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反倾销的特征.趋势以及中国的对策

引 言

随着中国贸易地位的上升和经济全球化与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快,贸易摩擦或贸易纠纷已成为国际经贸领域中较为突出的焦点问题。作为维护公平贸易及保护国内产业利益安全的重要法律手段,倾销和反倾销法律制度在国际经济贸易领域的重要地位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共识。

中国在加入WTO 以后国外对中国企业的反倾销投诉与日俱增,这种状况给国内的一些企业带来了恐慌。许多刚刚跨出国门的企业由于无法承受这种压力,被迫退出原有的国外市场,遭受了巨大的损失。针对这种现状本文引用了国外对华反倾销投诉的案例,结合有关反倾销的理论,详细的阐述了倾销与反倾销的实质,国外对华反倾销投诉的特点、原因以及我国企业的应对策略。目的是让更多的企业正视反倾销,认识到反倾销只是贸易保护政策的一部分,中国企业遭受反倾销投诉既有国外的因素,更有我们自身的因素。WTO 的争端解决机制为我们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一个平台。我们不必害怕反倾销制裁,只要我们据理力争,克服自身的问题,我们的企业不但可以保住原有的国外市场,还可以提升我们的国际形象,增加知名度。与此同时我们需加紧中国的反倾销立法,以便更有效的保护我们的国内产业。

国际反倾销的特征、趋势以及中国的对策

1. 国际贸易中倾销与反倾销问题

1.1国际倾销与反倾销的含义及实质

倾销是指一个国家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廉价将其商品销往别国并对别国经济造成重大损害或威胁的行为;反倾销就是指进口国(地区)对实行倾销的进口商品采取严厉的措施以抵消对本国(地区)产业所造成的损害,防止对新建产业的威胁。

从历史发展来看倾销与反倾销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对产品销售市场的争夺和对利润的追逐,当前在WTO 框架下要求其成员国降低关税取消非关税壁垒促进贸易自由化,因此反倾销就成为保护本国市场抵御外来竞争的最有力武器被各国广泛使用。

反倾销的实质是贸易保护主义,所谓贸易保护主义是指一国政府用非关税方法包括用反倾销法限制进口扩大出口的行为,它与GATT 自由贸易条例相悖不少国家表面上都反对别国推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但却都单方面打着反倾销旗号推行贸易保护主义。反倾销政策本身就具有诸多不完善之处是一些国家借国际组织之名对其他国家采取的一种歧视性措施在当今的国际环境下当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已逐步取消反倾销自然成为保护本国经济的合法有效的手段之一。

1.2国际倾销与反倾销的由来及发展趋势

重商主义时代至18世纪中叶,倾销产生于重商主义时代对于倾销的起源美国著名经济学家Viner 。 这一时期出现倾销的直接原因首先是商人和制造业者在国内拥有一定程度的垄断行会组织和商人公会。历史沿袭也会提供一定程度垄断的可能性,尤其相继建立起来的商业公司凭借从政府获的种种特权垄断着对外贸易,其次当时的倾销得到政府重商主义政策的保护,在国际市场分割状态下倾销商不必担心倾销品的回流,因而倾销得以实现。

18世纪下叶至19世纪70年代,这个时期以工业革命的兴起而著称于史,英国从18世纪60年代法国、美国、德国以及其他欧洲一些国家自19世纪30年代起先后发生工业革命,俄国和日本在19世纪60年代后也开展了工业革命。作为先驱的英国,这一时期倾销的主要特点:

1. 除传统产品外新兴工业的产品如铁和棉织品等进入倾销行列。

2. 倾销作为垄断定价的策略出现进入19世纪欧美各国,逐步减少公开的直接出口补贴。 2

因此比起重商主义时代国际市场上的竞争更加反映了各国工业的竞争实力,也为具有大规模生产优势和一定垄断地位的厂商联盟提供垄断定价的机会。

19世纪70年代至一次大战,这一时期不仅是工业化发展史上第二个高潮时期也是资本主义历史上从自由竞争阶段过渡到垄断阶段的时期同时还是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盛行的时期它们交织在一起推动形成了空前的倾销与反倾销矛盾发展的第一个高峰这一时期的倾销具有下述的特点:

1)进行倾销的国家显著增多。

2)倾销产品的范围明显扩大同类产品的倾销国显著增多。

3)倾销已成为垄断厂商定价策略的组成部分。

4)掠夺性倾销仍然发生。

5)在许多国家倾销得到了国家的鼓励至少得到了默许国家的鼓励。

两次大战之间,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的21年间,世界经济尤其是主要资本主义工业国家经济的发展历尽波折,继一战结束初期的经济混乱后先后发生了1920、 1921、1929 、1933年以及1937 、1938年三次世界性经济危机除20世纪20年代两次危机之间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期外,这一时期危机和萧条年份居多。市场争夺更为激烈倾销与反倾销的矛盾也日久弥坚。

进入到21世纪以后, 全球反倾销呈现出了一些新的发展特点和趋势:

1)反倾销措施成为当代贸易壁垒的主导。

2)反倾销行为法制化。

3)反倾销规则趋向规范。

4)数量倾销成为国际反倾销的新形式。

5)反倾销应诉成为自主维权的新方式。

1.3国际反倾销的经济效应分析

反倾销对贸易量的影响分为三个阶段:(1)进口反倾销调查前的贸易额快速增长阶段。

(2)进口反倾销初步裁定和最终裁定时期的贸易额下降阶段。(3)征收反倾销关税以后的恢复调整阶段。

贸易的转移效应指在征税过程中,贸易转移至第三国的现象。而这其中又以贸易的规避效应为主。如在我国第一例新闻纸进口反倾销案中,在对韩国、加拿大和美国征收反倾销税后,从2001年至今,韩国几乎没有对我国出口新闻纸,但是其在菲律宾的合资企业对华出口增长幅度较大,俄罗斯、日本、瑞典、挪威和芬兰等第三国替代了加拿大、美国在中国新闻 3

纸的市场份额。

反倾销作为一种通过征收差价税平抑进口产品与本国相关产品价格的措施,对本国的相关产业起到直接的保护作用,相关产业是进口反倾销的最大收益者,反倾销税的征收有利于提高本国相关产业的竞争力和获得发展机会。以化纤行业为例,2000年立案以前, 受国外倾销产品冲击最大,2001年立案进行反对外商投资的影响倾销以后,价格回升了30%~40%,接近正常水平;可见,反倾销有效遏制了产品的倾销,稳定了国内市场的价格水平和销售渠道,有效保护了我国产业。

对本国消费者而言,征收进口反倾销税主要是会减少本国的消费者剩余,使消费者以更高的价格才可以获得商品,不利于本国消费者。从我国的实践来看,从执行程序到税率制定均开始考虑到了公共利益。包括进行相关利益者的听证时加入了下游产业与消费者利益,此外,即使肯定性裁决后所征收的反倾销税比较也可以看出税率往往是较低的。

2 国外对华反倾销的特征、趋势及原因分析

2.1发展中国家对华反倾销的现状特点分析

中国企业所遭遇的反倾销与日俱增, 按常规思维往往将其归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对中国产品蓄意频繁设限但仔细观察可以发现, 在对中国企业发起反倾销的国家力量构成中, 发展中国家已经俨然成为一支浩荡的“生力军”,并正在向“中国制造”频频发难。

1)对华反倾销发起方正在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蔓延发达国家对我国反倾销立案数量比例已经从20世纪80年代的97%降低到目前的60%;而发展中国家的立案数量比例则从不到3%,快速上升到了40%,这个比率正在直追欧美发达国家。

2)由个别行业向针对我国的整体贸易体制发展。

3)反倾销税的征收幅度大。

4)涉及金额趋大。

5)反倾销重点突出。

造成发展中国家对华反倾销的日益剧增, 其中既有外部环境的影响, 也有内部环境的影响, 既有客观因素, 也有主观因素, 主要的原因有: 欧美发达国家对华反倾销引来发展中国家的争相效仿;我国对发展中国家对华反倾销案的不应诉或应诉不力;发展中国家反倾销具有连锁反应效应;恶意反倾销:被滥用的贸易保护工具;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存在一定的利益分歧国内企业的恶性竞争。

2.1.1典型国家对华反倾销的情况分析

印度,根据印度反倾销总局和WTO 网站的资料,印度对中国产品开展反倾销调查始于1994年,当年只有3起。但从1995年开始,立案数量逐步增加。自1994年以来,印度共对中国发起98起反倾销调查,占其反倾销案件总数的47.3%,总计涉案金额7.6亿美元。印度对华反倾销立案数是继欧盟(119起) 、美国(114起) 之后位居世界第三位的国家。

阿根廷,据世贸组织统计,在所有世贸组织成员中,阿根廷启动的反倾销调查数量位居第四,达204起,占同期世贸组织成员启动反倾销调查总数的7.2%。其中,对中国发起的反倾销案件数占阿根廷同期立案总数的23%,位居国别首位。在阿根廷做出反倾销终裁的41起案件中,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的为34起,占比高达82.90k ,高于美国(73.2%)、欧盟(65.lryo)、南非(81.0%)。阿根廷对华启动52起贸易救济调查。其中,反倾销调查48起,占比92.3%。阿根廷有5起保障措施调查涉及中国产品,其中涉及轻工产品的3起,涉及纺织品和汽车的各1起。阿根廷对华反倾销调查的产品和行业范围不断扩大,涉及的行业有轻工、纺织、机械和汽车、金属制品、化工、冶金、电子、建材和医药等10个行业。

土耳其,据世贸组织统计,土耳其共对我发起41起反倾销调查,16起保障措施调查,6起特别保障措施调查,共计63起贸易救济措施调查,案件数量在所有对华进行贸易救济措施调查的国家中居第四位。土耳其对中国反倾销始于1989年底,2000年以来,对华反倾销立案数量明显增加,其中,2000年2起,2001年2起,2002年4起,2003年5起,2004年n 起。土耳其对华反倾销的涉案产品主要分布在四大行业,约37种产品,其中轻工类产品22起,机械冶金类产品5起,医药化工类产品3起,纺织品类产品起。2006年,土耳其对中国新发起5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包括:硫化橡胶传送带、聚酷合成纤维、花岗岩、原木合板和耐火砖,并对管接头、人造合成短纤维织物和电子挂钟等3个反倾销案进行反倾销复审。

2.1.2发展中国家对华反倾销的特征

1、由低附加值的产品扩大到高附加值、高技术化产品。

一般来说,贸易摩擦的领域与一国产业结构和进出口结构有关。其基本趋势是,随着一国产业结构的变化,主导产业和主要出口产品往往是贸易摩擦的重点。近年来,随着中国产业结构和出口结构的升级,贸易摩擦的重点开始由低附加值产品扩大到高附加值产品,摩擦领域逐步由货物贸易向服务贸易领域扩展,从劳动密集型产品向其他产品延伸; 产业从传统的农业和纺织汽车等向电子信息、通讯、飞机制造、生物等高科技产业领域升级。外国针对中国的反倾销逐渐由轻工、化工等低附加值的产品扩大到机电等高附加值、高技术化产品。

2、发展中国家对华反倾销行业范围进一步扩大。

对华反倾销的主要发展中国家涉及的行业众多,除了主要的行业:轻工、化工、五矿、土畜、机电、纺织、医保等,进一步扩大到机械汽车、金属制品、冶金、电子和建材等行业。对华反倾销涉及行业最多的国家是印度、墨西哥、阿根廷和土耳其,以墨西哥为例,1993年4月墨西哥对我国10大类涉及4000多种税号的产品同时立案,几乎包括全部中国对墨西哥出口产品。相对而言,美欧等发达国家对华反倾销涉及的行业主要集中在轻工、化工等前几种,没有发展中国家涉及的范围广。

3、发展中国家对华反倾销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

对华反倾销产品的范围涉及轻工类、机械类、化工类、医药类、冶金类、塑胶类和日用品类。在发展中国家对国外产品展开反倾销调查的化学和石化产品、药品、纤维制品、钢铁及其他金属、消费品和其他产品等六大类商品中,四大类涉及中国,且中国遭调查最多。其中,化学和石化产品31起,医药制品巧起,钢铁及其他金属6起,消费产品9起,其他产品5起。

外国对华反倾销涉案产品种类繁多,高达4000多种,涉及到轻工、五矿、化工、机电、纺织、食品土畜、医保等各个行业。其中又较明显集中于化工、钢铁、其他金属和纺织产品,而这些商品正是中国出口最多、具有竞争优势的商品。

1)劳动密集型产品仍是遭受反倾销的重点商品。

对华反倾销指控的化工、钢铁、其他金属和纺织品这四类产品的案件共182件(占57.6%),医药、土畜、食品、鞋产品也是主要被指控产品,占34.15%。

2)化学品是重灾区,工业制成品次之; 欧盟、美国、印度等国的反倾销报告显示,聚苯乙烯、亚硝酸盐、柠檬酸等化工品是中国遭受反倾销最严重的项目。自行车、鞋、丝织品等工业品次之。

3)对华反倾销越来越集中于中国大宗出口商品、优势商品和具有发展前途的商品。

2.2对华反倾销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演变的原因分析

中国企业所遭遇的反倾销与日俱增, 按常规思维往往将其归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对中国产品蓄意频繁设限。但仔细观察可以发现, 在对中国企业发起反倾销的国家力量构成中, 发展中国家已经俨然成为一支浩荡的“生力军”,并正在向“中国制造”频频发难。

1.对华反倾销发起方正在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蔓延。发达国家对我国反倾销立案数量比例已经从20世纪80年代的97%降低到目前的60%;而发展中国家的立案数量比例则从不到3%,快速上升到了40%,这个比率正在直追欧美发达国家其中仅在2005年7月, 就有印尼、 6

菲律宾、以色列等10多个国家对中国的约30种产品发起了反倾销调查。

2.由个别行业向针对我国的整体贸易体制发展。

3. 反倾销税的征收幅度大。

4. 涉及金额趋大。

5. 反倾销重点突出。

造成发展中国家对华反倾销的日益剧增, 其中既有外部环境的影响, 也有内部环境的影响, 既有客观因素, 也有主观因素。主要的原因有: 欧美发达国家对华反倾销引来发展中国家的争相效仿;我国对发展中国家对华反倾销案的不应诉或应诉不力;发展中国家反倾销具有连锁反应效应;恶意反倾销;被滥用的贸易保护工具;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存在一定的利益分歧;国内企业的恶性竞争等。

3 反倾销被高频率使用的原因及对我国的影响

3.1各国高频率使用反倾销的原因

3.1.1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

经济低迷导致当今世界反倾销具有扩大化的趋势,随着新经济泡沫的破裂,世界经济开始转向低迷。许多发展中国家受亚洲金融危机和拉美金融危机等事件影响,国内产业发展困难加剧,在关税、进口数量限制等传统贸易保护手段逐步被弱化甚至取消的情况下,为减少外来产品对本国产业带来的冲击,贸易保护主义在世界范围内逐渐抬头。

中国经济迅速崛起导致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经贸领域摩擦加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焕发了勃勃生机,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了连续的高增长、低通胀的大好局面,经济增长的质量也明显提高,这与周边国家金融危机频频、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形成了鲜明对比。

受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的影响,各国高唱自由主义的同时,保护主义却构成其贸易政策最根本的深层框架。一是由于西方国家经济发展速度缓慢,国际市场需求下降,为保护国内市场,他们频繁启用反倾销措施限制外国产品的进入,无疑为发展中国家起了示范作用。二是随着世界贸易组织的运行、乌拉圭回合协议的生效,要求各国大幅度削减关税和取消进数量限制,使一些国家降低对某些产业的行政保护能力。三是虽然GATT/WT对反倾销作了严 7

格规定,但反倾销法的执行主要依赖各签字国的国内立法规定,因而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反倾销规则为WTO 成员保护本国市场提供了便利。

3.1.2反倾销自身的特点的影响分析

反倾销、反补贴和紧急保障措施都属于相机保护措施,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作用与关税相似,但使用的理由是反对不公平竞争。使用反补贴措施的风险要远远大于反倾销措施。相对来说,反倾销之所以受到各国青睐,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反倾销是得到WTO 协议认可的。

第二,实施反倾销行动所要求的利益损害(指倾销行为对进口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或损害威胁) 认定,要比采取GATT1994第19条项下的保障措施所要求的利益损害(指进口激增对进口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或损害威胁) 认定更为简单。

第三,反倾销可以针对个别国家。。

第四,反倾销完全是单边行动。

第五,反倾销和“自动”出口限制具有互补效应,反倾销的威胁会使出口国更容易接受“自愿”出口限制。

发展中国家自身方面的原因:发展中国家的反倾销法律体系不完善;发展中国家反倾销裁决缺乏透明性和可预见性;发展中国家反倾销行为有双重标准;发展中国家迅速加大反倾销力度。

3.2国际反倾销对中国的影响

发展中国家对我国出口商品进行大规模实施反倾销的贸易措施,对中国对外贸易的不利影响是十分明显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l 、严重影响中国出口商品的贸易额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的反倾销税具有高额性和歧视性。

2、沉重打击中国相关出口地区和企业的发展中国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反倾销涉及的金额占中国出口总金额的比重看似比较小,但是,对于涉案企业来说,其损失是绝对的和难以弥补的,一些企业由于涉及国际摩擦,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有的甚至难以生存,被迫退出国际市场。

3、大大增加了我国出口贸易的风险改革开放的初期,中国商品出口主要集中于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在20世纪90年代初,为了降低出口贸易的风险,降低中国出口对发达国家的依赖,中国实施了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但是,到目前为止,中国的商品出口还是主要集中于美、日、欧等三个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对于中国来说,在当今的全球化时代, 8

亚非拉等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和美、日欧等发达国家的市场具有很强的关联,中国很多产品在欧美市场遭到反倾销后,就开始转移到亚非市场。如果在中国与发达国家贸易摩擦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在亚非拉等发展中国家再次遭受反倾销,那就可能意味着中国出口商品全球市场的丢失。进而导致中国基于出口导向的经济发展模式失去发挥作用的空间,使中国经济面临中断发展的危险。

4 中国应对国际对华反倾销的对策

4.1中国应对国际反倾销的现状及问题

4.1.1中国应对国际反倾销的现状

(1)非市场经济地位。非市场经济问题直接导致了国外对中国反倾销的滥用,这是当前中外贸易摩擦增多的重要诱因。由于非市场经济问题的存在使其他国家对中国进行反倾销调查时,可依据某一市场经济国家(即替代国) 该商品的价格计算倾销幅度,而不使用中国自身的数据。替代国的选择比较随意,倾销幅度易被高估,因而倾销判定容易成立,这直接导致了更多贸易伙伴对中国反倾销调查。

(2)企业应诉不积极。目前中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应诉反倾销的意识相对淡薄,不主动配合调查,往往遭致“缺席审判”,这不仅恶化了中国企业涉外经营的国际环境,而且会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导致国外更加变本加厉地对我提起反倾销诉讼。中国企业应诉不积极的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不敢面对高额的诉讼费; 二是想作免费乘车者; 三是对不积极应诉的后果不够重视。中国企业频频遭遇国际反倾销指控,与其不积极应诉或应诉不力,导致对华反倾销愈演愈烈有重要关系。在遭遇反倾销指控时,有些明明是合理合法的正常市场行为,国内有些企业也不积极应诉,使对方不战而胜。另外,中国部分生产企业外贸业务不熟练,缺乏对WTO 规则的了解,也是中国企业应诉不积极的一个主要原因。

(3)司法制度不健全。近年来,中国虽先后按WTO 反倾销规则制定了中国反倾销的相关条例,已经形成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关于中国出口产品在国外发生的反倾销案件的应诉规定》以及《关于处罚低价出口行为的暂行规定》,但是某些方面仍存在着法律不规范不完善甚至空白的地方,同时存在着应诉经费不足、专业人才匿乏、组织不力等问题;某些条例缺少操作性,针对性、侧重点不到位,过多地关注欧美发达国家,而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反倾销问题缺乏研究和相应的具体举措,缺乏应对的 9

法律依据。

4.1.2中国外贸自身存在不足

(1)外贸出口结构不够合理。从出口产品的结构看,出口的大宗商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技术含量低,结构单一,忽视了中国在发展高科技产品方面具有的潜在优势。而大多数劳动密集型产品出现在全球生产过剩现象,并且由于附加值低而导致价格低,造成中国产品“价低质劣”的不良国际形象。

(2)出口秩序混乱。一些企业以获取外汇收入而非利润为目的,从而产生低价竞销,恶性竞争,人为地造成了反倾销的事实。中国许多出口企业受短期利益的驱动,为达到快出口、多出口的目的,常常不是把工作重点放在如何加快新产品开发以及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上,而是采用竞相降价的方法,以低价抢占国际市场,扰乱了正常的外贸出口秩序,并且极易为外国实施反倾销起诉制造借口。

(3)出口企业经营混乱。出口企业在经营上存在的缺陷使自己遭受反倾销的几率大增。一方面缺乏对国际市场的深入调研和长远规划,信息不灵,单纯依赖低价战略大量涌入进口国,一些企业甚至不了解进口国市场行情和价格水平、自己产品占有率等基本信息,以为出口到发达国家不行的产品,反过来出口到发展中国家就没问题,而且价格越低越受欢迎,造成中国货质差价低,有故意搞倾销之嫌; 有些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没有长期作战的思想,通常犯的一个错误就是哪种产品在某个市场畅销就一窝蜂地涌入这一市场,多头对外,价格混乱。另一方面,企业缺少自身建设,没有及时与国际接轨,财务制度的不健全、不合法的经营手段、民族责任感的缺乏以及人才培养上的不足都会导致被诉倾销的概率大增。

4.2应对国际对华反倾销的策略

4.2.1政府方面的策略

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步伐,早日建成符合WTO 规则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解决任何问题,都应当从抓住事物的本质着手。

充分认识发展中国家反倾销的复杂性,提高预防意识发展中国家在政治上与中国同属第三世界,在国际关系方面,尤其在争取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过程中,中国在许多方面都需要得到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在对外贸易方面也是中国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目标市场。同时,也应当看到发展中国家在社会政治制度以及经济管理的理念、体制、文化等方面的差异性,尤其存在国家利益的冲突问题。

提高出口产品品质,改变价格策略。目前,中国三大主要贸易伙伴仍然是欧盟、美国、日本三国,这是由于我国出口产品仍然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同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具有 10

互补性。然而同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出口产品则缺少明显的比较优势。

规范企业出口行为,充分发挥其主体性作用企业是对外贸易的主角,也是应对发展中国家反倾销的主要承担者。因此,一旦遭受反倾销,就要积极应对,而不能“不会”、“不敢”打反倾销“国际官司”。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则应加大外贸秩序整治力度,严禁企业相互倾轧、低价竞销或同进口商勾结低价报关的行为。 4.2.2企业方面的策略

中国企业在面对越来越多的反倾销指控时,缺乏直面的勇气以及应对的措施,更缺少应对的经验和谋略,对国际规则、国际惯例缺乏了解,缺少研究,因而往往导致败诉裁决。应对上述的情况应注意几下几点:

(一) 企业应在行业协会的组织下,不断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强品牌营销意识,重视出口定价,努力开拓市场,以此来应对各国反倾销指控。企业应调整经营理念,树立“以质取胜”、“以服务取胜’夕的经营思想。中国企业长久以来的竞争模式就是以价格竞争为主,长期以“低质低价”取悦于市场。中国企业应高度重视产品的出口定价问题。

(二) 企业要强化法律意识,提高应诉意识与能力。中国出口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并非被控倾销就意味着失败,广大企业要增强法律知识,要尽快学习、了解和掌握国际通行的反倾销规则和操作程序,利用国际贸易的有关法律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申诉、应诉、避免国外反倾销措施的滥用。我国企业对越来越多的反倾销应当积极应战,积极准备辩护意见和相关材料,积极主动的与进口本公司产品的企业合作,面对将我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诉讼,要努力争取市场经济地位。企业在应诉中,应该特别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是要主动配合调查。二是要认真填写问卷调查。三是选择和聘请实力强、知名度高、信誉好、从事反倾销应诉业务经验丰富且胜诉率显著的律师。另外,被征收反倾销税后也不是无所作为,出口企业仍应该积极要求复审,争取翻案。出口企业应尽一切可能减轻反倾销税负,必要时,可以审时度势地做出一些让步,达成君子协议,而一旦被征收反倾销税不可避免,应根据自身情况,争取获得一个较低的分别税率,直至取消反倾销税。

(三) 通过海外直接投资方式彻底解决反倾销问题。海外直接投资方式给企业提供了根本性和彻底解决反倾销问题的办法。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力、资源、能源上具有比较优势,对频繁使用反倾销手段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企业可以通过跨国投资的形式将生产基地建立在目标市场国,规避“敌视性”反倾销的损害。因此有必要对这种方式的几种途径进行分析,给更多的出口企业在应对反倾销指控时提供一种十分有效的选择。第一种方式是在东道国投资设立企业。第二种方式是在东道国购并知名品牌。第三种方式是在第三国投资设立企业。之所

以选择跨国并购的形式来应对发展中国家频繁启动的反倾销主要基于以下原因:首先,可以直接长绕开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壁垒防止反倾销的损害;其次,一般情况下发展中国家在低技术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上都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通过跨国并购的方式可以让我国企业迅速在当地形成生产能力;再次,发展中国家一般都缺少资金和技术,对国外投资呈现渴求状态,通常制定比较优惠的引资措施,在资金上比较充足,技术及管理上比国内产业成熟。除此以外,企业还应该和行业协会合作,争取政府和教育部门的支持,加紧培养储备反倾销方面的有较高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的优秀人才,更有效地在国际上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企业还可以利用和进口商的长期合作关系,争取取得对口企业和消费者的支持,宣传保护主义的负面效应,以减弱保护国内市场的情绪。

结束语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许多产业正处于建立、发展或完善阶段,这些产业能否在不断开放的、竞争日益激烈的国内市场上立足,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的发展。而随着外国商品在中国的倾销和外国对中国的歧视性的反倾销诉讼越来越频繁,中国经济发展的压力也日益加重。在这种情形下,就要通过反倾销法来制裁进口产品低价倾销和应对国外的贸易保护。

中国的反倾销法从无到有经历了较短的时间,但对其的完善还需要一个较为缓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参照WTO 的反倾销立法来不断改进,还要深入研究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反倾销立法,并积极借鉴其先进的立法经验,使中国的反倾销法无论在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相当完善,这才能给反倾销法律的实践提供一个基本条件。

在反倾销实践的同时,中国应当积累并总结经验,以此不断完善反倾销法律体制,是其更加符合中国的国情,从而进入一个良性循环,达到反倾销法“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保护国内相关产业”的目的。

在本文的写作过程中,从选题到定稿的整个过程得到了老师的悉心指导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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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ternational Anti-dumping Trends

and China's Countermeasures

Abstract At present, China has become part of the world the abuse of country's largest anti-dumping

measures the victims, since the original 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 in 1979 on the export of Chinese mechanical alarm clock, and saccharin sodium anti-dumping investigations launched by China since the end of the end of 2008, China has been subjected to foreign anti-dumping reached 840, the most global.First of all, this thesis on anti-dumping and dumping the basic meaning, origin and development, pointed out that the essence of anti-dumping, and then analyzed the anti-dumping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the status of China, the last of China's response to anti-dumping and question the status quo analysis, combined with China's national conditions put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 China International anti-dumping Features Trend Countermeasures

引 言

随着中国贸易地位的上升和经济全球化与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快,贸易摩擦或贸易纠纷已成为国际经贸领域中较为突出的焦点问题。作为维护公平贸易及保护国内产业利益安全的重要法律手段,倾销和反倾销法律制度在国际经济贸易领域的重要地位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共识。

中国在加入WTO 以后国外对中国企业的反倾销投诉与日俱增,这种状况给国内的一些企业带来了恐慌。许多刚刚跨出国门的企业由于无法承受这种压力,被迫退出原有的国外市场,遭受了巨大的损失。针对这种现状本文引用了国外对华反倾销投诉的案例,结合有关反倾销的理论,详细的阐述了倾销与反倾销的实质,国外对华反倾销投诉的特点、原因以及我国企业的应对策略。目的是让更多的企业正视反倾销,认识到反倾销只是贸易保护政策的一部分,中国企业遭受反倾销投诉既有国外的因素,更有我们自身的因素。WTO 的争端解决机制为我们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一个平台。我们不必害怕反倾销制裁,只要我们据理力争,克服自身的问题,我们的企业不但可以保住原有的国外市场,还可以提升我们的国际形象,增加知名度。与此同时我们需加紧中国的反倾销立法,以便更有效的保护我们的国内产业。

国际反倾销的特征、趋势以及中国的对策

1. 国际贸易中倾销与反倾销问题

1.1国际倾销与反倾销的含义及实质

倾销是指一个国家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廉价将其商品销往别国并对别国经济造成重大损害或威胁的行为;反倾销就是指进口国(地区)对实行倾销的进口商品采取严厉的措施以抵消对本国(地区)产业所造成的损害,防止对新建产业的威胁。

从历史发展来看倾销与反倾销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对产品销售市场的争夺和对利润的追逐,当前在WTO 框架下要求其成员国降低关税取消非关税壁垒促进贸易自由化,因此反倾销就成为保护本国市场抵御外来竞争的最有力武器被各国广泛使用。

反倾销的实质是贸易保护主义,所谓贸易保护主义是指一国政府用非关税方法包括用反倾销法限制进口扩大出口的行为,它与GATT 自由贸易条例相悖不少国家表面上都反对别国推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但却都单方面打着反倾销旗号推行贸易保护主义。反倾销政策本身就具有诸多不完善之处是一些国家借国际组织之名对其他国家采取的一种歧视性措施在当今的国际环境下当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已逐步取消反倾销自然成为保护本国经济的合法有效的手段之一。

1.2国际倾销与反倾销的由来及发展趋势

重商主义时代至18世纪中叶,倾销产生于重商主义时代对于倾销的起源美国著名经济学家Viner 。 这一时期出现倾销的直接原因首先是商人和制造业者在国内拥有一定程度的垄断行会组织和商人公会。历史沿袭也会提供一定程度垄断的可能性,尤其相继建立起来的商业公司凭借从政府获的种种特权垄断着对外贸易,其次当时的倾销得到政府重商主义政策的保护,在国际市场分割状态下倾销商不必担心倾销品的回流,因而倾销得以实现。

18世纪下叶至19世纪70年代,这个时期以工业革命的兴起而著称于史,英国从18世纪60年代法国、美国、德国以及其他欧洲一些国家自19世纪30年代起先后发生工业革命,俄国和日本在19世纪60年代后也开展了工业革命。作为先驱的英国,这一时期倾销的主要特点:

1. 除传统产品外新兴工业的产品如铁和棉织品等进入倾销行列。

2. 倾销作为垄断定价的策略出现进入19世纪欧美各国,逐步减少公开的直接出口补贴。 2

因此比起重商主义时代国际市场上的竞争更加反映了各国工业的竞争实力,也为具有大规模生产优势和一定垄断地位的厂商联盟提供垄断定价的机会。

19世纪70年代至一次大战,这一时期不仅是工业化发展史上第二个高潮时期也是资本主义历史上从自由竞争阶段过渡到垄断阶段的时期同时还是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盛行的时期它们交织在一起推动形成了空前的倾销与反倾销矛盾发展的第一个高峰这一时期的倾销具有下述的特点:

1)进行倾销的国家显著增多。

2)倾销产品的范围明显扩大同类产品的倾销国显著增多。

3)倾销已成为垄断厂商定价策略的组成部分。

4)掠夺性倾销仍然发生。

5)在许多国家倾销得到了国家的鼓励至少得到了默许国家的鼓励。

两次大战之间,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的21年间,世界经济尤其是主要资本主义工业国家经济的发展历尽波折,继一战结束初期的经济混乱后先后发生了1920、 1921、1929 、1933年以及1937 、1938年三次世界性经济危机除20世纪20年代两次危机之间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期外,这一时期危机和萧条年份居多。市场争夺更为激烈倾销与反倾销的矛盾也日久弥坚。

进入到21世纪以后, 全球反倾销呈现出了一些新的发展特点和趋势:

1)反倾销措施成为当代贸易壁垒的主导。

2)反倾销行为法制化。

3)反倾销规则趋向规范。

4)数量倾销成为国际反倾销的新形式。

5)反倾销应诉成为自主维权的新方式。

1.3国际反倾销的经济效应分析

反倾销对贸易量的影响分为三个阶段:(1)进口反倾销调查前的贸易额快速增长阶段。

(2)进口反倾销初步裁定和最终裁定时期的贸易额下降阶段。(3)征收反倾销关税以后的恢复调整阶段。

贸易的转移效应指在征税过程中,贸易转移至第三国的现象。而这其中又以贸易的规避效应为主。如在我国第一例新闻纸进口反倾销案中,在对韩国、加拿大和美国征收反倾销税后,从2001年至今,韩国几乎没有对我国出口新闻纸,但是其在菲律宾的合资企业对华出口增长幅度较大,俄罗斯、日本、瑞典、挪威和芬兰等第三国替代了加拿大、美国在中国新闻 3

纸的市场份额。

反倾销作为一种通过征收差价税平抑进口产品与本国相关产品价格的措施,对本国的相关产业起到直接的保护作用,相关产业是进口反倾销的最大收益者,反倾销税的征收有利于提高本国相关产业的竞争力和获得发展机会。以化纤行业为例,2000年立案以前, 受国外倾销产品冲击最大,2001年立案进行反对外商投资的影响倾销以后,价格回升了30%~40%,接近正常水平;可见,反倾销有效遏制了产品的倾销,稳定了国内市场的价格水平和销售渠道,有效保护了我国产业。

对本国消费者而言,征收进口反倾销税主要是会减少本国的消费者剩余,使消费者以更高的价格才可以获得商品,不利于本国消费者。从我国的实践来看,从执行程序到税率制定均开始考虑到了公共利益。包括进行相关利益者的听证时加入了下游产业与消费者利益,此外,即使肯定性裁决后所征收的反倾销税比较也可以看出税率往往是较低的。

2 国外对华反倾销的特征、趋势及原因分析

2.1发展中国家对华反倾销的现状特点分析

中国企业所遭遇的反倾销与日俱增, 按常规思维往往将其归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对中国产品蓄意频繁设限但仔细观察可以发现, 在对中国企业发起反倾销的国家力量构成中, 发展中国家已经俨然成为一支浩荡的“生力军”,并正在向“中国制造”频频发难。

1)对华反倾销发起方正在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蔓延发达国家对我国反倾销立案数量比例已经从20世纪80年代的97%降低到目前的60%;而发展中国家的立案数量比例则从不到3%,快速上升到了40%,这个比率正在直追欧美发达国家。

2)由个别行业向针对我国的整体贸易体制发展。

3)反倾销税的征收幅度大。

4)涉及金额趋大。

5)反倾销重点突出。

造成发展中国家对华反倾销的日益剧增, 其中既有外部环境的影响, 也有内部环境的影响, 既有客观因素, 也有主观因素, 主要的原因有: 欧美发达国家对华反倾销引来发展中国家的争相效仿;我国对发展中国家对华反倾销案的不应诉或应诉不力;发展中国家反倾销具有连锁反应效应;恶意反倾销:被滥用的贸易保护工具;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存在一定的利益分歧国内企业的恶性竞争。

2.1.1典型国家对华反倾销的情况分析

印度,根据印度反倾销总局和WTO 网站的资料,印度对中国产品开展反倾销调查始于1994年,当年只有3起。但从1995年开始,立案数量逐步增加。自1994年以来,印度共对中国发起98起反倾销调查,占其反倾销案件总数的47.3%,总计涉案金额7.6亿美元。印度对华反倾销立案数是继欧盟(119起) 、美国(114起) 之后位居世界第三位的国家。

阿根廷,据世贸组织统计,在所有世贸组织成员中,阿根廷启动的反倾销调查数量位居第四,达204起,占同期世贸组织成员启动反倾销调查总数的7.2%。其中,对中国发起的反倾销案件数占阿根廷同期立案总数的23%,位居国别首位。在阿根廷做出反倾销终裁的41起案件中,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的为34起,占比高达82.90k ,高于美国(73.2%)、欧盟(65.lryo)、南非(81.0%)。阿根廷对华启动52起贸易救济调查。其中,反倾销调查48起,占比92.3%。阿根廷有5起保障措施调查涉及中国产品,其中涉及轻工产品的3起,涉及纺织品和汽车的各1起。阿根廷对华反倾销调查的产品和行业范围不断扩大,涉及的行业有轻工、纺织、机械和汽车、金属制品、化工、冶金、电子、建材和医药等10个行业。

土耳其,据世贸组织统计,土耳其共对我发起41起反倾销调查,16起保障措施调查,6起特别保障措施调查,共计63起贸易救济措施调查,案件数量在所有对华进行贸易救济措施调查的国家中居第四位。土耳其对中国反倾销始于1989年底,2000年以来,对华反倾销立案数量明显增加,其中,2000年2起,2001年2起,2002年4起,2003年5起,2004年n 起。土耳其对华反倾销的涉案产品主要分布在四大行业,约37种产品,其中轻工类产品22起,机械冶金类产品5起,医药化工类产品3起,纺织品类产品起。2006年,土耳其对中国新发起5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包括:硫化橡胶传送带、聚酷合成纤维、花岗岩、原木合板和耐火砖,并对管接头、人造合成短纤维织物和电子挂钟等3个反倾销案进行反倾销复审。

2.1.2发展中国家对华反倾销的特征

1、由低附加值的产品扩大到高附加值、高技术化产品。

一般来说,贸易摩擦的领域与一国产业结构和进出口结构有关。其基本趋势是,随着一国产业结构的变化,主导产业和主要出口产品往往是贸易摩擦的重点。近年来,随着中国产业结构和出口结构的升级,贸易摩擦的重点开始由低附加值产品扩大到高附加值产品,摩擦领域逐步由货物贸易向服务贸易领域扩展,从劳动密集型产品向其他产品延伸; 产业从传统的农业和纺织汽车等向电子信息、通讯、飞机制造、生物等高科技产业领域升级。外国针对中国的反倾销逐渐由轻工、化工等低附加值的产品扩大到机电等高附加值、高技术化产品。

2、发展中国家对华反倾销行业范围进一步扩大。

对华反倾销的主要发展中国家涉及的行业众多,除了主要的行业:轻工、化工、五矿、土畜、机电、纺织、医保等,进一步扩大到机械汽车、金属制品、冶金、电子和建材等行业。对华反倾销涉及行业最多的国家是印度、墨西哥、阿根廷和土耳其,以墨西哥为例,1993年4月墨西哥对我国10大类涉及4000多种税号的产品同时立案,几乎包括全部中国对墨西哥出口产品。相对而言,美欧等发达国家对华反倾销涉及的行业主要集中在轻工、化工等前几种,没有发展中国家涉及的范围广。

3、发展中国家对华反倾销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

对华反倾销产品的范围涉及轻工类、机械类、化工类、医药类、冶金类、塑胶类和日用品类。在发展中国家对国外产品展开反倾销调查的化学和石化产品、药品、纤维制品、钢铁及其他金属、消费品和其他产品等六大类商品中,四大类涉及中国,且中国遭调查最多。其中,化学和石化产品31起,医药制品巧起,钢铁及其他金属6起,消费产品9起,其他产品5起。

外国对华反倾销涉案产品种类繁多,高达4000多种,涉及到轻工、五矿、化工、机电、纺织、食品土畜、医保等各个行业。其中又较明显集中于化工、钢铁、其他金属和纺织产品,而这些商品正是中国出口最多、具有竞争优势的商品。

1)劳动密集型产品仍是遭受反倾销的重点商品。

对华反倾销指控的化工、钢铁、其他金属和纺织品这四类产品的案件共182件(占57.6%),医药、土畜、食品、鞋产品也是主要被指控产品,占34.15%。

2)化学品是重灾区,工业制成品次之; 欧盟、美国、印度等国的反倾销报告显示,聚苯乙烯、亚硝酸盐、柠檬酸等化工品是中国遭受反倾销最严重的项目。自行车、鞋、丝织品等工业品次之。

3)对华反倾销越来越集中于中国大宗出口商品、优势商品和具有发展前途的商品。

2.2对华反倾销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演变的原因分析

中国企业所遭遇的反倾销与日俱增, 按常规思维往往将其归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对中国产品蓄意频繁设限。但仔细观察可以发现, 在对中国企业发起反倾销的国家力量构成中, 发展中国家已经俨然成为一支浩荡的“生力军”,并正在向“中国制造”频频发难。

1.对华反倾销发起方正在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蔓延。发达国家对我国反倾销立案数量比例已经从20世纪80年代的97%降低到目前的60%;而发展中国家的立案数量比例则从不到3%,快速上升到了40%,这个比率正在直追欧美发达国家其中仅在2005年7月, 就有印尼、 6

菲律宾、以色列等10多个国家对中国的约30种产品发起了反倾销调查。

2.由个别行业向针对我国的整体贸易体制发展。

3. 反倾销税的征收幅度大。

4. 涉及金额趋大。

5. 反倾销重点突出。

造成发展中国家对华反倾销的日益剧增, 其中既有外部环境的影响, 也有内部环境的影响, 既有客观因素, 也有主观因素。主要的原因有: 欧美发达国家对华反倾销引来发展中国家的争相效仿;我国对发展中国家对华反倾销案的不应诉或应诉不力;发展中国家反倾销具有连锁反应效应;恶意反倾销;被滥用的贸易保护工具;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存在一定的利益分歧;国内企业的恶性竞争等。

3 反倾销被高频率使用的原因及对我国的影响

3.1各国高频率使用反倾销的原因

3.1.1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

经济低迷导致当今世界反倾销具有扩大化的趋势,随着新经济泡沫的破裂,世界经济开始转向低迷。许多发展中国家受亚洲金融危机和拉美金融危机等事件影响,国内产业发展困难加剧,在关税、进口数量限制等传统贸易保护手段逐步被弱化甚至取消的情况下,为减少外来产品对本国产业带来的冲击,贸易保护主义在世界范围内逐渐抬头。

中国经济迅速崛起导致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经贸领域摩擦加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焕发了勃勃生机,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了连续的高增长、低通胀的大好局面,经济增长的质量也明显提高,这与周边国家金融危机频频、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形成了鲜明对比。

受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的影响,各国高唱自由主义的同时,保护主义却构成其贸易政策最根本的深层框架。一是由于西方国家经济发展速度缓慢,国际市场需求下降,为保护国内市场,他们频繁启用反倾销措施限制外国产品的进入,无疑为发展中国家起了示范作用。二是随着世界贸易组织的运行、乌拉圭回合协议的生效,要求各国大幅度削减关税和取消进数量限制,使一些国家降低对某些产业的行政保护能力。三是虽然GATT/WT对反倾销作了严 7

格规定,但反倾销法的执行主要依赖各签字国的国内立法规定,因而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反倾销规则为WTO 成员保护本国市场提供了便利。

3.1.2反倾销自身的特点的影响分析

反倾销、反补贴和紧急保障措施都属于相机保护措施,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作用与关税相似,但使用的理由是反对不公平竞争。使用反补贴措施的风险要远远大于反倾销措施。相对来说,反倾销之所以受到各国青睐,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反倾销是得到WTO 协议认可的。

第二,实施反倾销行动所要求的利益损害(指倾销行为对进口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或损害威胁) 认定,要比采取GATT1994第19条项下的保障措施所要求的利益损害(指进口激增对进口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或损害威胁) 认定更为简单。

第三,反倾销可以针对个别国家。。

第四,反倾销完全是单边行动。

第五,反倾销和“自动”出口限制具有互补效应,反倾销的威胁会使出口国更容易接受“自愿”出口限制。

发展中国家自身方面的原因:发展中国家的反倾销法律体系不完善;发展中国家反倾销裁决缺乏透明性和可预见性;发展中国家反倾销行为有双重标准;发展中国家迅速加大反倾销力度。

3.2国际反倾销对中国的影响

发展中国家对我国出口商品进行大规模实施反倾销的贸易措施,对中国对外贸易的不利影响是十分明显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l 、严重影响中国出口商品的贸易额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的反倾销税具有高额性和歧视性。

2、沉重打击中国相关出口地区和企业的发展中国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反倾销涉及的金额占中国出口总金额的比重看似比较小,但是,对于涉案企业来说,其损失是绝对的和难以弥补的,一些企业由于涉及国际摩擦,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有的甚至难以生存,被迫退出国际市场。

3、大大增加了我国出口贸易的风险改革开放的初期,中国商品出口主要集中于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在20世纪90年代初,为了降低出口贸易的风险,降低中国出口对发达国家的依赖,中国实施了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但是,到目前为止,中国的商品出口还是主要集中于美、日、欧等三个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对于中国来说,在当今的全球化时代, 8

亚非拉等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和美、日欧等发达国家的市场具有很强的关联,中国很多产品在欧美市场遭到反倾销后,就开始转移到亚非市场。如果在中国与发达国家贸易摩擦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在亚非拉等发展中国家再次遭受反倾销,那就可能意味着中国出口商品全球市场的丢失。进而导致中国基于出口导向的经济发展模式失去发挥作用的空间,使中国经济面临中断发展的危险。

4 中国应对国际对华反倾销的对策

4.1中国应对国际反倾销的现状及问题

4.1.1中国应对国际反倾销的现状

(1)非市场经济地位。非市场经济问题直接导致了国外对中国反倾销的滥用,这是当前中外贸易摩擦增多的重要诱因。由于非市场经济问题的存在使其他国家对中国进行反倾销调查时,可依据某一市场经济国家(即替代国) 该商品的价格计算倾销幅度,而不使用中国自身的数据。替代国的选择比较随意,倾销幅度易被高估,因而倾销判定容易成立,这直接导致了更多贸易伙伴对中国反倾销调查。

(2)企业应诉不积极。目前中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应诉反倾销的意识相对淡薄,不主动配合调查,往往遭致“缺席审判”,这不仅恶化了中国企业涉外经营的国际环境,而且会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导致国外更加变本加厉地对我提起反倾销诉讼。中国企业应诉不积极的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不敢面对高额的诉讼费; 二是想作免费乘车者; 三是对不积极应诉的后果不够重视。中国企业频频遭遇国际反倾销指控,与其不积极应诉或应诉不力,导致对华反倾销愈演愈烈有重要关系。在遭遇反倾销指控时,有些明明是合理合法的正常市场行为,国内有些企业也不积极应诉,使对方不战而胜。另外,中国部分生产企业外贸业务不熟练,缺乏对WTO 规则的了解,也是中国企业应诉不积极的一个主要原因。

(3)司法制度不健全。近年来,中国虽先后按WTO 反倾销规则制定了中国反倾销的相关条例,已经形成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关于中国出口产品在国外发生的反倾销案件的应诉规定》以及《关于处罚低价出口行为的暂行规定》,但是某些方面仍存在着法律不规范不完善甚至空白的地方,同时存在着应诉经费不足、专业人才匿乏、组织不力等问题;某些条例缺少操作性,针对性、侧重点不到位,过多地关注欧美发达国家,而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反倾销问题缺乏研究和相应的具体举措,缺乏应对的 9

法律依据。

4.1.2中国外贸自身存在不足

(1)外贸出口结构不够合理。从出口产品的结构看,出口的大宗商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技术含量低,结构单一,忽视了中国在发展高科技产品方面具有的潜在优势。而大多数劳动密集型产品出现在全球生产过剩现象,并且由于附加值低而导致价格低,造成中国产品“价低质劣”的不良国际形象。

(2)出口秩序混乱。一些企业以获取外汇收入而非利润为目的,从而产生低价竞销,恶性竞争,人为地造成了反倾销的事实。中国许多出口企业受短期利益的驱动,为达到快出口、多出口的目的,常常不是把工作重点放在如何加快新产品开发以及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上,而是采用竞相降价的方法,以低价抢占国际市场,扰乱了正常的外贸出口秩序,并且极易为外国实施反倾销起诉制造借口。

(3)出口企业经营混乱。出口企业在经营上存在的缺陷使自己遭受反倾销的几率大增。一方面缺乏对国际市场的深入调研和长远规划,信息不灵,单纯依赖低价战略大量涌入进口国,一些企业甚至不了解进口国市场行情和价格水平、自己产品占有率等基本信息,以为出口到发达国家不行的产品,反过来出口到发展中国家就没问题,而且价格越低越受欢迎,造成中国货质差价低,有故意搞倾销之嫌; 有些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没有长期作战的思想,通常犯的一个错误就是哪种产品在某个市场畅销就一窝蜂地涌入这一市场,多头对外,价格混乱。另一方面,企业缺少自身建设,没有及时与国际接轨,财务制度的不健全、不合法的经营手段、民族责任感的缺乏以及人才培养上的不足都会导致被诉倾销的概率大增。

4.2应对国际对华反倾销的策略

4.2.1政府方面的策略

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步伐,早日建成符合WTO 规则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解决任何问题,都应当从抓住事物的本质着手。

充分认识发展中国家反倾销的复杂性,提高预防意识发展中国家在政治上与中国同属第三世界,在国际关系方面,尤其在争取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过程中,中国在许多方面都需要得到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在对外贸易方面也是中国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目标市场。同时,也应当看到发展中国家在社会政治制度以及经济管理的理念、体制、文化等方面的差异性,尤其存在国家利益的冲突问题。

提高出口产品品质,改变价格策略。目前,中国三大主要贸易伙伴仍然是欧盟、美国、日本三国,这是由于我国出口产品仍然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同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具有 10

互补性。然而同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出口产品则缺少明显的比较优势。

规范企业出口行为,充分发挥其主体性作用企业是对外贸易的主角,也是应对发展中国家反倾销的主要承担者。因此,一旦遭受反倾销,就要积极应对,而不能“不会”、“不敢”打反倾销“国际官司”。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则应加大外贸秩序整治力度,严禁企业相互倾轧、低价竞销或同进口商勾结低价报关的行为。 4.2.2企业方面的策略

中国企业在面对越来越多的反倾销指控时,缺乏直面的勇气以及应对的措施,更缺少应对的经验和谋略,对国际规则、国际惯例缺乏了解,缺少研究,因而往往导致败诉裁决。应对上述的情况应注意几下几点:

(一) 企业应在行业协会的组织下,不断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强品牌营销意识,重视出口定价,努力开拓市场,以此来应对各国反倾销指控。企业应调整经营理念,树立“以质取胜”、“以服务取胜’夕的经营思想。中国企业长久以来的竞争模式就是以价格竞争为主,长期以“低质低价”取悦于市场。中国企业应高度重视产品的出口定价问题。

(二) 企业要强化法律意识,提高应诉意识与能力。中国出口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并非被控倾销就意味着失败,广大企业要增强法律知识,要尽快学习、了解和掌握国际通行的反倾销规则和操作程序,利用国际贸易的有关法律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申诉、应诉、避免国外反倾销措施的滥用。我国企业对越来越多的反倾销应当积极应战,积极准备辩护意见和相关材料,积极主动的与进口本公司产品的企业合作,面对将我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诉讼,要努力争取市场经济地位。企业在应诉中,应该特别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是要主动配合调查。二是要认真填写问卷调查。三是选择和聘请实力强、知名度高、信誉好、从事反倾销应诉业务经验丰富且胜诉率显著的律师。另外,被征收反倾销税后也不是无所作为,出口企业仍应该积极要求复审,争取翻案。出口企业应尽一切可能减轻反倾销税负,必要时,可以审时度势地做出一些让步,达成君子协议,而一旦被征收反倾销税不可避免,应根据自身情况,争取获得一个较低的分别税率,直至取消反倾销税。

(三) 通过海外直接投资方式彻底解决反倾销问题。海外直接投资方式给企业提供了根本性和彻底解决反倾销问题的办法。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力、资源、能源上具有比较优势,对频繁使用反倾销手段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企业可以通过跨国投资的形式将生产基地建立在目标市场国,规避“敌视性”反倾销的损害。因此有必要对这种方式的几种途径进行分析,给更多的出口企业在应对反倾销指控时提供一种十分有效的选择。第一种方式是在东道国投资设立企业。第二种方式是在东道国购并知名品牌。第三种方式是在第三国投资设立企业。之所

以选择跨国并购的形式来应对发展中国家频繁启动的反倾销主要基于以下原因:首先,可以直接长绕开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壁垒防止反倾销的损害;其次,一般情况下发展中国家在低技术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上都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通过跨国并购的方式可以让我国企业迅速在当地形成生产能力;再次,发展中国家一般都缺少资金和技术,对国外投资呈现渴求状态,通常制定比较优惠的引资措施,在资金上比较充足,技术及管理上比国内产业成熟。除此以外,企业还应该和行业协会合作,争取政府和教育部门的支持,加紧培养储备反倾销方面的有较高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的优秀人才,更有效地在国际上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企业还可以利用和进口商的长期合作关系,争取取得对口企业和消费者的支持,宣传保护主义的负面效应,以减弱保护国内市场的情绪。

结束语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许多产业正处于建立、发展或完善阶段,这些产业能否在不断开放的、竞争日益激烈的国内市场上立足,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的发展。而随着外国商品在中国的倾销和外国对中国的歧视性的反倾销诉讼越来越频繁,中国经济发展的压力也日益加重。在这种情形下,就要通过反倾销法来制裁进口产品低价倾销和应对国外的贸易保护。

中国的反倾销法从无到有经历了较短的时间,但对其的完善还需要一个较为缓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参照WTO 的反倾销立法来不断改进,还要深入研究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反倾销立法,并积极借鉴其先进的立法经验,使中国的反倾销法无论在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相当完善,这才能给反倾销法律的实践提供一个基本条件。

在反倾销实践的同时,中国应当积累并总结经验,以此不断完善反倾销法律体制,是其更加符合中国的国情,从而进入一个良性循环,达到反倾销法“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保护国内相关产业”的目的。

在本文的写作过程中,从选题到定稿的整个过程得到了老师的悉心指导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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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ternational Anti-dumping Trends

and China's Countermeasures

Abstract At present, China has become part of the world the abuse of country's largest anti-dumping

measures the victims, since the original 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 in 1979 on the export of Chinese mechanical alarm clock, and saccharin sodium anti-dumping investigations launched by China since the end of the end of 2008, China has been subjected to foreign anti-dumping reached 840, the most global.First of all, this thesis on anti-dumping and dumping the basic meaning, origin and development, pointed out that the essence of anti-dumping, and then analyzed the anti-dumping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the status of China, the last of China's response to anti-dumping and question the status quo analysis, combined with China's national conditions put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 China International anti-dumping Features Trend Countermeas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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