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
面向金融机构员工学历提升
2015年度项目计划
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 二O一五年四月编
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面向金融机构员工
学历提升2015年度项目计划
一、项目意义
为促进银校合作,充分发挥高校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智力支持和人才库功能,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与全省各金融机构本着“以贡献促共建、以互利促合作、以融入促发展”的指导思想,建立长期稳定的银校战略合作关系.将在人才培养、业务培训等方面开展深入的交流和合作,以此促进员工素质的整体提升,强化各金融机构在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中获得人才的竞争优势,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二、项目内容
(一) 硕士学历教育
1、在职专业硕士:毕业可获得金融专业硕士学历毕业证和经济学硕士学位证 (1)专业:金融学、保险学 (2)学制:2.5年—3年
(3)费用:按物价核定标准收费,目前暂定14000元/年。
(4)报考及考试时间:每年10月,在研究生院网站上链接全国招生网,按统招的流程报名。当年12月或者次年1月参加全国统考(按国家招生通知所定时间参考)。
(5)报考要求:工作一年以上的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具体以10月招生简章规定为准)并符合其他全日制报考条件员工。
(6)考试科目:
金融专业(025100-02)初试:101政治思想理论,204英语,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431金融学综合;复试:F1807金融专业基础(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
保险专业(025500-02)初试:101政治思想理论,204英语,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435保险专业基础;复试:F1809经济学和利息理论。
具体见每年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或者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网站研究生教
育栏内公布的全日制专业硕士及在职专业硕士招生简章中要求。
(7)录取情况: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和录取指标自主划线录取。 (8)培养计划:
总学分要求70分,其中课程总学分38分。
金融专业硕士核心课程:金融理论与政策、财务报表分析、投资学、公司金融、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商业银行管理学、金融衍生工具、金融监管理论与实务、金融风险管理、商业银行经营案例、个人理财规划等。
保险专业硕士核心课程:保险学研究、保险法律制度与监管政策、风险管理研究、保险财务分析、保险数理基础、宏观经济政策、合同法、保险公司运作、寿险精算实务、非寿险精算实务等。
(9)备考组织建议:银行5月进行报考意愿摸底和资格审核,5-7月银行联系培训机构组织数学、英语、政治课程集中复习,9月学院培训联考课程及复试课程的复习备考。
(10)专业硕士课程可先行修读,具体报名时间和条件参看附件一:非同等学力人员修读金融硕士、保险硕士专业学位课程报名通知。
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修读:毕业可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证 (1)专业:金融学
(2)学制:学习期限2—4年,国家同等学力平台注册后课程成绩、统考成绩8年内有效。
(3)费用:16000元(学费)+2000元(书籍资料费)+8000元(申请学位费)+统考考试费用(国家平台收取)
(4)报名时间:每年两期开班,2015年具体报名通知参看附件二:金融学(含保险)专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修读报名通知。
(5)报考要求:工作二年以上的本科毕业且有学士学位并符合其他全日制报考条件员工。
(6)统考科目:英语、经济学综合。每年3月报名,5月最后一个星期参加国家统考考试“经济学综合+外语”水平考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链接全国同等学力网,按同等学力的流程注册报名。
(7)总学分要求70分,其中课程总学分32分。核心课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中级宏观经济学(*)、中级微观经济学(*)、金融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财政学(*)、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商业银行管理学、中级计量经济学、金融工程学、金融衍生工具、金融监管理论与实务、金融风险管理等。(其中带*号课程是全国经济类综合考试课程内容)
(8)申请硕士学位条件及流程见附件三。 (二)成教专升本教育 1、专业:金融学(专升本)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具备坚实的经济学和金融学理论基础,系统掌握现代货币、信用、银行、证券等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的复合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货币金融学、国际金融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投资银行学、会计学、金融企业会计、金融法等课程。
2、学制:2.5年。充分利用远程教育教学,基于网络教学模式,合理解决“工学矛盾”。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审定核准的毕业文凭(成人高等教育);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层次学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3、报名及考试:
参加全国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入学统一考试,经考试录取后,根据实际情况单独编班。
报名条件:符合国家成人高考报名基本条件,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报名时间:8月(具体时间以当地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通知为准)。 报名地点:湖南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金融与统计学院行政楼210室 考试科目:经管类:政治、英语、高数(二) 考试时间:10月中旬(具体参阅准考证) 联系电话:0731-88684629 王老师
三、项目实施
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研究生管理中心、培训中心负责人与金融机构人力资源部充分协商,报请各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
报名及咨询地址:湖南大学北校区二办公楼126室 网址:http://jt.hnu.edu.cn/(在职教育) 湖南大学联系人:戴晓梅 电话:0731-88684788
E-mail:[email protected]
2015年4月15日
附件一
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
非同等学力人员修读金融硕士、保险硕士
专业学位课程报名通知
一、学院简介
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拥有湖南省创办最早的金融学学科。金融学学科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首批部级重点学科,湖南省“十五”、“十一五”重点建设学科,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学院已形成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拥有应用经济学(含金融学、国民经济学、数量经济学3个二级学科)和统计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金融学(含保险学)、统计学、国民经济学、数量经济学4个科学学位硕士点,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保险硕士等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应用经济学之金融学和统计学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院人才培养富有特色。培养了包括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中国银联总裁时文朝、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裁黄铁军等一大批业界精英,被誉为中国金融人才培养的“黄埔军校”。
二、培养目标
1、金融硕士培养具备坚实的经济与数理基础,掌握现代化金融学理论、方法和技能,具备扎实的金融学理论基础和前沿知识,能够熟练运用金融模型与定量分析工具,以适应金融管理部门和各类金融机构技术和管理岗位工作的实际需求,能独立承担金融机构经营管理、金融市场分析、企业投融资等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人才。
2、保险硕士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恪守诚信,具有全面系统的保险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观察分析能力,掌握现代风险管理的技术手段,能够充分理解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跟踪保险行业的发展,能够独立承担企业风险管理、保险经营管理、社会保险与政府监管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人才。
三、授课对象
大学本科毕业一年以上(含一年)
四、授课方式
1、周末及节假日修课,不脱产。
2、课程考试方式:与全日制专业硕士学生同时、同卷考试。 3、上课地点:湖南大学校内。 4、学习时间:学习年限2.5-3年。
五、修读课程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核心课程:金融理论与政策、财务报表分析、投资学、公司金融、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商业银行管理学、金融衍生工具、金融监管理论与实务、金融风险管理、信托与租赁等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必修课程。
保险硕士专业学位核心课程:保险学研究、保险法律制度与监管政策、风险管理研究、保险财务分析、保险数理基础、宏观经济政策、合同法等保险硕士专业学位必修课程。
修读以上专业学位课程学生继续深造的途径:可参加全国统考的湖南大学金融硕士(在职,025100-02)、保险硕士(在职,025500-02)入学考试。考试成绩达到湖南大学相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线,则按国家考试招生方案执行;并按物价核定标准及学校规定,缴纳相应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原课程修读已交学费可抵部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已修读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的,可按规定流程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同课程的学分转换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外修读课程,按物价核定标准加收课程修读费用。
六、收费标准
1、按物价核定标准收费,学费16000元,资料费2000元,学费与教材资料费正式开课前一次缴清。逾期不交费者,视作自动放弃学习处理。所有费用一经交纳,概不退回。 2、缴款地点:湖大北校区财务处(行政办公楼二楼208)
缴款方式:可刷卡、转账 开户名称:湖南大学 帐号:[***********]7 开户行:长沙市工商银行石佳冲分理处
汇款用途:金融与统计学院非同等学力课程 ***学费
注: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传真,以便我们及时查收并开具发票。
七、报名须知
1、学员填写《非同等学力人员修读硕士专业学位课程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报名表电子版到指定邮箱,提交个人资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并交报名费200元(不抵学费)。
2、学院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后,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3、报名时间:2015年4月6日至4月30日。
4、开学时间:2015年5月(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
5、报名及咨询地址:湖南大学北校区金融与统计学院126办公室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684788 [1**********] 网址:http://jt.hnu.edu.cn/(在职教育) E-mail:[email protected]
非同等学力人员修读研究生课程申请表(金融)
另一份复印件留学院备查。 2、附交费证明复印件。
非同等学力人员修读研究生课程申请表(保险)
留学院备查。
2、附交费证明复印件。
附件二
2015年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
金融学(含保险)专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
修读报名通知
一、学院简介
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拥有湖南省创办最早的金融学学科。金融学学科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首批部级重点学科,湖南省“十五”、“十一五”重点建设学科,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学院已形成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拥有应用经济学(含金融学、国民经济学、数量经济学3个二级学科)和统计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金融学(含保险学)、统计学、国民经济学、数量经济学4个科学学位硕士点,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保险硕士等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应用经济学(金融学)和统计学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院人才培养富有特色。培养了包括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中国银联总裁时文朝、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裁黄铁军等一大批业界精英,被誉为中国金融人才培养的“黄埔军校”。
二、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具备坚实的经济学、金融学和管理学基础知识,能够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趋势,了解国内外最新动态,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开拓精神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胜任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经济管理、经济运行分析与教学科研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三、专业方向
金融学专业下设以下研修方向:金融政策,金融监管,国际金融,银行管理,证券投资,金融工程,保险精算。
四、授课对象
大学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
五、授课方式
1、业余学习,不脱产。 2、上课地点:湖南大学校内。
3、考试方式:课程考试与在校全日制同时、同卷考试。 4、学习时间:学习年限2-4年。
六、学位申请
1、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由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发课程合格结业证。
2、申请同等学力学位者,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规定》要求,通过国家统考的经济类综合水平及外语水平考试和论文答辩,按照湖南大学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流程,完成各项申请工作,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可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七、收费标准
1、学费16000元,教材资料费2000元,学位申请费8000元,学费与教材资料费正式开课前一次缴清。逾期不交费者,视作自动放弃学习处理。学位申请费在通过学位相关考试进入论文写作环节时交清。所有费用一经交纳,概不退回。
2、缴款地点:湖大北校区财务处(行政办公楼二楼208) 缴款方式:可刷卡、转账 开户名称:湖南大学 帐号:[***********]7 开户行:长沙市工商银行石佳冲分理处 汇款用途:金融与统计学院同等学力班***学费
注: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传真,以便我们及时查收并开具发票。
八、报名须知
1、学员填写《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班报名表》,并提交报名表电子版到指定邮箱,提交个人资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并交报名费200元(不抵学费)。
2、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后,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
3、报名时间:2015年1月--4月底
4、开学时间:2015年5月(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 5、报名及咨询地址:湖南大学北校区金融与统计学院126室 湖南大学北校区行政办公楼 210 室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731-88684788 [1**********]戴老师
0731-88684629 蒋老师
网址:http://jt.hnu.edu.cn/(在职教育)E-mail:[email protected]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班报名表
附: 1、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2、交费证明复印件
附件三
湖南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及答辩流程图
说明:1、论文送审:
论文由学院负责送审,论文评审聘请2位校内专家、1位校外专家。
2、答辩委员会组成:
①答辩委员会成员由5或7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正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
②必须聘请1位校外专家参加,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必须有1位是论文评阅人。 3、材料送交:
①学位申请人员将学位档案材料、1张一寸彩照、学位申请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学位论文3本、30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及电子版等送学院并由其保存,其余材料在学院学位评定会后,于每年3、6、9、12月8日以前由学院集中送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②学院送交学位档案等材料时,必须汇总申请学位人员基本情况表并交汇总表电子版。
③答辩后须将本人学位论文全文电子文档上传到湖南大学图书馆网站。(网址: http://202.197.107.17:8001/paper/help.jsp)
4、学位档案材料清单:
①资格审查表1份 ②学位申请受理单1份 ③同等学力水平认定表1份 ④发表的科研论文复印件1份 ⑤学习成绩单1份
⑥学位论文专家评议书3份 ⑦论文答辩申请书1份 ⑧论文答辩表决票5或7份
⑨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申请及评定书1份 ⑩学位论文3本
注:所有表格均可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根据湘学位办[2006]5号文件,2006年以后通过国家水平考试者不发合格证,是否通过由学位办查底认
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
面向金融机构员工学历提升
2015年度项目计划
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 二O一五年四月编
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面向金融机构员工
学历提升2015年度项目计划
一、项目意义
为促进银校合作,充分发挥高校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智力支持和人才库功能,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与全省各金融机构本着“以贡献促共建、以互利促合作、以融入促发展”的指导思想,建立长期稳定的银校战略合作关系.将在人才培养、业务培训等方面开展深入的交流和合作,以此促进员工素质的整体提升,强化各金融机构在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中获得人才的竞争优势,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二、项目内容
(一) 硕士学历教育
1、在职专业硕士:毕业可获得金融专业硕士学历毕业证和经济学硕士学位证 (1)专业:金融学、保险学 (2)学制:2.5年—3年
(3)费用:按物价核定标准收费,目前暂定14000元/年。
(4)报考及考试时间:每年10月,在研究生院网站上链接全国招生网,按统招的流程报名。当年12月或者次年1月参加全国统考(按国家招生通知所定时间参考)。
(5)报考要求:工作一年以上的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具体以10月招生简章规定为准)并符合其他全日制报考条件员工。
(6)考试科目:
金融专业(025100-02)初试:101政治思想理论,204英语,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431金融学综合;复试:F1807金融专业基础(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
保险专业(025500-02)初试:101政治思想理论,204英语,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435保险专业基础;复试:F1809经济学和利息理论。
具体见每年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或者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网站研究生教
育栏内公布的全日制专业硕士及在职专业硕士招生简章中要求。
(7)录取情况: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和录取指标自主划线录取。 (8)培养计划:
总学分要求70分,其中课程总学分38分。
金融专业硕士核心课程:金融理论与政策、财务报表分析、投资学、公司金融、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商业银行管理学、金融衍生工具、金融监管理论与实务、金融风险管理、商业银行经营案例、个人理财规划等。
保险专业硕士核心课程:保险学研究、保险法律制度与监管政策、风险管理研究、保险财务分析、保险数理基础、宏观经济政策、合同法、保险公司运作、寿险精算实务、非寿险精算实务等。
(9)备考组织建议:银行5月进行报考意愿摸底和资格审核,5-7月银行联系培训机构组织数学、英语、政治课程集中复习,9月学院培训联考课程及复试课程的复习备考。
(10)专业硕士课程可先行修读,具体报名时间和条件参看附件一:非同等学力人员修读金融硕士、保险硕士专业学位课程报名通知。
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修读:毕业可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证 (1)专业:金融学
(2)学制:学习期限2—4年,国家同等学力平台注册后课程成绩、统考成绩8年内有效。
(3)费用:16000元(学费)+2000元(书籍资料费)+8000元(申请学位费)+统考考试费用(国家平台收取)
(4)报名时间:每年两期开班,2015年具体报名通知参看附件二:金融学(含保险)专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修读报名通知。
(5)报考要求:工作二年以上的本科毕业且有学士学位并符合其他全日制报考条件员工。
(6)统考科目:英语、经济学综合。每年3月报名,5月最后一个星期参加国家统考考试“经济学综合+外语”水平考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链接全国同等学力网,按同等学力的流程注册报名。
(7)总学分要求70分,其中课程总学分32分。核心课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中级宏观经济学(*)、中级微观经济学(*)、金融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财政学(*)、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商业银行管理学、中级计量经济学、金融工程学、金融衍生工具、金融监管理论与实务、金融风险管理等。(其中带*号课程是全国经济类综合考试课程内容)
(8)申请硕士学位条件及流程见附件三。 (二)成教专升本教育 1、专业:金融学(专升本)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具备坚实的经济学和金融学理论基础,系统掌握现代货币、信用、银行、证券等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的复合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货币金融学、国际金融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投资银行学、会计学、金融企业会计、金融法等课程。
2、学制:2.5年。充分利用远程教育教学,基于网络教学模式,合理解决“工学矛盾”。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审定核准的毕业文凭(成人高等教育);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层次学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3、报名及考试:
参加全国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入学统一考试,经考试录取后,根据实际情况单独编班。
报名条件:符合国家成人高考报名基本条件,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报名时间:8月(具体时间以当地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通知为准)。 报名地点:湖南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金融与统计学院行政楼210室 考试科目:经管类:政治、英语、高数(二) 考试时间:10月中旬(具体参阅准考证) 联系电话:0731-88684629 王老师
三、项目实施
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研究生管理中心、培训中心负责人与金融机构人力资源部充分协商,报请各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
报名及咨询地址:湖南大学北校区二办公楼126室 网址:http://jt.hnu.edu.cn/(在职教育) 湖南大学联系人:戴晓梅 电话:0731-88684788
E-mail:[email protected]
2015年4月15日
附件一
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
非同等学力人员修读金融硕士、保险硕士
专业学位课程报名通知
一、学院简介
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拥有湖南省创办最早的金融学学科。金融学学科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首批部级重点学科,湖南省“十五”、“十一五”重点建设学科,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学院已形成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拥有应用经济学(含金融学、国民经济学、数量经济学3个二级学科)和统计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金融学(含保险学)、统计学、国民经济学、数量经济学4个科学学位硕士点,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保险硕士等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应用经济学之金融学和统计学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院人才培养富有特色。培养了包括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中国银联总裁时文朝、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裁黄铁军等一大批业界精英,被誉为中国金融人才培养的“黄埔军校”。
二、培养目标
1、金融硕士培养具备坚实的经济与数理基础,掌握现代化金融学理论、方法和技能,具备扎实的金融学理论基础和前沿知识,能够熟练运用金融模型与定量分析工具,以适应金融管理部门和各类金融机构技术和管理岗位工作的实际需求,能独立承担金融机构经营管理、金融市场分析、企业投融资等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人才。
2、保险硕士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恪守诚信,具有全面系统的保险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观察分析能力,掌握现代风险管理的技术手段,能够充分理解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跟踪保险行业的发展,能够独立承担企业风险管理、保险经营管理、社会保险与政府监管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人才。
三、授课对象
大学本科毕业一年以上(含一年)
四、授课方式
1、周末及节假日修课,不脱产。
2、课程考试方式:与全日制专业硕士学生同时、同卷考试。 3、上课地点:湖南大学校内。 4、学习时间:学习年限2.5-3年。
五、修读课程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核心课程:金融理论与政策、财务报表分析、投资学、公司金融、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商业银行管理学、金融衍生工具、金融监管理论与实务、金融风险管理、信托与租赁等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必修课程。
保险硕士专业学位核心课程:保险学研究、保险法律制度与监管政策、风险管理研究、保险财务分析、保险数理基础、宏观经济政策、合同法等保险硕士专业学位必修课程。
修读以上专业学位课程学生继续深造的途径:可参加全国统考的湖南大学金融硕士(在职,025100-02)、保险硕士(在职,025500-02)入学考试。考试成绩达到湖南大学相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线,则按国家考试招生方案执行;并按物价核定标准及学校规定,缴纳相应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原课程修读已交学费可抵部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已修读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的,可按规定流程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同课程的学分转换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外修读课程,按物价核定标准加收课程修读费用。
六、收费标准
1、按物价核定标准收费,学费16000元,资料费2000元,学费与教材资料费正式开课前一次缴清。逾期不交费者,视作自动放弃学习处理。所有费用一经交纳,概不退回。 2、缴款地点:湖大北校区财务处(行政办公楼二楼208)
缴款方式:可刷卡、转账 开户名称:湖南大学 帐号:[***********]7 开户行:长沙市工商银行石佳冲分理处
汇款用途:金融与统计学院非同等学力课程 ***学费
注: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传真,以便我们及时查收并开具发票。
七、报名须知
1、学员填写《非同等学力人员修读硕士专业学位课程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报名表电子版到指定邮箱,提交个人资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并交报名费200元(不抵学费)。
2、学院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后,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3、报名时间:2015年4月6日至4月30日。
4、开学时间:2015年5月(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
5、报名及咨询地址:湖南大学北校区金融与统计学院126办公室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684788 [1**********] 网址:http://jt.hnu.edu.cn/(在职教育) E-mail:[email protected]
非同等学力人员修读研究生课程申请表(金融)
另一份复印件留学院备查。 2、附交费证明复印件。
非同等学力人员修读研究生课程申请表(保险)
留学院备查。
2、附交费证明复印件。
附件二
2015年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
金融学(含保险)专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
修读报名通知
一、学院简介
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拥有湖南省创办最早的金融学学科。金融学学科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首批部级重点学科,湖南省“十五”、“十一五”重点建设学科,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学院已形成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拥有应用经济学(含金融学、国民经济学、数量经济学3个二级学科)和统计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金融学(含保险学)、统计学、国民经济学、数量经济学4个科学学位硕士点,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保险硕士等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应用经济学(金融学)和统计学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院人才培养富有特色。培养了包括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中国银联总裁时文朝、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裁黄铁军等一大批业界精英,被誉为中国金融人才培养的“黄埔军校”。
二、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具备坚实的经济学、金融学和管理学基础知识,能够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趋势,了解国内外最新动态,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开拓精神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胜任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经济管理、经济运行分析与教学科研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三、专业方向
金融学专业下设以下研修方向:金融政策,金融监管,国际金融,银行管理,证券投资,金融工程,保险精算。
四、授课对象
大学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
五、授课方式
1、业余学习,不脱产。 2、上课地点:湖南大学校内。
3、考试方式:课程考试与在校全日制同时、同卷考试。 4、学习时间:学习年限2-4年。
六、学位申请
1、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由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发课程合格结业证。
2、申请同等学力学位者,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规定》要求,通过国家统考的经济类综合水平及外语水平考试和论文答辩,按照湖南大学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流程,完成各项申请工作,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可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七、收费标准
1、学费16000元,教材资料费2000元,学位申请费8000元,学费与教材资料费正式开课前一次缴清。逾期不交费者,视作自动放弃学习处理。学位申请费在通过学位相关考试进入论文写作环节时交清。所有费用一经交纳,概不退回。
2、缴款地点:湖大北校区财务处(行政办公楼二楼208) 缴款方式:可刷卡、转账 开户名称:湖南大学 帐号:[***********]7 开户行:长沙市工商银行石佳冲分理处 汇款用途:金融与统计学院同等学力班***学费
注: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传真,以便我们及时查收并开具发票。
八、报名须知
1、学员填写《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班报名表》,并提交报名表电子版到指定邮箱,提交个人资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并交报名费200元(不抵学费)。
2、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后,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
3、报名时间:2015年1月--4月底
4、开学时间:2015年5月(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 5、报名及咨询地址:湖南大学北校区金融与统计学院126室 湖南大学北校区行政办公楼 210 室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731-88684788 [1**********]戴老师
0731-88684629 蒋老师
网址:http://jt.hnu.edu.cn/(在职教育)E-mail:[email protected]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班报名表
附: 1、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2、交费证明复印件
附件三
湖南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及答辩流程图
说明:1、论文送审:
论文由学院负责送审,论文评审聘请2位校内专家、1位校外专家。
2、答辩委员会组成:
①答辩委员会成员由5或7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正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
②必须聘请1位校外专家参加,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必须有1位是论文评阅人。 3、材料送交:
①学位申请人员将学位档案材料、1张一寸彩照、学位申请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学位论文3本、30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及电子版等送学院并由其保存,其余材料在学院学位评定会后,于每年3、6、9、12月8日以前由学院集中送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②学院送交学位档案等材料时,必须汇总申请学位人员基本情况表并交汇总表电子版。
③答辩后须将本人学位论文全文电子文档上传到湖南大学图书馆网站。(网址: http://202.197.107.17:8001/paper/help.jsp)
4、学位档案材料清单:
①资格审查表1份 ②学位申请受理单1份 ③同等学力水平认定表1份 ④发表的科研论文复印件1份 ⑤学习成绩单1份
⑥学位论文专家评议书3份 ⑦论文答辩申请书1份 ⑧论文答辩表决票5或7份
⑨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申请及评定书1份 ⑩学位论文3本
注:所有表格均可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根据湘学位办[2006]5号文件,2006年以后通过国家水平考试者不发合格证,是否通过由学位办查底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