题要留凭据!监督管理要有的放矢#工作理念!引导案管人员善于发现和收集自己经手环节出现的问题$三是定期梳理备忘录$于每月底汇总筛选出业务科室在执行程序%流程规定上存在的问题!为后续开展对内监督%对外协调%自我改进等作好准备$
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和监督建议书 用好监督载体 首先!找准监督重点$在每日的工作中!实时锁定程序%流程执行中明显违规的行为或差错!聚
焦重点监督事项和对象$其次!选择监督方式$对违规典型个案及时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督促限时纠正'对某一阶段发生的较为普遍的一类问题!则运用监督建议书的形式督促相关科室自查自纠$最后!重视监督跟踪$发出书面监督材料的同时做好沟通跟进!确保监督事项件件有回复!事事见整改!并将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在案管通报上作同步反映$
完善案管工作情况通报 用好流程效率管理载体 首先!每月汇总案管备忘录%基础台账和案管软件的信息数
据!视执法办案中存在问题及监督管理需要灵活调整案管通报内容!发挥纠偏导引作用$其次!突出坚持原则与友情操作相结合!每月通报呈报领导签批之前!与相关科室负责人沟通核对!避免因掌握情况偏差影响通报权威!同时赢得理解与支持$最后!与督察通报衔接$将每月案管通报关于办案期限%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化解%涉案款物管理等内容作为每季督察通报执法办案部分的主体内容!增强监督管理力度$
,作者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近年来 天津市蓟县检察院不断深化服务人民群众的宗旨意识 着眼于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实施了 检务双向公开 机制 也即对外对内双向公开 进一步丰富了检务公开的内容和途径
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 切实转变重对外公开 轻对内公开的观念 坚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并重 把公开贯穿于案件办理的始终 把 阳光检察 落实到批捕 公诉 自侦 监所 控申 民行等业务部门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 在执法的各个环节有效防止暗箱操作 公开的范围包括办理案件的流程公开 程序公开 结果公开 公开的内容是与检察职权相关的并且不涉及国家秘密 个人隐私的执法活动和群众广泛关注的事项 特别是对当事人有重大影响的取保候审 批准逮捕 不起诉等决定 公开的形式是实行自下而上 自内而外的全方位 立体式公开
在内部公开方面 蓟县检察院做到各个业务部门都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 依法公开案件办理的法律依据 程序 流程 结果 接受内部监督 注重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建立有权必有责 用权受监督 失职要问责 违法要追究的管理体系 强化不同内设机构间的监督制约 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确保检察权严格依法运行 注重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 建立信息共享 分工负责 协调一致的执法办案体系 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注重充分发扬民主 发挥集体智慧 严格遵守各类程序性规定 坚决防止领导个人随意决定案件 应该
在“检察权行使主体暨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研讨会上与会代表提出
明确检察官主体地位
圆桌论法
本报记者
金园园
!!月!日!"检察权行使主体暨检察
官办案责任制#研讨会在上海市召开!来自
高校和检察机关的与会代表围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并提出了完善建议$
执法办案人员恪守程序法治的基本观念!即从上至下全面提倡办案人员自觉树立对制度负责的观念$结合域外检察权制度的发展与建设动态!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潘牧天提出!主任 办 检察官制度的探索尝试是检察权配置和改革的重要内容!一方面要保证主任 办 检察官办案的积极性%主动性%责任心!另一方面还要保证检察长和检委会对检察官的绝对领导$重点考虑如何协调和完善主任 办 检察官与领导体制之间的关系$
&实行主任 办 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对于提升原有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上海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李宁认为!在办案主体上!主任检察官制度比主诉检察官制度更有优势!可以调动检察官个体的积极性!同时提出应对办案主体加以明确界定$
有程序性决定权力及部分实体性权力'在法律监督方面!宜实行主任检察官主持下的民主决议制$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研究室主任张继枫在介绍该院试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具体运行模式时指出!主任检察官是案件第一责任人!对一般案件的办理享有决定权!对上级交办%督办及专案等重大案件的办理享有建议权!原则上只接受检委会%检察长%主管检察长的领导$
针对主办检察官负责制的职权设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强调!必须把握适度分权%规范授权%强化责任这一要义$高检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向泽选分析认为!检察官是检察权的行使主体!要处理好主任检察官与科处长的关系!明确主任检察官与分管检察长的关系!在改革主任 办 检察官制度的同时!注重与检察官的分类管理结合起来!以真正实现检察官的办案独立$
在试行主任 办 检察官制度过程中!为避免权力滥用!应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通过制定(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建立健全了规范主任检察官办案权力的一揽子制度$湖北省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匡茂华介绍!在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中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监督制约*一是检察长%检委会对执法办案活动的领导和监督'二是内设机构负责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三是主办检察官与办案组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四是专门监督管理机构如案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孙剑明教授认为!有必要建立一种与责任追究制紧密关联的预警监督制度!使独立行使职权的检察官始终保持
对程序法治的敬畏心理$
伪造支付凭证逃避审计如何定性
疑案精解
马大勇
李艳丽
案情!%&&'年 某国有公司工会主席陈某利用职务便利 将公司职工补充养老储金会的(&万元资金存入某城市信用社 为朋友张某的贷款提供担保 后信用社将担保款扣划用于偿还贷款 %&&)年*月 为应付审计 陈某虚开了一份(&万元的现金支票并伪造了相同金额的公司各部门领取补充养老储金返还款的明细表 让会计伪造领款人签名后平账 但是会计将没有伪造签名的明细表直接入账 至%&!&年案发时 陈某未将被挪用的(&万元归还
分歧意见!本案中对于陈某使用虚假支付凭证平账的行为是否由挪用公款罪转化为贪污罪!存在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陈某在挪用公款后利用虚假的支付凭证平账!使挪用公款的行为在长达'年的时间里没有被发现!且没有归还行为!可以认定陈某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第二种意见认为%不能认定陈某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
仍应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
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关于挪用公款转化为贪污的认定!最高法院印发的(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明确*&行为人挪用公款后采取虚假发票平账%销毁有关账目等手段!使所挪用的公款已难以在单位财务账目上反映出来!且没有归还行为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从这段内容的本意来看!是明确行为人处理账目的手段本身足以造成在账目上难以被发现的结果!同时没有归还行为的!以此推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而本案中!陈某用于平账的虚假支付凭证由于存在明显瑕疵!不足以造成在财务账目上难以被发现的结果*其一!会计没有按照陈某的授意伪造领款人签名!平账的明细表形式并不完整$其二!这份明细表即使伪造了签名也只能用于应付本公司以外机构的审计!而任何一名公司职工看到后都会发现没有领取返还款的事实$
此外!陈某长期主管储金会的工作是挪用公款的事实在长时间内没有被发现的主要原因$因此!陈某辩解主观上没有不归还被挪用公款的意图!可以成立$
'作者单位!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检察院$
落实责任追究强化履职保障
明确职责定位完善组织形式
与会代表提出!深化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完善办案组织形式!是新一轮检察改革乃至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各地检察机关在实践探索过程中采取了不同的办案组织模式 主要模式有主任检察官与主办检察官 !分别搭建起相应的机构框架!明确了制度定位!并在试点过程中不断完善了监督制约与职务保障机制$
例如!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试行主任检察官制度!把主任检察官作为行使检察权的独立主体!直接受检察长领导!对检察长负责!具有办案权和一定的案件决定权!承担办理案件和审批案件的法律责任$湖北省检察机关试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对主办检察官的定位是检察机关内具有较高业务能力的专业人才!其性质是一种执法岗位和能力席位$在基本办案组织形式方面!建立"主办检察官"其他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的主办检察官办案组$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孙剑明认为!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应首先明确检察官的独立主体地位!要在检察机关内部树立
完善职权配置健全监督制约
依法合理授权!明确主任 办 检察官在执法办案工作中的职责权限!是推行主任 办 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核心问题$
关于具体职责的划分!高检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陈国庆认为!要根据侦查%审查起诉%法律监督等检察机关的不同职责分别予以设定!同时!要考虑基层检察机关与上级检察机关受理案件类型%主要职责的不同!在放权的范围与方式上有所区别$
上海市检察院副巡视员罗昌平提出!检察权是一种综合性的权力!行使不同职能的主任检察官应当具有不同的职权$具体来说!行使刑事检察职能的主任检察官应当具有对具体案件处理的建议权'行使侦查职能的主任检察官应当具
主任 办 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权责利的统一!对责任的界定十分重要$
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徐鹤喃认为!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需要理论界的关注支持!也需要实践部门的经验总结$她认为!该项制度探索符合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和要求!更加注重办案责任的落实$与会代表认为!应当坚持从检察权运行主体角度去研究办案责任制$在这方面!湖北省检察机关试行的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成效显著$该制度注重落实执法过错追究机制!依法实行执法责任终身制!主办检察官对其在职权范围内所作出的决定承担责任$
探索主任 办 检察官制度!不仅要促使检察官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独立承担责任!而且要强化检察官的职业保障$对于主任检察官制度的未来发展!向泽选强调应重点加强检察官的职业保障!为主任检察官的成长争取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从而促进检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李宁提出!在加大主任检察官责任的同时!要实现其相应的权利保障!切实做到权责利的统一!既要大胆设计!又要慎重落实$高检院政治部干部部部长熊少敏认为!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会成为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此项改革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重!涉及检察人员权责利的调整和与外部的协调!必须统一思想!遵循司法活动和干部管理规律!加强顶层设计!确保稳步推进$
本次研讨会由高检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人民检察)杂志社%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共同主办$
双向公开破除司法神秘主义
检察长论坛
薛九如
提交部门集体研究讨论的必须提请 应该提请检委会讨论决定的也必须提交 尤其是办理重大 复杂 疑难案件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时 同时 注重载体建设 不断创新多元的检务公开载体 依托网络和检察业务软件 充分扩展内部公开的范围 逐步实现流程化 网络化办案 做到办案时限 办案程序 证据材料 法律文书等全部公开
在外部公开方面 蓟县检察院摒弃 司法神秘主义 通过建立检务大厅 门户网站 博客 微信等平台 采取新闻发布会等形式 将办案情况向全社会公开 建立重要案件和重要环节公开听证制度 邀请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人民监督员 法学专家等人员参加 对拟作撤案 不起诉 不抗诉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申诉处理结果有较大异议的案件 重信重访案件等实行公开听证制度 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建立健全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和依法告知制度 畅通检察机关的信息渠道 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同时 不摆花架子 不搞形式主义 不断提高检务公开的针对性和目的性
实践证明 实行 检务双向公开 有助于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 积极回应群众的诉求 保障公众知情权 参与权 增强司法公信力 有助于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有助于加强内部监督 防止办关系案 人情案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有助于发挥集体智慧 提升全体干警的执法办案能力 提高检察机关的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总之 检察机关只有以客观公正的胸怀和求真务实的态度 坦然面对媒介的聚光灯 做到理性 平和 文明 规范执法 才能校正偏差 澄清误解 维护公正
"作者为天津市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提高量刑建议实效亟待建立配套措施
李艳霞
王占林
我国经过最新一轮的司法改革初步确定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制度!成效显著$行使量刑建议权应建立起一套科学化的规范体系!最终提升量刑建议的司法实效$
明确量刑建议提出方式以相对确定性为主 应确立相对确定性建议为主!绝对确定性建议为辅的量刑建议提出方式$一方面!概括的量刑建议缺乏可操作性!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随着刑事诉讼的推进!案件情况不断变化!同一案件出现不同认识差异确属正常!绝对确定的量刑建议不符合认识规律!更有侵犯独立审判之嫌!在实践中应尽量少用$因此!应采用相对确定的方式!
并且建议的幅度要有一定限制$可参照(人民检察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 试行 )第+条对量刑建议幅度所作的规定!以常用罪名为基础!逐步细化各种罪名的量刑参考标准以解决量刑不均衡和区域差异问题$
明确量刑建议载体形式并赋予其制约力 考虑到我国的刑事诉讼实践状况!应该在刑诉法中明确量刑建议的载体形+书面建议$与起诉书一并提出或式++
法庭调查结束后提出的!都宜采用书面形式$独立的量刑建议书能体现量刑程序的独立性和正式性!强调对案件的重视程度!利于法院采纳量刑建议!故量刑建议的适用载体原则上为量刑建议书$
为了使量刑建议在刑事量刑活动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应当通过程序设计赋予其对审判活动具有间接%隐形的制约
力$一方面!建立量刑建议采纳与否的说明制度!要求审判机关在判决书中列明不采纳量刑建议的理由!以程序规制量刑建议权的适用!并最终强化其在审判监督中的功效$另一方面!建立检察机关量刑抗诉的保障机制$如果法院作出的判决与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差距较大!但又无具体理由作出说明!检察机关可以此为由提起抗诉予以纠正$
明确量刑证据开示与量刑社会调查制度$可以在庭前会议中实行证据开示!让双方在庭前全面掌握定罪与量刑证据!简化无异议证据的举证%质证过程!可以使检察机关更准确地提出量刑建议!辩方更有针对性地作出量刑辩护!突出庭审重点!提高庭审效率$司法实践中!庭前会议量刑证据开示可在法院主持下由公诉人与辩护人约定量刑证据开
示的具体时间!继而双方交流已经掌握的量刑证据!并制作详细记载整个量刑证据开示过程的庭前会议记录$
量刑建议中最难确定的是酌定量刑情节!酌定情节的确定有赖于量刑社会调查制度的适用$修改后刑诉法第%)*条确立了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但规定过于简单$为全面掌握量刑情节尤其是酌定情节!应积极探索建立量刑社会调查制度$在这方面检察机关已做了一些有益尝试!在校学生案件量刑中已试行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可先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入手!通过明确实施主体%完善社会调查内容%健全调查方式等内容!逐步建立起针对一般主体的量刑社会调查制度$
"作者单位!滨州医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检察院$
用好载体强化案管流程监督
孙静
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自今年#月起!以&一表二书一通报#为基本载体!全面收集积累案件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类情况和问题!提升了案管流程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建立案件管理工作备忘表 用好基础信息收集载体 一是分类设置记载项目$细分为案件收结流转登记%办案流程监控预警%法律文书文号使用管理等$方面记载项目!力求相关信息记录的
全覆盖$二是加强信息收集记载$强调&经手的工作要留痕迹!发现的问题要留凭据!监督管理要有的放矢#工作理念!引导案管人员善于发现和收集自己经手环节出现的问题$三是定期梳理备忘录$于每月底汇总筛选出业务科室在执行程序%流程规定上存在的问题!为后续开展对内监督%对外协调%自我改进等作好准备$
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和监督建议书 用好监督载体 首先!找准监督重点$在每日的工作中!实时锁定程序%流程执行中明显违规的行为或差错!聚
焦重点监督事项和对象$其次!选择监督方式$对违规典型个案及时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督促限时纠正'对某一阶段发生的较为普遍的一类问题!则运用监督建议书的形式督促相关科室自查自纠$最后!重视监督跟踪$发出书面监督材料的同时做好沟通跟进!确保监督事项件件有回复!事事见整改!并将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在案管通报上作同步反映$
完善案管工作情况通报 用好流程效率管理载体 首先!每月汇总案管备忘录%基础台账和案管软件的信息数
据!视执法办案中存在问题及监督管理需要灵活调整案管通报内容!发挥纠偏导引作用$其次!突出坚持原则与友情操作相结合!每月通报呈报领导签批之前!与相关科室负责人沟通核对!避免因掌握情况偏差影响通报权威!同时赢得理解与支持$最后!与督察通报衔接$将每月案管通报关于办案期限%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化解%涉案款物管理等内容作为每季督察通报执法办案部分的主体内容!增强监督管理力度$
,作者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近年来 天津市蓟县检察院不断深化服务人民群众的宗旨意识 着眼于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实施了 检务双向公开 机制 也即对外对内双向公开 进一步丰富了检务公开的内容和途径
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 切实转变重对外公开 轻对内公开的观念 坚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并重 把公开贯穿于案件办理的始终 把 阳光检察 落实到批捕 公诉 自侦 监所 控申 民行等业务部门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 在执法的各个环节有效防止暗箱操作 公开的范围包括办理案件的流程公开 程序公开 结果公开 公开的内容是与检察职权相关的并且不涉及国家秘密 个人隐私的执法活动和群众广泛关注的事项 特别是对当事人有重大影响的取保候审 批准逮捕 不起诉等决定 公开的形式是实行自下而上 自内而外的全方位 立体式公开
在内部公开方面 蓟县检察院做到各个业务部门都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 依法公开案件办理的法律依据 程序 流程 结果 接受内部监督 注重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建立有权必有责 用权受监督 失职要问责 违法要追究的管理体系 强化不同内设机构间的监督制约 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确保检察权严格依法运行 注重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 建立信息共享 分工负责 协调一致的执法办案体系 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注重充分发扬民主 发挥集体智慧 严格遵守各类程序性规定 坚决防止领导个人随意决定案件 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