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合同号:2016127号
转让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持有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临沂市费县刘庄镇前接峪村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一次性转让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排水沟西沿,西至_省道排水沟东沿_,北至10米路南沿,南至排水沟北沿。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承租形式。
1该土地属于甲方租赁村。
2.形式:乙方自行建设经营、生产、制造、仓储、加工、居住、办公。
三、土地的经营期限
该土地转让经营期限为一次性转让。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__平房、树木及附属建筑物一宗_共计折价240万元(贰佰肆拾万元)_,全部属于乙方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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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转让金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转让金为每亩人民币零元,共计人民币零元。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辅助乙方合理利用该转让手续及所需要的材料,甲方不负责任何过户手续费用。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村民在转让后强行收取或者阻碍乙方生产经营,聚众闹事,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人民币零元每日,作为乙方经营损失,企业损失,机器设备折旧,直至乙方正常生产。
3.协助乙方进行基础建设。协调邻里之间关系处理。确保乙方正常经营。如遇突发事件应组织村民及土地持有者共同解决。直至乙方正常生产经营。
4.甲方不得重复转让该地块。该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自合同签订后属于乙方拥有。
5.甲方保证该土地无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查封。
6、甲方负责支付合同转让前的土地使用费用包括(政府收取,村委收取)建设费用。
7、甲方保证该转让土地及附属建筑设施无任何债务,包括合同签订前的工人工资,水电费用,全部结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土地使用权、支配权。转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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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享有转让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支配权、永久性分配权、继承权、转让权、转租分租权。
5.乙方可在转让的土地上建设。生产、生活设施。该基础建设投资属于乙方投资,乙方可以拆除、转让及租赁。
6.乙方对该土地有永久性使用、或者继承、转让、收益的权利。
七、担保人
1.担保人具有担保作用,在合同终止或者甲方违约时担保人同甲方具有同样赔偿责任金及承担违约责任。
2.担保人应承担或认定该合同的真实性。承担与甲方共同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转让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赔偿费用、厂房搬迁、安置、企业补偿均有乙方。拥有支配。如果国家或者政府对土地征用后对该企业重新划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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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或者指定其他地方生产经营。搬迁后补偿土地及厂房属于乙方拥有该合同自动终止。
4.如甲方重复转让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并赔偿给乙方违约责任金人民币作为违约费用及违约责任金。
5.该转让协议乙方有永久使用权利。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
2.甲乙双方,担保人各执一份,包括身份证附件随合同。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兰山区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 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担保人:(签字) 担保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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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合同号:2016127号
转让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持有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临沂市费县刘庄镇前接峪村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一次性转让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排水沟西沿,西至_省道排水沟东沿_,北至10米路南沿,南至排水沟北沿。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承租形式。
1该土地属于甲方租赁村。
2.形式:乙方自行建设经营、生产、制造、仓储、加工、居住、办公。
三、土地的经营期限
该土地转让经营期限为一次性转让。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__平房、树木及附属建筑物一宗_共计折价240万元(贰佰肆拾万元)_,全部属于乙方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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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转让金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转让金为每亩人民币零元,共计人民币零元。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辅助乙方合理利用该转让手续及所需要的材料,甲方不负责任何过户手续费用。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村民在转让后强行收取或者阻碍乙方生产经营,聚众闹事,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人民币零元每日,作为乙方经营损失,企业损失,机器设备折旧,直至乙方正常生产。
3.协助乙方进行基础建设。协调邻里之间关系处理。确保乙方正常经营。如遇突发事件应组织村民及土地持有者共同解决。直至乙方正常生产经营。
4.甲方不得重复转让该地块。该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自合同签订后属于乙方拥有。
5.甲方保证该土地无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查封。
6、甲方负责支付合同转让前的土地使用费用包括(政府收取,村委收取)建设费用。
7、甲方保证该转让土地及附属建筑设施无任何债务,包括合同签订前的工人工资,水电费用,全部结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土地使用权、支配权。转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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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享有转让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支配权、永久性分配权、继承权、转让权、转租分租权。
5.乙方可在转让的土地上建设。生产、生活设施。该基础建设投资属于乙方投资,乙方可以拆除、转让及租赁。
6.乙方对该土地有永久性使用、或者继承、转让、收益的权利。
七、担保人
1.担保人具有担保作用,在合同终止或者甲方违约时担保人同甲方具有同样赔偿责任金及承担违约责任。
2.担保人应承担或认定该合同的真实性。承担与甲方共同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转让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赔偿费用、厂房搬迁、安置、企业补偿均有乙方。拥有支配。如果国家或者政府对土地征用后对该企业重新划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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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或者指定其他地方生产经营。搬迁后补偿土地及厂房属于乙方拥有该合同自动终止。
4.如甲方重复转让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并赔偿给乙方违约责任金人民币作为违约费用及违约责任金。
5.该转让协议乙方有永久使用权利。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
2.甲乙双方,担保人各执一份,包括身份证附件随合同。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兰山区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 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担保人:(签字) 担保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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