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公司员工工龄工资管理规定的申请
一、目的为尊重员工为企业发展创造的价值和作出的贡献,同时,激励员工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的主人翁精神,特制定员工工龄工资管理规定,愿与企业共同成长。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三、工龄工资制定标准:
(一)工龄计算标准1、从2011年1月1日起,新进员工工龄以“周年”为单位计算工龄。
(二)2011年1月1日(含)以后入职的员工,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工龄。
(三)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累计超过2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特殊情况须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6、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二)工龄工资计算标准
1、在本公司生产一线及后勤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每月工龄工资30元。
2、在本公司一般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每月工龄工资40元。
3、在本公司中层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每月工龄工资50
元。
4、在本公司高层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每月工龄工资60元。
5、工龄从员工进公司之日起开始计算,从满第二年起,工作每满一年,工龄工资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0元,以此类推,最高封顶10年。
6、工作未满一年者无工龄工资。
7、如遇提升或降职,提升或降职后工龄工资按照本职位来计算。
8、因旷工自动离职、被公司开除、辞退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当年工龄工资不予以计算和发放,已发放的将予以扣除。
9、每年的1月份由公司工资管理系统统一计算并递增,随1月份工资发放。
四、附则1、本办法为暂行实施办法,需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关于实行公司员工工龄工资管理规定的申请
一、目的为尊重员工为企业发展创造的价值和作出的贡献,同时,激励员工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的主人翁精神,特制定员工工龄工资管理规定,愿与企业共同成长。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三、工龄工资制定标准:
(一)工龄计算标准1、从2011年1月1日起,新进员工工龄以“周年”为单位计算工龄。
(二)2011年1月1日(含)以后入职的员工,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工龄。
(三)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累计超过2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特殊情况须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6、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二)工龄工资计算标准
1、在本公司生产一线及后勤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每月工龄工资30元。
2、在本公司一般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每月工龄工资40元。
3、在本公司中层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每月工龄工资50
元。
4、在本公司高层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每月工龄工资60元。
5、工龄从员工进公司之日起开始计算,从满第二年起,工作每满一年,工龄工资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0元,以此类推,最高封顶10年。
6、工作未满一年者无工龄工资。
7、如遇提升或降职,提升或降职后工龄工资按照本职位来计算。
8、因旷工自动离职、被公司开除、辞退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当年工龄工资不予以计算和发放,已发放的将予以扣除。
9、每年的1月份由公司工资管理系统统一计算并递增,随1月份工资发放。
四、附则1、本办法为暂行实施办法,需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