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4"国家宪法日活动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办,省属各单位普法办:

党的法制宣传日。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14〕129号)精神,现就我省2014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浙江。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认真学习贯彻全会《决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更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深入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决策部署,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要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进一步形成全社会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无违建县(市、区)”创建等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营造浓厚的“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法治氛围。

三、时间安排

2014年11月下旬到2014年12月中旬。

四、活动内容

今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期间,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将组织开展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座谈会、“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 cctv 2014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活动”等活动。同时,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也将重点组织开展下列活动:

(一)举行学习“最美人物”、践行“最美”精神主题座谈会暨第四届司法行政系统“十大百优”人物表彰活动;

(二)举行“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浙江”——纪念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

(三)举行“宪法宣传零距离”系列宣传活动:

1.组织“流动大舞台——法治宣传浙江行”专场文艺演出;

2.开通浙江普法微信,举行“我们一起学宪法”微博、微信征文、答题活动;

3.编写发放宪法宣传挂图、公民宪法读本等宣传资料;

4.编写制作宪法、《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赛微解读》等系列公益广告;

(四)举行“法在心中”全省青少年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评选表彰;

(五)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联合举行“浙江省122‘交通安全日’宣传月”系列活动;

(六)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宪法知识进学校”主题宣传活动;

(七)指导媒体开设宪法学习宣传专题、专栏,制作专题节目,集中刊播法治宣传公益广告。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中央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参与全国和省里统一组织的活动,并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好本地、本部门的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围绕主题,注重实效。要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浙江”这一主题,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突出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法制宣传,突出“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无违建县(市、区)”创建等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的宣传,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将“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宪法 宣传宪法 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等宣传标语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将开展本次活动的方案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省普法办,并于12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省普法办。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推荐热门相关文章

各市、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办,省属各单位普法办:

党的法制宣传日。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14〕129号)精神,现就我省2014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浙江。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认真学习贯彻全会《决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更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深入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决策部署,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要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进一步形成全社会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无违建县(市、区)”创建等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营造浓厚的“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法治氛围。

三、时间安排

2014年11月下旬到2014年12月中旬。

四、活动内容

今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期间,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将组织开展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座谈会、“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 cctv 2014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活动”等活动。同时,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也将重点组织开展下列活动:

(一)举行学习“最美人物”、践行“最美”精神主题座谈会暨第四届司法行政系统“十大百优”人物表彰活动;

(二)举行“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浙江”——纪念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

(三)举行“宪法宣传零距离”系列宣传活动:

1.组织“流动大舞台——法治宣传浙江行”专场文艺演出;

2.开通浙江普法微信,举行“我们一起学宪法”微博、微信征文、答题活动;

3.编写发放宪法宣传挂图、公民宪法读本等宣传资料;

4.编写制作宪法、《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赛微解读》等系列公益广告;

(四)举行“法在心中”全省青少年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评选表彰;

(五)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联合举行“浙江省122‘交通安全日’宣传月”系列活动;

(六)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宪法知识进学校”主题宣传活动;

(七)指导媒体开设宪法学习宣传专题、专栏,制作专题节目,集中刊播法治宣传公益广告。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中央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参与全国和省里统一组织的活动,并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好本地、本部门的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围绕主题,注重实效。要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浙江”这一主题,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突出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法制宣传,突出“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无违建县(市、区)”创建等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的宣传,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将“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宪法 宣传宪法 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等宣传标语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将开展本次活动的方案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省普法办,并于12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省普法办。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推荐热门相关文章


相关文章

  • 2014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
  • 2014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第四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讲话精神,徐集教办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 ...查看


  • 计生局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 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12.4"确定为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为认真组织开展好今年&qu ...查看


  • 学校"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
  • 一.指导思想 2014年"12·4"是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4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纪念首个宪法日,更好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发展.维护稳定,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全民守法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嵊教基[2014]1 ...查看


  • 2014宪法宣传日总结报告
  • 三门九年制学校 2014年"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全国宪法宣传日,为积极贯彻实施"12.4"全国宪法宣传日活动,我校根据平陆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 ...查看


  • "12.4"国家宪法日宣传讲话稿
  • "12.4"国家宪法日宣传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下午好!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 今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 ...查看


  • 宪法日活动方案
  • 平陆县实验小学 法制教育活动方案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大力弘扬法制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积极营造和谐校园氛围,学校决定举办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本次宣传教育活动以"弘扬法治精神,构建 ...查看


  •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
  • "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总结 导墅初级中学 政教处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法制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积极营 ...查看


  • 201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
  • XXX小学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 (2014年) 为了进一步把我校法制教育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结合2014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我校把普法教育.依法治校.依法施 ...查看


  • 法治宣传日活动方案.
  • 兴隆台一中"12•4"宪法日宣传教育 活 动 方 案 根据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及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党委决定,为了更好地增强师生的法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