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4月26日 10:26
来源:大江网 作者:戴平华 朱叶
字号:T|T
7579人参与40条评论打印转发
因3月26日与其他上访人员向长沙市信访局赠送“截访先进单位”锦旗,浣铁军和刘志方日前被行政拘留9天,“罪名”是“扰乱政府办公场所正常工作秩序”,目前两人正考虑提起行政诉讼。而这一切,源于早就为人诟病的拆迁。
对于自己多年来的维权经历,浣铁军显得很坦然,甚至不惜与母亲断绝关系、准备和妻子离婚,而且写好了遗书以防不测。
浣铁军表示:“我要依法维权,一定要讨回公道。我想,如果真能推进法制进步,真能解决全国被强制拆迁群体的问题,我死而无憾。”
浣铁军
1975年2月23日出生在长沙捞刀河1980年随母亲前往长沙县开慧乡国营板仓饭店定居2008年自创“长沙市芙蓉区燎原旗帜商行”
“要我哪里也不要去,就在家里”
@朱孝顶律师 律师:长沙拆迁户授予长沙市政府“截访先进单位锦旗”,行政拘留释放后,昨日(24日)已委托我起诉。不料今早(25日)@浣铁军被六名不名(注:应为“明”)身份人员暴力控制人身自由,勒令只能呆(注:应为“待”)在家,禁止外出包括上班。
新法制报:现在你被控制在家?不准你上班的人是谁?
浣铁军:不明身份者,另有2个是街办的协访人员。我刚跟律师朱孝顶联系了,他已经代理了我的非法拘留一案,所以他及时微博发布了这个信息。
新法制报:上午具体发生了什么情况?
浣铁军:早上我送孩子去上学,他们当着我孩子的面控制我。我上车的时候,(他们)掐住我的脖子。我的孩子在2010年4月10日晚上的逼迁中已经受到惊吓了。
新法制报:除要求你待在家里,他们还说了什么?
浣铁军:说不配合,就不客气。要我哪里也不要去,就在家里。我向他们提出上班的要求,他们说要请示领导。
新法制报:请示哪个领导有说吗?
浣铁军:肯定不会说。
新法制报:要你在家待多少天?
浣铁军:还不知道,我希望自己不要变成陈光诚啊,但我报警了。
新法制报:110怎么回复你。
浣铁军:问了下情况就走了。
新法制报:他们没有问对方是什么人吗?为什么干涉你的人身自由?
浣铁军:领导的意思,他们也没办法。我的情况他们都知道,也没办法。
“送锦旗意在鞭策政府”
《在拆迁维权中,我为什么要和母亲断绝关系!!!》:我坚持为被强制拆迁的房产、女儿受到伤害以及非法拘留讨要一个说法,也没有放弃的理由!虽然已经付出很大的代价,但,我必须坚持!不管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刑事责任,以及被“车祸”!母亲要挟脱离关系。妻子阻挡解除婚约!
新法制报:导致你目前处境的,是你因为拆迁参加信访,能介绍下拆迁情况吗?
浣铁军:确实是因为强制拆迁引起的系列问题,现在矛盾一个接一个。简单来说,是长沙岳麓滨江新城拆迁指挥部2010年4月10日晚上9时30分,派出10多个不明身份人员,对我所住小区没有协议成功的6户人家进行恐吓逼迁。
新法制报:当时协议因为什么原因没有谈拢?
浣铁军:我的房屋根本不在拆迁范围,我们有发改委的批文。
新法制报:那他们开出来的拆迁条件和正常的拆迁是一样的么?
浣铁军:就单一的货币补贴,没有产权置换和就地回迁,而且价格买不起就地的房子,如果我用补贴的钱去买房子要亏20万元。
新法制报:你博客说,面对强拆,你母亲退缩了,你不惜断绝母子关系?
浣铁军:目前确实是这样,妈妈70岁了,看得多,压力很大,但是没有问题,我会坚持。
新法制报:没有离婚吧?
浣铁军:没有,通过这次拘留,妻子义无反顾地站在了我一起!
新法制报:房子什么时候被拆的?有没有“被补偿”?
浣铁军:2010年10月18日。强制拆迁以后,不闻不问。
新法制报:后来参与送锦旗的都是因为这次强拆吗?
浣铁军:每个人的强制拆迁时间都不同。因为相同的遭遇,大家走到了一起,开始维权。
新法制报:之前有没有试过其他渠道解决问题?
浣铁军:有,但是一直没解决。
新法制报:后来是谁想出了赠送锦旗这招?
浣铁军:是我。我希望换个政府或许可以接受,对自己又安全的方式,希望引起领导的重视。于是向长沙市信访局赠“截访先进单位”锦旗,意在鞭策政府工作朝民生方向转变。
新法制报:有想到会发生拘留一事吗?
浣铁军:其实我自己考虑了后果(觉得)应该会没事,我自己也做了风险评估。
新法制报:面对越来越多的强拆,你作为当事者,觉得怎么样才能制止这类行为?思考过吗?
浣铁军:现在已经影响很大了,我希望通过自己的经历与努力,促使中国法制能更加完善,更能够促进全国被强制拆迁公民的遗留问题早日解决。
12
相关新闻:
·长沙市民向市政府送“截访先进单位”锦旗被拘
·长沙两市民送“截访先进单位”锦旗被拘9天
·检察院督促受损单位起诉男子河道排污获刑又赔款
·失业男子跳河救人有好报 多家单位伸出橄榄枝
长沙两市民送“截访先进单位”锦旗被拘9天
短评:送锦旗也是一种公民表达
2012年04月26日 10:26
来源:大江网 作者:戴平华 朱叶
字号:T|T
7579人参与40条评论打印转发
因3月26日与其他上访人员向长沙市信访局赠送“截访先进单位”锦旗,浣铁军和刘志方日前被行政拘留9天,“罪名”是“扰乱政府办公场所正常工作秩序”,目前两人正考虑提起行政诉讼。而这一切,源于早就为人诟病的拆迁。
对于自己多年来的维权经历,浣铁军显得很坦然,甚至不惜与母亲断绝关系、准备和妻子离婚,而且写好了遗书以防不测。
浣铁军表示:“我要依法维权,一定要讨回公道。我想,如果真能推进法制进步,真能解决全国被强制拆迁群体的问题,我死而无憾。”
浣铁军
1975年2月23日出生在长沙捞刀河1980年随母亲前往长沙县开慧乡国营板仓饭店定居2008年自创“长沙市芙蓉区燎原旗帜商行”
“要我哪里也不要去,就在家里”
@朱孝顶律师 律师:长沙拆迁户授予长沙市政府“截访先进单位锦旗”,行政拘留释放后,昨日(24日)已委托我起诉。不料今早(25日)@浣铁军被六名不名(注:应为“明”)身份人员暴力控制人身自由,勒令只能呆(注:应为“待”)在家,禁止外出包括上班。
新法制报:现在你被控制在家?不准你上班的人是谁?
浣铁军:不明身份者,另有2个是街办的协访人员。我刚跟律师朱孝顶联系了,他已经代理了我的非法拘留一案,所以他及时微博发布了这个信息。
新法制报:上午具体发生了什么情况?
浣铁军:早上我送孩子去上学,他们当着我孩子的面控制我。我上车的时候,(他们)掐住我的脖子。我的孩子在2010年4月10日晚上的逼迁中已经受到惊吓了。
新法制报:除要求你待在家里,他们还说了什么?
浣铁军:说不配合,就不客气。要我哪里也不要去,就在家里。我向他们提出上班的要求,他们说要请示领导。
新法制报:请示哪个领导有说吗?
浣铁军:肯定不会说。
新法制报:要你在家待多少天?
浣铁军:还不知道,我希望自己不要变成陈光诚啊,但我报警了。
新法制报:110怎么回复你。
浣铁军:问了下情况就走了。
新法制报:他们没有问对方是什么人吗?为什么干涉你的人身自由?
浣铁军:领导的意思,他们也没办法。我的情况他们都知道,也没办法。
“送锦旗意在鞭策政府”
《在拆迁维权中,我为什么要和母亲断绝关系!!!》:我坚持为被强制拆迁的房产、女儿受到伤害以及非法拘留讨要一个说法,也没有放弃的理由!虽然已经付出很大的代价,但,我必须坚持!不管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刑事责任,以及被“车祸”!母亲要挟脱离关系。妻子阻挡解除婚约!
新法制报:导致你目前处境的,是你因为拆迁参加信访,能介绍下拆迁情况吗?
浣铁军:确实是因为强制拆迁引起的系列问题,现在矛盾一个接一个。简单来说,是长沙岳麓滨江新城拆迁指挥部2010年4月10日晚上9时30分,派出10多个不明身份人员,对我所住小区没有协议成功的6户人家进行恐吓逼迁。
新法制报:当时协议因为什么原因没有谈拢?
浣铁军:我的房屋根本不在拆迁范围,我们有发改委的批文。
新法制报:那他们开出来的拆迁条件和正常的拆迁是一样的么?
浣铁军:就单一的货币补贴,没有产权置换和就地回迁,而且价格买不起就地的房子,如果我用补贴的钱去买房子要亏20万元。
新法制报:你博客说,面对强拆,你母亲退缩了,你不惜断绝母子关系?
浣铁军:目前确实是这样,妈妈70岁了,看得多,压力很大,但是没有问题,我会坚持。
新法制报:没有离婚吧?
浣铁军:没有,通过这次拘留,妻子义无反顾地站在了我一起!
新法制报:房子什么时候被拆的?有没有“被补偿”?
浣铁军:2010年10月18日。强制拆迁以后,不闻不问。
新法制报:后来参与送锦旗的都是因为这次强拆吗?
浣铁军:每个人的强制拆迁时间都不同。因为相同的遭遇,大家走到了一起,开始维权。
新法制报:之前有没有试过其他渠道解决问题?
浣铁军:有,但是一直没解决。
新法制报:后来是谁想出了赠送锦旗这招?
浣铁军:是我。我希望换个政府或许可以接受,对自己又安全的方式,希望引起领导的重视。于是向长沙市信访局赠“截访先进单位”锦旗,意在鞭策政府工作朝民生方向转变。
新法制报:有想到会发生拘留一事吗?
浣铁军:其实我自己考虑了后果(觉得)应该会没事,我自己也做了风险评估。
新法制报:面对越来越多的强拆,你作为当事者,觉得怎么样才能制止这类行为?思考过吗?
浣铁军:现在已经影响很大了,我希望通过自己的经历与努力,促使中国法制能更加完善,更能够促进全国被强制拆迁公民的遗留问题早日解决。
12
相关新闻:
·长沙市民向市政府送“截访先进单位”锦旗被拘
·长沙两市民送“截访先进单位”锦旗被拘9天
·检察院督促受损单位起诉男子河道排污获刑又赔款
·失业男子跳河救人有好报 多家单位伸出橄榄枝
长沙两市民送“截访先进单位”锦旗被拘9天
短评:送锦旗也是一种公民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